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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神棍风范 (孟秋七月)

《快穿之神棍风范》孟秋七月
文案
古代文给主角批命的和尚
妖鬼文行走江湖的道士
西幻文戴着十字架的神父
清穿文经常出场的萨满
……
这些神棍们往往起到了推动剧情的作用
当主角穿成这些神棍,又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呢?
阅读指南
1,本故事纯属虚构,不要当真
2,更新不定时,建议养肥再看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谢安歌 ┃ 配角:…… ┃ 其它:无限流
第1章 妖鬼一


三月初,天色灰沉,春雨霏霏,凉意四起。

墓园里,没有带伞的行人纷纷离开。

慢慢地,空旷的墓园里,只剩下了一排排墓碑和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脸色苍白,双唇极薄不见血色,眉间红痣暗淡无光,似乎许久不见阳光,又像是饮食不当。但他仪表整洁,着装正式,一身黑色西装加黑色呢子大衣,不像是扫墓,更像是去见一个值得拿出最端正的态度的故人。

无边无际的春雨萧萧而下,仿佛一支宏大而悲伤的哀歌。

谢安歌撑着伞,感觉天地间只剩下自己一人和眼前的一切,这样的感觉令他心安,令他沉醉。

他目不转睛地望着面前的墓碑,准确的说——是黑白照片上的老者。

清瘦,和蔼,双目有神。

抓着伞柄的左手,骨节苍白,捧着白菊花的右手将花束放到地上,缓缓地抚上墓碑,以一种十分珍重的姿态。

“爷爷。”谢安歌轻声道,只怕声音大一点就能惊扰到这里的亡者,“我来了。”

“现在,爸和妈,都过得很好。”他一字一字,认真地说,想到活泼可爱的双胞胎弟弟妹妹时,才露出一点柔和的神情,“阳阳和月月,也很好。”

沉默了很久,谢安歌才说到自己:“我也很好。”

离爷爷逝去已经一年,该恢复正常生活的早已恢复。

又是一阵长久的沉默。

来之前,有很多的话想要说给这世上最疼爱他的长辈听。来之后,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四周寂静,唯余雨声。

墓园,雨水,阴冷,正是即将上演鬼片的节奏。

谢安歌一点也不怕,因为他的爷爷在这里。

直到天色渐晚,他才迈着略带疲惫的步子离开。

雨越下越大,天色越来越暗。

拐角处,疲劳驾驶的司机视线模糊,已经看不清前面的是人影还是电线杆,他下意识地打了转盘。

砰——

警车和救护车的警笛很快鸣起。

黑暗降临,死亡逼近。

没有痛苦,没有不甘,只有全然的接受和平静。

人们都说,人死前的一刻,一生中最重要的记忆会像幻灯片一般,走马观花地放过。

不知道为什么,谢安歌清晰地想起了埋在记忆深处的一件事来。

夏日,蝉声阵阵,三人合抱大的松树下,爷爷摇着蒲扇,坐着石凳,喝着搪瓷杯里的清茶,神情惬意。

谢安歌学着爷爷的模样,也捧着一只搪瓷杯,似模似样地喝着,眉间一点红痣,仿佛仙童一般。

对面的来者盯着谢安歌的脸,看了又看,才揪着胡须,略带纠结地说:“谢老哥,你这孙子面相不凡啊!只是,眉尾向上,唇薄色浅,没有长寿之相。眉中红痣若方外之人,只有出家,才能破解这短寿之局。”

谢老爷子选择性失忆只听了前半句,得意洋洋地道:“我的孙子,自然不凡!”

客人苦笑。

奇怪的客人走后,爷爷轻而短促地叹了口气。

迷迷糊糊间,意识在半梦半醒之间沉浮,谢安歌隐约听到了许多嘈杂声,人声、脚步声、衣服摩擦的窸窣声、动作间发出的声音参杂在一起,扰人清梦。

“恭喜阿郎贺喜阿郎!娘子生下了一个大胖郎君哩!”
稳婆想到即将到手的大笔红封,顾不得疲惫和汗水,喜滋滋地高声道。

“好!好!好!”门外的男子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动动发麻的双脚,哈哈大笑起来。

年到而立,才得一子继承家业,这让陈父如何不喜?

初为人父的陈家主人喜不自胜,一挥衣袖,意气风发地道:“通通有赏!加三月月钱!!”

仆从们闻言,皆喜上眉梢:“谢阿郎赏!”

热热闹闹大办了洗三,陈府宾客云来。

陈父抱着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小儿,看着儿子褪去红皮,变得白白胖胖,眼珠子又圆又黑,跟塞外来的葡萄一般,笑得牙花子都露出来了。

“娘子可算是苦尽甘来了。”兰姑掖了掖盖在娘子身上的被子,瞥一眼后院,“有了郎君,日后的好日子——且长着呢!如今,最要紧的是养好身子。”

“兰姑放心,芸娘省得。”陈家娘子抿嘴一笑。

为母则强,为了郎君,怎么着她也得活得长长久久!

几天后,谢安歌总算能看清楚东西了。

木摇篮,木栋梁,绸缎小锦被,双丫髻,双平髻,绣花上罗裙。

——这彻底证明了谢安歌的不详预感。

他穿越了,婴儿穿。

死而复生,死去的谢安歌在异世界活了过来。

这个时候,谢安歌难免庆幸爷爷早已死去,不必白发人送黑发人。

至于爸妈,有弟弟妹妹总不会太过伤心。阳阳和月月还小,记事不牢,用不了几天就能忘掉哥哥。

既来之则安之,活着就活着吧。

但他完全听不懂周围的人在说什么,全身软绵无力,张嘴就是哭声加口水,本色出演了一个纯正的婴幼儿,丝毫不费演技。

#小说误我,说好的穿越之无障碍听说读写呢?#

想到这里,谢安歌嘘了一口气,毫无心理障碍地接受了自己一朝还童的事实。

好歹,还可以从头开始学习说话呢。



五年后。

日光铺满大地,热气蒸腾而起。

官道上,一支商队逶迤前进。

路上的行人,官道旁的野草,负重的畜牲,无一幸免,在毒辣的日头下,皆是蔫头搭尾的。

商队最前头是一个满腮胡须的大汉,他身着劲装,肌肉把衣服都撑得鼓起来了,骑着高头大马,眼里蕴含精光,一身的彪悍之气。

稍后,大汉在双目上手搭凉棚,往前眺望了一阵,高声道:“弟兄们!提提神!前面一里地便是一处树林,那里十分阴凉,还有一条小溪,到那里咱们便可歇一会儿了!”

他的声音极为洪亮,说起话来震耳欲聋,十分有说服力。

话音一落,周围的大汉们都大声应是,嗓音兴奋,显得对领头的大汉十分信服,对大汉描述的场景充满了向往之情。

领头的大汉看似粗鲁,实则心细如发,他心知天气这样酷热,大家伙都受不了了,只得这样望梅止渴,让众人好受些。

而且,李大郎也没有说谎,只是那处小树林离这里不止一里地罢了。

李大郎黑红的脸庞上,汗水如雨直下,他直接用袖子一抹,骑马往回走到一辆马车前,细细地禀报了此事。

陈家阿郎闻言,也不摆架子,只真诚道:“一切有劳大郎。大郎一身本领高强,义勇双全,只做个镖师岂不屈才?”

不等李大郎说些什么,陈父的眼神充满了暗示的味道,又殷切道:“待回了锦州,务必让某设宴款待尔等,让某一尽地主之谊。”

李大郎面上看似平静,心里对主家的信任和邀请却颇为意动。

走镖终究不是一个长久的营生,一旦老去,落得一身伤病不说,钱财也未必充裕。还不如找个和善的主家,做个护院来得好。

只是他笨嘴拙舌的,也不知道该说些好话,只抱拳向陈父保证道:“必不负阿郎所托。”

神情坚毅的李大郎雄心壮志地回到前头。

陈家阿郎微笑颔首,放下了帘子。

作为一个成功的大商人,他也有自己的思量,如今晋朝隐有乱象,盗匪横生。与这样有勇有谋的人结交并不吃亏,多一个朋友多一条后路。

他没想到,一想成畿,这条后路很快就派上了用场。

宽敞的马车内,原本摆着的冰盘已经化为温水。

芸娘掏出手帕轻轻抹去额头上的汗珠,轻声细语:“真是一年比一年热。”

“娘,凉一凉。”小豆丁谢安歌摘下脖子上的寒玉,贴到他这一世的母亲头上。

“长寿有心了,”芸娘纵使在如此炎炎夏日之下,笑意仍旧温婉如江南烟雨,将重金求得的寒玉挂回谢安歌的脖子,“娘不热,长寿还小,合该凉快些。”

长寿是谢安歌的小名,寄托了父母对他最纯朴的期望。

就这么一个心肝宝贝,陈家父母到现在还没能取得一个能配得上儿子的大名,就一直用着小名。

闻言,陈父笑道:“娘子安心,李大郎方才说前面不远处便是树林,那里阴凉无比,正好歇一歇。”

“爹爹!”谢·五岁·娇生惯养·安歌忍不住问道,“咱们什么时候到锦州啊?好热啊!”

陈父不顾酷热,松松地抱住宝贝儿子,安慰道:“快了快了,明日就到了。”

“爹爹这话说了好多遍了。”谢安歌皱着鼻子道。

芸娘曲起食指,刮了刮儿子的小鼻子,好笑道:“难道长寿不想去锦州祭拜翁翁和太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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