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怪他太警惕,这几天,治鸟遇到过不少人,多是见色起意。以防万一,他特意从衣服上撕下一块蒙住脸,没想到喝口茶的功夫,还是被盯上了。
身后的汉子和远处跟着的几个人,治鸟一个都不会信。茶摊老板见他容色好,特意叮嘱过:有些歹徒为财为色,有时候会选中同一波人。一般先看上的,会加速紧随身后,装作好心提醒。
过路人听见了,回头一看果然有这么一批人,心里感激,就把对方也当做了好人,殊不知两批人一丘之貉,心里都是同一个心思。
只是治鸟听说了,却不知道该怎么办,远处的还好,身后这个跟得紧,就快粘到他身上一般。提醒过他后,按理说一般人都会保持距离,可这个人偏偏不,反而越来越近,这就不由得治鸟多想。
嘴上感谢一番,心里的警惕从未放下。
没过一会儿,最后面的那批人或许知道自己猎物被人抢走了,纷纷转身离去。治鸟趁汉子留心背后时,迅速往前奔跑,等那人察觉到,已经跑出去一段距离,气得他大喝一声,拔腿就追。
果然也不是什么好人!
所谓哥儿,其实就是双,比女人更稀少些,也只是相对而言。大多数哥儿,天生体质娇弱,眉心有颗红痣,也不突出,像是油墨点上去的,甚是好看。因为数量少,也更加昂贵些。汉子在这条道上来往多次,目标就是这些好看的女人和哥儿。
抓到手里,自己喜欢的,就先享受了,玩够了,随便卖去哪里,到手的银钱数量,相当可观。
他这次就盯上了治鸟,却看人遮着脸,不知道面容。一般来说,敢这样遮住脸的,要么就是满脸生疮,怕风吹了恶化;要么就是国色天香,怕因此招来祸端。
为了确认是哪一个,他特意坐到治鸟对面,果然是后者。
从未见过这样的美人,他倒是想给自己留下,却也心知肚明,自己根本养不起。对他来说,最好的对待方式,就是给治鸟卖去一处好人家。附近七里八村,哪户人家想娶妻、哪户人家要纳妾、哪个楼里缺小倌,他都摸得一清二楚。
心里盘算的很好,却没想到这位完全没有想象中的身娇体弱,他发力去追,竟然追不上。
若是仅仅如此……
治鸟为了甩开人,自然是选择最别扭的路。不是脚下别扭,是视觉上的别扭。小路一旁就是森林,治鸟一般跑着跑着会刻意用树木遮挡一下自己的身形。
一来二去,就把人甩掉了。
不,不能说是治鸟甩掉的。
治鸟只顾着往前跑,没有看到后面的情形。没人知道这片林子里,什么时候养出来一条巨蟒,听到人类的动静,被惊扰起来,很快就追踪到了自己的猎物。
可怜汉子一路直追,只听见自己身后有什么动物爬过的声音,他还当是自己耳朵听错了。结果那声音越来越近,回头一瞧,巨大蛇口张开已经对准了自己,脑子都僵掉了,心脏骤停,步子一顿。
下场,不必多说。
那巨蟒吃完,就回窝继续休息去了。
治鸟听见背后追逐声停止,谨慎回过头,只发现路上留下一条拖长的印痕,追逐他的人已经没有了影子。
这算是又成功逃出一劫?
治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多了,这一路上,他遇到过不少事情,可是在危急关头,总有一些这样那样的突发事态,让他被动地化险为夷。
今日又是如此。
治鸟停下来休息片刻,从随身包裹里取出一点儿果子,坐在树下吃了起来。
没过一会儿,从后方行过一辆马车,马车上拉着几匹布料,匆匆向前赶。行着行着,突然在治鸟面前停了下来,车夫看上去是个年过四十的大叔,穿着小背褂,露出胳膊,看见治鸟,问道:“小兄弟怎么一个人在这里,是找不到路了嘛?”
说完,挠了挠头,觉得自己这口气仿佛是在拐骗小孩儿一样,再补充:“唉,你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看你细胳膊细腿儿,更像个官家少爷,怎么自己一个人在外面?”
“我是从外地来的,欲往京中投奔亲戚。”照着别人的话搬过来的一套说辞,实际上,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往哪里,随意挑了个方向罢了。有时候,治鸟会觉得奇怪,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唯独他,一睁眼身边什么人都没有,像是凭空冒出来的,跟谁都没有交集。
形单影只,无所事事。
他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来京中更多是一种过来看一看的心情,实际上就算真的到了,也没有什么感觉。
赶路车夫一听,眼睛亮起来:“正好,我也是往京中走,独自一人行车,有时候乏了打瞌睡,不小心就要翻车。不如你上来,我们一起,聊聊天说说话,也好过旅途寂寞?”
治鸟本来不想答应,何况方才遭遇了恶徒。
转而又想起来自己身上奇妙的化险为夷技能,觉得答应了,想必也不会出什么问题。揉揉自己走到酸痛的腿,应下了这份邀请。
作者有话要说:突发.情况不知道该说什么,行吧,改个词(摊手手)
第59章 云想衣裳花想容(七)
车夫一路把他送到城门外,难得平安地聊过一路, 心情十分不错, 临别时送了他一个精巧的小挂件:“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也是我去进货的时候,店家给我的, 拿着玩儿就是了。”
确实很小巧,木头刻的小鱼,红线随便穿起来, 挂到哪里都行。手腕细点儿的小孩儿, 甚至可以当做镯子。
治鸟笑着收下,看着车夫下来赶着车走, 抬起头看向城楼。
不愧是天子脚下, 仅从外观就看出一派宏伟气势,带着古旧感,每一块砖瓦似乎都能够诉说自己的故事。慢悠悠在街上走着,路上铺着厚石板,跟小城镇果然不一样, 踩在上面发出悦耳的声响。
街上行人很多, 似乎有什么忌讳, 就算是有驴马的,也都牵着,并不骑乘冲撞。车夫说他是来京中送货的,进城一路走再右转就到了,是裁缝店, 也卖成品衣服。
治鸟本来是想去看看的,可是他们抵达时又是一个正午,头顶烈日灼灼,不如先去找家客栈歇脚。车夫给他推荐了城中最安全的客栈,还叮嘱他千万不要贪便宜去找那些郊外的鸡毛店:“所谓鸡毛店,就是不花钱,店家只给你一篮子鸡毛,进去是个大通铺,随意找个地方撒一把鸡毛在上面睡,衣服不脱,很不踏实。
像我这样皮糙肉厚的,过一晚也难挨得很,何况小公子皮肉细嫩,恐怕是整晚都要睡不着了。”
治鸟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种店,听起来很新鲜,自我代入想一想,实在难受得不行,估计自己是绝对不会去的。
他先去了车夫说的客栈,或许在车夫看来,他这样的小公子,就算衣服旧,也是故意的。本来长得就好,再穿得光鲜,恐怕更要遭人惦记,哪里知道治鸟是真得没有钱。
进去客栈一打听,最次的房间也要几两银子,他身上连铜板都没有,只好默默离开。
这时候又想起来阮旭说的话,没想到自己竟然再次被几个圆滚滚的东西难为到,正在发愁不知道怎么办好,身边突然有个人拍拍他的肩:“小兄弟,我看你一直站在这里,也不进去,是不是有什么难处呀?”
治鸟总觉得这种一上来就自来熟搭话的人,没有几个好心的。反省自己是不是在门口站得太久,引来什么奇怪的人注意,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听到,捂住耳朵转身就走。
“唉,小哥儿等等呀,我话还没说完呢!”见人转身,这搭话的自来熟急匆匆跟上,“你是缺钱吧,别害羞呀,谁没有被几枚铜板难为过呀,都有难过的时候,我也有,所以这不是看你为难,想要帮一把嘛。”
“小哥儿,你慢点,我腿脚不太好。”宁三自以为不是个坏人,他就是个做生意的,细致点儿讲,做的是人员安排工作。他一直觉得要不是自己大字不识几个,年轻时候看错了人家的契约,不小心把自己卖出去,现在怎么说也该是个大老板。
可惜可惜。
其实现在也不错,平日工作就是在大街上闲逛,偶尔看见那些从外地来的人,就装着熟悉,把人拉到自己这边给他“介绍工作”。
当然了,可能这个工作在外人眼里看来不太正经,可是根据宁三的经验,多数被他安排过的人,对结果还是相当满意的。
他这次早早就盯上了治鸟。
不该这么说,他是被迫盯上治鸟的。这人简直对自己的容貌没有一点儿书,那张脸在外面一露,道上行人哪个不多看他一眼。宁三注意到,有几个人为了多看一会儿治鸟,故意在一条路上来回走好几遍,还有些走着走着,迎面就撞到墙上的。
就连宁三也是,说“被迫”,都是因为对方往那儿一站,气质出尘恍若神子下凡,眼珠子根本挪不开!
他就瞧呀,世界上怎么还能有这么好看的人呢?
这么好看的人,要是往老板楼里一摆,那不是天下人都要为了来看他一眼抢破了头。
对呀,这小哥儿看样子刚从外地过来,正是最单纯容易相信人的时候,他为何不现在跟着他,看看动向,找准机会把人往老板那儿一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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