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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青梅的一千零一夜情书 (炒饭江南)


  到了月底,她决定答应秦惬的提议。
  合住的日子,一开始是非常友好和谐的。然而春节后的某天,两人席地而坐吃部队火锅,秦惬的筷子一个失手飞了出去,她不要她帮忙,跨过她俯身亲自捡。
  筷子捡到手以后,秦惬却并没有起来,而是就势将她扑倒在地。
  在她要吻下来的当口,杜兰清醒了。她忽然意识到她答应搬进来意味着什么。上次的亲吻发生过就算了,既往不咎,这一次的,绝对不能让它再不明不白地到来。她于是推着她的肩,说了一声:“秦小姐,请听我解释。”
  对于秦惬,她没有面对林未眠那种紧张和别扭。她可以舒服自在地做她自己。因此,她缓缓地将事情从头至尾对她说了一遍。
  秦惬听得眼圈儿发红,“那也不是你的错啊,你那么喜欢她,肯定不舍得杀她,那都是别人的想当然罢了。”
  杜兰摇头,“我当时,是真的起过那样的念头。带着她一起死掉。”顿一顿,笑起来,“我这么危险,秦小姐你不怕么。”
  秦惬摇摇头,抬手拍怕她的肩,不答反问:“那么,你现在还很爱很爱她啦?”
  被提问的人眼眶里泛起一层晶莹水光,她摇头,又点了点头:“人与人之间的吸引力是很难用科学解释的,卡卡。我永远记得见到她的第一眼。那一天在我的记忆里发光。假使她现在在我面前,要我跟她走,我一丝犹豫都不会有——不对你说,我都不知道,原来我的态度这么明朗。”
  秦惬没做声,她心里想的是,哦豁叫我卡卡,改称呼了,不是秦小姐了,真好。
  杜兰认真地说:“所以,我现在不能。不然对你不公平,对我自己也不公平。”
  秦惬笑一笑:“你坦白我很开心。没事,我等你。”
  接下来的日子,杜兰本以为两人相处会尴尬,却并没有。秦惬的分寸拿捏得非常好。到了很久以后,杜兰发现了秦惬和林未眠之间的共性,也即是无论身处哪一种逆境,她们都能从中发现乐观的方面,表情或许严肃,可是仔细一看,她们的唇角从来不会向下弯。
  同住的前两年,两人像彼此最好的朋友,买东西总是双份,杜兰母亲拼二胎的时候,由于她不肯与母亲言和,秦惬就代她到医院去照顾产妇一星期,秦惬在家乡的老父亲去世,杜兰则陪她回乡举办葬礼。两人名义上还是朋友,可实质上已经是亲人。
  亲人甚至比恋人更好,恋人会分开,亲人不会。
  自从被撞破以后,林未眠那种独特的文风很久都没有再出现。
  那一年年底,杜兰从杂志社辞职,跳槽到一个上市广告公司。那天情人节,空气里满是粉红色泡泡。晚上秦惬去接她下班,看到站在约定地点、手拿一束红玫瑰的人。秦惬问:“这是送给你妹妹的吧?”杜兰有点紧张,结巴道:“送、送给女朋友。”将花束递到她手中。
  没有惊天动地的表白,也没有山盟海誓的折腾,两个人真正体会到什么叫水到渠成。
  接到林未眠婚礼的请柬,她本来还犹豫着要不要去,怕女友会不开心。女友却兴致勃勃,声言要亲眼去瞧,这个情敌到底是不是像照片上那么美。坚持要去。
  这一来却引起一番牢骚。她嘀嘀咕咕地说着:“人类天性趋利避害,最后我们都会和让自己感到舒适的人在一起。你爱的还是你那个娇滴滴的美人妹妹,她让你痛让你流泪,让你彻夜难眠让你辗转反侧,我不过是你处着觉得舒服,搭伙过日子的人而已。好气。”
  编辑当久了口才也不当耍的。杜兰微微笑着,不去辩解,她脸上的笑是为了告诉女友,她的说法有多离谱,她都懒得当真。
  她与林未眠的视线相遇,两个人隔着人山人海,微微一笑泯恩仇。
  那人山人海,是她永恒无法跨越的距离。
  曾经一度,她以为她是她的天使。
  她错了。她只是负责把属于她的天使带到她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  补全啦,
  晚安呀大家


第114章 一个仙侠番外
  夏官名伶最好的朋友是一只奶萌奶萌的貔貅。貔貅名曰小昭, 因是家中最小的那一个, 与他的兄弟姊妹年岁都差得很远, 玩不来, 终年爱找名伶玩耍。名伶常利用职务之便,在各个时空穿梭, 小昭就爱跟着他天南海北,古往今来的门都串个遍。
  小昭的记性不好, 每次都拉着名伶的衣袖子, 问上次见面已经问过的问题:“名伶名伶, 你好闲呀,一年只要工作一个季度便可, 你们四季官真是整个仙界最最清闲的活儿了。我以后长大了, 可不可以也加入你们呀。我不想像我哥姐那般,日夜巡守,不得安宁。”
  名伶只得耐心地告诉他:“不可以的, 每个神仙,每个神兽, 都有他独特的使命, 不能因为我看上你的这件活计, 我就做你的活,你看上了他的,你就替了他,那就乱了套了。”
  每次和小昭在一起,名伶都觉得心很累, 不得不当较为成熟的那一个,这小貔貅实在是脑子太不好使了。而且非常爱哭。听说做四季官无望,就一屁股赖在地上,抬起灰白色的毛绒绒的小爪子来擦眼泪,哭哭啼啼地说:“我不干我不干……”
  名伶没有办法,只得拿出杀手锏:“那,我带你去别地儿逛逛?”
  小昭立马止住了哭泣,眨巴着一双圆溜溜的兽眼,破涕为笑道:“唔,去哪里?”
  名伶眼珠子滴溜一转,嘿然一笑:“我带你去看谢仪打架,怎样?”
  “谢仪是谁呀。”
  名伶苦死了,手掌往自己脑门儿上一拍,“咱们一位上神啦,历劫呢。”
  小昭拍手叫好。小貔貅有一点幸灾乐祸的坏心眼儿,在他的印象之中,天界那些同僚都假正经,整日家板着脸,讨厌得紧,他最爱看他们下世历劫时那有了生气的面孔。嬉笑怒骂皆有温度,不再那么拘得慌。
  一人一兽趴在一朵云上往下看,他俩隐了身形,下边人并不知真有天神云端里观战。他们却对下界的一切可眼见可耳闻。下方厮杀正浓。貔貅小昭一下子就认出了身上有仙气的那女子,不由化了人形,嘴里喔喔地,抬手指着那周身披挂已被血污染透的人,结结巴巴道:“我想起来了,我们上次来看过她的啊。”拍了拍脑门儿,“上次她武艺那么好,这回怎么,这么的……这么的……”
  名伶替他接上去,“弱。”
  小貔貅不做声,他化了个青衫童子,默默趴在那云彩的边缘俯瞰着,半晌有了结论:“哎呀,她根本就是一心求死嘛。”
  名伶点了点头。小貔貅又默住了,慢慢地,在他脑瓜里朦朦胧胧地有了印象,他忽然想起了谢仪是谁。他非但认识她,她的故事,还常常被一众小仙官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她是灵韵神君啊。他浑身的貔貅毛一根根炸起。因他忽而想起娘对姐姐们说的:“可别学了那糊涂的灵韵神君,给妖物勾去了神智。”
  她的传说,小貔貅也听了许多遍。每每都会忘记。但是见到她时,又觉得一切都了然于胸了。
  灵韵神君原本是在天庭降生的神君,很受器重,待她成年,不是司战,就是司文,兴许又掌文又司战,总之掌管人界一方命脉是没跑了。然则她不知是命有此劫还是如何,在她二百来岁时,因听闻凡间雪景瑰丽,遂于冬夜悄然下界,去一赏凡间的雪花。若是要看雪,只管叫雪女去她府上给她下一整晚便是,可灵韵神君天生成一副执拗脾气,说那样太过刻意,少了□□。她飘然而至,落在月色下的松林里,周遭是银装素裹的冰雪世界,天空中尚且飘着鹅毛般的大雪。灵韵神君披着一顶鸦青的斗篷行走其间,是一个缓缓移动着的倩影,她徜徉于凡间的美景,发出悠然的叹息。
  若非她听到那一声狐的哀鸣,她此时依旧好好做着她的神官,也许已然颇有建树,受下界十万香火,庙宇更是不计其数。
  狐崽娇弱的低吟钻进灵韵神君的耳朵,她四下里找寻,声音近在咫尺了,却不见其踪迹。后来动用灵力,方才探到她就在她眼前,浅浅埋在雪里,因是一头白狐,毛色与雪类同,故而成了最好的伪装。那头小狐受了伤,不知自何等猛兽口中逃得生天,下腹部贴在地面,温热的血已然将肚子下边黑色的冻土化开。
  那晚小貔貅还记得,天宫很是耸动了一阵子,因为灵韵神君带回一头野狐,也是个修道中人,然而道行也许只有五十年不到,说她是妖狐都抬举了她。然而神君却对她宠爱有加,奉若掌上珍宝。非但亲手替她治伤,待她伤愈后,依旧留她在自己的府第,理由是,以她那样弱小的力量,让她回到下界,不过是让她去送死。尽管是一只不成气候的狐,也总归是化天地灵气而生的一条性命。
  小小的白狐有了一个诨名。因为她老爱睡觉,总也一副睡不醒的样子,妖媚的狐狸眼睛总有三分慵懒,灵韵神君赐她一个字:眠。大家伙儿就叫她“小眠”。这件事起先并未引起天帝的重视。不过就是一只毛绒绒的四脚兽。天界喜欢豢养萌宠的神官多了去了,不欠灵韵神君一个。更何况那白狐小眠起初连人形也不能化,多数时候盘卧在神君的身侧或是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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