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嫩的鱼肉裹着鲜红汤汁与小米椒,辛辣浓香与爽滑口感交织,他只吃了一口,脸上便露出吃货得到满足后的幸福神色,满足地眯起眼。
“好吃!”他扔出一句掷地有声的赞美。
“那就多吃点。”
张玉凉对口腹之欲并不太热衷,自己不急着吃,反而是夹了几块鱼肉到餐碟中剔掉鱼刺,再放进他碗里,还顺便为他盛了一碗鱼汤。
他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动作却熟练无比,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奇怪。
“别光顾着我,你也吃。”程澹知道他口味偏清淡,所以先在自己的汤里涮了筷子,再给他夹酸甜口的松鼠桂鱼。
张玉凉笑了笑,一边吃他夹的鱼肉,一边说:“红叶镇晚上有灯会,吃完饭我们找间客栈休息一下,晚上一起去看灯好吗?”
“好。”程澹埋首于美食之中,头也不抬地回答道。
张玉凉微微一笑,托腮凝视他大口吃饭的模样,一脸温柔。
窗外阳光明媚,无声无息消融了枝头的霜色。
……
入夜后,红叶镇犹如上了妆的美人,褪去晨间朴素淡雅的面容,换上一身妩媚冶艳的装扮。
高门低檐、墙头树梢处皆挂满了灯笼,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点点烛火汇聚成璀璨光海,疑是银河落人间。
今夜是红叶镇一年一度的冬日灯会,类似于长安的上元节,颇为热闹。
程澹与张玉凉换上同款同色的青衫,一人一盏灯笼,行走在灯海间有说有笑,与街上行人无二。
“红叶镇的灯笼比长安的漂亮。”程澹提起方才在街口花五文钱买的灯笼笑着说道。清澈的蓝光将纸面上飞舞的蝴蝶衬映得栩栩如生,几欲化出灯笼,盘旋于天地间。
张玉凉看着他被灯火照映得分外温柔的眉目,浅浅笑道:“嗯,是很漂亮。”
程澹却没有注意到他的目光,提着灯笼径自走向路边的摊位。
“你有想要的东西吗?”张玉凉一边问一边牵住他的手,免得他与自己走丢。
“我想给玉先生他们买一些纪念品。”程澹头也不回地说着,突然停在一个摊位前,仔细打量着悬挂在木架上的香囊,从中挑出自己最满意的一只,“你也帮我看看。”
“纪念品?”张玉凉一眼扫完摊位上的商品,摇摇头道:“没什么值得买的。”
程澹眉梢一挑,先是把他拉到身边,继而左右看了看,确认这句话没让摊主和其他人听到,才说:“挑选纪念品和挑礼物一样,最重要的是特色和心意,至于物品本身的价值则是次要的。”
“这样啊……”张玉凉似懂非懂,“那我可以送你纪念品吗?”
程澹笑着点头:“当然了,你想送我什么?”
闻言,张玉凉伸手虚划过桌上摆放的两行饰品,从中拿起一支乌木簪。通体漆黑,簪头却用朱砂点染两朵红梅,精致而不媚俗。
这支木簪是诸多饰品里少数几件男子绾发用的首饰,张玉凉对着程澹的头发比划了一下,问:“这件如何?”
“好啊,我收下了。”程澹笑眯眯地接过木簪转动几下,顺势揣进袖里。
张玉凉见状,也懒得询问价钱,直接给摊主扔了块碎金子,把摊主乐得见牙不见眼。
二人又并肩往前走出一段路,走着走着,张玉凉忽然发觉不对,扣着程澹的手腕将他拉近身侧,低头看他。
却见程澹盈满凡间灯火的双眼中不知何时满溢笑意。
蓦然心下一松,张玉凉理直气壮地摊开掌心问:“我的回礼呢?”
程澹好气又好笑地拍了他手掌一下:“祭司大人怎么这么小气?送根簪子也要回礼。”
“来而不往非礼也。”张玉凉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你若是舍不得花钱,将自己赔给我也可以,我求之不得。”
“一根木簪就想买下我整个人,祭司大人可真是个商业鬼才。”程澹夸张地叹了口气,慢吞吞从袖里取出一只香囊,浅蓝的丝带系成一个小巧的同心结,几乎淹没于周遭的光海中,“在下囊中羞涩,只买得起这种不值钱的小玩意,祭司大人若是不嫌弃,还请收下。”
张玉凉眉目舒展,喜笑颜开地接过香囊挂在腰间,还不忘义正言辞地道:“礼物贵在心意,而非其本身的价值。这份回礼,我很满意。”
说完,他思考片刻,又补充道:“你囊中羞涩,我却有万贯家财,如若需要,我可将它们尽数赠予你。”
“不用不用,有祭司大人相伴,我不担心自己会缺钱花。”程澹回握张玉凉牵着自己的手,慢悠悠地迈步向前。
“你在人间呆了这些年,情话还是不过关啊。”张玉凉不紧不慢地说,“这个时候,你应该说,你就是我的无价之宝。”
“我该说什么?”程澹故意装作听不清,往他那边歪了歪头。
张玉凉重复道:“你就是我的无价之宝。”
“嗯,我听到了,多谢祭司大人抬爱。”
“……”
张玉凉在程澹耳朵上轻轻掐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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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江湖有妖气
程澹和张玉凉在红叶镇停留了三天,将这个不大的镇子里里外外逛了一遍,第四日一早才乘船离开。
“玉凉,下一站我们去哪儿?”忍着早起的困倦,程澹靠在张玉凉身上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问。
张玉凉调整了一下姿势,让他窝在自己怀里,再给他披上自己的外衣:“我都可以,你想去哪儿?”
“北方的冬天太冷了,我们不如一路南下,开春再回长安,然后去北方看大漠风光。”程澹裹着衣服缩成一团,闭上眼,想在船靠岸之前补个觉。
“好,都听你的。”张玉凉抚顺他落在肩上的碎发,收紧手臂,揽着他闭目养神。
船夫见状,笑眯眯放慢了行船速度,晃晃悠悠驶入芦苇丛深处。
时间就在这一圈一圈漾开的涟漪中逐渐流逝。
遇见程澹之前,十年对于张玉凉而言不过是一段弹指即逝光阴,或许还不足以让他捕捉到一缕大道痕迹,实在短暂得不值一提。
然而与程澹一同游历的这十年,却几乎算得上他生命中最有趣的经历。高高在上的祭司学会了做饭洗碗,目下无尘的神灵染上一身人间烟火。
南下看海,北入大漠,用人类的兵器和武学杀过马贼,也参与过无知村民登山寻仙的活动。
程澹带着他从长安走到苏杭,从苏杭漂流至海岛,又跨越半个天下去了北漠,去了昆仑,甚至到更远的西域诸国领略异域风情。
三千六百天的周游红尘之旅,像一幅徐徐展开的画卷,每一处风景都是铭记于心的烙印,程澹不会忘却,张玉凉不舍忘却。
只是旅程固然精彩,本就短暂的岁月消逝的也便更快,正如指间的细沙,握得再紧也拦不住它倏倏落下。
随着时光流逝,程澹的虚弱亦日渐增长。
在与张玉凉游历天下的第五年,程澹和一帮心比天大的青年上昆仑采药时遇到雪崩,即便他应变及时没有造成伤亡,也因妖力耗损过度加上天寒地冻,不免病了几日。
从那以后,程澹的病虽然痊愈,却好像落下了病根,不停地衰弱下去。缠绵病榻说不上,不过一直小病不断,无论怎么养都不见好。
程澹知道自己天时将至,花了几天功夫劝好忧心忡忡的张玉凉,也努力潜移默化地让他接受现实。
死亡和日升月落一样,都是不可避免的必然规律,张玉凉执掌生死道,比谁都明白这一点。他只是没想到,程澹的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快到相遇之期犹似昨日,却马上就将迎来分离。
程澹与张玉凉二度说起此事,是第八年他们来到江淮小镇枫叶坪之时。
落脚的客栈楼顶有一座凉亭,两人坐在亭子里看雪,茶水沸腾,天地一渺,仿佛时间定格于此,没有前尘旧梦,没有渺茫未来,只剩下亭中的他们。
这个时候,程澹的虚弱已经遮掩不住了。
他披着厚厚的裘衣,长发挽起,簪着张玉凉送他的红梅乌木簪,脖颈处是一圈白团团的兔毛,看上去非常暖和,可他依旧冻得手脚冰凉。
面色苍白,唇色也淡得几近透明,衬上黝黑的发,越发显得他气色不佳,坐在白茫茫的雪中好似即将如轻烟消散。
张玉凉握着他一只手,不敢放,也不敢用力,生怕碰碎了他。可他自己却怡然自得,微笑着看雪品茶,还主动提议要与张玉凉对弈,像是全然不知自己的状况有多糟糕。
不过真要说起来,程澹这一世的状态的确比前两世好。虚弱归虚弱,病归病,却奇怪的一点儿也不难受。
怎么形容呢,就像是虽然感冒了,但头不疼腰不酸,没有咳嗽,鼻塞也不严重,偶尔打两个喷嚏意思意思,即使拖着不好,也完全不影响日常生活。
气色不佳是真,可刨除越变越白的脸和嘴唇,他倒是没觉得哪里不适。哪怕在病中,他依然能骑马坐车到处走,跟遇到的所有人谈笑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