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受了什么惊天委屈似得,就是哭得停不下来。
哭了好半晌,明予安才忽然感觉到有一只温热的大掌抚上了他的头发。
“予安,回家啦。”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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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喜欢be结局下一章可以跳过一下_(:з」∠)_
第143章 番外十
九重到底还是没逃过天庭的追捕。
之前犯下的罪孽,现在开始一一清算。
刀下舔过多少血,是时候尽数反噬到他自己身上。
天庭一般能让人受活罪,就不会直接杀人。
毕竟死了一了百了,他便宜他了。
何况九重是最后一任龙腾镇掌管使。
现在圣器还在远寒观里放着,那儿的结界古怪,没人能破解的开。
而且最后一块儿碎片永生永世的刻在择清的每一次转世轮回上,要是就这么轻易的让九重死了,那这圣器怕是以后都别想着再复原了。
今日受完刑之后,九重照例被押送回了天牢。
天牢不同于普通的牢房,阴冷潮湿。
而是一扇木门背后,有一处一望无际的平原空地。
白皑皑的一片,看多了甚至会目盲。
虽然牢房里能够走动,但是时间长了,这种能将人折磨疯的孤寂感也是极为可怖的。
尤其一关就是成千上万年,一般人根本就受不住。
而且此地特殊,一切自愈能力都会消失,受刑留下的伤痕,只能看着它们一点一点的流脓结痂,能不能好都是个未知数。
其实事到如今,九重最最关心的人还是那个当初在雨夜,捡他回去的人。
今日受刑的时候,九重听见背后有人在讨论一些关于远寒观那位的事情。
似乎是和那个魔头沈惊蛰一起,消失不见了。
从记录和星象上来看,两个人已经死了。
但却是不见尸首。
不过沈惊蛰的前世还活着,所以没有入轮回。但是花寻不一样,已经踏入了轮回的漫漫长路。
九重当时听到这儿,才一洗多日的麻木,后知后觉的回过神来。
第一世是师父,第二世是那个化形之后没坚持多久就归西的小猫妖,第三世是花寻。
马上迎来第四次转世。
可是都四次了,九重还是原来的样子,一直在等待。每一次即将看见希望的时候,希望又会破灭。
这一次九重到倒是希望是一株花草,若是再为人,怕是也不一定记得九重。
而且如若是凡人,一生短暂,不过转瞬云烟。即便是九重找到他,一直养在一身边,相守的时日不多,就要耗尽命数
到最后兜兜转转,还是只有九重一个人在原地继续等待。
当初的恩怨是非,一走多年什么都不剩。
九重记得自己当初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等师父回来,再亲手将孟千彦当初用在师父身上的怖刑还回来。
结果现在好了,一觉醒来,孟千彦早不知道死在哪个旮旯里了。据说是被他的亲生儿子杀死的,也算是因果报应。
当然,师父也没再回来。
果然从一开始就是孽缘。
九重和以往一样,坐在原地数着以往的事情打发时光。
正专注在自己的世界中的时候,九重忽然听见门开的声音。
走进来的是两个身着重甲的狱卒。
九重心里下意识一沉,“二位前来何事?今日的刑分已经受过了。”
“不是找你说这个。”其中一个年轻人先一步开了口。
“那是来做什么?”
“来送给你一样东西。”
九重一时间有些没反应过来。
看着狱卒从袖子里掏出来了一个藤条编织的小笼子,笼子里面住着一只小小的珍珠鸟,灰体红喙,明显对周围的环境有些警惕,不安的缩在笼子的角落里。
“天庭的大牢待遇就是不一样。”九重看了一眼他手上的笼子,“服刑期间还提供消遣用的宠物。”
狱卒见着九重一脸冷漠,便摆出一副比他更漠然的神色,又补充了一句,“这是择清的第四次转世。”
“你说什么?”九重听完之后整个人直接愣在了原地,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个小小的笼子。
“你师父的第四次转世。”狱卒重复完之后,便将笼子放在了九重面前,“不过别误会,我们肯把他提过来,纯属因为一圈儿人喂他东西,他既不吃也不喝,所以才给你试试。碎片还刻在他身上,必须等他能化作人形的时候才能用于复原圣器。要是死了,再找会很麻烦。”
狱卒说完之后留下了些吃食和水,便离开了九重所在的牢房。
九重见他走了,赶忙打开笼子,让小珍珠鸟从里面蹦出来,蹦到自己手掌心上。
九重见此倏地笑了出来,不过虽然是笑,但泪水却是先一步夺眶而出。
“抱歉……”九重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只是无尽的愧疚和悔恨,不知道从何诉起,“师父,阿九对不起您,当年就应该听您的话,只待在山中,不问世事。”
“啾啾。”小珍珠鸟闻此也不害怕了,似乎是能听的懂九重的话,抬起头,歪着脑袋,看向九重。
“师父……”九重一时分不清他是真的能理解自己的意思,还是不过是逢人就会撒娇。
只能呆滞的看着他。
小珍珠鸟见此扑棱了两下翅膀,飞到了九重肩头,蹭了蹭他的耳朵。又飞回他手掌心,昂首挺胸,似乎是在等着九重的抚摸。
九重见此的确伸出手,轻轻地在他脑袋上捋了捋那撮羽毛。
只是不知道怎么地,以往好好带在手上的戒指,毫无征兆,倏地就掉在了地上,发出了一声清脆的响声。
九重还没来得及去捡,只见着小珍珠鸟又一次扑棱着翅膀,将滚远的戒指从地上衔了起来,没有放在九重的手心上,而是一直衔着,直到挂到了他左手的无名指上。
又用着圆滚滚的身躯,不断地将戒指往里推,将戒指带到牢固。
这个动作……
九重顿时反应过来了些什么。
就是师父,绝对是师父!
这只小珍珠鸟,不是通人性,而是压根就不仅仅是一只小动物。
这个动作,就是当时拍完婚纱,师父替他做的。也是将戒指带在他无名指上,有些青涩的告诉他,是求婚用的。
九重一时间百感交集,说不上来一句话。
等了这么久,终于是又等来了一次重逢。眼中的泪水越积越多,不过脸上却是笑着的。哪怕知道对方现在不能说话,也控制不住满心的欢喜,“师父,当真是您!”
“啾啾!”
第144章 番外十一
七月的大漠昼夜温差大的吓人,白日还恨不得光着膀子,入夜的时候棉衣就得裹上了。
此处的城镇算是个通商要塞,没什么稳定的居民驻扎,满大街都是各色的花楼酒馆,夜夜笙歌,好不快活。
只是歌舞平升之中,有个男子似乎与这种花天酒地的环境格格不入。
不仅是格格不入,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哪怕找他寻欢作乐的姑娘都贴到他身上了,他蹙着眉躲开。
“公子,陪奴家喝——”
“谢谢,我自己有手。”青年说完之后便将对方递到自己嘴边的酒杯用手接了下来,满脸写着不情愿。
要说这儿的姑娘绝对不差,性格容貌身姿,无一不是最最出挑的。
“真是的,不过啊,奴家就喜欢公子这样表面上冷冰冰的。”那姑娘见着青年不理自己,又不死心的朝着他身上蹭,“说不定,这衣服里面,可是如火如荼呢。”
“……”这套轻浮的言论,这几百年都不带换的。
青年闻此又蹙了蹙眉,想了想,最终咬咬牙找了个自损三千的理由,“在下不能人事,怕是要扫姑娘的兴致了。”
果不其然,这招百试百灵,那姑娘闻此马上就爬了起来,一点儿继续纠缠的意思都没。
青年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每次谈生意都要来这种地方,当真是聒噪的很。
其实不能人事的理由是瞎找的。
毕竟这幅皮囊,在花楼客人一众的油头肥耳之中已经算得上惊艳了。
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线条,颀长挺拔。五官跟画在脸上似得,近看远看都精致的很,完全就是一幅名门文人的样子。
最令人想入非非的应当是这双手。
虽是节骨分明,但却又充满力量,因着常年习剑,手掌上附着一层薄茧。
甚是灵活。
“隰华,这做男人的这样可不行啊,这般推脱,是家里的那位管得严?”
“您可说笑了,我还没成家呢。”
“那是真有问题?我这儿认识一个郎中,先前在京城,给皇上都治过病的。让他给你瞅瞅?这样下去不行啊……”
隰华听完之后抽了抽嘴角,“不必。话说上次从中原弄得那些绸布不错,张兄什么时候能再给我这儿进些货?”
“这良辰美景,谈生意未免太煞风景了罢?”“明儿个罢,明儿个我让人把货卸到你府上,咱俩这么久了,就还给你按老价格算。”
“谢张兄。”隰华说完之后对着面前的酒杯打量了半晌,看着浑浊的酒业,犹豫了再三,最终还是喝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