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的尸身早已不成样子了,体无完肤,内脏悉数被拽曳了出来,胡乱地散落于地,触目惊心。
他分明没了嗅觉,却直觉得血腥气冲天。
他死得不甘,但却也不怨。
他本就通透,明白人死不可复生的道理,怨恨并无用处。
他蹲下身去,欲要为自己挖一个坑,将尸身掩埋了,以免暴尸荒野,又引来旁的飞禽走兽。
然而,他的指尖全然挖不起半点泥土,更遑论是挖出一个足以掩埋尸身的深坑了。
他索性放弃了,反正仅仅是一滩死肉罢了,反正就算是掩埋了,亦迟早会被虫蚁啃食。
这般自我安慰了一番后,他勉强释然了。
他又在原地等了片刻,见仍无黑白无常来引他,便下了山去,想最后再看外祖母一眼。
接近自己家时,里头刺耳的哭声倏地窜了过来。
——是薛七婶的哭声。
他进了门去,只见那薛七婶哭肿了双眼,跪在地上,向面前的数个壮汉哀求道:“你们赶紧去救一救三郎罢,再晚些,三郎怕是要没命了。”
壮汉皆是村里的农夫,同他有些往来,显然薛七婶的要求让他们颇为为难,毕竟无人有对付吊睛白虎之能。
倘若换作是他亦会犹豫不决罢?
他喟叹一声,行至薛七婶身侧劝道:“我已身死,七婶你勿要哭了。”
人鬼殊途,薛七婶自然听不见他的言语。
他苦笑着暗道:我已是鬼了,为何却会下意识地同七婶说话?
他并不再劝,径直进了外祖母的房间。
他阖上了双眼,过了好一会儿,方才屏息着睁开双眼。
外祖母的尸身躺于床榻之上,身着寿衣,发髻一丝不乱,应是薛七婶帮外祖母整理过遗容了罢?
细看,外祖母的尸身已然有些发胀了,是被河水浸泡过的缘故罢?
倘若他并未由于心虚而忘记挑水该有多好……
是他害了外祖母的性命!
他自责至极,却落不下一滴泪水来。
他跪下身去,不断地朝外祖母磕着头,又哽咽着道:“全数是我的过错,待我下了地府,再向你老人家赔罪罢。”
磕了上百个头,他都不曾觉得疲倦。
这便是做鬼的好处罢?
他明明知晓他是无法触摸到外祖母的,但仍是直起身来,伸出了手去,欲要握一握外祖母的手。
果然,他的指尖利落地穿过了外祖母的手。
须臾,他却猛然感知到了熟悉的温度,是他的错觉罢?
恰是此时,有人冲了进来。
他回过首去一瞧,却见那薛七婶泪流满面,“咚”地一声跪于外祖母床前,哭嚎道:“三郎他为救我被那吊睛白虎咬死了,但三郎死前手刃了吊睛白虎,三郎是个好儿郎,若是不死,将来定能有一番作为,竟是被我害死了……我不过是个无知妇人……我……”
他清楚薛七婶听不见,但仍是一字一字地道:“并非你的过错。”
话音落地,他眼前出现了大片大片的黑暗,随即周身的诸般人事物全数消失了,似被黑暗吞没了去。
不及反应,他又隐约瞧见了黑白无常。
是他该去地府的时辰到了罢?
不久,他便能见到外祖母了。
他又欢喜又忐忑又自责,弹指间,意识陡然昏沉,尚未将黑白无常瞧个仔细,便彻底失去了意识。
待他再睁开双眼,入眼的竟是喜庆的大红。
地府为何会是一片大红?
他身上又为何是一片大红?且是如此名贵的丝缎?
他方要抬起首来,环顾四周,却是不由地咳嗽了起来。
这咳嗽来得凶猛,似要将五脏六腑全数咳出来方能罢休。
他下意识地伸手捂住双唇,这才发现他的这一双手白净细嫩,暗青色的脉络清晰可见,瞧来孱弱无比,须得好生爱护,全无多年下地种田,上山打猎遗留下的痕迹。
且他素来身体康健,即便偶感风寒,也决计不会咳嗽成这副模样。
他莫不是附了旁人的身罢?
他登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好容易止住了咳嗽,而后居然莫名其妙地想起了曾翻过十余页的一册话本。
那话本中有一配角乃是一娇弱美人,名唤云奏,按照著者描述,云奏便生着这样的一双手,且因为在闭关中走火入魔,失去了将近七成的道行而身体孱弱,时常咳嗽难止。
他勉力镇定下来,伸手覆于喉结处,那喉结上头果然生有一颗痣。
他瞧不见这颗痣是何颜色,但应是一颗朱砂痣,每每随着吐息、言语微微蠕动,诱惑至极,加之云奏的美貌,使人欲要在其上印下一个吻。
所以,他并非附了旁人的身,而是穿成了话本中的云奏么?
云奏从未穿过红衣,除去同男主角成亲的那一夜。
因而他现下身着的红衣定是喜服了……
一阵几不可闻的脚步声打断了他的思绪,脚步声随即在他身前停止了,紧接着,他的红盖头被掀了开来。
他本能地仰首望去,所见之人亦穿着一身喜服,剑眉星目,却透出一股子的阴鸷。
这人的嗓音却很柔软,柔软到令人毛骨悚然:“娘子。”
是在唤他。
他今日同这叶长遥成亲了。
“叶长遥……”他本想坦白自己并非云奏,但转念一想,不论他是不是云奏,今后他都必须以云奏的身份活下去,便甚么都没有说。
“何事?”叶长遥拿来合卺酒,将其中的一瓢递予他。
合卺酒乃是由瓠瓜所制,将瓠瓜一分为二,以线连柄,喻夫妻一体,又因瓠瓜苦涩,酒醴甘甜,喻同甘共苦。
他接过那瓢合卺酒,一口饮尽,又望住了叶长遥道:“今夜,你我可否不行那云雨之事?”
死前,他曾想过要待外祖母百年后,寻一合意的男子成亲过日子,未料想,他一死,竟是成为了叶长遥的男妻。
那话本乃是倒叙,他仅仅翻阅了十余页,开篇便是云奏狠心地利用并抛弃了叶长遥,后被叶长遥毁去万年道行,打回原形,除却神志尚在外,同凡间兽类无异,又因其原形乃是世间难得的绿孔雀,而饱受狩猎者追赶,以图卖个好价钱。
开篇过后,才是故事的起始,即云奏如何以色相诱,叶长遥皆不为所动,云奏纠缠不休,又以孔雀肉相诱,才使得叶长遥自愿同他成亲。
其后的内容他并未翻阅过,应是描述云奏如何诱使叶长遥彻底沦落于温柔乡,又是如何利用、抛弃叶长遥的罢。
叶长遥乃是一名修仙者,却迟迟无法渡过天劫,倘若食下一块孔雀肉便可羽化飞仙,故而才不慎入了云奏的圈套。
云奏之所以选择叶长遥,是因为叶长遥体质特殊,可助他恢复道行。
根据话本,他应于新婚之夜使出浑身解数百般勾引叶长遥,并成功与叶长遥翻云覆雨。
但他虽是断袖,却不愿与并无丝毫情爱的叶长遥翻云覆雨。
他认为只有双方心意相通,方能做那极尽亲密之事。
而这叶长遥原非断袖,又无意于他,应当会应允罢?
不出他所料,叶长遥颔首道:“便依你所言。”
而后,叶长遥又将俩个已空了的瓠瓜瓜瓢往桌上一放,便坐在地上开始打坐了。
叶长遥其人乃是一散修,并无门派,瞧来冷血且阴鸷。
据闻,其杀人不眨眼,挖心吃人,最爱之物便是三月左右尚在母亲腹中的婴孩。
然而,这一切不过是人云亦云,叶长遥实乃是这世间最为良善之人,从未无故夺过一人的性命。
而他的原身云奏虽是生得娇弱,眉眼间好似拢着一城江南烟雨,面无血色,身若蒲柳,却最是心狠,可于谈笑间将活人活生生地拆骨入腹。
点绛唇·其三
现下他既已成了云奏,断然不能再吃人,亦不能再将叶长遥视作恢复道行的工具。
只消善待叶长遥,他便可以人身度过此生,而非一绿孔雀。
原身赠予叶长遥孔雀肉的条件有二:其一,成亲;其二,由叶长遥将原身护送至观翠山。
观翠山乃是原身的出生之地,又有其生母凤凰留下的一片凤凰羽。
那凤凰羽神力无穷,但因原身过于虚弱无力使用,须以叶长遥的心头血做引子,且这心头血必须由叶长遥亲手取出。
这便是原身引诱叶长遥的缘由,原身容貌不俗,本以为如叶长遥这般不曾开过荤的童子,必定手到擒来,奈何叶长遥甚是不解风情,原身才不得已提出第一个条件,以便徐徐图之。
而今,他该如何做才好?
不若明日便割一块孔雀肉下来,并与叶长遥和离罢?
但眼下他的道行去了三成有余,身上的肉不知能否保叶长遥渡劫成功?
他这副肉身若无凤凰羽庇佑,十之八/九会日渐衰弱,必然时日无多。
为活命,他必须往观翠山去,然而,他若孤身前行,恐怕难以抵达观翠山。
如此想来,他不得不同叶长遥走一遭观翠山了。
待到了观翠山,他便将孔雀肉割下赠予叶长遥,让叶长遥离去,再做打算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