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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他总想和我谈感情[穿书] 完结+番外 (晋咸)


  事已谈妥,饭也就没有必要再吃下去,陆逊站起身,朝景玥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说道:“文若谢过王爷,这便告辞了。”尔后转身离开。
  景玥向后仰靠在木椅上,思忖半晌,冷笑一声暗骂:“原来是条会咬人的狼崽子,教我差点以为是只愚蠢冲动的走狗。”
  陆逊出了屋门,外头张桓垂手静候,见着他点点头侧身让过,“陆公子随我来。”
  “有劳。”陆逊朝张桓抱了抱拳,抬步和他一前一后穿梭于雕梁画廊之间。
  走过画廊,在尽头处一道鹤归青山的秀屏遮住视线,陆逊跟着张桓绕过去,瞧见了两间甚是素雅清净的客房,靠里头的一间给了陆三爷,剩下的一间便是他住了。
  送走张桓,陆逊舒了口气,活动了一下紧绷的肩胛,迈进房间。
  屋子不大,两开一进,北面开窗,东面摆着一张床榻,簪花小书架搁在西首,中央是张小圆桌。
  陆逊阖上房门,将腰间的清风剑拿下来搁在剑阁里,又褪了外衫,踢掉靴子,上床坐下。
  原书中这段“陆少主初观龙.阳.事”的情节其实挺复杂。其实原主北上萧山,以及与陆三爷南下是不会路过长安的,他们之所以能在长安碰到轻骑出行的安王,是因为在这之前遇到了一群黑衣人的暗杀。
  那群黑衣人武功招数阴狠诡谲,看不出是哪帮哪派,而且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取陆三爷和原主性命。
  而原主此次奉父亲之名请陆三爷出山事关重大,消息仅有陆家长老和当朝楚皇知道,他们于半路遭人劫杀,二人再三思忖觉着是安王所指使,故而改道西行,前往长安一探究竟。
  这便就有了后边原主与陆三爷一路跟踪景玥来到淮阳城。这一路原主和陆三爷一面暗杀安王,一面又提防着那群诡秘的黑衣刺客,原主孤身入楚楚馆打探消息,便是去确定黑衣刺客是否确为安王所指使。
  陆逊叹了口气,如今各种事情杂糅在一起,牵一发而动全身,稍有不慎就会死于明枪暗箭之下,且不管安王南下究竟为何,也不管不久后震动江湖和朝廷的“七七开阁”,当务之急是揪出那群黑衣刺客,以确保他能和陆三爷平安抵达平江陆府。
  好在那群刺客还真不是安王指使,而且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安王是他和陆三爷最值得投靠的伙伴,适才那老驼背跟吃了火.药.桶一般要杀了安王,简直让陆逊头痛不已。
  得想个法子让陆三爷相信幕后主使不是安王才行......
  陆逊往后仰躺在床榻上,双臂枕在后脑,盯着床帏银钩琢磨计策。思忖了一会儿后,陆逊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光顾着想刺客,他都忘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了——还未曾探一探这幅身体的武功底子!
  俗话说“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只有身怀绝技才能将受伤降到最低,安王能帮助自己没错,但他不可能事事都依靠安王,护身的武功定是要有的。
  然而作为一个现代人,那些奇侠武艺陆逊是一丁点都没接触过,不过天下武学尽善者金庸也,这本书的内功外功定也脱离不了金庸的套路,好在陆逊是个“金庸迷”,老爷子书中的那些内功心法他都烂熟于胸。
  想至此,陆逊不再迟疑,开始在床榻上盘腿打坐,依着“思定则情忘,体虚则气运,心死则神活,阳盛则阴消,铅汞谨收藏,姹女婴儿”(注)二十九字心法练习吐纳,不多时,便觉腹下一股暖流涌向身体的四肢穴道。
  陆逊大喜,原主虽年轻,可内功却甚是深厚,他只这么一探,便觉已达上乘之境界,于是打算趁此机会再试一试外功。
  刚依着原主肢体记忆将七十二路陆家剑法练了一半,门被人从外头敲响了。
  “何人?”陆逊抬眼朝门口望去,喝了一声问道。
  “是我。”陆三爷粗哑的声音传来。
  陆逊答应了一声,连忙起身,他扯了外衫匆匆披上,将门打开来。
  陆三爷佝偻着身子站在门外,他换了件棕色衣袍,一头白发攒成茶碗口大的髻儿束在头顶。
  “三爷,请。”陆逊侧身让过,待陆三爷在圆桌旁的木椅上坐下,他这才重新阖上门,折身走至房中。
  “适才出手打你那一巴掌......还疼么?”陆三爷从怀中拿出一瓶药膏,搁在桌上,他叹了口气道:“你祖父死于老安王之手,血海深仇郁结在我心中,见着安王那狗贼,难免情绪失控,言辞不当处还望你莫要放在心上。”
  陆三爷原名李川,本是平江陆家的马厩小厮,在原主祖父陆绍做家主时,专管马厩饲料添放,为人敦厚忠心,干事精明利落。
  当年七七开阁之时,陆家遭贼人劫掠,家门中人死伤过半,要紧关头陆三爷拚死护住了陆绍,自己却被贼人用铁棍敲砸弯了脊椎。
  陆绍感念陆三爷的赤胆忠心,与陆三爷结拜成兄弟,二人同吃同住、同衾而眠,被江湖人称为“平江双鹭”。
  原书作者对二人的评论寥寥数语却鞭辟入里:“绍得川,此生便再无遗憾矣。”
  后陆绍被老安王景昀,也就是景玥的父亲一剑刺入胸腹,伤口又没有及时处理,发炎而死,陆三爷悲恸至极,一夜之间白了头发。
  陆逊叹口气,低声劝慰他道:“三爷,祖父的仇怨不该迁怒安王,老安王已经作古多年,上一辈的那些恩恩怨怨您也该放下了。”
  陆三爷抬手按在眼睛上,紧抿着嘴唇,默然半晌后哑着嗓子,声音竟带了几分悲凉,“仇恨搁在心底十多年,没能手刃老安王,竟连安王这小小逆贼也奈何不了,可见这是天意在暗示我,教我放下恩怨。”
  陆逊扯了扯嘴角,实话说他现在很想吐槽,这不是天意,这是主角光环,人景玥是男主,要是轻而易举就被你杀了,这本书还怎么写?更何况景玥都三十岁的人,怎么就成了小小逆贼?
  “罢了,不说上一辈那些仇怨。”陆三爷摆摆手,他略一沉吟,捋了捋花白胡须,瞪着眼睛看向陆逊,铁青着脸训斥道:“你为何这几日混迹如此腌臜之地?你乃陆家少主,将来是要掌管整个陆家的,恋花玩柳,这要是在江湖上传开,你还如何服众?”
  “我......”陆逊张了张口,正要解释,却被陆三爷厉声呵断,“你不必多说,如今你也长大,学会跟人绕弯子,说话半真半假。适才听你与安王说得那些话,一句话里头能扯出四五层意思,我老了,没工夫猜这些。”
  “......”
  陆逊扯了扯嘴角,在心底翻了个惊天大白眼。你不想听,我还不想解释,做事急躁偏激,安王把话都说得那么明白,还一口咬定刺客就是安王派来的,简直没法沟通,十有八.九原主那冒失刚正的性子就是受这老驼背影响的。
  很心累地叹了口气,陆逊点了点头,“三爷教训得是,文若日后不会再进花柳之地。”


第5章
  见陆逊如此谦逊,陆三爷神色稍缓,他略一点头,语气便慈祥温和了不少,“你父亲既能命你一人前往萧山,七七开阁主持一职定也有意交付与你,你是我瞧着长大,自幼便聪慧肯用功,今年大事既成,家主位子便非你莫属了。日后你定要将陆家家规谨记于心,为国为民,除暴安良,主持江湖天下事。”
  “文若谨遵三爷教诲。”陆逊团手朝陆三爷恭敬行礼,神色颇为冷淡,对他所说的“陆家家主之位”和“七七开阁”不太上心。
  然而陆三爷却十分珍视,越说越严肃,甚至打算将“七七开阁”与陆家的渊源娓娓道来,陆逊实在不想听,当下提起桌上的茶壶为陆三爷倒了杯茶,“三爷,用茶。”
  “嗯。”陆三爷抬手接过,掀起茶杯,吹了吹茶沫,润了口嗓子。
  “三爷,文若有一事请教。”陆逊垂手站在一旁问:“陆家七十二路剑法中有一招‘谁家玉笛暗飞声’,这作何理解?”
  他适才依着这幅身体的肢体记忆练习武艺时,在贴身的中衣里翻出一片布帛,上头密密麻麻写着针眼小字,费力辨认才发现是陆家七十二路剑法后十九式,想来是原主练会了前五十三式,剩下的未记住,只得抄写了带在身上,得空了好拿出来练习。
  “这个好解。”陆三爷搁下茶盏,站起身后抖了抖袍子,从怀中摸出一柄短剑,一面比划一面说道:“陆家剑法以清越迅捷出众,而这‘谁家玉笛暗飞声’又是剑法的精髓,重点在一‘暗’,下盘扎稳了,出剑才能快,快到最高境界便藏于无形,也就是‘暗’......你瞧清楚了么?”
  “瞧清楚了。”陆逊点点头。他本就有过目不忘的本事,陆三爷只比划了一遍,他便将招式与心法熟记于心,当下继续问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又作何解释?”
  陆三爷比划道:“剑身本是硬的,大丈夫行走江湖顶天立地,待见着了窈窕淑女便柔肠百转,这剑也变跟着软了,虽软却不弯......气沉丹田,将内力运至持剑之手......”
  二人便这么一问一答,在逼仄的屋里练起剑法来,等日上头顶,屋外的知了扯着嗓子没命地叫,两人才大汗淋漓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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