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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海王从良变'娇妻' 完结+番外 (鱼缸儿)


  季路言捏着苏河洲的后脖颈,略微在后半步,冲着无边无尽的火红天地大声喊道:“一拜天地——!”那以上眉梢是藏也藏不住的心满意足。
  “咱俩对拜——!咱俩——对拜——对拜……”
  空谷幽幽,回音绕绕,笑声朗朗。
  仿佛天地混沌,都抵不过那大福大喜之星的灼灼光华,二人额间相抵,便是一同染上了幸福的喜色。
  “多好啊!”不知何时,路主持衣冠整洁地站在了男人身边,喟然而叹道:“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有情人终成眷属。若是把所有的‘终成’都换成他们今生这样的相遇“自成”,该多好啊。没有‘终于’的煎熬,没有苦苦等待和困厄磋磨,顺顺当当的,最终即是最初,这天底下,是不是就都是这满山的喜气了?”
  见男人沉默不语,路住持抚掌道:“沧渊君,且看他们,你这嘴里出来的祝福词也没人敢要,不如我来说两句吧,也算善始善终。”
  浑厚的声音徐徐道来:“季路一言,别无他信,无欺无悔;河洲在咏,风化攸归,不离不弃。一谢天地造化,二谢命运轮回,再谢同心同德,即明价值,即得永恒。”
  世间万物的一切永恒,都是一场无限时间轮回浇筑出来的沧桑梦,很幸运,他们不必在现实中经历沧桑就找到了爱的价值,以持久的体谅与活力,紧握彼此将羁绊扶持一生的手。
  眼下绚烂枫叶红如喜帐,此后人生漫漫,慢慢人生。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啦。呼……为爱发电发的我也有始有终地又完结了一本。
两篇番外交代主CP婚礼和副CP(下一本的主角)。下一本是玄幻修仙洪荒流,全新的尝试,尽请关注。

  ☆、番外1 杜风朗 赵喻飞

  杜风朗的父母是典型的老少配,所以杜风朗是个货真价实的老来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自小将撒娇耍赖那一套用得行云流水、浑然天成。用他的话来说,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事实上,靠父母还欠了点,他爹总是对他动用武装力量,并重新定义了“非暴力不合作”——除了暴力解决问题外,一切免谈。
  杜风朗他爹,姓杜名冲,祖上往前倒几代人都是老资格的海城人,是以杜冲靠着朋友多,门路广,在改革开放之初,下海赚了个盆满钵满。赚得多,给兄弟们花得更多——歌舞厅包场蹦上三天三夜,喝酒打牌赌钱云云,算得上“五毒俱全”了,是老海城们心目中敢怒不敢言的混混头子的不二人选。即便如此,也有不少人愿意跟着杜冲混,毕竟有酒有肉日子不愁。
  就这样,再厚实的家底也有揭不开锅的一天,最后,杜冲又靠着拆迁款和小妻子的枕边风才慢慢转型成了个正经商人,海城的酒店生意做得有模有样,以前那一身大哥做派也几乎不见踪影,算得上浪子回头。
  可却没成想,自己的儿子却步了后尘。
  曾经是大哥,一辈子就是大哥,哪怕杜风朗是他老杜家的独苗苗,杜冲依旧拿他当不成气候的小弟来对待,且十分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这一套。可杜冲发现他这个儿子很有个人特色,三十年如一日地坚持着“记吃不记打、死不悔改”,若不是没真到了作奸犯科的份儿上,怕是牢底坐穿,杜风朗都不知道自己那一身的臭毛病。
  关于杜风朗个人行为作风,二字可解——“痴”、“贪”。杜风朗三十啷当岁,心性迷暗到了有些愚昧无知的地步,贪财贪色爱慕虚荣,一听人吹捧两句立刻找不到北。也就仗着一脸好皮相和家底,还常粘着季路言,才没早早被人打死。
  如果可以,杜冲很想把这笔“子不教父之过”赖在季路言头上,想说自家儿子让季路言带歪了,但杜冲又有做过大哥的觉悟,知道“道义”二字是行走江湖的立命之本——关于杜风朗和季路言谁带歪了谁,杜冲认为,这么多年季家人没找上他算账,要么是季家不想要季路言了,要么就是季家修了个什么无为道法,不然实在说不通。
  季家在海城的地位说一不二,这就导致每每都是杜风朗的怂恿,最后“出名”的却是季路言,但季路言还是愿意跟杜风朗混在一起,在季路言眼里,杜风朗很有“道义”,至少他的成长轨迹中,杜风朗还从未缺席过,就像是块狗皮膏药似的,久而久之季路言也习惯了。
  杜风朗这人还特别“奶”,除了爱粘人,长得更是奶气。小圆脸尖下巴是美人脸的整容范本,唇红齿白,连嘴巴都是樱桃小口一点点,一双眼尾上挑的狐狸眼大而水润,因着瞳仁颜色较浅,眼里总像是包着泪,一双狐狸眼非但没有妩媚或精明,反倒是显得楚楚可怜,像只随时都在被人欺负的小奶包。但就是这样一个“奶包,”却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奶黄包”——掰开了一看,内里都是黄汤儿!然而这人表面太有迷惑性,男友人愿意让着点他,估计是觉得这人不存在任何威胁,而女人们大概天生带着母性的怜爱善良,很容易遭了这奶黄包的道。
  总之,若是杜风朗愿意男扮女装,那绝对是和季路言能并称海城“并蒂莲”了,只可惜这哥们儿自认为笔直,就是装起可怜撒起娇来,一时之间也不会让人产生娘炮等联想,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人相信他已经三十岁。若不是一身笔挺的行头衬着,说他十八九都不为过。
  是个奇人。
  这个奇人这辈子干的最出格的事情,就是喝酒喝大了,季路言说什么他做什么,头脑一热就亲了个男人——赵喻飞。
  那年,杜风朗21,赵喻飞25。那年,赵喻飞看起来像是三十岁熟透了的男人,杜风朗比现看起来还像十八/九,说十五六也不算太夸张。那时他的打扮很是青葱岁月。于是穿着宽大的T恤衫,破洞的牛仔裤,喝大了的杜风朗叫了赵喻飞一声——“叔”。
  杜风朗常年粘着季路言,但在遥遥见过一次季路言的表哥后,他莫名觉得“危险”,听说季路言的表哥来家里了,他就是再孤单寂寞也不会去找季路言愉快玩耍;若是季路言要去他大姨家,任他再三邀请,杜风朗也不会尾巴似的跟着去。
  在那次“出格”之前,杜风朗总共见过赵喻飞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且都是隔着八丈远。
  杜风朗的记性很差,季路言学习不行的时候,还能和“大智若愚”打个擦边球,他则是凭着实力吊车尾,是以他亲过谁根本不记得,这世界上大概除了季家和杜家,其余的他都记不住——不是脸盲症,就是字面意思的记不住。
  杜风朗偶尔会做一个梦,醒来就全不记得了,只是每回都让他怕到不行,幸好,做“噩梦”的机会少之又少。有一回实在忍不住,梦醒时分他拉着季路言就非要去昆仑山“探险”。为什么要去,去做什么他一概不知,就是莫名有个声音一直在催促他“回去”。只可惜他恐飞,好不容易坐了回绿皮车,还跑反了方向,最后只好不了了之。反正他挨着季路言就会通体舒泰,别说做噩梦,就是发烧感冒都不曾有过,哪怕不幸得了,找季路言打个通宵麻将都能好,他爹计划好的暴力教育都能搁浅,甚至随手买个彩票都能中奖。杜风朗想过,要不是他绝对不能接受找个男人,怕都不知道要和季路言求婚多少次了,这人简直就是个居家旅行、驱邪避害的宝藏嘛。
  但是季路言要收心了,对象还是个男人!这一点杜风朗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后来想想,辛亏季路言找了个男人,不然他以后用什么理由去蹭季路言的好处?现在这样的安排简直就是老天爷在照顾他,杜风朗心想,晚上那两口子房门一关爱咋地咋地,白天他们可以三人行就成,反正他认了路露做干妈,那以后他们就是名正言顺的一家人。
  杜风朗觉得,这事儿最占便宜的还是季路言,季家“兄弟”三人,长子季路言左手兄弟,右手媳妇儿,就快赶上帝舜娥皇女英的待遇了。
  没想到,季路言这次来真的!居然和苏河洲在青/天白日、众目睽睽之下高调认爱了!!!还去买了戒指,这让杜风朗有些羡慕,但他前一晚又做了那个关于要回昆仑山的梦,这一次,他还梦到了赵喻飞,不知为何,赵喻飞加昆仑山,就跟螃蟹配柿子等于砒/霜一般,这食物相克的小道消息到底是不是谣言,杜风朗不得而知,但他确实像吃了二斤砒/霜——杜风朗几乎是心脏都被撕扯碎了,连骨头缝都是冰冷的痛苦和刺痛的恐惧。
  他想要找季路言说说这事,说起来,他已经有很多年没听过季路言提起他表哥的事情了。只可惜,半路杀出个莎莎,后面又来了个苏河洲,再加上季路言拉着他保护他的时候,杜风朗再次感受到了季路言强大的超自然主义力量——噩梦是什么,他在心有余悸什么,他今天为什么要把季路言约出来看他撒狗粮……种种事情,杜风朗忘了个一干二净。
  说起超自然主义力量,杜风朗从小到大都有一个特殊技能,不知到能不能也归结到“超自然”的范畴。杜风朗特别有动物缘,到了什么程度呢?他上一趟野生动物园,别人是去看动物的,但那些动物却像是专门在等他,一见杜风朗便亦步亦趋地跟着,就差载歌载舞夹道欢迎了,梅花鹿跟着杜风朗走到了狮虎山,双方都能相亲相爱如一家,就差当着他面上演一出“爱的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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