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姜姜深有同感地点头。
程澹站在楼梯口,倚着扶手,静静地听他们说张玉凉的事。那些都是他没有参与的过去,他听着觉得有趣,也有些心酸。
每一个别人家的孩子,在旁人看不到的时候,也是要付出巨大努力的。张玉凉不仅是天赋型选手,也是努力型的,只不过大多数人只看到了他的天赋,而忽视了他将天赋化为成绩时流下的汗水。
“怎么傻站在这儿?”
程澹正听得入神,张玉凉突然走了下来,捏捏他的脸蛋笑着问道。
他转头一看,张玉凉身上的睡衣已换成了校服。老土的配色与款式穿在他身上,却自有一种飘逸的气质,别人的青春用白衬衫才能完成的耍帅,到他这里一套校服便解决了。
“张玉凉。”程澹笑嘻嘻地捏了回去,却没回答他的无心之问,而是说起另一件事:“我不陪你去上学了,我要去打工。”
“打工?”张玉凉哭笑不得,“我只是为你在人形和猫形之间切换找个理由而已,你真想打工啊?”
“嗯嗯!”程澹用力点头。
昨夜,程澹与张玉凉商量过后,决定要隐瞒他的身份。而为了兼顾他的两个身份,白天他以外出打工为由,用团团的样子面对陈肖他们,到了晚上他再变回人形。
当然,此计只能顶一时之用,无法一劳永逸,隔一段时间就得再换一个原因。但就目前来说,这是最好的做法。
张玉凉却没想到程澹竟真的想要打工。
“好吧,一直把你困在家里也不好。”点点程澹的鼻尖,张玉凉笑问:“古镇上招人的店铺就那么几间,你想去哪里?”
程澹想了一下:“二中附近有间鲜花店正在招店员,我想去试试。”
“可以。”张玉凉一口答应,转而又说:“不过你得先送我和阿肖去学校,不然阿肖会起疑的。”
程澹点点头,跑回楼上变成猫,然后踩着楼梯三两步扑进张玉凉怀里。
张玉凉亲亲他的耳尖,抱着他走进客厅。
“哟!你可算起了!”陈肖朝好友挥挥手,见他独自走来,于是调侃地问:“怎么不见你对象?”
“他还睡着,不想吵醒他。”张玉凉随口回答,又转而看向黎姜姜:“妈,你出门的时候给程澹留个门,他说一会儿要去学校附近的花店应聘。”
黎姜姜是书店的售货员,白天要看店,不过时间上比较自由,毕竟镇子小,除非是开学和促销旺季,否则买书看书的人都不多。
张允是大学教授,除没课的时间和周末以外,其余时候都要呆在学校,一般白天都是不在家里的。
正因为一家子人都忙,张玉凉才有信心用他制定的那个简单的计划瞒住程澹的身份。
“知道知道,等晚上回来我给他配把钥匙,以后出门回家的就更方便了。”黎姜姜眉开眼笑,想也不想便答应下来。
倒是陈肖笑得一脸猥琐,勾着张玉凉的肩膀凑在他耳边说:“要是你家那口子真拿到花店的工作,以后即使是上课时间,你也能抽空溜过去与他谈情说爱了。朋友,高!这招实在是高啊!”
话刚说完,他就见程澹和张玉凉用如出一辙的鄙视目光斜眼看他。
“喵咪!”
估计觉得这种程度的鄙视不够,程澹还拍了陈肖一巴掌,没弹爪子,但比平时用力。
“你先想好怎么处理你和班长的事吧。”张玉凉笑眯眯地挖苦他,“我和我家那位是两情相悦,没什么可羞耻的,不过你嘛……”
说到一半,张玉凉故意夸张地捂嘴笑了两声,随即一手拎包,一手搂着程澹大步迈进院子,骑车离开。
陈肖瞠目结舌地看着他的背影,直感觉心都被扎穿了。
这讨人厌的情侣狗!
……
送一路打打闹闹的张玉凉和陈肖到教室,程澹跟前者挥挥爪打了个招呼,便跳下凤凰花树,溜出学校后找了个角落变成人身,前往就在学校斜对面的拢木鲜花店。
“诶?团团去哪儿了?”陈肖抬头发现程澹便不见踪影,奇怪地问道,“它平日不都喜欢趴在树上打盹吗?”
“估计是到别的地方玩儿去了吧。不用紧张,吃午饭的时候他会回来的。”张玉凉淡定地扯了个谎,并在陈肖想要追问时转移话题道:“班长来了。”
“啊?”陈肖猛地一激灵。
他下意识回头一看,就见舒东语冷着脸站在自己身后,左手一份早餐,右手拿着一枝大概是刚刚剪下来的,花瓣上还滚着露珠的芍药花。
“送给你。”见陈肖露出惊愕之色,舒东语面无表情地将小笼包和芍药花放在他桌上,然后转身——同手同脚地回座位。
张玉凉好悬没笑出声,而陈肖,在短暂的诧异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再说回程澹这边,他到拢木鲜花店门口的时候,人家才刚刚开门,店里只有一位气质儒雅的中年大叔在整理摆放得略显凌乱的花束。
虽然要干的活儿很多,但他却做得不紧不慢,每一个动作都分外优雅。
程澹在门口张望片刻,引起了大叔的注意。他回过身,向程澹笑了笑,眼角攒起浅浅的纹路,愈发显得温柔平和。
“先生是想买花吗?请稍等一下。”
闻言,程澹连忙摆手:“不,我是来应聘店员的。”
“啊,原来如此。”大叔轻轻点头,“那么作为应聘的考核,现在你进来帮我换掉花瓶里的旧花吧。若是做得好,我便直接聘用你,不需要再另外面试了。”
“好,谢谢您。”
程澹喜上眉梢,忙进入店内,从左右边几个中号花瓶开始,一一取出旧花、换水,并放入新花。
拢木的规模并不大,只比张家客厅稍大一些,出售的多为秋冬时令花朵,比如种类繁多的菊花,刚刚剪下的金桂,以及三五枝不知从哪儿得来的红梅。
数量庞杂的花朵插.在大小不一的花瓶里,错落地分布于四周,营造出一副左右姹紫嫣红,芳香环抱的清幽之景。
程澹置身其间,心静如水。
大叔整理好手头的花束,回头看着程澹忙碌。见他做事颇有条理,也不急于求成,忍不住赞赏地点了点头,决定让他留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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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杨桃小院
程澹顺利地成为了拢木鲜花店的店员,也知道了店主的名字叫沈越,是镇上有名的单身汉,至今未娶,自然也无后,程澹称他为沈叔。
和沈叔合作打扫好店内卫生,程澹又将今早进的鲜花分.插.在不同的容具里,按照沈叔的指示摆放。
忙完这一连串的事,不知不觉已经两个小时过去。程澹直起腰,只觉得后腰传来阵阵酸疼,不由得自嘲自己是养尊处优惯了。
陷入这命定的轮回之前,程澹也曾是朝九晚五,不定期忙成狗的中年大叔。那时经常通宵工作,连着三天加起来睡眠时间不足十个小时也只是有些疲惫。如今当久了猫,被张玉凉宠坏了,倒是连这点儿工作强度都承受不住了。
果然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程澹这边正感慨着,忽然听见一声清脆的铃音,预示着有客上门。
沈叔在门上挂了一串银色铃铛,客人推门时门撞在铃铛上便会发出声响,提醒店员有客人光临。
程澹循声转头,看见的却不是客人,而是一个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衣,怀中却抱了几枝梅花的青年。
说青年似乎不大准确,应该说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
这人轮廓端正,五官精致,生得一双狭长的凤眼,羽睫密密,分明是魅惑的相貌,却一身清雅端方的气质,犹如从圣贤书里走出来的正人君子。
看神色,无论是眼神还是表情他都颇为淡然,长睫低垂,偶尔一抬,便是满目的流光倾泄,仿佛星河临尘。有他在的地方,好像阳光都要比别处更亮一些。
见到他,程澹隐约以为自己看见了上个世界的张玉凉,只是这人的气质更冷冽,也更圆融,没有张玉凉那种飘逸而又锋锐的棱角。
程澹不认识他,又因为他身上与故人的相似之处微微出神,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
所幸沈叔及时发现了青年的到来,绕出收银台走到他面前,一边接过他怀抱的花枝,一边笑呵呵道:“小意啊,今天来得晚了点,是不是睡过头了?”
这话一听就是沈叔开玩笑的,青年却认真地反驳并解释道:“不是睡过头,而是修剪花枝的时候不慎跌了一跤,因为要处理伤口,所以来得迟了点。”
闻言,程澹条件反射地看向他的手,果然看见他的右手掌心裹着绷带,看样子伤的还不轻。
沈叔也发现了他手上的伤,心疼地询问一番,又叮嘱了几句,才收下花,放他离开。
目送青年挺拔的身影消失在远处的转角,程澹又看向回到收银台后处理花枝的沈叔,问:“沈叔,刚才那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