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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收割者[快穿GL] (沈日十)

  信仰收割者[快穿GL]
  作者:沈日十
  文案
  『她本是高高在上的神明,却愿为信徒披荆斩棘』
  1.28v,请支持,多谢。
  邪神套路多,正神伤不起。
  这个邪神把宿主打造成玛丽苏——男男女女都爱我;
  那个邪神把宿主打造成超级学霸——我抽烟喝酒混社会,但我是个好女生;
  除此之外,还有音乐之神,绘画之星,星际的宠儿……
  身为正神,当邪神作祟,祸乱世间,应匡扶正义,清理天下。
  成神前,沈朝夕打击歪门邪道就一个字——杀。
  成神后,她当神棍,做学霸,学演戏,去唱歌……
  这世道,终究邪不胜正。
  【神道修士沈朝夕,穿梭各个世界,拯救信徒,收割信仰的故事。】
  入坑指南:
  1.主攻,1v1;
  2.日更,更新时间见文章列表;
  内容标签:女强 复仇虐渣 逆袭 古代幻想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朝夕,赵晚宸 ┃ 配角: ┃ 其它:

第一卷 : 嫡女不甘心
第1章 嫡女不甘心(一)
  夏日已过,秋老虎的威力却仍旧不俗,被烈日灼烤了一日的大地,热的烫脚,押送流犯的官兵一个二个垂头耷脑,被这太阳晒得发不出脾气。
  “这他妈都是什么鬼天气…… ”
  有人抱怨道。
  队伍中间的流犯比起官兵,更加看不出几分精神,一个个面如死灰,眼神迷离,若非手脚都被麻绳绑在了一起,相互搀扶着走路,恐怕早有人半途就倒了下去,此时也不过是强撑着的行尸走肉罢了。
  额头的汗水已经从大滴大滴的液珠,变成了细密的水点,林明珠走着走着,眼前越发的模糊不清。
  迈腿已然成了机械性的动作,原本纤细白嫩的手腕早已被勒得通红,甚至于磨下几层皮来,她无意识地舔了舔嘴唇,然而唾液没有润湿唇瓣,反倒因为刮动死皮,渗出了血丝。
  她张开嘴,发出的声音若有似无。
  “信女愿永生永世信奉朝夕娘娘,求娘娘助信女报得家仇……”
  言罢,她轰然倒地。
  无人注意到,在她紧握的手心中,一枚精致细腻的玉佩,突然化作了齑粉,从她指缝中流出。
  “小姐——”
  林明珠的倒下,宛如一颗投入死水当中的石头,掀起了层层波澜。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站在她身边的春夏——林明珠曾经的大丫鬟。
  她跪伏在地,试探着去触林明珠的鼻息,手指止不住的哆嗦。
  旁边人或是木然的看着,或是别过头,目光不忍。
  死在流放途中的人太多,林明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小姐,小姐你醒醒,我们就快到了,小姐——”
  “你们救救小姐,救救她啊——”
  “小姐——”
  一声接着一声。
  春夏声嘶竭力的呼喊,好像杜鹃啼血的哀鸣。
  然而她的小姐双目紧闭,已经听不到她的呼唤。
  官兵的反应总是慢半拍,听到嘈杂的哭喊才不耐烦地走过来,“怎么了?”
  见到躺在地上的人,眉头紧皱,司空见惯般唾了一口,“又死一个,晦气,李五,张四,过来把人拖下去找个地方扔了。”
  “不不不——你们不能动我的小姐——”听到他们的话,春夏死死抱住林明珠的身体,死活不愿意分开,她面露哀求,“求求你们,行行好,给我一点时间,让我给小姐挖个坟——”
  “小丫头倒是衷心,行,大家都走累了,那就停下来休息会儿吧。”叼着草根的官兵冷笑一声,不知道是在嘲讽还是赞扬,只是不等春夏露出喜色,他一脚就踹向了她的心口,直接将人踢得老远,随即呵令道:“人都死了还端着小姐派头呢,把人给我拖下去,有多远扔多远,最好扔在林子里,这个时候的豺狼虎豹,正缺吃的呢。”
  “不——”
  ……
  沈朝夕醒来时,浑身都疼得厉害。
  她勉强睁开眼,正好对上一双黄澄澄的眼睛。
  眼睛的主人仿佛没想到她竟然会醒来,受了惊,下意识地朝后退去,这才叫她看清了对方的身形。
  雪白毛发,夹杂着黑色斑纹,额头隐约可见一个王字。
  不是白虎又是什么。
  似乎是感受到了威胁,白虎上半身微微降低,露出攻击的姿态,喉咙里也不断发出警告的低吼。
  沈朝夕忙着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没时间逗猫玩,拧着眉呵斥了一句别闹后,便自顾自的闭上了眼睛。
  竟是全然不将眼前庞然大物般的老虎放在眼里。
  仿佛试图对她发动进攻的,不过是一只娇俏可爱的小猫咪,而她是那个暂时没有耐心的主人。
  身为万兽之王,兽类的本能向白虎叫嚣着眼前人的危险,然而白虎通灵,冥冥中的感觉却又叫它在原地烦躁地转了两圈之后,留了下来。
  它看着不远处衣衫褴褛,身形瘦弱,宛如一幅骨架子,却连闭着眼都能散发出庞大的令人窒息的威压的生物,甩了甩鞭子似的尾巴。
  “吼——”
  在虎啸声中,沈朝夕渐渐明了了自己被召唤过来的原因。
  说到召唤,就不得不提一提沈朝夕的身份。
  神道修士,以信仰为修炼手段的修士。
  世间常能听到一种说法,先有信仰,再有神明。
  说的是世间一切神仙的手段,皆是由信众奉与。
  这话用来形容神道修士,再合适不过。
  不同于一般的道修或者魔修,或通过修炼心境,或通过打磨筋骨,从而汲取灵气或者魔气,化为己用,神道修士的一切根本,依托于信众的信仰。
  若信众繁茂,信仰昌盛,哪怕是初窥门径的神道修士,亦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操天地于掌心之间。
  ——然而信仰何其难得!
  天下神道修士不知凡几,生灵数目却是有限,无论如何瓜分仍旧难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更何况,神道修士依托信仰而生,却也依托信仰而死,若是无人信仰,失去供奉,神道修士的陨落,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偏偏神道对于大多数选修此道的修士来说,还不是一个可选项,而是强迫中奖。
  沈朝夕就是这样一个“幸运儿”。
  她本是一国将军,为保家卫国战死沙场,百姓感恩她的行径,得知她战死后,纷纷立长生牌,早晚各一炷香,硬生生将本应该去地府转生的沈朝夕,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她只觉得自己混混沌沌睡了一觉,谁知道一觉醒来,就被迫坐上了神坛。
  见鬼的神道修士。
  因为是信仰起的跟脚,沈朝夕甚至不能够转修鬼道,百姓信奉她一日,她这个神道修士就得活下去一日,受一日的香火。
  一开始的时候,沈朝夕很乐意为自己国家的百姓提供庇护,有她保佑的人民总是风调雨顺,战事上无往不利,奈何朝代更迭,时过境迁,她这个将军渐渐在人们脑海中淡去,越来越多的人取代了她的地位,成为了百姓们新的神明,新的精神寄托——她这个老将军,将要散去。
  她本无所谓生死,否则也不会心甘情愿战死在沙场。
  信仰凋零,沈朝夕亦无意挽留,她放任自己一日十二个时辰,昏迷的时间比醒来的时间更多,带着几分期许静待着消亡的那一刻。
  谁知道浑浑噩噩之间,竟然感受到了来自信徒的召唤。
  神道修士的信徒千万起数,能够召唤他们的,十不存一。
  非的是有大信念的人不可。
  话说回来,信念得大到什么程度才能让神道修士感召到呢?
  不仅是奉献今生的生死,更是生生世世的追随。
  林明珠正是在死前用满腔的绝望许下了这样的承诺,才将沈朝夕召唤来。
  她或许未必有多么的相信这个由母亲戴在她脖子上的朝夕娘娘,只是生命燃烧到了最后一刻,不信也得信。
  人总得为自己找个支撑的地方。
  为何会有雕刻着自己模样的玉佩流落到此方世界的问题,暂且不在沈朝夕的思考范围之内。
  她的眉头随着接收的记忆,拧的越发紧起来。
  这具身体的主人叫做林明珠。
  明珠二字,取自掌上明珠之意。
  林明珠,顾名思义,林家的掌上明珠。
  林家,是一个传奇的世家。
  林家祖,历经三朝,均官拜宰相,得皇帝信重。
  林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官至宰相一日,比其父还要小上那么一些。
  更别提林家出色的子弟,各个都是芝兰玉树,文武兼备。
  林明珠是林父生了三个儿子之后盼来的女儿,打一出生,便是要星星不给月亮,呵护如同掌中宝,心尖肉。
  林父这份呵护并没有被辜负。
  林明珠生的端庄明艳,性格更是落落大方,为人处世进退得宜,全京城找不出一个比她更优秀的贵女来,不是林父自夸,怕是皇室养大的公主,也未必有女儿的半分好。
  更莫提她虽未女子,才智却不输于三位兄长,哪怕是林父,也时常感叹,可惜了我儿一身文韬武略,却身为女儿身,不能卖与帝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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