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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爱温柔乡[快穿] (楼望秋)


  那几个人就一溜烟儿地跑走了。
  到底是惊是惧,为何跑走,就是个迷了。只听说那个被治鸟扣住命脉的,回家冷静下来,才发觉裤裆一片温热,耳根却是粉红,羞得卧榻三天,把今日滋味回味个透。
  从此在治鸟这儿的人,就安分下来,顶多丢个帕子,表表心意。
  阮旭看他给自己解了围,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隐隐又有一丝不甘心。眼睁睁看着来往客人对他秋波暗送,还有明晃晃的手帕香囊,总觉得心里委屈,倒不如就把人藏在自己家里算了。
  嗐,他就想想,哪会真这么干?
  小夫郎…啊不是,小公子自己能够保护好自己,他应该高兴才对。
  再说柳府,儿子撞了邪,一心念叨画中美人,可把柳老爷愁得头秃,大把胡子让自己拽得就剩几根儿。抢了柳生的纸笔,他还不干,到处抱着人求,狼狈相不忍看,只能由着他画。
  背地里却跟管家商议起来:“你去外面,打听打听有没有驱邪的和尚道士,带几个回来,快去!”


第55章 云想衣裳花想容(三)
  柳家小少爷庙中读书却被妖精勾去了魂魄,几日过去, 早已在镇中传开。人人都想知道, 究竟是个何方妖孽, 能够把好好一个读书人,诱惑成这样。又有无数人想去看看, 柳生执意要画的,该是怎样一种模样。
  “要我说呀,论漂亮, 我可真没见过能够比阮哥儿带回来的人更漂亮的了。那双眼往我身上一瞟, 别说心了,叫我把命给他都成。”
  “我看他那么漂亮, 恐怕是个哥儿。”
  “那又怎样?人呐, 美成这样,性别也就不重要了。”
  “咄,你倒是得了那色王爷真传。”与柳生同期的学生们对柳生知根知底,当然不信是他有多正直,多半是招惹哪家小郎君, 求而不得, 患了相思病。然而听说他现在茶不思饭不想, 还是好奇得不行。互相打趣,也都认为没有能比治鸟更好看的了。
  这么漂亮,他们也就眼馋,真正拥有了,指不定是好是坏。至于他们口中的色王爷, 正是当朝唯一一位王爷——时亭。这位小王爷自小受帝王宠爱,却无争权称王之心,平生只好风花雪月。
  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世人爱色,又对其避让唯恐不及,唯独这位王爷,一颗心全都长在色道上,府中美人无数。逢年过节,旁人都希望收些奇珍异宝,就他,非美人不要。若是某一天到处搜罗某样物品,也只有一个目的,讨美人欢心罢了。
  据说他早年做过仙梦,醒来就说自己生来为色,立志要阅尽天下美色。方才书生那句“美人无性别”,正是时王爷的论调。
  管家在外晃荡一圈,别说和尚道士,就连跳大神的神婆都没见到一个,正坐在茶摊上喝着凉茶发愁。唉声叹气之际,忽然见到不远处早点铺子旁边,一群人围在那里。
  有些还未张开的小姑娘,头上扎着两个小辫,搬着小马扎坐在边上,也不说话,就安安静静看中间的人做手环。做好了,交上一枚铜板,欢欢喜喜戴到手腕上,美滋滋跑回家炫耀。
  镇子里什么时候来了这么一号人物?
  距离太远,他也看得不是很清楚。管家眼珠一转,放下凉茶,从兜里摸出一枚铜板,走过去:“劳烦,要两串哄内人开心。”
  “好。”音若醴泉,甘美清冽。
  管家递过铜板,心中一阵惊啧。何方水土能够养出这样一个妙人来?肌映流霞,长发如瀑,垂首时,青丝沿着肩侧滑下,清妍尤绝。
  管家盯着看了许久,心中顿生一股恐惧,这美貌摄人心魄,绝非是修辞上的夸张,管家是真觉得自己魂舍不稳,即将随人离去。
  赶紧别过脸,等着回去向老爷上报这件事。
  “您的手环。”
  看人匆忙离去,治鸟一头雾水,心想自己应该不吓人,做甚跑得这么快?时值正午,街上人也都回家吃饭去,干脆先把东西收拾起来,跟着阮旭回去了。
  回到府中,管家慌慌张张找到柳老爷,同他讲了今日所见,提到治鸟时,声音发抖:“那人跟少爷画上的,极为相似。”其实,他本来猜测让少爷魂不守舍的就是这个人,然而想想本人再联系画作,指着画上说是本人,管家觉得有点太对不起治鸟的相貌了。
  “莫方莫方,你且细细说来。”声音陌生,管家一回头,身后竟然跟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道士,皮肤枯黄,骨相清晰,仿若不知哪里的骸骨成了精。
  才见过世间极色,再看老道,心里满是嫌弃,似乎皮骨都沾着臭气,皱着眉头往后退半步,厌道:“你这道人从哪儿来的?”正要掏点儿铜板打发了,又想起柳老爷的嘱托,眨巴两下眼,“算了,来都来了,那就你吧。”
  道人揪着下巴上两绺山羊胡,晃晃脑袋,不觉得对方态度不好:“哎呀,我可是听说柳府有妖邪作祟,特意从远处赶过来的。”
  这些卖口舌生意的,管家向来看不上。满嘴没个真话,要不是柳少爷如今恋画成痴,怪力乱神之说,管家也是不信的。
  柳老爷看见有个道士亲自过来,顿觉神奇,忙请道人上座,坐下就要询问自家儿子究竟怎么个情况,遇上的又是何方妖孽。道士却不着急,眼见柳老爷要问,先摆了摆手:“老爷啊,不是我不告诉你,你看我一路风尘到此,腹中空空,怕自己话未说完,就先饿晕过去。”
  柳老爷连声应和,叫管家准备饭食,就等着道士快些吃饱喝足。
  治鸟跟着阮旭回到家,看其他人都有事做,总觉得自己寄人篱下,什么都不做不像话。阮旭本来不想答应,转头又怕治鸟心里不舒服,最后把捣蒜的活儿交给他,研钵研杵一套工具,先是往里面添了几瓣蒜,又撒些调味料,叮嘱道:“左手按住钵,稍微扣住上面,免得动作太大溅出去,右手来捣。慢些没关系,别伤着手。”
  看他捣蒜觉得好玩,模仿阮旭动作,一手扣住钵沿,另一手直接握杵,直上直下地捣了两下。动作幅度太大,差点砸到手,阮旭连忙握住,又教:“没必要抬那么高,又不是什么砸不烂的东西,像这样随便捣两下……”他教得认真,治鸟也学得认真。
  猝不及防抬头,四目相对,阮旭才反应过来自己手下细嫩触感,想到自己刚才居然跟人如此亲密,手掌接触处,似乎有些发烫。
  “就这样,随便试试吧。”
  阮爹看了有趣,直接抢过研钵:“小公子手上连个茧子都不长,一看就不是做这种粗活的手,怎么能让他干这个?”回头又对治鸟说,“我知道你心眼好,就是不知道你失忆了,还认不认得字?”
  阮爹想得长远,槐花开就开一季,这季过完就没了,不如找个稳当点的。
  正巧前几日镇子里写字的书生要去京里求学,以后镇上的人收到书信也没法互相传达,治鸟若是识字,闲来无事帮衬邻里,也很不错。
  “我也不知道。”凭感觉,治鸟认为自己是识字的。
  可以理解,阮爹听了这话,回趟里屋。没过一会儿,拿了一张信纸出来:“那你看看这个,能不能看懂?”是他父亲很久以前写给他的信,里面的内容托人念了好几遍,他都能背下来。
  治鸟拿过来看了一遍,虽然不熟悉,却依然能够认出来,于是照着念完,抬头对上阮爹欣喜神色:“识得是识得,可我不会写。”
  “认识就行,”阮爹觉得认字简单,写字难,恐怕忘记,也是难的那边忘得更干净,“镇里有私塾,旁听认字是不要钱的。反正你这几日有空,不如去回忆回忆。”
  这就敲定了。
  捣蒜的事情,最后还是没有让治鸟做。
  柳府来了个大老爷,府中侍婢忙上忙下,又是伺候吃,又是伺候穿。柳老爷甚至现去布坊买了新布做的衣服,给人穿上,就等着伺候好了,能给他驱邪。
  可是左等“时辰不好”、右等“风水不对”,这道士嘴里没有一句准话,柳老爷虽然念子心切,此时也察觉出事情不对了,把人叫到堂前,要下个“最后通碟”。
  “道爷您看,吃也吃饱了,穿也穿好了,驱邪捉妖之事是不是应该安排起来了?”他怎么说也是当地大户,手下管个百来号人,认真起来,不怒而威。
  道士察言观色,心说:再折腾下去,把他老底儿揭穿了该怎么办?
  好不容易遇上个冤大头,愿意让他骗吃骗喝,再给得罪了,以后道上更不好混。
  便眯起眼睛,站起来,脚下迈着八卦步,装模作样地堂前走一圈,手指掐算着,口中念念有词。行到房门口,猛地一睁眼:“不得了,那祸乱柳少爷的妖精,此时此刻,正在城中!”
  管家听后,膝盖一软,当场跪了下来:“高人,是高人呀!”
  听到身后“嘭”地一声,道士还以为主人家看透他这点儿伎俩,抡椅子要揍他呢。结果回过头来,正跟前跪着一个,更是叫他摸不着头脑。心里忐忑归忐忑,场面话还是要装一装的:“你,速速将你知道的事情,尽数告于我!”
  管家从头讲起今天上街找人,如何偶遇街边卖花郎君,又如何被那人美貌震慑,魂动魄摇,心神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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