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我对你的喜欢也——”
话被堵在唇间。
捂着他眼睛的人,悄无声息的低头吻住他。
吻的缱绻眷恋,吻的柔情似水,吻的深沉并且专一。
唇间的水渍声,让明棠心动无比。
[北皇小宝,你要记得我爱你,永远都要记得,每天跟我重复三遍。]
【重复什么?】
[重复你知道我很爱你。]
【好,我永远都爱你,你也很爱我。】
[不要这样重复。]
【那怎么……】
[你要说,凌寒寻爱北明棠,世间最爱。]
重复久了,等往后识破谎言的时候,就能记得。
到时候,说不定会给骗子留下一线生机。
两人的亲吻没有终止,还在继续。
明棠兴高采烈的回应对方。
【好,凌寒寻爱北明棠,世间最爱,北明棠也爱凌寒寻,永永远远。】
[嗯。]
【啊?你真不觉得肉麻?好好好,你要是爱听,我往后天天都跟你说。】
明棠并不知道,对于凌寒寻来说,这些话几乎是听一句少一句的。
怎么可能会嫌肉麻。
……
两人在这里卿卿我我,另一辆马车里的王江海都快忙疯了。
“快,写信传往皇城,告诉王爷事成了!”
“艮山城内所有医师敢来王府诊脉救人,格杀勿论!”
“世子随行的医师,拽去喝茶,死死拖上几天!”
“大肆宣扬,世子染了热毒,药石无医……等等!直接往皇城发丧报!一定要昭告所有人,是太阳晒出来的,热毒!”
“哎呀,哎呀,本官飞黄腾达的时候就要到了!”
“世子他们定是要立即启程的,做好准备,一定不能把人放走了!让百姓来,跪地拖着马车,不能走。”
“去吧去吧,桩桩件件都不许出任何差错,否则本官要你们的脑袋!”
“……”
——
这一夜,整个艮山城因为世子突然晕厥,全城上下无人入眠,有人欢喜有人忧。
深夜,原本’昏死‘的人,坐在一处茶楼厢房里。
屋子里除了凌寒寻,还有阮云华和狼姆两人。
房间里的气氛并不欢快,几人都知道,眼下的形势是雷霆万钧,箭在弦上。
明棠穿着一身夜行衣,是被凌寒寻悄悄带出来的。
阮云华一早就跟狼芙等在茶楼里,狼芙此刻正在屋顶守着四周,防止有人偷听。
四人围桌而坐,桌上一盏灯烛,悠悠晃晃,不太明亮。
狼姆说:“王天佑十三岁,可身姿看起来才八九岁的模样,瘦弱佝偻,形如恶鬼。”
“蒋氏晚上亲手送了汤羹往王天佑的阁楼来,王天佑皱眉不喝,母子俩吵了一架,王天佑说肉腥,蒋氏说是好东西,只要按时喝汤,病就好了。”
明棠喝了口茶水,放下杯盏,随口说:“猪心汤治不好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在这里等于绝症,治不好,吃什么都没用,更何况是猪心。”
狼姆又说:“蒋氏提到九九八十一,要吃八十一颗猪心,现在只差二十七颗了,还说什么…….很快,王家就再也不缺猪心了。”
凌寒寻察觉有些不对劲儿,皱眉:“猪心便宜,寻常百姓家想要吃,都不会稀缺买不起,王家的财力,如何会缺?”
明棠说:“除非那不是猪心。”
阮云华抿唇,额头出了一层冷汗:“八十一颗猪心,还差二十七颗,等于是已经吃了五十四颗心脏!近几年来,艮山城几乎每个月,都要丢失一两个刚出生的婴孩,有的是已经养到三四岁大的孩子。”
“…….”
桌上陷入沉默。
明棠视线盯着桌子中间摆着的烛火,盯得眼珠子发酸,手指抖个不停,最后被凌寒寻握住手。
明棠的嗓音掺杂夜风,冷意和恨意交织。
他说。
“难怪杜家的弟弟,不过两岁也要丧命,入土的时候,胸口多了一个血洞,死状残忍,孩子疼到眼皮瞪裂出血痕,被活着剜心。”
“听说弟弟的死状,杜三妹决意拼死也要报仇。”
“原来不是被虐杀,而是剜心啊。”
“王江海和蒋氏,不配为人,他们是两只恶鬼。”
最后,明棠抬头,眸子猩红,头一次生出这么浓烈的杀意。
“我要他们死无葬身之地,挫骨扬灰!”
“……”
明棠想,如果这次放过王江海,他没脸再跟百姓们说什么未来是美好的,要靠双手过上好日子这种话。
哪怕拼死一搏,要是不能杀了这个畜生,他干脆死了算了。
极致的愤怒涌上心头,王江海此刻要是在这间屋子里,明棠一定会不管不顾的,直接把人杀了。
什么会不会暴露,什么隐藏实力,全都不管了!
一定要杀了他,杀了他!
阮云华看着明棠脸色煞白的模样,知道这是气的狠了,说:“冷静一点,王江海一定会死,只是得想好怎么让他死。”
狼姆嗓音森冷的说出摆在眼前的事实。
“护城兵将有四营,分布在城内东南西北四角,一营约有五百人,咱们一行只有一百人,敌不过。”
明棠视线没有离开烛火,喃喃:“敌不过,敌不过……”
“除非天降神兵!”阮云华手攥成拳,无奈的捶在桌面上。
凌寒寻沉思过后,说:“你们先离开艮山城,我带人回来杀他,有六成把握。”
狼姆皱眉,即便狼族勇士骁勇善战,几十人对上两千人,哪来的六成把握。
即便能趁乱杀了狗官,但要想活着杀出来,天方夜谭。
明棠猛地收紧瞳孔,转头看向阮云华:“天降神兵,天降神兵啊。”
桌上其他三个人都愣了。
阮云华伸出手,指指自己的鼻子:“我?”
明棠点头:“准确的说,是你们,是城中商铺数千人,是城中百姓数万人!天降神兵!”
阮云华苦笑摇头:“你说的意思我明白,一进城,我就见了几个从前有生意往来的商铺掌柜,可是如今乱世,自扫门前雪,你想的很好,但是行不通。”
第194章 北安皇室原本就是强盗,也不是头一回见识了
各扫门前雪。
明棠低头笑了笑。
“既然是各扫门前雪,那便让他们同时扫,总能还大地一片清白。”
阮云华微微眯眼:“你的意思是……”
——
送走明棠他们以后,阮云华回了城中庄子里。
夜已经深了,庄子后院一片静悄悄。
自然是要先去看看弟弟的,虽然知道不会有什么事,但不去瞧瞧还是不放心。
却没想到,夜都深了,阮团子房间的灯烛还是亮着的。
他轻轻推门进去,就看见穿着红衫的少年,盘腿坐在床边,伸手轻拍着床上睡熟的人。
沈乐安听见脚步声,当即谨慎的回头看,目光落在熟悉的身影上时,松了口气。
“云华哥,你回来了。”
阮云华走到架子边洗手,洗了手之后,才往床边走,轻声问:“你怎么在这里?”
“你走了以后,团子就睡不安稳,中间醒了闹着想去找你,我只能留下来陪着他,你没事吧?出去还顺利吗?世子他们怎么样了?”
沈乐安一边从床上下来,一边连番关切的问着。
阮云华弯腰看了看弟弟,又摸摸弟弟的额头,这才直起腰身往旁边走了几步。
沈乐安也跟着往外走。
“一切都好,你不必担心,天色不早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这三日要你照顾团子,辛苦了。”
沈乐安想多看看人,又不好意思,最后低头注视地上的影子,说:“不,不辛苦。”
阮云华看着眼前乖巧应声的人,心头划过一阵暖流。
这三日,他悄然奔走在城中,很少留在庄子里。
也亏的有眼前人在,能替他分担不少事务,单是照顾团子,就已经是帮了大忙。
更别提偶尔还要帮他核对账本,处理别的杂事。
他抬手轻拍了拍少年的发顶,拇指还摸摸额前的小辫儿,“回去睡吧,明日过后我会更加忙碌,团子就拜托你了。”
沈乐安脖子都僵了,感受着头上那只大手的轻柔,呼吸放慢的点点头:“放心,我,我会照顾好弟弟的。”
阮云华看着眼前人乖巧的模样,越看越喜欢,笑的温和:“你很好,我都记着。”
“啊。”
沈乐安愣了一瞬,眼里有些喜色:“你会记得?会记得我?”
“嗯。”阮云华点头,手掌落在他肩头拍了拍,“等回了皇城,你就跟在我身边做事,你想学的,我都会教你。”
“……”
无非是什么经商之道,处事运筹。
沈乐安心里出现一个小人,把阮大按在地上爆锤一顿,然后凶巴巴吼:我才不想学这些!
但被人夸赞的感觉太棒了,他心头雀跃的抿唇笑着,眉眼弯弯的问:“云华哥饿不饿?我去煮碗汤面给你吃吧。”
“不必了,你早些休息,我也要睡下了。”
阮云华一想到明天要做什么,哪有闲心吃夜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