他冷哼了一声:“怕什么,敢乱说话直接拔舌头喂狗。”
“是。”摇星应下。
两人要去的地方,是另一边的主帐篷大门。
康达城主住的这个帐篷非常之大,前后左右有四个门。
明棠昨夜是睡在后面的,平日里办公用膳都在帐篷前门的迎客堂。
此刻,凌寒寻和阮家兄弟也都在那里,等着他去了再一起吃早膳。
……
明棠进门的时候,阮团子只是抬头看了一眼,手里抱着的小黑兔子就急忙丢开了,慌着站起身。
“小宝小宝,你受伤了,哥哥都告诉我了,疼不疼啊,定是很疼的……”
阮团子担心了一早上,早起那会儿就恨不得冲去看看小宝伤的怎么样。
但被哥哥拦住了,说是小宝要睡觉,吵醒了会不高兴的,这才忍着担忧,皱着眉头坐在这里静等。
这会儿一见面,话匣子就关不住了,叽里咕噜念叨了一长串。
也不是等人回答他,就是得把心里的话都说出来,似乎这样才能好受些。
明棠也早就习惯了,扶着阮团子伸过来的手,嘴里应着:“疼啊,都疼哭了。”
是在跟身边人说话,眼睛却是有意无意的盯着漂亮姐姐。
【红裙子!红裙子!凌姐姐今天好漂亮!】
凌寒寻:“……”
想来是不疼了的。
他看着明棠被几个人一起扶着在他旁边坐下,还是张口了:“小宝的手腕感觉怎么样?”
“疼,钻心般的疼,估计是断了吧,我也不知道,医师说吃饭喝水穿衣裳,都是不行的,唉。”
【有没有觉得很心疼我,最好是能哭出来,我一定会很感动的。】
凌寒寻是真的哭不出来,甚至听人哀嚎的声音有些想笑,弯了弯唇角:“炖些猪蹄汤喝喝吧,以形补形。”
“……姐姐说我的手是猪蹄。”明棠略显幽怨的说了一句,很快就笑的阳光灿烂,身子往隔壁桌靠拢,“嘿,那就是猪蹄吧,你高兴就好。”
凌寒寻抿唇,没有接话。
阮团子把人扶着坐好以后,还没有急着离开,寻到空隙还在絮絮叨叨叮嘱着。
“小宝啊,我坐在这里喂你吃饭吧,要不我搬去跟你住好照顾你,你的猪蹄肯定很疼。”
“唉,听说是因为你非要亲凌姑娘,被凌姑娘打伤的,这是不好的,往后可不能亲……唔唔,哥你又捂我嘴巴!”
一屋子人:“……”
阮云华面无表情的一手捂嘴,一手拎着弟弟脖领子,直接拖走,嘴里:“小孩子不懂事,你们随意。”
你们随意。
随意。
这几个字就很灵性!
明棠笑的呲个大白牙,很是赞同的点点头。
“凌姐姐别害羞,人活在世就几十年,不用要脸的,看我,我就很快乐。”
“……”
金兰和狼姆已经陷入呆愣状态了。
尤其是金兰,由于眼睛瞪得太大,眉毛都快贴发际线上了。
亲了,非要亲……强吻!
堂哥被强吻了!
她简直是倒吸一口凉气,堂哥竟然允许男人亲他!
说什么没躲开,她定是不信的!
银针暗器飞到眼前都能躲过,活生生一个嘴唇子亲过来,还能躲不过?
想到这里,心头不免再次对世子肃然起敬,这是个勇猛之人!
也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她嘴角逐渐升起诡异的笑容。
她看看手腕受伤那人,又看看身边的红裙子堂哥,嘴角控制不住的上扬啊!
这两人怎么越看越有意思!
都长的好看,身份贵重,并且未来都是一路人,要联手做大事的,接触肯定是少不了。
塞外孤寂,金兰是个喜欢看话本子的姑娘。
话本子上的故事,太多痴男怨女,稀奇古怪的三角恋什么都有。
其中,男子与男子相恋也并非是多奇怪的事情。
更何况塞外气候不好,女子也较少,结伴过日子的男子们也不在少数,她从小就见过不少。
所以,这会儿敏感的察觉到,这两人的相处,似乎有些不对劲儿!
强吻就不提了。
深夜跑去上药。
世子经常调戏堂哥,一向脾气不好的堂哥,竟然没有眉眼厌烦的模样。
嘶,这就是有戏!
但……
自家主上是狼王啊,未来会有可能不娶妻生子吗?
完了。
这俩人可怎么办,有孩子对感情是不好的,没有孩子又有些……
金兰一脸苦恼,已经脑补出了一场关于……
单纯世子与霸道狼王的爱恨情仇!
但旁边的狼姆显然不大高兴,皱着眉头想——
若不是老道长授予的‘有缘人’这个称呼,只怕这个小世子早在堂哥手里死好几回了。
第72章 世子真是好大的威风,张口就占了人家一座城
男人被男人亲,虽然他也不是没见过。
但发生在自家堂哥身上,就让他十分接受不了!
他是狼族嫡出亲王的儿子,与凌寒寻算是堂兄弟。
两人一起长大,从小堂哥就是他心中最崇拜的人。
老道长曾经用一句话夸过他堂哥:‘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
虽然狼姆听不太懂,但就感觉很厉害。
所以他从小到大,几乎是事事都以堂哥为标杆,这些年来,堂哥是他们狼族所有人的骄傲!
但这个偷看他洗澡的世子,是个什么人物?
他嫌弃的看了明棠一眼。
只觉得这人除了皮相之外,其他与堂哥都是天差地别的。
简单来说,空有其表。
一个是浪荡混世子,一个是心系天下的好君主,怎么看怎么不相配。
至少对狼姆来说,他暂时还没看到那人有一点点厚待百姓的心。
这样的德行,又怎么会是老道长说的‘天命有缘人’。
但他记得堂哥的训诫,看人不能只看表面,所以已经是尽量克制敌意了。
他等着看这人日后能做出什么大事来。
若是老道长骗他们,他回塞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烧了那老头儿的道观!
……
帐篷里人虽然多,但心思几乎是各不相同。
康达城主一行人端着草原特色早膳,井然有序的进来了。
大祭司依旧脸色不好。
毕竟,这顿早膳不仅吃的贵重,更是从前别的皇城来客没享受过的用心。
从前来的人,他们都只是随意准备一番,说是草原风味,但没几分心思,就是寻常的早膳。
但是今天……
偌大的锅子被人抬进来,就搁置在帐篷正中央,后面还有人捧着各式各样的美味食材。
瞬间吸引了一群人的注意。
阮团子兴趣浓浓,好奇的探着脑袋问:“康达族长,这是什么呀?”
“听闻阮二公子喜欢牛乳?那这些熬出来的咸乳茶,您定会喜欢的。”
康达族长笑着解答,随后亲自掌勺,开始了茶汤表演。
上好的茶砖一早就放进热锅里,此刻已经熬出了茶香,暗红色的茶汤十分漂亮。
最后滤出茶叶碎渣,只留上茶汤,再添进去温润的牛乳,加入调味盐巴以及脆口麻叶和坚果。
咸香的乳茶就煮好了!
一碗碗盛出来,由大祭司亲手递到各位客人的桌上。
这是外人并不知道的草原待客风俗,从前的皇城来客都没有得到过这种待遇。
按理说若是迎客之道,昨日就该有的,但今日康达城主才精心奉上。
明棠那边的乳茶,是康达城主亲手奉过去的,两人视线交汇一瞬,没有多余的话。
“大人请尝尝这咸乳茶。”
“嗯。”
“凌姑娘,请。”
“多谢城主。”
“……”
桌上的其余面点也是花样繁多。
牛肉馅饼不似寻常的馅饼,皮薄至极,能瞧见里面晶莹剔透的馅料。
炒米奶茶手扒肉,满满摆了一桌子。
盛餐的碗碟花纹古朴又鲜艳,都很有民族风采。
但阮团子最喜欢的,是一碟其貌不扬的奶酪子,吃起来酸甜可口。
其余的水果种类不多,但也都端上来了。
水果在驯风城算是最珍贵的食物,毕竟草原上难得有水果产出,全都是重金买来的。
这样的排场,让明棠都有些惊讶。
光是繁琐的上菜环节,就用了半柱香的功夫。
很明显,康达城主这回才是真心待客的,比昨晚敷衍的全羊宴好多了。
只是大祭司和月氏其他族人,都不知道族长突然示好的原由。
只以为是这次来了很难糊弄的纨绔子弟。
……
明棠看着桌上色彩鲜艳的食物,心情大好,抬头看康达城主:“放出话去,本世子很喜欢驯风城,往后这里就是我的地盘了。”
康达城主神色一动,连忙拱手弯腰,仔细听着。
大祭司在旁边恨铁不成钢,瞪着自家族长。
明棠一脸嚣张,接着说话:“旁的人要是再敢来我的地盘胡吃海塞,就是跟我北明棠过不去,我势必让他鸡犬不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