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生梦替周蝶整了整围巾,在这个冬天里俩人没被风吹成两个傻/逼,倒是大白天在寺庙前裹围巾笑成两个傻/逼。
叶思朝拢了拢脖子上的围巾,他已经换了之前花想暮送的,本着实用主义的精神,他难得讨论了半天丢掉旧却不破的围巾的合理性。
最后的最后,他还是奢侈了一把。
而之前想着用一顿饭来还围巾的情的念头,早在看见“纯真无瑕”的花想暮是被丢到了山旮瘩里——那简直是拿金钱在污蔑一个孩子!
他应该是选择性忽略了自己对着一个“孩子”心跳加速的经历,而且世界上没有这么大的“孩子”。
他虽是开着车,却有些晃神,手机铃声男音一个音调拔上去的时候,他险些松开了握着方向盘的手,他如同老年人一般颤巍巍地拿起手机看了上面的来电显示,又差些将手机摔在车里。
他接通电话,对面传来一个好听且低沉的男声。
那人说:“朝哥,我觉得我们有必要讨论一下有关家庭伦理的事情。”
语气严肃,态度诚恳,而这样的态度似乎没有引起叶思朝的好感,他只是突然火起,对着手机吼了一句,然后挂掉了电话,一个人脸红了半天。
得到“滚”的花想暮:???
第十三章
当然最后叶思朝还是选择发了个信息欲盖弥彰地解释了一句:“抱歉,认错人了。”还一本正经地加上了标点,绝对没有让别人接受自己莫名其妙的怒火的道理,只是在对方还想顺着杆往下爬的时候又突然抽走了竿,一把关了手机。
开车窗吹了会儿冷风,才觉得好了一些。
小城里红绿灯的基础设施还是有的,叶思朝乘着等红绿灯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打开微信查看了消息。
“朝哥?”
“怎么了?”
显示时间是十分钟,而花想暮反常地没有追问。他的手指停在输入框上打了三四次字,最后还是全部删掉。心脏也被一捏一捏,他现在混乱的思绪根本不能支持他进行基本的思考。
他推出了两个人的对话框,而被设定为消息免打扰的同乡群上头有了红点点,他迟疑片刻,打开了消息框。
消息已经被周蝶结婚的消息刷屏。
老甘已经到了。
而唐逢久也已经到了。
叶思朝愣怔片刻,直到后面的车按响喇叭,他才恍然回神,踩下油门。
·
纤细脆弱的脖颈在冬日的空气里微微颤抖,晶莹剔透得让人想要上去咬一口。叶思朝移开视线,心里的各种复杂一齐涌上来,简直……
大冬天的,唐逢久怎么不穿高领?
为了免除更多的麻烦,叶思朝还是选择了沉默,与唐逢久并肩走在街道上。气氛也越来越粘滞,尴尬得要结冰。
叶思朝一下车没多久就遇到了刚好要出门的唐逢久,说是家里有客人,出来买一些东西。
叶思朝盯了半晌唐逢久有些苍白的笑容,只觉得奇怪——唐逢久的家不是只有他一个吗?这样把客人一个人留着可以吗?
他才冒出这个念头就掐灭了下意识想要关心“客人是谁、需不需要帮忙”这样抢走眼珠子的想法,只是冷淡地应了一声:“哦。”
唐逢久大概是被他地态度刺伤了,浑身颤抖一下,看上去有些楚楚可怜。他提了提手里的旧菜篮:“一起?刚好路过朝……你家。”他本想喊的是朝朝,到最后却选择了一个疏离的称呼。叶思朝松了一口气,看他一眼后答应了。于是便有了开始叶思朝在脑内设计的小剧场。
关于唐逢久为什么穿得那么少的原因。
纯属没事找事。
叶思朝再从家里头出来的时候唐逢久正陪着客人走在街上行人,也不知道是消食还是别的什么。
总之叶思朝定睛一看,就忍不住挂上笑——走在唐逢久身边的高大男人不正是方暮云吗?
他从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找到了好女婿的感觉,比起之前那个姓荆的和姓窦的,还是方暮云比较有安全感。
叶思朝当时就站在二楼开放的过道上冲方暮云喊了一句“方总”,说的话是疏离的,但语气不见半分生疏。下面两个人齐齐抬头来看他,方暮云显然也是惊喜的,但在想到什么后突然脸色复杂了起来,至于唐逢久,则是一如既往的羞涩。
屋子里叶母问了句,叶思朝答了句“唐逢久他朋友”就下了狭小的旧宿舍楼。
这语气倒是比提起唐逢久的时候还要干脆、清净几分。叶母眼底的复杂一闪而过,又低头准备起了晚餐。
叶思朝今天心情极好,笑容也真切了几分,他本来就不是旁人口中传的“冷面阎王”这样的人,再说这个名字也是中二病爆棚。
他走到方暮云面前时,唐逢久抢先着解释道:“方方的车停在广场上,挺远的。”听着这个欲盖弥彰的回答,叶思朝反而没有像以前一样放下心来,反倒是太阳穴又点隐隐作腾。方暮云更是在他脸上盯了老半天想看出什么来。
“那接下来我送吧?正好我有点事要找方总。”叶思朝冷淡到。
不等唐逢久开口,他就迈起了步子,还开口“善解人意”道:“小九九你还是回去的好,别碰上了什么歹徒。”他一怔,恍然觉得说得太过亲昵,又接上一句:“毕竟你比较容易碰上匪徒。”
这话里头就有点嫌弃的意味了,只是不等唐逢久露出可怜巴巴的神情,方暮云也开口附和,倒是让叶思朝惊讶了下。
唐逢久苦笑一声,点头回家。
叶思朝是真的有事情找方暮云,有关报社的。
方暮云盯着他打量了一会儿,突然笑出声:“叶编?”
“早就不是了,”他笑,“反正我和公司里的人也不大合。”
“你离开是对的,受互联网影响,他们的质量也在下降,上面的看不过去他们整天胡编乱造一些不实新闻,有出手整治的打算。”言下之意就是惹上大事了。
叶思朝只应和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总有个别媒体想搞个大新闻,不是夸大事实,就是歪曲真相,把死马说成活马,让别人背锅,最后搅黄了不少好事。
就拿先前的那件事来说:撰稿人片面地为一个行业雕刻刻板印象,歪曲事实的现象在部分媒体中一直存在,利用煽动性语言调动民众的情绪,拿所有人当思想的木偶,通过夸大部分数据来掩盖另一部分数据,拿别人辛辛苦苦几十年的成就当空气,所有努力都被无视,还要被民众唾骂。但是做完了一切等同于谋杀心血的事后,罪魁祸首还会坐在道德的高地上受万众膜拜。
什么行业都存在败类。
如果不是这样,叶思朝不至于为了这个丢掉自己的饭碗。
饭碗虽小,却也是养活自家的宝贝。
“那么还有什么事情需要确认?”方暮云正色,叶思朝思考片刻后开口:“先前的舆论不会长久,如果许家联合媒体反击,我们的话语权就会被抢走。另外,许家不可能放弃这么一个继承人,在金钱的压势下,等许择渊出来了,还有一阵狂风骤雨。我对商业场不了解,所以不清楚他们会从哪个缺口入手,说不定是我……所以,在我最熟悉的新闻业,必须不留缺口。”
他们放缓了脚步,方暮云神色复杂地看了他一会儿:“你的意思是赶尽杀绝?”
“花想暮应该已经跟你们说了吧?”他神色不变,就像是一切都在预料之中。
而花想暮的行动几乎是瞒着叶思朝的,至少在和这些商人交涉的时候。
“你猜的?”
“他的心思还需要猜?我说的他也一定说过了。”他笑了笑,刚才被许家带得压抑的气息一下子散开,叶思朝周身重新明媚起来。
“……”方暮云看了眼手表,下午三时零四分,他转身问到:“最近的咖啡馆在哪儿?”
最后他们出现在了茗先生奶小姐奶茶店,方暮云有些嫌弃地接过叶思朝递过来的烧仙草,一口下去就被甜味呛得差点没缓过气来。
叶思朝顺手将多买的乌龙茶移过去,心中一阵畅快:“仙草不是你以为的那种草,年纪大了,还是别尝试新事物。”暮云·三十多的老年人·方被噎了一口,最后还是接受了那一杯颜色有点诡异的奶茶。
“第一次吃?”
“嗯……逢久推荐的,他说以前最常吃这个。”
叶思朝点头:“这个最便宜,他以前勤工俭学不容易。”也是因为勤工俭学,他的成绩一直上不去,否则现在也是名牌毕业、年收入四五十万的中上层了。
“抱歉,小城市还没开咖啡店,倒是奶茶店更有出路。至于……出身好的没喝过正常,花想暮那小子第一次来吃的时候还被吓得三四个月没敢不带水杯出门,现在也整天挎个保温杯了,但是奶茶店里的乌龙茶倒是成了他的最爱。”叶思朝状似不经意地提起,却没有发现自己面孔的线条已经开始柔和。
“就……这个?”方暮云对着那一杯绿色的东西欲言又止,上面的甜奶油和下头苦绿茶混杂在一起,不仅颜色一言难尽,味道也是难以形容。
“他最喜欢上面的奶油。”有点傻白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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