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忽然出现的怪人,就这么消失了。
除了开始的几天,吕侠偶尔会想起来之外,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吕侠,将这个人完完全全的给忘记了。
一天,家里忽然来了一位访客,一身黑色的西装,黑色的皮鞋,大背头露出他宽宽的额头,脸上棱角分明,高鼻凹眼,有着明显不同于这个城市男人的面貌特征,加上他那几乎让人羡慕的高壮身材,就这通身的气派,将吕治国给完全镇住了。
好事的邻居陈大妈探出头来问:“老吕啊,你家这稀客指名道姓找吕侠,别是你家大儿子在外面闯祸了吧?你可要好生安抚安抚人家,别报警,小心坐牢。”
“我家的事,您老就放心吧,吕侠是练武术的,说不定是他在外面替人打抱不平,人家是来报答的也不一定呢。”边说边把陈大妈往外推。
陈大妈被挤兑着不知说什么好,站在院门口,不知是该走还是该留。
那人站在那,微笑着看着,等到吕志国回头站定,他先朝吕志国恭恭敬敬的鞠上一躬,然后开口说:“老伯想必就是吕家长辈,我叫郑瑾,我这有一见面礼,先呈给老伯,也算是我的一片心意。”说完,从西服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故意抬高语调:“今天来的匆忙,这是我谢谢吕侠(闾夏)的一点小心意,等下次拜访,定当准备厚礼一份。”
吕志国懵了,杵在那,不知是该接还是不该接。
“老吕,犹豫什么,人家说了,是见面礼,不收白不收。”
陈大妈的话,让那人微微鞠躬,以示谢意。
陈大妈见此更来劲,嘴皮子利索极了,:“我说吧,有钱人就是不同,你看多礼貌,老吕,你还愣着干嘛?赶紧讲人家迎进屋,端茶摆饭啊。”
“多谢老婆婆仗义,郑瑾有礼物相送。”说完,随手掏出两张红票。
陈大妈喜滋滋的接过来,不住的点头哈腰,嘴里不停的念叨:“你叫郑瑾是吧?我看还真挺正经的,吕家有你这个朋友,真是他家的运气。”
见此状,吕治国哭笑不得,厚厚的信封在他手上,他明白其中的分量:没有一万,也有五千,这个叫郑瑾的,也许真是吕侠救下的。想到这,他一把拉过郑瑾:“走,进屋,喝茶,马上,吕侠就下班了。”
郑瑾朝陈大妈微笑着招手,吕治国见状,赌气似的立刻拉着他的手,穿过院子,走进了大厅。
迅速环顾四周的郑瑾,眼神里已经没有了笑意,他盯着屋内那张大大的全家福合影,目光如炬,神态凝重。
吕侠回来的时候,郑瑾已经和吕治国打成了一片,郑瑾在客厅看电视,吕治国在厨房做饭,有一搭没一搭的,两人还聊起了天。
一见吕侠进来,郑瑾迅速站起来,朝他微笑,微微鞠躬,这个礼仪,让一向大大咧咧的他很不习惯,下意识的,他也点头鞠躬,等待对方的下文。
“承蒙闾夏搭救,我郑瑾才有今天,我特意来拜见恩人,以表我感激之情。”
听他这么说,吕侠更加摸不着头脑,在印象中,他好像并没有搭救过眼前这位叫郑瑾的男人,可见他言辞凿凿,态度诚恳,他猜:也许是时间太长,忘记了,也许是,这个人认错了人。
“郑先生太客气了,我。。。”
“别我我了,先吃饭了,有烧排骨,凉了就不好吃了。”吕治国一把拉过郑瑾;“你是客人,要请上座。来。。。”
郑瑾稍稍推辞了一下,见吕侠未做声,他顺势坐了下来。
吕侠见老爸跟他熟稔的就像老朋友,他也不忍多问,去厕所洗了洗手,也随后坐了下来。
“小弟呢,怎么还没回来?”郑瑾忽然开口问。
“他呀,别等他了,那小子不饿肚子他才不回家。”吕治国随口答道,他奇怪的问:“你怎么知道还有个小弟啊?”
郑瑾不动声色:“邻居说的啊,陈大妈,对,她悄悄跟我说的。”
“这老东西,为了两个钱,敢情把我家底儿都兜出来了。”
吕志国边往郑瑾的碗里布菜边说:“今天难得,要不,咱俩喝几杯?”
郑瑾故意斜眼瞅了瞅吕侠,吕治国立马明白:“别管他,咱俩喝,他经常有训练,喝不了酒。”
吕侠边听着郑瑾和老爸的聊天,一边仍然在回忆,这位气度不凡的帅哥郑瑾,他到底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
还没等吕侠想起来,吕志国和郑瑾早就喝的酒酣耳热,酣畅淋漓。
喝完酒,就是喝茶聊天,郑瑾并没明确说出他到底是怎么和吕侠认识的,只是说:以前有缘认识,现在才有空来拜访。
一脸懵的吕侠直接问他:“以前是多前?”
郑瑾沉思良久:“事儿多,不太记得了,只是记得你家地址。”
吕志国嚷嚷道:“管它那么多干嘛?反正现在郑瑾来了,就是记得你,你看多有缘?以后啊,你们以后要多走动多亲近,这样才算好哥们儿。”
夜深了,郑瑾要告辞,脸上红扑扑的,脚下摇晃晃的,手臂乱乎乎,尽管站起来三次,愣是走不出院门去。
“算了吧,郑瑾,今晚就留在我家,反正我家也就是三个糙男人,没什么不方便的。”吕志国说完这句,自己也坐在那,垂着头,摇摇欲坠。
想要阻止的吕侠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郑瑾马上接话:“那怎么。。。好意思?打扰这么。。。久了,我也该走。。。了!”
醉意薰薰的郑瑾,再次站起来,这次,跌坐在沙发上,开始垂着头打呼了。
一见他这样,吕侠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既然是恩人,那就拿出点恩人的姿态出来,才算礼尚往来。
郑瑾个头比他高半个,身材也比他壮实,吕侠在衣柜里翻找了好一会,才总算找到一套还算能够让他穿得上的睡衣。
吕侠从没在家招待过朋友,更别提在家过夜,,对于该怎么招待这位贵客,他还真有点手足无措。
老爸今天是真高兴,很少有兴致喝酒的他,今天居然和一个陌生人在家喝醉了,这两人,真可谓志趣相投。
让老人家高兴,即使是个陌生人又怎样呢?反正他有功夫,俗话说:艺高人胆大,他才不怕这位不速之客是什么不法分子。
这样的想法驱使下,对于郑瑾的到来,吕侠好像也没一开始那么反感。
卫生间在客厅的最里端,吕侠拍拍郑瑾的背:“嘿,嘿,起来,去洗个澡再来睡。”
郑瑾嘴里呢喃了一句什么,吕侠没听清,他再次拍拍郑瑾的后背,声音稍微大了一点:“这么帅的人,不洗澡,那算哪门子帅哥嘛。”
这句玩笑话,大概起了点作用,郑瑾的身体像蛇一样蠕动了一会儿,吕侠见此,再次加大攻势:“洗澡,郑瑾,你这名字正经,你要对得起你的名字啊。”
一骨碌,爬起来身手完全不像喝醉酒的人,吕侠呆了,惊呼:“敢情你没喝醉?这比刚才敏捷多了!”
郑瑾定定地看着他,深凹的眼睛红纭纭的,好像要看进吕侠的骨头里,可嘴里吹出来的,依然是酒气阵阵,好不微醺。
“你看我干嘛?我脸上又没长草。”
“闾夏,我找你找的好苦!”一声叹息,仿佛让整个空气中,都弥散出白酒的味道,吕侠不由得倒退了几步,迷惑的望着他。
郑瑾好像意识到自己自己的失态,他迅速低着头,胡乱的整理着有点褶皱的西装,再抬眼时,醉态迷离,神情空洞。
“走吧,我带你去卫生间。”
“有。。。劳。不好。。。意思啊。”
“没什么,有缘嘛,难得今天爸爸高兴,我倒要谢谢你。”
身后的郑瑾没作声,吕侠回头瞧,只见他正蒙着脸,站在墙边,不知在做什么。
“你过来啊,我给你调好热水,你自己慢慢洗吧,厕所地上滑,小心摔跤。”
说完这些,吕侠转身欲走。
郑瑾一直都没出声,在吕侠即将关上厕所门的那一刻,他冷冷问:“为什么?”
吕侠被问得莫名其妙,即将关闭的房门瞬间戛然而止,两人就那么站着,一个门里,一个门外,昏黄的射灯下,是两个孤独的身影,囧怪无比。
“你说什么?是不是喝的太多了?以后啊,还是少喝点吧。”
郑瑾不咸不淡的问:“你还欢迎我来吗?”
“我们穷家小户的,有什么欢迎不欢迎的,只要你愿意,只要老爸高兴,你尽管来。”顿了顿:“你快洗吧,水都快放完了,这五月天,晚上还是挺冷的,你多泡泡热水。”
关上门,吕侠心里忽然升起来很多的疑惑:
如果他真的救过郑瑾,怎么他不会记得确切时间?按说:一个人会很容易记得让他感动或者伤心的某一件事的时间或者在哪个地方,这其实就是人之感情的一个基本本能吧,可,郑瑾说他事多,不记得了。
他不记得出事时间和地点,却能记住恩人住的地方,而这个不算太有名街道和门牌号,按说:记自己的事,比起恩人的信息,好像前者更合理,更容易不是吗?
刚才那忽然闪现的神态,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醉酒者,可等吕侠想要再次确认的时候,郑瑾就又恢复到酒醉漫天的、的状态,难道,他的醉酒是伪装的,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他说说的,也有可能都是假的,自己压根就不是他的所谓救命恩人?
想到这,吕侠惊得出了身冷汗,他赶紧将老爸身上的那个郑瑾送的信封打开看:一摞扎扎实实的红色钞票,全部都是新的,还泛着油墨特有的香气,钱,一张张硬脆脆的,全部都是真的,吕侠目测:大概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