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声的主人是一个美丽的女子,美目多情,玉躯多娇。
深秋时分,枯草结霜,就连家境最贫寒的人家也会想方设法加衣保暖,而这女子却反常地穿着一身轻薄的绯红纱衣,露出了白嫩的臂膀和酥胸,就像永远身在盛唐夏日里的贵妇,不知秋冬之寒,只识无边风月。
她眉目如画,脸上化着最娇艳的妆容,眼尾的水红、唇上的殷红都是那样诱人采撷。
而此刻,这张如描如画的脸上,却带着怎样也掩饰不住的恨意和戾气。
这宛若鬼魅的女子看着山庄,只恨没有那些臭男人的惨叫声为她助兴。不过,即使这样也够痛快的了。
一件外衫披到她的肩上,伴随着这外衫的还有平静的话语,“芙蓉,夜深,凉了。”
“哈哈哈!”芙蓉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她充满欢欣,如同一个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孩童,眼睛亮晶晶地道,“思颖,你知道吗?我一点也不冷,我热极了!哈哈!”
芙蓉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红唇,张开双臂仿佛要拥抱谁一样,面对那熊熊大火,半闭眼睛,如痴如醉,“这火,可真暖啊!”
张思颖叹了口气。
她知道芙蓉心中有恨,这么多年来以身服侍仇人,心理已经扭曲得不成样子。
山庄的主人使芙蓉家破人亡,山庄的下人是头狼的爪牙,在芙蓉的心中一样的该死。
张思颖前世学的是化工,她虽然对心理学并不精通,却也知道,若是不能让芙蓉发泄出来,并对她施以正确的矫正,那这个妙龄少女就要彻底地毁了。
或许,芙蓉早就疯了。
她刚刚穿过来时,身无分文,人生地不熟,是芙蓉收留了她,给了她饭吃,给了她衣穿。
否则的话,张思颖真不敢想象,就自己这弱鸡身板,能否在这古代生存下来。
许多穿越小说都将古代YY得格外美好,风景秀丽,空气清新,人心古朴,宛若世外桃源一般。
但是张思颖可以以自己的真实经历和人格保证,古代,绝不是那么美好的。
从衣食住行四个方面来说,首先是衣,这个时代的布料主要有麻、丝、棉三种。麻贱丝贵棉少,麻布做的衣服张思颖也穿过,那叫一个酸爽,皮肤被磨得都快受伤了。
其次是食,现代最常见的蔬菜水果、零食小嘴、各种调料,不说如何难得,有些在古代根本没有,或者只有富贵人家能享受得起。
有些在现代吃惯了的蔬菜,此时甚至可能还是没有被驯服的野菜。
可想而知,张思颖对食物有多怨念。
第三是住,没有空调,没有暖气,没有自来水,没有花洒,没有电没有手机,张思颖除了欲哭无泪,已经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好了。
最后是行,这个更让人崩溃。不提舒适度和便捷程度,光是速度就足以让享受惯了基建狂魔之国的交通的现代人抓狂了。
哪怕是千金骏马,它的速度也很难比得上现代最便宜的四轮车。
张思颖沾芙蓉的光,坐过号称这个时代最舒适的马车,但坐过之后她就敬谢不敏了。
来到这里短短两年,张思颖感觉自己的生活水平简直是在直线跳水,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下降。
饶是素来镇定如她,也不由得开始祈求各路神仙送她回家了。
不求其他,但求回家。
让信息时代的光辉笼罩我,让工业社会的空气污染我。
张思颖看着烧的越来越旺的山庄,里面有上百条鲜活的人命,有的今天早上还跟她打过招呼,有的曾送过她荷包,有的为她缝制过衣服。
很快,他们都会死。
那里面还有个年轻的山庄主人,以遍览美男的张思颖来看,都不得不承认他的美色之倾城,和芙蓉站在一起时,真是金童玉女,般配极了。
很可惜,这是个阴郁美男,整日里挂着所有人都欠我八百万的表情,所以并不得美人欢心。
哪怕他对芙蓉再好。
那人对芙蓉是真的好,一颗真心捧上来让她践踏。
芙蓉的衣食住行,他一一过问。连那种尴尬的日子,他也陪在芙蓉身边,为她请医生,为她暖肚子,为她煮糖水。
这样的男人哪怕放在现代的婚恋市场,也是妥妥儿的绩优股,还是镶了钻的那种。
更不要提,人家除了一张漂亮脸蛋外,还有车有房有才华有情调,床上床下一把手,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可谓将贤良淑德做到了极致。
张思颖甚至有理由怀疑,她们这次行动并没有瞒过那个精明得过分的男人,然后那个男人就怀着无望的爱死去了。
啧啧,可真蠢啊!
跟她那个早死的死鬼老爸一模一样。
死去的人,在坟墓下慢慢腐朽。
活着的人,在阳光下拥有一切。
有时候,女人薄情起来可比男人狠得多了。
张思颖已经数不清,她的母亲到底换了多少个男朋友,又给她介绍了多少个后爸。
还一个比一个来头大,一个比一个深情。
那些男人每次因为各种不得已的原因跟她母亲离婚后,母亲总能带走前任一半甚至一大半的财产,然后以一种神奇的速度,将那些平常人可能一辈子也花不完的财产花光,恢复成楚楚可怜、贫困交加、坚强温柔的单身母亲。
每一次,张思颖看着母亲的新男友,在如何如何指责她的前任苛待她时,张思颖总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可能,这世上就是有一种特别神奇的生物吧。
她也许一事无成,也许在同性中人缘并不好,但她对于异性的吸引力永远是那样的不科学。
也不知道,母亲跟新后爸的蜜月度得怎么样了,有没有发现她这个女儿已经失踪了。
也许还没发现吧。
好在,已经为不靠谱的母亲准备了养老基金,加上自己留下的遗产,哪怕她最后年老色衰,再也抓不住男人的心,也不至于流落街头,缺衣少食。
好奇怪啊,那么多人就要死在火海中,死在自己手里了,为什么自己一点也不害怕,一点也不愧疚呢?
张思颖想,也许自己就是天性凉薄吧,跟母亲流着一样的血,像她也是理所当然的。
记得高中做生物实验时,每次解剖青蛙,她的手永远是最稳最快的。
填大学志愿时,原本填的是医学,临门一脚踏出一半后,她突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要为将来可能存在的患者着想,果断改了志愿。
对于这种病态的心理,张思颖也不是很在意。这世上的人千千万万,想法也各不相同,如她一般想的,也未必没有。
她张思颖,好歹没有违法乱纪,也曾认真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也算是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男:我爱你
女:我不爱你
男:没关系,我爱你就行
女:仇人,去死吧
男: ……如你所愿(卒)
第38章 和尚13(修改)
谢安歌的视线穿越了厚厚的云层,落在那一颗颗玻珠般剔透美丽的星星上,弯弯曲曲的命运线突破了世界的壁垒,连接起来。
若有所思地看着那一幕幕离奇的场景。
看似柔弱多情的母亲,看似淡漠凉薄的女儿,看似阴鸷狠厉的男子,看似弱柳扶风的女子……
表与里,呈现出诡异的矛盾感。
众生相,有百态。
花开花落,缘起缘灭。诸法所生,唯心所现。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①
世间各种人的表现和面貌,有的是出于本心,有的并非出于本心,有的甚至不知是否出于本心。
万法的产生,自心显现。一切因果,大至世界,小到微尘,都因为本心而形成体相。
故而,修佛需明本心。
前几个月,谢安歌随手将持珠送给了一个少年,现在只能凑合着用挂珠代替持珠,念诵记数。
一百零八颗珠子,一颗颗摸过,一句句经文念出,那些烦恼障和报障随着谢安歌的明悟与萧瑟的秋风,变得了无踪迹。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当谢安歌借助别人的经历理解佛法时,山庄这边有了新的发展。
正如警匪片中永远是最后一刻到来的警察,正义的小伙伴也在最后一刻,抵达现场。
这座掩盖在青山绿水中的绿苑山庄,原本是山庄主人的长辈辞官后隐居的地方,故而离人烟鼎盛之地就有些远。
但是再远,那冲天的火光映红了半个天空,过了这么久,也引来了人。
马蹄声如奔雷,在官道上响起,一队弓马娴熟的骑手身穿盔甲,手握缰绳,脚踩马蹬,背负着长.枪强弓,马鞍上挂着的箭壶装满了弓箭,箭头由铁器所制,寒光闪闪。
这是一队训练有素的骑兵,领头的是一个年轻人,他披着白色战袍,在夜色下十分显眼,身体微微前倾,骑马跑在最前面。
“驾!驾!”
白袍小将眼尖,提前看到山庄前面站着两个人影,随即朝身后的部下做手势,“分兵,合围!”
骑兵们与小将默契很好,闻言整齐的队伍立刻如同大雁张开双翼一般,提速跑到小将前面,朝未知的敌人扑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