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骨针之前,他们只能把兽皮跟草裙系在一起,后来有了针,他们就把皮缝在一块儿,做成个套。
穿脱只要直直套进去就可以了。
丝比兽皮更轻薄,还具有一定的弹性,撑开到一定程度不是不行,只是这样久了容易脱线。
羲丝一边缝衣服一边发愁,想着该怎么解决办法,她记得乌罗的衣是前面分开,后面合并,不像是他们这样做成个直筒。可是该怎么把前面分开的衣服合上呢?如果只缝一块地方,那么袖子就要另外再裁剪出一个洞来。
一大堆问题落在羲丝的脑袋上,叫她晕头转向,有时候伸手摸摸头,还能摸到那个没消退的肿包,疼得龇牙咧嘴。
琥珀对使唤负伤女工毫无半点愧疚之心,她也不在乎这些衣服的门道跟讲究,反倒是一门心思都扑在了怎样以最少的东西换到最大的利益上。经过跟连山部落的交换,琥珀隐约意识到许多大部落里食物已不是最重要的东西了,她当然不打算拿食物出去换东西了,因此特意备齐拿陶跟盐,还有新做出来的布去交换。
藤框,陶器还有盐,前两者都是非常直观好用的器具,而最后一样,大部落基本上都认识。
只有布一下子看不出来好坏,琥珀让羲丝她们做衣,就是想把丝线以一种直观的方式推出去,毕竟入夏后天气炎热,再穿毛茸茸的兽皮容易流汗,会很不舒服。
琥珀当然不知道什么叫“人有站相,货有摆相”,她只是觉得要是自己看着布,大概也想不到它有什么用处,可知道能做衣后就大不相同了。她不过是想将乌罗教给自己的,再教给其他交易的人。
“等着。”
乌罗应了一声,他瞥了眼怀里的兔子,怕兔爸爸去把小兔崽吃了,干脆把它揣在怀里去开门,哪知道一开门就看见好个俊俏的紫衣少年站在门口。一恍惚,乌罗险些以为自己已经进入了文明时代,不过再仔细看看这空荡荡的土地上他孤零零的房子,又立刻回过神来了。
小酷哥身上的这件衣服只是染成了紫色,大概是上不好色,浓淡并不一致,被织娘们用其他染色的丝线别出深色或是浅色的地方,形成不同的图案,仔细观看当然粗糙,可要是远远看去,却已是一件能瞒混过关的衣服了。
“穿得挺精神啊。”乌罗有些惊讶,他怀里还搂着那只正在踢蹬着腿的兔子。
小酷哥露出一个甜笑,刚想炫耀下新衣服,看着兔子躁动不安的模样,不由问道“乌,兔子怎么了吗?”
“它?”乌罗一愣,看着兔爸爸蠢蠢欲动的后腿,恍然大悟道,“没事,它在做健身,为了以后吃起来更有嚼劲点。对了,你去把琥珀喊过来,就说兔崽子已经生出来了,让她过来看看结果。”
小酷哥困惑地看着他,不过还是点点头,转身前不忘问道“巫,我今天看起来怎么样?”
“很好。”乌罗严肃道,“如果你能跑得更快点,那就更好了。”
小酷哥果然跑得像是要立刻起飞。
琥珀来得很快,她的新衣服像火一样红,映照得人似乎都白了不少,她杀气腾腾地冲过来,嘴边肉汤的痕迹都没干,步子迈得十分大气,反正要比小酷哥霸气多了,直接开口询问道“在哪里?”
“屋里。”
乌罗侧侧脑袋,指引她跟着自己进去,缓过劲儿来的兔妈妈正在低头吃乌罗准备的食物,而兔爸爸则毫无用处地使劲儿在乌罗手里踢蹬后腿,不过它命运的咽喉跟腰都被乌罗抓着,一时间还真不好发力。
琥珀看见几只粉色皱皮的小肉团缩在兔子的长毛底下,还没她拳头大。
“有八只。”
琥珀忽然开口道。
“啊?”乌罗愣了愣,没反应过来,“什么?”
“它生了八只。”琥珀简洁道,“我数了。”
毛都不拨开,你就能看清楚?
乌罗保持着合理的怀疑心态敬畏地凝视着琥珀,这位豪放的女性首领倒是没有莽撞到直接上手去拨弄兔子,她极认真地沉思了好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过了许久才站起来说道“这两只兔子,太少了,可是比猎好,我们之前抓其他兽,它们会跑会死,这两只不会,还生孩子,为什么?”
驯养本身就是个很艰难的过程,需要一代又一代。
“因为它们被驯化了,对人很亲近,所以不会跑……”乌罗下意识摇摇头道,“不过兔子可不好养活,这八只里能活五只都算很厉害了。”
“死这么快?”琥珀皱起眉头,“死太多了,肉又少。”
要是可以,琥珀对憨憨兽倒是很心动,只吃草,肉又多,可以长得很大,还有毛可以剃,只是他们曾经抓到过憨憨兽,它们反抗起来还是很激烈的,吃草不等于完全没有战斗力,如果让它们跑动起来撞人,也会撞死的。
要是憨憨兽像这两只兔子这么乖就好了。
乌罗沉思道,“咱们要是没什么良心的养殖场,直接血配就算了,不过现在又不缺食物,没必要那么残忍,让它们看着长吧,头一批先摸索点经验出来。这几天先去集市里看看,说不准能换到驯化过的大兽,畜牧养起来咱们就不需要长期出去捕猎了。”
“乌。”琥珀下意识问道,“你想兽,我们可以去猎,为什么要养。”
倒不是琥珀短视,而是她经历了这几个月,很确定兔子的回报并不高,它三个月才下八只兔子,这几个月来孩子们带它们出去吃掉的植物都足够喂饱两个成年男人了。就算它能生下八只兔子,那又怎么样,宰杀之后还没有一次狩猎来得快速。
“兽迟早会没有的。”乌罗耐心回答她,“我们现在也许没有什么问题,可要是等到我们有现在十倍的人待在一起,兽还够吗?”
“可是。”琥珀皱起眉头,她最终叹了口气道,“你总是对的,可是这几头,哪够我们吃啊。你养兔子就已经很累了,等到养更大的兽,又要多少人去照顾,我们的食物也给兽吗?”
她这是苦惯了,又被兔子吃得心慌。
乌罗轻笑声“要是像阎那样的呢?我们也不够吃吗?”
“那倒是够。”琥珀摇摇头,“可他不会给我们,而且我们要更多的地方,才有食物喂。”
走三天三夜过去的领地才是连山部落的,这么大的地都不够满足你吗?
阎大多数只在荒野上游荡,很少见他去别的地方,避开他还有河,等到造出竹筏或是船只,河对岸也是日月部落的地盘。
乌罗慢悠悠地提点道“所以我们要去换,我们知道怎么养兔了,再学些别的,造起屋子,建起围栏,养可以养的大兽。”
其实琥珀说得的确有道理,畜牧跟耕种不是一时间就能看到前景的东西,她担忧消耗的食物非常正常。即便是现代人如此方便,一开始想搞畜牧,买三十只鸡苗能活成十只也就不错了——乌罗有同学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想搞个养殖场,差点亏得血本无归。
现代有技术有药,还可以请有经验的工人,尚且很难掌控住情况,更别提乌罗他们什么都是从零开始,现在连饲料都得从口粮里省出来。
要不是跟阎换到了温顺的兔子,其实这种驯化见效的时间要更久。
怪不得她觉得不划算。
可是畜牧跟耕种一旦总结出经验,就没虚掷这些不断尝试的光阴。
畜牧之所以替代打猎,就是因为打猎本身并不稳定,历史上的猎人也不是每天都有好吃好喝的,他们很可能三两天才能进山一次,进山也未必次次都能得手。人的确有工具,可野兽也不全然是傻子,双方在丛林里为生命赛跑,很难说谁输谁赢。
尤其是陷阱这种东西,野兽吃过几次苦头就会学精。
外出狩猎如果一无所获,那人类就等于输了,当天得饿肚子。
这就好比乌罗哪怕带着加特林,没有人给他使,总不能对着森林放空炮,毫无意义。
人与野兽就是这样的关系,竭泽而渔,焚薮而田,这看起来是很久远的事,其实只要人口足够,时间足够,很快就会面临的严峻现实。
“兽都能养吗?”琥珀又问道。
“不能。”乌罗摇摇头,“豹兽,虎,这些就不行,它们吃太多肉,我们负担不了。要挑选好养活跟听话的,最好都是吃草的,这样跟我们不冲突,还要生得多,容易长胖的。”
琥珀怪异地看着乌罗,大概是觉得他在做梦,换个不太客气的现代人会直接说“你在想屁吃”,而琥珀不好意思也没有这个知识面把这句话说出口,加上封建迷信,她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乌罗,于是只好沉默半晌道“那你忙,我等会来找你一起走。”
兔子对琥珀他们而言,攻击力本就不高,可是这年头的野猪跟巨狼可不是现代温顺的胖猪跟忠犬,它们同样吃人,说是凶兽都不为过。至于马群,那是跑起来能把人卷进去踩成肉沫的类型,跟风一样快;即便是憨憨兽都能把人撞得粉身碎骨……
杀它们不难,可是想老老实实养在家里,那就太离奇了。
“好。”
部落里需要收拾东西准备出门,更何况这时候天色还早,去了未必有地方,大家都是头一遭去集市,谁都没有经验,因此绝大多数人还是待在部落里,琥珀只挑了几个人跟自己出去“见见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