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澹疑惑地眨眨眼:“为什么?”
张玉凉眸底掠过一抹暗色,垂头没有看他:“你替我送去就是了。”
他的语气从没有这么低过,像秋日乘云低飞的大雁,神情淡淡的,却是说不出的悲愁。
程澹不喜欢他这样,在纸包里挑出一颗最大的蜜饯塞进他嘴里,学着他平日哄自己的样子说:“好了好了,不就是送个东西吗?我帮你就是了。”
“嗯,谢谢团团。”张玉凉重新笑了开来。
午后,果然有客登门拜访。
张玉凉和篷歌都不在,程澹抱着张玉凉给他的木匣子起身迎接时,就见一人穿过庭前的葱茏草木,踏着晚春的落花走进厅里,抬眼看来的那一刻,仿佛清风明月都落入他眉目间。
似是福至心灵,又或是残留在心底的一缕残念突兀地涌上心头,程澹脑海中忽然闪过几个零碎的模糊的画面,那个与他素未谋面却活在他心中的四公子如落雪般闪烁着消融,而这个人,就是令他融化的那团火焰。
程澹脱口而出:“你是……”
“我是千顷雪。”那人长揖一礼,袖口滑至腕下露出几道抓痕,举手投足尽是清冷的疏离,“我来此,是为取回三年前寄放在六公子这里的东西。”
千顷雪,他的样貌与气质看着的确像是雪堆成的,一眼便冷到人心底。
程澹从莫名的恍惚中回神,将不自觉摩挲了许久的木匣子双手递出:“给你。”
“多谢。”千顷雪接过盒子,打开看了一下,淡漠的神情有一瞬间的怔愣,但很快又恢复平静,“六公子不在府上?”
闻言,程澹本想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可看到他一脸淡然,不知怎么怒上心头,竟耿直地说:“他说他不想见你。”
话一出口,程澹自己都愣住了,千顷雪却好像早有所料,见怪不怪地淡笑道:“六公子真性情,他身边的人,也该是这样的真性情。”
说完,他说了一句“告辞”,便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
程澹下意识追出几步,紧紧盯着他的背影问:“你!……你认识张洛初吗?”
千顷雪没有回答,他走得很快很急,眨眼功夫他的身影便消失在程澹的视野中。
程澹呆呆地看着他离开的方向,良久,松了口气。
他没回答,就当不认识处理吧。
这个念头一起,程澹又笑自己自欺欺人。他从张洛初的猫那里继承的记忆里关于这个人虽然只有零星片段,但该表明的一切都表明了。
张洛初饮下的那杯鸩酒,是这个人亲手端给他的。
这个人手腕上的抓痕,是那只猫抓的,在他与张洛初相拥的时候。
怪不得张玉凉不想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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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史书有云
有个大触当恋人真的可以为所欲为——程尼古拉斯澹。
《江湖夜雨》的首卷和次卷已经卖到了三印,除帝都外大多数城镇皆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青立书阁日夜赶工都印刷填不上这个缺口,至今仍有无数读者伸长了脖子嗷嗷待哺,据说还惊动了远在江北的子桑离。
青立书阁的掌柜从不知道一部话本可以令这么多人为之疯狂,哪怕是此前热卖的《我在宫中的日子》也没有这么夸张,用一句盛况空前来形容绝不为过。
而比头两卷供不应求更可怕的是对于第三卷 的催更,已经有很多看完首卷与次卷的达官权贵们明示,甚至派人登门施压要求青立书阁尽早把结局给印出来,他们可是知道作者将全书写完了才委托青立书阁出版的事的。
实际上,张玉凉的确把校对好的成稿交给了青立书阁,青立书阁想印也能立刻开印,但生意不是这么做的。
《江湖夜雨》的质量决定了它会拥有庞大的读者和潜在读者群体,目前首卷和次卷的数量还尚不足以填补读者缺口,若是再把完结卷印出来,那青立书阁在各地的分店估计会被愤怒的读者掀翻,说不定……不,是一定会有人暗中囤积或盗印前两卷高价出售,与青立书阁争抢利润,这不是他们所乐见的事。
其实,现在已经有高价盗版书在市井间小范围流通了。盗版书有纸质不佳,字迹小而模糊的缺点,可与缺点相对的是比正版便宜三分之二还多的价格,更能为普通百姓接受。为这,青立书阁的掌柜已经好几天没睡好,愁得头发一把一把地掉。
按理说他们青立书阁吃肉,给卖盗版书的小贩们喝点汤也没什么。但这部书市场太大,偏偏青立书阁为了保证质量印刷速度提不上去,若是放任盗版书流通,那就不是给别人喝汤的问题,而是他们能不能保住肉的问题了。
在青立书阁掌柜拔头发想对策的时候,程澹和张玉凉的日子却一如既往的宅跟悠闲。
《江湖夜雨》大火的事程澹也从篷歌和扶子缘那里听说了一些,三人交流了一下,发现他们的想法差不多,那就是:还好我们认识作者。
“首卷长期缺货,离帝都越远的城镇越缺,次卷情况稍好一点,但缺口也很大。”程澹枕在张玉凉腿上,一边翻看他闲得无聊写的杂文,一边笑眯眯地跟他汇报情况,“飞鸿踏雪泥先生,距你成为话本大师只差最后一步了。”
飞鸿踏雪泥是张玉凉写话本用的笔名。
张玉凉微笑着提笔舔墨:“哦?差哪一步?”
程澹把书移开,露出一双笑得弯弯的眼眸:“当然是《江湖夜雨》末卷问世啊!”
“那是青立书阁负责的事,我已经把成稿给他们了。”张玉凉字斟句酌地写着《时国十二纪》“时高宗”篇的开头,但也不妨碍他分心与程澹说话,“下一篇你想看什么?宫廷还是市井?”
“你有想法了?”程澹惊喜地问。
“想法一早就有了,写话本考验人生经历,正好我出身皇室,最不缺的就是经历。”张玉凉用淡然的语气说着近乎高傲的话,偏偏又让人无法反驳,“宫廷篇我会写一个太监的晚年回忆,市井篇则写一个杂货铺老板在经营店铺时遇到的人事物。你想先看哪篇?”
宫廷篇一听基调就很悲伤,市井篇从设定来说非常接近后世那些经营类爽文和日常文,以张玉凉的文笔写出来一定很好看,甚至可以在各种风格之间来回切换。
程澹想都不想,直接回答:“市井篇!最好写得沙雕一点,千万别写悲剧!”
在宫廷篇问世之前先快乐一下,以后被宫廷篇虐到了也能用市井篇来调节情绪。
“沙雕?”张玉凉听程澹说过这个词,爽快地点头答应,“好,就写沙雕的。”
虽然不是第一次从张玉凉口中听到这个词语,但程澹还是忍不住想笑,没办法,违和感太强了。
定下第二部 话本的内容和主基调,程澹继续看张玉凉写的杂文,张玉凉继续写时高宗卷的开头,房间里安静下来。
……
炎热的盛夏,能给程澹续命的只有用来降温的冰块和扶子缘做的冰饮。
以及张玉凉的话本。
时高宗卷的写作难度远超张玉凉的想象,他几乎是写一段掉几根头发,写一段掉几根头发,预计初稿完成之时便是他秃头之日。
为了避免自己英年早秃,他不得不在修史修到狂躁挠头的时候做别的事,或是搂着程澹睡一觉,或是写写杂文和话本,转移注意力。为此,时高宗卷初稿的三分之一还未写完,他的第二部 话本《市井百味》已经问世了。
程澹理所当然是第一个读者,他满心欢喜地翻开书,以为自己能收获一份沙雕快乐,然后就被虐了个爽。
怎么说呢,就是那种大冬天一盆冷水当头浇下的透心凉的感觉。
透心凉!
第一 卷第一个故事名为“甜”,内容却一点也不甜。
主角开的杂货铺对面的酒楼某天来了个说书人,午后,主角闲着没事边看店边磕着瓜子摸鱼听说书人讲故事。故事发生在久远之前久远之地,主人公有三,不受宠的公主、定国将军嫡子、新科寒门状元。
公主与将军嫡子是青梅竹马,二人一起长大,两小无猜,感情好得只差一道赐婚圣旨就能修成正果。可是在公主及笈这年,她遇见了状元,两人因误会结识,因一桩案子结交,后相知相许,共同经历了诸多磨难。最终,天降打败了竹马,公主和状元两情相悦,在将军嫡子的祝福中顺理成章地坠入爱河,像普通恋人一样许下了至死不渝的承诺与约定。
此时,皇帝已是垂垂老矣,为了能在闭眼之前亲眼看到女儿得到幸福,他给公主与状元赐了婚。不料成婚当日,敌国大军攻破边境防线,状元挟持公主,刺杀皇帝,并带人血洗皇城。
原来,所谓的相识相知,两情相悦,只是状元做的一个局。这个局开始于三十年前,历经两代人,在十八岁的状元手中完善,几经波折后大获全胜,成功让公主所在的国家变成了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