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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男友一起穿越了[种田] 金推完结+番外 (孟冬十五)


  阮玉上一刻还无精打彩,下一瞬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什么味儿?这老香!”
  墨青故意馋他,“你就说要不要吧?”
  “傻子才不要!”阮玉伸手去抢。
  墨青是个武痴,没事就爱找人比划,但是他功夫好,又不肯手下留情,没人愿意被他虐。
  如今见阮玉主动上勾,墨青自然不肯放过这个机会,俩人也不讲究,直接在阁楼上你一招我一式地比划起来。
  食盒被他们甩来甩去,盖子不知道飞去了哪里,咸香的气味飘散出来,就连莫先生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来。
  “这是何物?”
  墨青向来尊敬莫先生,此时听他问话,忙停了动作,回道:“卤味和面饼,叶小郎君的阿姐叫我带回来的。”
  阮玉趁他说话,机灵地把食盒抢过去,不管不顾地抓了一块方便面塞到嘴里。
  “那是……”生的。
  墨青阻止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他吞了下去。
  “唔……这饼子倒是特别,酥酥脆脆,怪香的,就是容易掉渣。”阮玉眯着那双桃花眼,吃得一脸享受。
  墨青表情古怪,“这是面条,不是饼——你就不觉得生吗?”
  阮玉眯眯手里的面块,怀疑地看着他,“蒙谁呢,你家面条长这样?”
  墨青懒得跟他废话,直接拎了壶热茶,就着酒杯泡开一小团。
  叶大姐事先告诉他,若是煮片刻就好,若是泡则要多等些时侯。
  阮玉是个急性子,一刻都等不及,喘两口气就掀开瞅一瞅,再歇会儿,再瞅。
  托他猴脾气的福,大伙有幸看到了方便面由硬变软,由簇成一团到慢慢化开变成面条的过程。
  “嚯!这下可算长见识了,不用柴不用火就能吃上一顿热面条!”
  阮玉等几个年轻的小子只觉得有趣,如莫先生一般的谋士却想得更深。
  行军打仗,粮草至关重要。兵士们能不能吃饱、有没有心气,有时候甚至直接关系到一场战役的成败。
  这面饼食用起来如此便宜,倘若能用在军中……
  李曜伸手从食盒中取了一块圆团状的面饼,少少地掰了一点放入口中。顿了顿,将剩余的分给诸人。
  莫先生几人一一尝了,眼神皆是一变,既惊讶,又带着几分凝重。
  这面饼竟是熟的,即使不泡也能吃。
  莫先生厚着脸皮,在阮玉肉痛的目光中又拿了一块,三两口吃进肚子里——恐怕这是他有生之年用饭最不讲究的一次。
  “味道不错,且易饱腹。”
  有人早已迫不及待,“侯爷,这方子……”
  “不急。”李曜抬了抬手,“吩咐下去,各部曲、管事近来到县中办事,皆可到叶大娘子的店中用食。”
  想了想,又加了句,“不得赊欠。所花银钱从公中出。”
  众人连忙称是,有这好事兄弟们还不得上赶去?哪里用得着特意吩咐!
  “阮玉。”
  “唔?”
  阮玉正窝在墨青身后偷卤肉吃,哪里想到李曜突然点名,嘴里塞了一大团,仓鼠似的鼓着腮帮瞪着眼,险些噎到。
  李曜对上他那双和自家弟弟如出一辙的桃花眼,到口的话拐了个弯,吩咐墨青,“袁沧那边,你盯着些。”
  “是!”
  阮玉瞧着没自个儿什么事了,偷吃变成了明目张胆地吃。
  从前李将军在时,拿他当半个儿子看待,李曜同他一处长大,对他总比别的长随护卫们宽容许多,这也间接养成了阮玉不着调的性子。
  看着他那猴急的模样,眼前不由地闪过叶凡的脸,忍不住酸了酸。
  同样是竹马竹马一起长大,他跟前除了糟心弟弟就是这么一只不着调的贪吃鼠,为何那人就有软嘟嘟爱显摆尖牙的小老虎?
  李曜竟开始期待那梦不止是梦了。
  ***
  李家这边对于方便面的过分关注,叶凡毫不知情。
  他饱饱地睡了一觉之后,就带着胖团、白鹿还有忠实跟班小锤子开启了忙碌而光荣的农夫生活。
  波尔那里不知出了什么岔子,这几天一直没联系他。白鹿依旧是小毛驴的模样,矮矮胖胖,大肚子,尖耳朵。
  看得久了,叶凡竟觉得十分可爱。
  除了小锤子,叶家人就像看不到这头驴似的,一句都没问过它是怎么来的,就像他们从不关心那头神圣的白鹿去了哪里一样。
  不,不是不关心,只是默契地保持着对叶凡的恭敬和信任。
  金针菇过了明路,叶凡打着李曜的名号,一口气兑换了上百个菌袋——点数是波尔转给他的。
  波尔人虽然没有出现,却给胖团留了口信,只要采到青玉菇,直接交到系统商城就好,他按照任务的价钱收购。
  “小郎,这个……放哪里?”
  小锤子一口气抱着三只菌袋,兴冲冲地举给叶凡看。尽管小脸一片汗湿,小家伙却十分高兴。
  小郎说咧,这些软软的土能长出那种细细白白的肉肉,香得很!
  叶凡摸摸他的小脑袋,指了个最近的菌床。
  小家伙费力地把菌袋摆上去,还颇为认真地检查了一下是不是两头都能露出来。
  “锤子又聪明又能干!”叶凡毫不吝啬地夸奖。
  小家伙咧开小嘴,干得更起劲了。
  胖团和白鹿也没闲着,一团一兽能力合作,驮菌袋,撒水,摆放,效率比叶凡都高。
  于叔站在窑洞口,低低地叫了声“小郎”,面上带着犹豫。
  叶凡正一袋袋地贴标签,没注意,只扬着声音问:“于叔,咋了嘛?”在这里待久了,他的口音也不自觉地发生了变化。
  “江边那块地……”
  “对了,那块地!”
  叶凡拍拍脑门,正发愁怎么感谢李曜呢,于叔这么一提,他才想起来这一宗——李曜不是想买那块地么,送给他好了,不要钱。
  叶凡冲于叔笑笑,“回头我把地契给他送过去。”
  于叔愣了愣,他还说呢,李家怎么不支会一声就开了工,原来小郎已经把地让出去了。
  没出什么岔子就好!
  他松了口气,又赶去了酒坊那边。
  今日一早,县衙那边来了人。
  叶凡将那些青铜假货缴给了官差。只有一样鱼肠小剑,是叶凡自己从别处买的,便留了下来。
  官差们按着单子一一比对,确定没有偏差,便将赔付的银钱给了叶凡,亮闪闪的铜钱满满两大箱子,叶凡一高兴给人家塞了好几串,权当车马费了。
  有了这些银钱,再加上先前卖酒攒的,入了秋就能买新粮、酿新酒。
  因此,于家父子最近白天黑夜泡在那边,家伙什要提前预备下,长工短工都得新招,忙得很。
  这边,叶凡想到李曜昨日的表现,心里止不住地冒着粉丝泡泡。
  不愧是他男朋友,不,前男友,那气场,那手段,牛气!
  忙完就去找他,不仅把地给他,再赏他点金针菇吃好了——老子亲手做的,谁叫他表现好呢!


第39章
  【来自古地球的茶叶】
  叶凡先前说把地契给李曜送过去, 然而这两天一直没时间。
  他最近可是个大忙人,又要打理金针菇, 又要抽空配药酒, 又要整地种青玉菇。
  说起来,叶家窑洞周围的整个土坡都是他们家的, 村民们住西头, 无论是往北去韩岭山,还是往南到江边, 都要经过他家的土坡。
  自从李家搬过来,相对的两片坡地各自有了名字——西坡和东坡。
  叶凡家的是西坡, 上午背阴, 下午向阳, 坡地南边有一处不深不浅的沟壑,正是他先前发现青玉菇的地方。
  自从发现青玉菇可以换点数,叶凡时不时撒点水, 原先只是两尺见方的一小片,在叶凡的打理下, 渐渐扩散开来,倒像个小小的种植园。
  那些绿莹莹的小菌子也是争气得很,从春到夏, 长了一茬又一茬,似乎根本不受时令的限制。
  叶凡干脆弄了道木篱笆,把这片地方围了起来,一来防止牛羊踩踏, 二来避免村民误食。
  这不,他正洒着水,便有三三两两的村民围过来,七嘴八舌地问:
  “叶小郎,你这种得啥?”
  “绿油油,长得还挺好。”
  “莫非是那‘金针菇’?早就听说,叶大娘子那食肆里多了样吃食,明明是菌子,吃着却像肉似的。”
  “……”
  大伙你一言我一语,眼睛全都放到了这片菇园上,若不是叶凡此时在这里,估计早有人忍不住摘下来吃上一吃了。
  叶凡见此情景,连忙叮嘱:“青玉菇,有毒,叔伯婶子们回头说给娃子们,可别淘气误食了。”
  说完又怕村民不信,随手逮了只大蚂蚱,揪下一个菌盖,喂到了那蚂蚱嘴边。
  那蚂蚱虽然智商不高,却有着生物趋利避害的本能,蹬着腿挣扎着,不肯吃。
  关键时刻,胖团出手,干扰了它的脑电波,那蚂蚱才糊糊涂涂地把菌盖一点点吃进嘴里。
  约摸吃了指甲盖那么大一块,它便开始突然散开翅膀,扑腾到地上,青绿的身体弯成一个弓形,继而僵直、抽搐……
  叶凡心里有些不忍,撇开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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