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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世②[快穿] (秋冰)


  啧,走一步看一步吧。
  休养了半个月,过完端午节,艺书带上几十个婢女侍卫,乘着奢华的马车,浩浩荡荡地出宫离京寻找自由去了。
  宫门内,琼贵妃靠在羽皇怀里,边嘤嘤嘤边挥手:“这小没良心的,只想着去江湖上玩耍,都不回头看臣妾一眼,终究是白养了。”
  “爱妃莫要伤怀,待这小没良心的回来了,朕替你教训他。”
  “三郎,你待我真好。”
  “卿卿是朕的心肝宝贝,朕不待卿卿好待谁好?”
  没了熊孩子打扰,这俩人卿卿我我没羞没臊了几天,又陡然听暗卫禀报说:“六公主丢了。”
  羽皇和琼贵妃心急如焚,细细盘问了暗卫才知道,孩子是自己走的。
  他带了一个暗卫和一个婢女,故意甩开侍卫跑了,还留了封信,说要去闯荡江湖。
  眼看琼贵妃又要哭,羽皇连忙安慰:“爱妃不要担心,乖儿聪明,带走的暗卫是那几个暗卫里功夫最好的乙一。有乙一保护,他必然不会有危险。”
  琼贵妃一想也是,有护卫有婢女有银子,苦又能苦到哪去?
  两个心大的父母,便又开始了蜜里调油的二人世界。
  *
  另一边,艺书把乙一沿途留下的记号都毁了,并威胁他说:
  “你再留记号,我就只带青草走。有你跟着,父亲不至于太担心,自然就不会惩罚暗卫营,如果你也被甩掉了,你猜父皇还会无所谓吗?”
  三个人大摇大摆地从其他侍卫暗卫眼前走过都没被认出来,就凭六殿下这出神入化的易容变装手段,乙一觉得自己被甩掉的概率还挺高的。
  待走出熟人的视野范围,乙一立马跪地抱拳,态度异常恭敬:“属下知错,求公子饶恕。”
  “不会再留记号了?”
  “一切听凭公子吩咐。”
  “你不用躲在暗处了,往后咱仨一起闯荡江湖。”艺书拨了拨垂柳的枝条,兴致勃勃地说,“乙一就化名青柳,跟青草兄妹相称。”
  “青柳遵命。”
  “起来吧,江湖人不拘小节,别整日跪来跪去的。”艺书折了根柳条,一边走一边甩着玩。
  青草就是那个说破了他男人身份的宫婢,她晓得自己没被杀人灭口,全靠殿下保护,所以满心感激。
  殿下任性骄纵,在她看来还是个贪玩的孩子。
  此时见殿下拿柳条玩,青草便自主薅了一把狗尾巴草,三两下编成了毛茸茸的小兔子:“殿……公子,您看这个,可不可爱?”
  毛茸茸的耳朵尾巴还能摇摆,的确挺可爱,不过这是哄小孩的吧?
  艺书心下好笑:“给我的?”
  少年眉梢微扬,满是风流俊俏。
  青草蓦地红了脸,磕磕巴巴地回:“奴…奴婢手笨…希望这…小玩意儿,能得公子欢心。”
  “谢了。”
  艺书从甩柳条变成了悠兔子。
  沿着河堤走了一段,来到码头,看等船的人挺多,三人便放弃南下,换马车北上了。
  一路走走玩玩,靠街头卖艺赚取生活费,所谓的闯荡江湖,其实也没闯荡啥,就无惊无险地来到了偏远的平城。
  在平成歇了歇脚,感受了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艺书决定:“这儿的人热情好客秉性豪爽,十分宜居。”
  青柳青草反正是没看出来,平城和先前走过的那几座城又什么区别,不过主子说啥就是啥呗。
  说要留下,却也不是直接住平城,艺书挑剔地表示:“大城,忒吵闹,我不喜欢。”
  他挑来挑去,挑中了平城县爪哇镇红土村——一个极偏极穷的小山村。
  在县城时,艺书让青柳把舒适的大马车、三匹好马卖掉,得了40贯钱。
  轻装搭顺风车到镇上,他们重新买了一头黄牛和一辆板车,花了7贯。
  接着又买了些锅碗铺盖,就赶着牛车来到了红土村。
  红土村拢共几十户人家,的确是够清净的,不过因为太穷了,这里的人一点也不好客,并且一点也不豪爽。
  青柳花了两文钱,让一个大婶把他们领到了村长家。
  之后跟村长一顿瞎编,他们用《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与两个侍从》的故事和一贯钱,在红土村获得了一个独家院。
  眼前这三间茅草屋外加一圈篱笆墙,就是他们的家了。
  走进家里,破门破窗、桌椅几近散架,连张床都没得,可谓是家徒四壁。
  想他们赶路到荒郊野外,住不上客栈在马车里凑合时,那舒适程度也比这小破屋高啊!
  青柳青草以为殿下没吃过这种苦,新鲜两天就受不了了。
  然而,殿下比他们适应得还快,转头就跟村里的小崽子们混熟,还变成了村里的小夫子。
  “来,跟我念,人、之、初。”
  “人…之…初…”
  艺书坐板凳上,手里拿着根小木棍,在地上写了几句《三字经》。
  七八个年龄不一的小娃围成半圆坐在他周围,手里同样拿着小木棍,一边念一边写。
  等他们慢吞吞地写好,艺书检查成果并挨个批改:“花花的‘人’字写分家了,要重新写哦。”
  “好叭。”
  叫花花的小姑娘看上去三四岁,抓了一把土盖住自己的字,小心地控制着树枝,把一撇一捺接到了一起。
  “锅子的初……”
  “不许说不许说,俺自己会写,小夫子别说。”
  黑瘦的男孩连忙捂住自己的“初”字,手指抠了几下毁掉字迹,然后拍拍平,一笔一划继续攻克那个复杂的字。
  再看看他们的“之”,有的像画蚯蚓,有的像画蝌蚪,艺书便手把手地教:“看,这是点,不能写太长,横平……”
  “小夫子上课呢?”篱笆墙外来了个妇人,手里拎了把青菜。
  “娘,俺今天写的很好,小夫子夸俺了!”狗蛋抓着小木棍跑到院门口,扑通一声趴到了地上,“俺会写好几个字,娘你看。”
  “好好好,娘晓得了,快别邀功了,你会写字还不是小夫子的功劳?”狗蛋娘笑得合不拢嘴,扬了扬青菜说,
  “多谢小夫子带狗蛋玩,还教他写字。这青菜是自家院里种的,俺专门挑的好的,小夫子煮面添锅吧。”
  “大嫂不必客气。”艺书端是彬彬有礼,“乡里乡亲,我就是个闲人,帮忙照看半天孩子,哪里用得着谢?”
  狗蛋娘把青菜挂在篱笆上,坚持道:“既然说乡里乡亲,那嫂子给你摘把青菜还推辞啥?俺家里种的多,你们不够了,随时来摘。狗蛋,快出来,跟娘回家烧饭了。”
  “哎,好,小夫子,俺明天再来。”狗蛋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土一侧身就钻出了门缝。
  他们前脚走,花花的姐姐后脚就来了。姐姐十岁,她们也要回家烧饭,小的得帮忙烧火添柴。
  “小夫子,幺妹明日再来。”
  “好,切菜烧火注意安全。”
  黄昏时分,像幼儿园放学似的,家长们陆陆续续的都把孩子接走了。
  青柳收了一篮瓜果蔬菜,听了满耳朵村民对殿下的感谢,不禁面露敬佩。
  艺书略显得意地挑了挑眉,要快速融入一个地方,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当地人力所能及的帮助。
  村民每天都得下地干活,不可能时时刻刻守着孩子。
  白天,红土村好多半岁到三岁间的孩子,都会被拴在床腿上锁屋里。
  而三岁到七岁是最皮最捣蛋的时候,傻大胆,偏爱往水边跑,偏爱爬树翻墙。
  家里有个这么大的孩子,大人干农活时难免要操心。
  艺书看上去就是个半大孩子,长得好看性格也好,大伙儿对他本就没有太重的防备心。
  现在他愿意帮忙看孩子,大伙儿简直求之不得。
  更何况他还会带着孩子写字,村民心底感激,家里有条件的,隔三差五就会带把青菜、送个鸡蛋,聊表心意。
  实在贫苦给不起谢礼的,也会帮艺书做点活儿,比如挑水捡柴,或者帮忙捎些东西去镇上卖。
  这么有来有往的,不就迅速融入到乡村生活中了?
  至于看孩子,还真不难,这里的孩子可比后世那些小霸王好带得多。
  就像那俩不满一岁,还在襁褓里的,除非饿了拉了,几乎都不哭闹。
  他们习惯了哭闹没人理,能来个大人帮忙换条尿布、喂口米糊糊,就谢天谢地好梦连连了。
  稍微大些能跑能说的,仿佛天生就懂读书写字是一件多么奢侈的好事,三五个字,就能让他们开心地写一整天。
  实在有个别玩心大的,让青柳给刻把木剑,或让青草给编个草编,孩子们也能老老实实待在院子里玩。
  当然了,要在村里生活三年,光跟村民打好关系是不够的,赚钱的营生也必须有。
  青柳就打猎捕鱼,艺书不叫他使全力,所以打猎成果每天都有,但不多。
  青草是绣花,同样的也不用挑灯夜战,每天绣个把时辰就成了。
  艺书自己的活儿是抄书。
  这相当于一家三口三个劳动力,不指望发大财,吃饱穿暖却是轻而易举。
  生活对他们仨来说是简单的,对红土村村民则正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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