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母扪心自问,这么些年,您和周氏,甚至世家贵族们对先帝、对今上,可曾守过半年君臣之礼?”
“所以——”周哲翎哂笑,“你便急不可耐地要以以夫妇情分替哀家和整个周氏,去弥补对李家的亏欠,是吗?”
周哲翎眼中那些愤怒、不甘、疯狂的情绪好像随着周慕云不断变轻的声音慢慢跌落,慢慢变得麻木,空茫……
绝望得像一口枯井。
“别在这儿跟哀家说些没用的漂亮话儿了。”
“去罢——”
“这时辰,皇帝也该下早朝了,你也赶紧到广明宫献媚去罢。”
“早些把事儿办了去罢,哀家这身子不济了,动作快一些,那身用周家鲜血染红的皇后袆衣,哀家还想撑着,撑到看你穿上的那一天。”
“我们周家,世世代代都是要出皇后的……你、你好歹……也算是哀家养大的孩子……”周哲翎说着,喉间竟有些莫名地哽咽,“别那么蠢,让李家那只小狐狸骗了去,到头来赔了夫人又折兵。”
“姑母!”
周慕云泪如雨下,突然扑倒在周哲翎的怀里,额头前尚未干涸的鲜血蹭上了周哲翎的袆衣,让那身正红鲜艳得异常刺眼。
“慕云、慕云哪里都不会去……您在一天,慕云就在延年殿侍候您一天!”
无论如何,她都是长在周哲翎的膝下,周哲翎十成九的时间都严肃苛刻,可也曾在她年幼抱病的榻前探过她额头的温度,喂过她一碗汤药。
她没办法眼睁睁地看着周哲翎一个人死在已经是囚牢一座的延年殿内。
虽然血脉相亲,但她到底和周哲翎,不是一样的人。
“你……说什么?”周哲翎颤抖的双手攥住周慕云的双肩,将人从自己怀里推开一些。
“你疯了吗?”她难以置信地盯着周慕云的眼睛,“真的不想做皇后了?”
“姑母现在还能忆起自己当年初初入宫时的景象和心情吗?”周慕云深吸一口气,“难道姑母从一开始,就想着要做个无爱无宠的皇后,然后一步步权倾朝野,做一个注定孤独一生的的太后和太皇太后吗?”
“难道一开始,姑母就从不曾奢望过,能有一个亲近的人陪在自己身边,就像,您从小陪着慕云那样。”
“到底是什么,遮住了您的眼睛……”
和良知。
周哲翎认真地瞧着周慕云的脸,被横抹一把的鲜血顺着眼角流下,又再被泪水冲淡,像是这个世界上最鲜艳的胭脂,把周慕云那张年轻娇俏的小脸衬得格外好看。
她们是亲姑侄,身体里流着一样的血。
周哲翎现在才发现,她已经许多许多年没有再见过周慕云素面朝天,粉黛不施的样子了。
这模样,和她当年年轻时,当真有七分像。
当年她也曾二八年华,初入宫廷。
虽然知道自己的夫君是皇帝,她不敢奢望一心一意,但她从小看着父母间的不和睦,心中曾经默默期待过相敬如宾。
入宫前夜,她的父亲与她彻夜长谈,让她不要忘记自己肩上挑着的是整个周氏的兴衰。
她那时还不太懂父亲的意思,直到后来才慢慢明白,她的夫君娶的从来都不是她,而是她背后整个周家的权势。
她与殇宁的太/祖皇帝之间,连个孩子都不曾有过。
慢慢的她发现,那是皇帝在防着她;想要留住自己的一切,就要保全她身后的娘家。
“到底是什么,遮住了您的双眼。”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是如何迷失在权力和欲望里,变得疯狂、偏执,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断和良知。
终于,延年殿前姑侄二人依偎不言,这间身处权力中心的宫殿,几十年间从未这样安静过。
直到日暮西沉,伴随着几声鸦啼,殿内传来一声凄厉的哭号。
在李遇登基后的十二个年头,周家纵横三朝的女人,没能看到这一年的冬临。
此后,周氏满门抄家落狱,一切罪状依例论处,大厦倾颓只在一夕之间。
曾经那些以周哲翎、以周氏马首是瞻的世家党羽人人自危,没有人一个人出来替周家求情,只恨不能多踩两脚将自己摘干净。
以利而聚,因利而散,极尽世态炎凉。
他日天下既定,朝堂之上未必不会出现第二个周氏,但眼下待城的情势不乐观,举国上下的眼睛都盯在白鸥身上。
谁都知道曾经的神武大将军,现在的柱国大将军和皇帝之间是挑拨不了的关系,他们现在指着白鸥,也就只能顺着皇帝,谁还会愿意去拉一把落水狗一般的周家人,自保尚且来不及。
整个世家阶层,一派树倒猢狲散的景象,危如累卵。
江宁终于迎来了今冬的初雪,李遇也终于处理完一切,得了半刻空闲,凭栏而立。
“白鸥哥哥。”
他手里摩挲着那个装满白鸥古怪礼物的锦囊,望着待城的方向,喃喃低语。
“下雪了。”
待城的雪应该比江宁更早罢?
“你冷吗?”
这么久以来,他都没有收到过待城传回的哪怕只言片语;但朝剪除干政外戚,分化世家党羽,诸事繁杂,他根本无暇顾及。
“遇儿很好。”
他终于做到了,让白鸥临战的身后,再也没有任何牵绊和顾虑。
“你不要担心。”
即使相离,依旧相依,因为他们如掌纹般熟稔。
而待城外的一座茅屋里,白鸥也望着眼前的鹅毛大雪,倚窗而立。
他等这场雪,已经等得太久了。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晚啦~
上周太累了,身体有点不舒服,主要是眼睛..又疼又痒..不知道明天会不会好转qaq...
更新我也想尽量保证,但是如果实在不行明天也许会请假;全文也已经接近尾声了,之前构思过三个结局,最后敲定了一个我最喜欢的,如果可以也想再有空梳理一遍。
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出自《心术》【作者】苏洵·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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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我赶到了。
月余之前,白鸥率人抵达待城方才发现,何止是待城进不去,他连待城的边都摸不到,怪不得之前半个字的情报也传不出来。
四苟之前带走了情报部最精锐的一批人,轮到白鸥时,一方面他不放心将李遇一个人留在江宁面对一切,一方面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整肃大军开拔。
好在战斗主力本也大部分都留在待城,他走时只点上了十几个身手好的,便匆匆上路。
现下他手上这只小队无论从浑水摸鱼、打探消息的本事,还是从对待城的熟悉程度来说,都远远不及之前四苟带着的那波人,连待城附近的都靠不过去。
好在之前跟李遇从峡谷走出后在外面游荡过一段时日,当时因着担心小美人儿的安全,他仔细研究过庸城附近的地形,现在正好带着人猫进野外山林,秘密潜进待城附近。
离开江宁之前,为了李遇的计划,待城驻军的军服有一件算一件,白鸥全都给李遇留下了;路上为了不引人注意,他们一行人都扮作普上路的百姓,现在既然都要进山了,干脆将衣服撕吧撕吧,再抹画脸,直接演起了山匪。
他手下的待城驻军,出了名的一群军痞,现在简直本色出演,和落草为寇的山匪完全没有两样。
白鸥觉得好笑,他从大学教授一路混成了朝廷一品大员,目下眼瞅着又变成了山寨大当家的样子,人生简直丰富多彩。
他们实在装得太像了,只怕要是真遇上同行,都会互相点头打招呼。
于是,在终于从庸城摸到靠近待城附近的地方时,他们真的遇上了“同行”……
战乱饥荒年间往往盗匪横行,这点白鸥并不意外,只是这波人也不知道属于什么流派的盗匪,完全没有电视剧里类似“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的开场白。
两方势力刚打了照面,对面几人也不说话,直接就动了手。
自己带来的人是什么底子白鸥心里清楚得很,人数上也占了点优,他根本不担心,也不用出手,抄手在一旁静静观察。
没半柱香的功夫,对方就给收拾住了,一个个被反剪了双手,压着跪在地上,脖子上顶着一柄利刃。
“身手倒是不错。”白鸥相当诚恳地夸奖道。
对方的身手的确有模有样有路数,不像是一般凭着蛮力胡来的山匪。
“给你们十句话的功夫——”他背着双手,幽幽从挡在他身前的手下身后走出,“给我把眼前这事儿解释清楚了。”
“你们——”他眼神巡觑一圈,“抢着发言罢,也不用举手了,反正后面一个人要是没前面的说得好,就直接砍了。”
“要是十句话都说不明白一件事,就送你们——”他偏了偏头,勾了个诡异的笑,“一道上路。”
若是直接打听待城情况只恐暴露了身份,打草惊蛇,但此处已经很靠近待城境内,白鸥抛出个模棱两可的问题,想着没准能从等会七嘴八舌的答话里听出点有用的消息;却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