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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男友一起穿越了[种田] 金推完结+番外 (孟冬十五)


  突然,草丛里蹿出来一只肥肥的大兔子,冲着白鹿直呲牙。
  不用叶凡说话,胖团一个光箭丢过去,刚刚还耀武扬威的兔子腿一蹬,死了。
  叶凡哈哈大笑,“真不知道它哪里来的勇气,连神兽都敢挑衅。”
  话音刚落,旁边的草丛里又蹿出来一只,傻大胆似的冲向叶凡,看样子是打算咬他。
  叶凡简直惊呆了,这还是兔子吗?莫非成了精?
  结果可想而知,这只“兔子勇士”很快被胖团收拾了。
  “呦呦——”白鹿叫了一声,看样子是在向叶凡解释。
  胖团尽职地翻译:“青鸾说,兔子窝里有崽崽。”
  原来是做了父母,所以才壮起胆子攻击入侵者。
  有了这个认知,叶凡再看向那对死翘翘的灰兔子,心里倒是有些不忍了。
  不忍归不忍,他还是厚着脸皮放到了筐子里,该炖炖,该吃吃,这年代可没那闲心讲那些“怎么可以吃兔兔”。
  不过,他还是让胖团钻到兔子洞里,把那几只刚断奶的小灰兔抱了出来——把人家爹娘吃了,总该负起点责任来。
  叶凡就地取材,用兔子窝边上的草棵编了个歪歪扭扭的小窝,把毛团似的兔子们放了进去。
  窝边草带着成年兔子的味道,能让小家伙们安心些——这还是李曜教他的。
  叶凡坐回白鹿背上,怀里抱着兔子窝,边走边念叨:
  “回头给二小带过去,他一准喜欢。别说,这软趴趴的小兔子跟那小子还挺配。”
  “等着它们长大了我也能跟着沾沾光,讨口兔肉吃。”
  “一、二、三、四、五、六……总共六只,还挺顺。”
  叶凡拿手指轻轻抚过小家伙们的软软的耳朵尖,脸上带着温和的笑。
  官道上,三匹骏马疾驰而过。
  李曜似有所感,勒住马缰,停了下来。
  护卫们不解,正要开口询问,便看到李曜头也不回地抬起手。
  二人当即噤声,顺着自家侯爷的视线看过去。
  山崖上,唇红齿白的小少年骑着一头高大的白鹿,慢慢地穿行于茵茵地绿草之间。
  一人一鹿身上似乎笼罩着一层神圣的光,将他们于这个污浊的人世隔离开来。
  少年低着头,一束发丝垂在脸侧,精致的眉,漂亮的眼,白嫩的脸颊,微微扬起的嘴角,没有一处不完美。
  李曜的心生生地漏跳了一拍。
  精怪,果然是精怪。
  墨青、墨白两名护卫也下意识地屏住呼吸,似乎生怕惊动了他。


第41章 一更
  【这就是他的男人】
  李曜回头, 看向身后两人。
  墨白心头一凛,慌忙拉着墨青跪了下去。
  “侯爷放心, 属下等定会守口如瓶, 不向任何人透露半句!”
  墨青被他大力一扯,狗啃.泥似的趴到地上, 诧异地看着他。
  李曜满意地点点头, 道:“你们且回去。”
  “是!”墨白松了口气,把墨青拉起来, 上了马。
  整个过程墨青都是一脸蒙——好像发生了什么的样子?
  李曜轻夹马腹,朝着山崖走去。
  他故意弄出了动静。
  胖团最近生活得太幸福, 以至于对危险的敏感度直线降低, 直到李曜靠得很近, 它才有所察觉,想也没想就咻地一下钻回了黑痣里。
  叶凡听到马蹄声,卜愣着脑袋四处看。
  细软的发丝在阳光下透出淡淡的亚麻色, 衬得那张小脸更加柔和白皙。头顶的髻子松松垮垮,随着他的动作一甩一甩。
  李曜停在崖下, 轻笑出声。
  叶凡循着声音,这才找到他的位置。
  “诶?你什么时候来的?”少年当即露出灿烂的笑,毫无防备。
  这让李曜心情很好, 微扬着唇,“路过。”
  叶凡咧开嘴,一脸坏笑,“既然来了, 别闲着,干点活呗?”
  说着,拍拍白鹿的脖子。
  白鹿助跑都不需要,直接一跃而起,跳下山崖,轻盈地落到红枣身旁。
  红枣是河曲马王的后代,在北方马中已经算是极高了,然而,跟白鹿一比,竟整整矮了一个肩。
  这还能忍?
  小马王当即打起响鼻,蹄子“咚咚”地刨着地,小爆脾气嗖嗖地往外发。
  白鹿稍稍偏过头,斜着眼睛瞅它。
  自从吃了特效药,白鹿的眼睛和角都变成了金色,原本雪白色的长毛上也覆了一层淡淡的金。
  红枣冷不丁对上那双金色的眼,圆圆的,亮亮的,里面映着它的样子,超……好看。
  于是,响鼻不打了,蹄子不刨了,脾气也不发了,反而背着耳朵做贼似的一点点挨近白鹿。
  叶凡看着傻兮兮往这边蹭的枣红马,奇道:“它这是怎么了?”
  “发.情,该骟了。”
  叶凡睨了他一眼,“你可真粗鲁。”嘴上说着这样的话,实际却在弯着眼睛偷偷笑。
  李曜就那样看着他,目光专注,心无旁骛。
  叶凡今天的任务主要是挖蘑菇,各种各样菌种的都挖,还要带着土。
  他打算把南坡那成一个“蘑菇园”,万一有个急事,就不用漫山遍野地找了。
  李曜下了马,叶凡也从白鹿身上爬下来,兔子窝架在鹿角上,他相信白鹿一定会好好照看它们。
  事实也确实如此,无论红枣如何“挑衅”,白鹿始终温温顺顺,顾念着头上的小兔子。
  叶凡随便折了根树枝交给李曜,他自己则是拿着那把青铜小剑,半点惭愧都没有,“咱们比赛吧,看谁挖得多。”
  李曜嘴角一抽,他三岁之后就没再玩过这种“比赛”的游戏了。
  若对面站得是李三郎,长安侯大人一定二话不说抽上一鞭子,然后冷冷地丢出一句“校场见”。
  然而,换成这个弯着眼睛的小少年,到口的拒绝不由地咽了下去,换成了简简单单一个字——“好。”
  叶凡是个相当争强好胜的人,只要是比赛,一定要赢。于是,他毫不愧疚地使出胖团这个作弊器,一会儿的工夫就找到了好几丛蘑菇。
  李曜没有立即行动,而是默默地看着他。
  近来无雨,山中的菌子并不多,少年就像早就知道了似的,挖完一丛直奔下一丛,中间没有任何寻找或犹豫的迹象。
  连着挖了两丛,叶凡突然想起什么,头也不回地嚷道:“不要都挖走,留一些菌种。”
  李曜微不可查地笑笑,慢慢地也看出了些门道,只选那些背阴靠凉的地方,树根下,草丛中,多半会有。
  他虽然没有任何外挂,依旧凭着敏锐的嗅觉和强大的观察力找到好几处——有些还是胖团提前扫描到、叶凡没来得及挖的。
  叶凡一看就急了,连忙加快动作,小小的青铜剑舞得虎虎生风,脸上的表情十分紧张,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挖金子呢!
  李曜注意到了他那把剑,长约一尺三寸,糙面云纹,竹节状握柄,剑腊窄而薄,没有明显纹饰,与剑身一炉铸成。
  李曜抿了抿唇,如果他没看错的话,这是战国时的古物——鱼肠剑。
  《越绝书》中载有五把宝剑,一曰湛卢,一曰纯钧,一曰胜邪,一曰鱼肠,一曰巨阙。
  其中,关于鱼肠剑有个典故:“专诸置匕首于鱼腹中,以刺杀吴王僚,故称鱼肠剑。”是以,这种剑又称为“勇绝之剑”,时人及后世多有仿铸。
  李曜好古剑,收藏了许多,大小也算个行家,他能看出,叶凡手上这把就算不是原物,至少也是战国时仿制,珍贵异常。
  竟被他用来挖蘑菇。
  李曜心思转了转,以叶凡的个性,他若开口要,对方反而会故意不给——那块地便是例子。
  这样的话……
  “我若赢了,可有彩头?”
  叶凡扬着嘴角,拿眼斜他,“堂堂侯爷,还要彩头?”
  “自然。”
  叶凡转了转眼珠,“勉为其难”地说:“好吧,你若赢了,我送你一样东西。”
  李曜认真起来,叶凡就算有十个胖团都不好使——就算胖团把地图摊在他眼前,他速度跟不上也白搭。
  一来二去,叶凡干脆破罐子破摔,随手揪了俩酸果子,靠在白鹿身上,边吃边看着李曜挖。
  ——反正地契也要给他,就当找了个免费劳动力。
  这样一想,叶凡的挫败感顿时消去,转而换成了一脸坏笑。
  李曜怎么不知他的心思?即使知道,也心甘情愿上当。
  他开心就好。
  ***
  沟壑绵延,斜阳西坠。
  出了山口,白鹿变回了毛驴的模样。
  变化的过程叶凡没有隐瞒李曜,李曜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惊讶。
  倒是红枣,眼瞅着“男神”变成了一头灰扑扑的小驴子,整只马都不好了。它甚至尥起马蹄戳戳小毛驴,想看看是不是它把白鹿藏起来了。
  白鹿不冷不热地白了它一眼,红枣立即放心了——哦,原来男神化了妆。
  虽然化得有点丑吧,但红枣是不会嫌弃的,谁让它是一匹专一的小马王呢!
  一马一驴并排走在曲曲折折的小路上,它们的主人挨得很近,亲亲热热地说着话。
  主要是叶凡在说,李曜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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