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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神棍风范 (孟秋七月)



雷鸣声由远及近,张思颖看向发出声音的方向,借着身后火焰的光芒,她隐约看到了一群猛兽在向这里冲锋!!

本该害怕的,张思颖却发现自己生不出恐惧的情绪。

也许这种情绪早就在父亲的死亡中开始消失,那铺天盖地的血液,鲜红,冰冷,凐灭了软弱的意志。

看着母亲在父亲尸骨未寒的时候,便在他朋友的怀里痛哭;看着昔日和蔼可亲的叔叔,露出嫌弃的嘴脸;看着柔弱的母亲如菟丝花般,不停地更换攀附的大树。

原本满是棱角的少女,还没有被冷漠的社会打磨掉那些张牙舞爪的棱角,就率先被最亲近的人,用泪水、用哀求、用软语,一点一点,泡软了。

多余的情绪,也像是被硫酸泼过,变得面目全非。

张思颖像一个局外人一般,苛刻地批判着自己,在生死关头全无斗志地散发着思维。

生亦何欢,死亦何悲?

四条腿的生物,看不清楚样貌,速度快如闪电,全力冲刺下,上千米的距离眨眼间缩短。

张思颖轻轻地抓住了芙蓉的手,像校园里的女学生上厕所时拉上朋友的手一样,我们一起吧!

一个人,太孤单了。

芙蓉忍不住看了她一眼,平静的眼神里倒映出可怖的火光,里面一丝情绪也无。

一分为二的两队猛兽携带着风与雷,从二人两旁冲过,飞扬的尘土逼得她们闭上了眼睛,又在她们反应过来前,迅速迂回包抄,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包围圈,任是苍蝇也难飞出这个牢笼。

随即,每个骑兵一把长.枪,铁林般指向了芙蓉和张思颖。

白袍小将从先锋落到了最后,在最后十米距离中才开始勒紧缰绳,控制骏马停下,高大的骏马长长嘶鸣,前蹄高高撅起,轻易超过了张思颖的海拔。

当马儿停下打响鼻时,它离张思颖不过几米远,只差一点点就撞上了张思颖。

张思颖甚至闻到了马儿口腔中喷出的气息,而芙蓉,她愣愣地看着相连的两只手,仿佛至今没有反应过来。

斥候奔向了山庄大门,只见那高大的门户轰然倒塌,化为一堆红炭,火焰连成一片,已经看不到可以下脚的地方。
木材、砖石、人肉……烧焦的味道和黑烟、灰尘漂了出来,斥候一呛,连忙捂住了嘴巴。

斥候无奈返回,向小将报告了自己的所见所闻。

“这么说来,绿苑山庄竟然没有一个人生还?”白袍小将狠狠皱眉,说得仿佛包围圈里的人不是人一般。

副将道:“秋日本就干燥,火又烧得太旺了,再加上现在三更半夜的,人大多已经熟睡,逃不出来,并不奇怪。”

他啧啧几声,感叹道:“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计策,好狠、好巧的心思。”
是个将才。

张思颖看见这一群披甲带枪的士兵,超乎常人地平静,像尼姑庵里无悲无喜的观音像。

副将很快就注意到了她。

他们这些人,在战场上厮杀过,满身的杀气。看到他们,有人害怕,有人谄媚,有人鄙视,但像这个女子这样平静的,像看一棵棵大树似的,他还从未见过。

有意思,有意思!

芙蓉用力一拉,将张思颖甩到了自己身后,撩了撩有些散乱的鬓发,娇声道:“诸位军爷,这半夜三更的,来这深山野林是有何贵干啊?”

尾音拖长,妩媚得像是一条艳丽的蛇在拖着尾巴蜿蜒前行,既危险又诱人。

张思颖皱眉,晃了晃芙蓉的手,“芙蓉!”
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芙蓉神色不变,用极低的声音喝道:“闭嘴!别说话!”

张思颖听到了这耳语一般的句话,心情复杂,不知不觉地松开了芙蓉的手,看着挡在她前面的那个单薄身影,心底汩汩地冒出了一种陌生的东西。

这一刻,芙蓉像极了英勇的雅典娜女神。

骑兵们哪里见过这样的尤物,光是一个声音就撩得他们眼睛发直,哪怕在理智上明知这是在做任务,周围是浓重的夜色和坍塌的山庄,却还是有一种扑入了花园中的感觉,百花齐放,娇艳欲滴,飘飘然欲仙。

白袍小将神色冰冷,一点也不解风情,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伸出他的明月枪直指芙蓉,逼问道:“说!你们是谁?在这里做什么?”②

“我们俩个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在这里,除了逃命还能做什么?”芙蓉略讽刺地道。

小将嗤笑一声,用枪头挑起了芙蓉尖尖的下巴,角度像挑逗般慢慢升高,“小爷在边关斩将杀敌的时候,像你这样的女人,见得多了。”
骤而,冷厉地道:“警告你们老实交代,别耍花招,否则——”他恰到其处地露出一个嗜血的笑容,“小爷就把你们送进军营,去当营姬。”

张思颖脸色瞬间白了,紧紧地抿着唇,似乎这样就能拒绝掉厄运。她不怕死,却怕那摧毁尊严与骄傲的侮辱。
就算她并不懂营姬是什么,可二战时东瀛那些所谓的慰问制度,但凡懂点历史的,都知道。

连更加文明的时代,都有人说,战争,让女人走开。

可想而知,在这个文明更加落后的时代,将女人送入军营,到底意味着什么。

反正,不是去当兵的。

因为手拉着手,芙蓉即时感受了一阵湿滑的冷意,彻骨的寒,然而她却无暇顾及。

慢慢抬高头,看到了一张年轻而英俊的脸庞,上面有着芙蓉熟悉的轮廓,英挺浓密的眉毛斜飞入鬓,一双略显薄情的唇浓艳得像涂了血,唯独没有昔日太阳般的笑容。

“晓戎。”芙蓉喃喃道,声音又低又不可置信。

“你说什么?”白袍小将疑惑地问道。

“奴家说,奴家叫芙蓉,平日里大家抬爱,也称一声小蓉。”

小将扬了扬刀锋般锐利的眉毛,微微转动长.枪,明月枪枪头两侧悬挂的银环撞了一下,发出了清冷的声音。

他直觉这人不对劲,却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像找不到出路的困兽,急躁不安。

晓戎,即知晓戎事。

古人认为国家的大事,除了祭祀就是戎事。而古代的贵族王公,既有统治庶民的权利,也有保家卫国的义务,故而重视军事,好习兵法、武术、御术。

这是家人对他的期望与祝福——知晓戎事,精通兵法,武艺高强,弓马娴熟。

知道他这个小名,还喜欢喊的人并不多,数来数去就那几个。
但这些人不管是谁,都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小将眨了眨眼,想要把马下的女子看得更加清楚,更想看清眼前的迷雾重重。





作者有话要说:
对之前的版本不太满意,所以改了
不知道有没有崩了人设

①摘自《楞严经》

②明月枪,古代名枪
精铁铸就,外漆银粉,枪头中空如明月贯空,两侧悬挂银环,挥舞时有破空之声,间杂银环互撞,可纷扰敌神。





第39章 和尚14


突然间,有如神助般,白袍小将福至心灵,喊道:“晚风姐姐!”

芙蓉一张俏脸僵住了,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抿着唇不说话,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她根本不希望他认出她。

故人相逢不相识,晚风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芙蓉。

周围一圈骑兵手持寒光闪烁的长.枪,小将跳下马,走到芙蓉面前,低头看她,笃定地道:“晚风姐姐,是你。”

他的表情并不丰富,眼睛却是亮晶晶的,含着巨大的喜悦。

芙蓉有些不敢看他。

晓戎,曾经整日跟在她后面的邻家弟弟,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合格的男子汉,驰骋沙场,渴饮敌血。

而她,已经满身污垢。

曾经不爱红装爱军装的将门虎女,已经再也拿不起她心爱的十八般兵器,再也读不进哪怕一页兵书。

父亲送她的汗血宝马,也早已老死马厩。

“是我,那又如何?”

“晚风姐姐,这些年我们一直在找你。你去了哪里?过得还好吗?”白袍小将噼里啪啦地问道。

芙蓉将散落的鬓发撩到耳后,轻描淡写地道:“还行吧。”

随即,一阵沉默。

白袍小将望了望芙蓉,又望了望快要烧尽的山庄,过了不知多久,才道:“晚风姐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来这里杀人啊。”芙蓉唇边带着一抹浅浅的笑意,淡淡地道。

家仇已报,她本该高兴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阵难以言喻的疲倦和迷茫涌上了心头。

张思颖舒了口气。

白袍小将一噎,愣住了,他倒吸一口凉气,“姜家乃是有名的积善之家,晚风姐姐,你……你为什么……”

接下来的话他已经说不出口了,他手指抖得可怕,也觉得面前的人陌生得可怕。

就像是有人偷走了他晚风姐姐的躯壳,在世间行走一般。

“积善之家?”四个字在唇齿间咀嚼,芙蓉迅速挂起了妩媚的笑容,讽刺地笑道,“呵!他也佩?!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小将严肃地道:“圣人曰仁,姜家族人,为人臣子,恭敬忠诚;为人子嗣,孝顺父母;为人父母,慈爱和善;与人交往,诚实守信。这还不是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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