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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站 完结+番外 (杨翠花)


  “家庭本来就是一个驳杂的系统,有时候甚至无关乎‘家人’,只是个人的满足。”叶思朝说。
  不知不觉,他的全部精神都被叶思朝所说拖入深渊,他忍不住反驳,忍不住争辩,又忍不住赞同,此时已经无关乎是否回家这一浅显的问题,他只是想求知。
  他甚至没注意到在不久之前,叶思朝一开口所说的就是他应该排斥的。
  后来林郁发现他的感情时哭着问他为什么,他柔声回到:“妈,你能想象一个与你灵魂完全契合的人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吗?”
  三观、理想,乃至人生信条,他们的一切都在诡异地拐了一个弯后撞到一起去。
  那时候,他想的,是“就这么争论一辈子也很好”。
  纯知识分子式的幻想。
  最后,叶思朝说:“你真的要叛逆一次?”
  他鬼使神差地点头,叶思朝嘀咕道:“还不如剃个光头。”
  剃光头是这辈子都不会剃的,颜控的花家都不会接受一个和尚,哪怕这个和尚比有头发的还帅,所以他就成了“金毛”。
  故事有起承转折合,他的情感也来到了“折”。
  花想暮早就知道叶思朝有一个小伙伴,也正是叶思朝面孔上的阴郁常年挥之不去的原因之一。他一开始真的没有嫉妒,他只是有些不喜欢这一位不懂得自尊自爱的“发小”。但是傲气使然,他不会在叶思朝面前说对方的坏话。
  这也就造成了朦胧之中的酸味。
  从相遇到他明白自己的想法的那一天一共过了五年,期间他与叶思朝争论了无数次各种天马行空的问题,看上去两个人就像是分分钟要飞出太阳系直捣宇宙内核,虽然有些可笑和中二,两个人却幼稚地沉浸其中。
  而日常生活中,他已经把收拾叶思朝的家当成了习惯,而叶思朝也已经把在外头护着他当成了责任。
  当然,在叶思朝看来,前者就是后者的报酬,而后者就是“多护一个无所谓”。原来的那一个是谁不言而喻。
  自认为是“命中注定的老妈子”的叶思朝也没有注意到每次知道唐逢久来过的花想暮都会有磨牙这一个小动作,大概是某人好面子,只在电话对面磨牙。
  某日,挂了电话,林郁站在门口已经看了好一会儿,他有些羞赧,只好走过去接过母亲手里的果盘,双手接触到母亲那一双不沾阳春水的手时才发现在抖。
  林郁曾是不食烟火的仙子,但却因为这个儿子沦为了普通的家庭主妇,会为了儿子与他人争吵的那种。连双手都不如曾经细腻了。
  “你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林郁问他。
  他扯出一个笑容,只是笑肌有点闹罢工:“我有怎么了吗?”
  林郁只是看着他,但那双眼睛却将他所有的装腔作势指出来,十分无情。
  “叶思朝那边怎么了吗?是他……”
  “朝哥?能有什么问题?”他抢着问,林郁只是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你和叶思朝是不是走得有些近?就算是救命恩人也不可能这样赖着对方。”
  “这不挺正常的吗?朝哥还有个发小也和他走得近……”他说到这里突然卡壳了,他这不是把自己比作唐逢久吗?
  唐逢久对叶思朝是什么感情?
  他对叶思朝又是什么感情?
  这个念头恍如一道晴天霹雳,此后的两三天,他的精神一直是恍惚的,林郁急得又开始没日没夜地掉眼泪,最后将叶思朝请了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封为“专业治暮想小能手”的叶思朝一脸状况外地盯着花想暮在看到他之后一张脸慢慢变得爆红,然后锁进了屋子当乌龟。
  林郁哭得更大声了,最后还是花想暮舍不得自家母亲的泪腺,乖乖从房间里滚了出来,只是还是同叶思朝保持着一段距离。
  叶思朝从头至尾就没有对接上这家人的脑电波,最后还是思考着自己为什么会成一名“花医”,一天结束入睡之前得出的结论大概是他叫“朝思”,而他叫“暮想”。
  这么一说,还真有宿命论的味道。
  无论叶思朝脑海里怎么波涛汹涌,花想暮这边就是秋雨淅淅,雨脚乱如麻,而与唐逢久正面对杠的计划,也被花·计划通·想暮提上了日程。
  比如说如何让唐逢久知难而退,或者移情别恋。
  起初叶思朝也是有些反对的,但被唐逢久烦得多了,也答应了在唐逢久和他人之间周旋。这绝对是叶思朝一辈子最忙最累的一段日子,没有之一。
  成果不能说没有,唐逢久虽然还是在烦,自身却也被圈子里的各色小一包围了,别说,在这个两数极其失衡的状况下还有这么多人围着唐逢久,也是极其罕见的。
  至于后来的方窦荆三人,则是在圈子外认识又在圈子里遇见的。
  这便是折了,至于之后各种“不小心”撞见唐逢久,又“不小心”没看见唐逢久,甚至“不小心”拉着叶思朝“秀恩爱”,请相信,花大金毛不会承认是他干的。
  所以一切的偶然和必然都无从得知。
  在一段亲密关系之中,花想暮就会膨胀而且强势,但他同时又是忍让的,至于为什么叶思朝知道了他的真面目却没有分手,你真的认为叶思朝一无所知吗?
  最后的一个故事是“合”,发生在很久以后,那时候的花想暮已经是他口中的“油腻中年大叔”了,他也时常遛着他们的金毛犬在江边散步,叶思朝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把他们狗儿子的晚饭添上,这事某个教授是不愿意来做的,因为他似乎有些排斥狗粮的异味。
  明明他们人到中年了还是到处给别人发狗粮,独独忘了狗儿子,没人性。
  某日也是按着正常的轨迹往前行走,唯一的意外就是遛狗回家时听见了叶思朝又提到了“唐逢久”三个字。
  叶思朝在打电话,而电话那边的也许是唐逢久,也许不是。不过内容,一定是唐逢久的近况。他拍了拍狗儿子的头示意它安静,自己则是一声不吭地坐在了沙发边上,离厨房最近的地方支楞着耳朵偷听。
  叶思朝讲完电话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拿着手机在阅读了,两人又是同往常一样一起坐到桌子边上吃饭,然后各顾各处理完工作。如果放在别人家,这十有八九就离离婚远了,只是花想暮和叶思朝的家不是别人家。
  这一天有一点不一样的是,花想暮突然之间又变成了十年前那个二十多岁的小子,一边在心里头画着圈圈诅咒唐逢久,一边用理智告诉自己:“不能放冷箭。”
  然后又平平淡淡过了一段日子,有一天晚上,处理事务所事情弄到凌晨两点的叶思朝终于拖着疲惫的身体瘫在了床上。花想暮浅眠,在叶思朝将自己甩上/床的第一时间就从混沌之中把自己的意识拖出来。
  叶思朝似乎是发现了他的动静,突然凑到他的面前,仔细端详了半晌才拉灭了床头灯。
  伴随着一声轻飘飘的“晚安”。
  再后来,生活变得那样琐碎而且漫长,他从枝枝节节的地方抓出一些有用的信息就像是做一道高考语文题,能不能猜对,都看出卷老师的脑回路与常人是不是相同。
  生活充满了猜疑,却没有一个人突然崩溃,应该说,也没有压抑,所有的冲突都能被消弭在一声“晚安”之中。
  朝哥哪里来的点子,说晚安?他问。
  叶思朝只是给他分享了一句话:“感情经历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淡。”
  他突然想到——朝哥这是在害怕?
  嘴硬的叶思朝永远不会回应他的疑问,但这个时候回应似乎不是那么重要。
  似乎是故人的经历让他有了些感慨,花想暮心里所有的猜疑在证实了真相之后都变得微不足道。正如最最低劣的小说都能写出的一句话所言:“我已经认定了你,就要把你放在手心上宠。”
  总要有人回一句:“我也是。”


第十二章
  掉出来的签是一枚上上签,听见这三个字的时候叶思朝没忍住挑了一两丝笑意。只是接下来的签文差点没让他崩了面具:“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那个老人拿着眼镜对光看了半天:“恭喜啊,这是红鸾星动的征兆。”
  没听过红鸾星动还有用这句诗来形容的,岑参知道吗?
  似乎是看出来了他的不耐烦,老人推了推眼镜,用他解签三十年的丰富阅历打包票:“没错的,梨花梨花,春风梨花,你可知‘一树梨花压海棠’?都是喜气洋洋的,可见对方比你小。这一朵海棠花应该就近在眼前了。”
  “梨花”指的是“白雪”,岑参和苏轼的棺材板要压不住了,而且这么……的诗没问题?
  然而叶思朝面无表情的控诉并未起到什么作用。叶母一张脸都笑出了花,连道几句“承你吉言”,最后还捐了不少香火钱,叶思朝只能跟在后头敢怒不敢言,面上还是冷着一张脸,心里头已经给那个老头打上了骗子的标签——至少他觉得他根本就没有动心的对象,而且身边只有一些同龄人。
  难不成是天降?
  叶思朝打定了主意减少出门,指不定哪一天就被砸到了一个“命中注定”,说都没地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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