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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人间六月天 [第一部] (山涧小妖)


  楚由得知这件震惊的事情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赶快找到鸽子把信传出去,可是等他来到关养鸽子的地方时,赫然间才想起,他们的鸽子都已经死完了。
  现在最主要的就是祈祷殿下能再送一封信,也要祈祷那送信的鸽子不要渴死在半路上,不然,他们得知这个消息永远无法送出去。
  是夜,假山石桥水声溅溅,雪消容之迹,更冷。
  屋子里填了炭火,彬鸢坐在小窗前,无所忌惮寒风中的丝雨打湿了黑发,他死里逃生后生性薄凉了些,不喜不悲似丢了魂,总是让牧儿担心。
  “咚咚!”一阵敲门声响起。
  屋内的两人同时看向门口,当然,彬鸢是看不见的,敲门声响起时,他只是惯性的扭头了一下。
  “谁?”牧儿把手上的东西放下,戒备的看着门口,问道。
  然而,门口并没有回答声,静静等了一会儿,依旧未得到回复,牧儿来到门口,透过门缝往外看,并未瞧见有人。
  “不用看了,人已经走了。”彬鸢说道,他听到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离去,可见得那人应该是打算要进来,最后却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又匆匆逃离了。
  炭火噼里啪啦的炸响,打破了夜的沉静。
  “牧儿,最近可有回信?”
  “没有。”牧儿将窗户关上,只觉得外面的寒风冷得哆嗦,“放出去的鸽子一直都没有回来,公子,不如明日我再去找一找,看看可还有活着的鸽子。”
  一般像寨子里很少有活着的动物,特别是鸽子之类的,山寨里的人将东西抢回来,金银首饰归大寨主处制,论功行赏,剩下的就会分给二当家,其余的一些活物很快会被宰掉。
  被打劫的商队一般都带着随行养着的活鸽子,主要是为了方便送信。
  而且,并不是每一只鸽子都能很好的找得到路,训练起来也比较麻烦,而老天留给他们的时间根本就不充足。
  几日后,福笙带着山寨里的土匪,围堵在山间,打劫了一伙从南蛮往挧国押送朝廷货物的商队。
  刀剑磨磁的声音夜半三更响起,野心勃勃的土匪们如同饿极了的豺狼,狠狠的扑向那些早已筋疲力尽的士兵,将人杀了个干净。
  最终,无法反抗的老弱病残妇女拥挤在一块,害怕的围在一起,这其中的女眷有些长得亭亭玉立,一看就不是普通身份。
  福笙朝着那几个女眷走去,用刀挑起女子的下颚,左右观察,嫌弃的放下,在女眷们害怕的瑟瑟发抖,觉得自己要完蛋的时候,只听到那转身离去的人冷幽幽的开口。
  “妇女老弱病残放了。”
  一帮子等着劫财劫色的土匪懵了一下,即使再不情愿,迫于大当家的威严,还是照做着将那些人放了。
  大获全胜的土匪们,满载而归,笑言融融的回到山寨,把一些投降,年轻气盛的普通农民与奴隶关押在一起。
  晚上,寨子的广场上升起了一大堆篝火,喝得脸颊通红的大汉与载歌载舞的女奴当场表演起了让人脸红心跳的活动,这在场的每一个壮年男子无一不都是脸红心跳,恨不得自己怀里也有一个香浓可口的美娇娘。
  当然女奴是很抢手的,并不是每个人想要都可以拥有。
  主位上,福笙如同一只懒散的猫咪斜靠在椅子上,眯着眼睛,享受着火光的温度,死囚睡眼朦松的打了一个哈欠,迷迷糊糊的站在大当家身旁。
  他昨晚没睡好,隔壁的凉刀与他那新好的女奴闹了半宿,可怜他这个单身汉子,又没女人疼爱,又得不到女人,成天跟着清心寡欲的大当家身后跑,搞的寨子里的人都以为他估计是要当和尚了。
  “怎么了,没睡够吗?”懒洋洋的声音传来,死囚爬到脑壳顶上的睡意瞬间烟消云散,面对大当家那双如猫一样锐利的眼神,自然是不敢承认,当即就摇了摇头:“没有没有!有大当家在,我哪敢睡着!”
  福笙嘴角勾起一个愉悦的弧度,当然他心知肚明,却也不会和自己的小弟计较这种小事。
  围在篝火旁人越来越多,有的开始划拳喝酒,有的当众和女人闹腾在一起,豪放,在这里没有任何繁文缛节,礼仪简直就成了一种多余的东西,他们是土匪,豪抢掠夺是他们的天性。
  以前,福笙总把这一切当成理所当然。
  直到遇到了那个人,他开始有些稍稍改变自己的想法和一直以来坚持的观念。
  “鸢最近在干什么?”喧闹声中,福笙懒懒的说话声很小,但一直站在他身旁的死囚却听了个清楚。
  “啊!鸢公子最近晒晒太阳,没事的时候就在梅花林里坐着,哦,前些天还去了书楼。”死囚并不觉得自己汇报的东西哪里很奇怪,如实的说道。
  “书楼……”福笙唰的一下,睁开了全部的眸子,异色双瞳的眼睛,就像是冰与火。
  当然,他的右眼是蓝色的,就像雪山顶上那开着的蓝色雪绒花;左眼是红色的,如同熊熊燃烧的篝火一样灼热。
  一个瞎子怎么可能去书楼?
  福笙凑到了一丝不太寻常的动向,他这人的掌控欲本来就很强,喜欢把所有的事情都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手掌心中,不喜欢任何事情超出他的预料。
  他起身,死囚赶紧为大当家披上大衣,紧紧跟上前面那快速走掉的人。
  他这跑腿的可不容易,忙的都是一些琐事,就连大当家那一头飘逸的头发,还是他绑的。
  土匪堆里,还有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就是大当家非常的爱惜一件雪白色的披风,皮肤是用雪白的狐狸毛制作,上面绣着“风花雪月”商标的图案,精致的刺绣也显得非常的高档。
  但生活在这土匪寨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件衣服已经陪了大当家许久,很多人猜测,这件披风是大当家的情人赠送的,虽然只是猜测,却也暗暗的让许多想要勾搭大当家的女奴们失了心。
  “吱嘎~”
  木阁楼梯板发出了清脆的响声,木地板是不会断的,只是人走在上面时难免会发出声音。
  福笙双手轻轻推开房门,屋内微弱的蜡烛光忽闪忽闪着照耀着帐帘,那坐在床边正在更换衣服的人尚未睡着,他亲自挑选过来伺候他的奴隶正跪在地上为他脱鞋。
  “你下去吧。”福笙不容拒绝的说道,来到床边直接坐下。
  “是……”牧儿将鞋子放下,把头压得低低的,万般无奈的退出了房间,关好门。
  彬鸢突然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好,也的确是有很久没有见到对方了。
  “这么晚了……”
  “是啊,这么晚了。”福笙一声嗤笑,打破了严肃的气氛,堵住了对方后面的话。
  彬鸢乖乖闭嘴,把藏在被子下的右手一点一点地退出来,他的动作很小心,但右手还是被另一只手给捉住了。
  福笙非常佩服对方,竟然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搞小动作,当然他也很佩服对方的勇气,把那封露出一个角的信拿出来,左右掂量一下,当着对方的面撕开信封。
  彬鸢笔直的坐着,双手不自然的拽紧了被褥,心脏也跳的快了些,对于不知是祸还是福的下场,他总是显得有一些紧张。
  在忐忑又不安的情绪下,彬鸢觉得自己就像被人掐住了命运的脉搏一样,奄奄一息。
  “呵,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不和我说一声?”
  彬鸢一惊,霎那间以为自己的耳朵出错了,他皱着眉头,嘴巴一张一合,一句话也表达不出来。
  这人的心思太难猜了,虽然嘴上总是非常有礼貌,温文尔雅的,可他知道,这人比以往他接触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恐怖和害怕。
  对方身上那怎么也洗不掉的血腥味,即使用阳光掩盖着,可那种常年杀人的气息,是怎么也无法用气味掩盖的。
  就像一个人和死人呆久了,他身上的那种气场往往是和普通人不一样的。
  见对方不回答,福笙不偢不倸,目光定格在他的脸庞上:“我这人,最喜欢这种让人热血沸腾的事情,红色的,如火焰一般,不是吗?”
  捉住对方的手,抬起,放在自己跳动的心口上,福笙开始剔除对方心里的戒备:“听说过蝼蚁撼树吗?”
  紧抿着嘴,彬鸢依旧不回答。
  这人给他的感觉太恐怖了,冰凉的手,活跃的心脏跳动声,如恶魔一般蛊惑人心的语气,他害怕自己踏错一步,就会堕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你在怕什么?”福笙看穿了对方心里的那点小心思,迷恋的目光在那双红润的嘴唇上来回徘徊,如饥如渴:“他们可真可怜,被你一人玩弄于鼓掌之中,却毫不知情,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彬鸢殿下!”
  “你!”彬鸢没想到对方知道自己的名字,这一刻却突然意外的冷静,并且还心平气和的质问:“你的条件是什么?”
  “这个嘛……”福笙假装冥思苦想,其实目光从未从对方的脸上移开过,一个人自导自演,平静的脸颊上,发出愉悦的声音:“你看这个如何?”
  “你!你无耻!”彬鸢呵斥一声,拍到对方停歇在自己脸颊上的手。
  精雕细琢的五官在烛光下犹如一个瓷娃娃,真的很美,跨越性别的美,是最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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