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走吧。我说了,我已经对你没兴趣了。”看着白离搭在自己肩上的手,微微皱眉。
白离愣住了,他本以为宋亚泽只是闹闹脾气,不会真正放弃。可看到如此冷漠的宋亚泽,他有些惊诧的同时,竟升起了失望和愤怒,这让他的喉头涌起一阵酸涩,鼻子发酸。他甚至产生委屈的情绪了。
向来冷静的他有些站不住了,他嘟嘟嘴,闭上眼,眼圈发热,一把抱住了宋亚泽:“你不是爱我的吗?不是说会一直等我的吗?!”
宋亚泽推开他,有些惊讶白离的脸上已经爬上了两道泪沟。他沉默片刻,才开口道:“我已经变了,今后不会再等你了。”
白离的心里翻滚起阵阵无助与酸楚。他是个可怜的人,没什么背景的人,没什么钱的人,他需要宋亚泽的帮助,需要宋亚泽的关爱。即使他并不爱宋亚泽,但那份坚定的爱与等待,总是能给他带来安全感的,也让他在被逼到绝境时,有个最后的依靠。
他可悲地意识到,这个依靠要飞走了,这种危机感让他的灵魂像失去了半边,剩下的一边还在抖动不已。他有些失魂落魄,眼泪也是有些冰凉了。
“我不信!你明明……”白离哭了,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失声痛哭。以往,他总是要背着所有人哭的,他的泪水,总是不见天日的。
窗外阳光正盛,热风蒸得人睁不开眼,可白离从没这么冷过,他是一个失去了爱,又后悔不已的人。
“你走吧!你的真命天子不是我。”宋亚泽的语调冷冷的,他厌恶白离心术不正,眼前的白离只是在流着鳄鱼的眼泪。
白离抽泣着,喉头的酸涩让他甚至感到疼痛。他渐渐平息下去,抹掉满脸的泪水,嘴唇抖动着,一脸的悲愤。
他低垂着头,呆愣了片刻,像是下了极大决心似的,突然抬手扶着宋亚泽的脸,在宋亚泽还没反应过来时,就吻了上去!在触到那唇时,白离的心砰砰直跳,他心里紧张得甚至火烧火燎。
宋亚泽被这突如其来的亲吻惊住了,他推开有些疯狂的白离,语气嘲讽地说:“为了钱,你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我不是为了钱!”白离面色通红,因为哭泣,他有点微微气喘,“我……我只想让你回心转意!”
“我不会回心转意,永远不会。”宋亚泽口气冷漠,“你的伴侣,不会是我。”
他背过身,厌恶地说:“你走吧!”
“宋亚泽!”白离喊着,他想最后为自己争取一下,便抬手抚上宋亚泽的腰背,慢慢游走着,“我……我可以……今晚……陪你……你想怎样都可以……”他的声音越来越小,脸上也逐渐晕开了红色,带着害羞。
宋亚泽皱皱眉,白离的举止和话让他的厌恶感更浓了。他挣开白离细瘦的双臂,轻蔑地瞥了他一眼,说:“你这样做,和出卖身体有什么分别?!”
白离像是被当头棒喝了,他的身体涌起一阵又一阵的寒意,让他止不住的战栗。
“你走吧!不要让我说出更难听的话。”宋亚泽面无表情地说。
白离的嘴努了努,眼睛更红了,连下巴都在颤抖。他被喜欢的人数落了,这令他难堪极了。他是多么羞愧啊,眉头紧缩着,头也是低低垂着,站了一会,才弓着身子走出宋宅。
第4章 聚餐
宋亚泽回到卧室,泡了个热水澡,才感觉积郁多天的疲惫随着毛孔流了出去。他一头倒在床上,再次睁眼时已经是下午了。绷了七天的弦,今天才松下,如释重负与疲倦劳累并起,他真的疲乏得很。
晚上,他张罗在家举行聚餐,所有人都来参加。
宋老爷爱极了那虚荣的一套,学着地主家所谓的礼仪,规定保姆在自己吃过后才能吃饭,还只能去院里的小屋吃。似乎这样,他才感觉自己是个“贵族”了。
宋亚泽举起红酒,站了起来,面色诚恳地说道:“今后大家不要再叫我‘少爷’,就叫‘宋先生’就好。现在都已经21世纪了,不搞旧社会那一套。这杯酒,我先干为敬,你们随意。”
若说宋亚泽有何特质最吸引人,便是他不慕虚荣的品质。他喜欢脚踩大地,不喜飘在云端。他是个从社会底层一步步爬上来的人,是个吃过苦的人。因为家境困窘,他比同龄人有更重的负担,也让他更能考虑别人的感受。毕竟,经历过苦难的人,如果正好有着善良的品质,就不愿再把苦难强加给他人。
言宇在晚饭后晃晃悠悠回到房间。
来到宋家的这几天,他看着装饰华丽的别墅,浪漫气息的花园,规规矩矩的佣人,觉得这里一切太不真实,和自己的生活相去甚远。
他有一次违反了老爸的警告,趁他外出时偷偷推开书房的门,发现里面整整齐齐得放满了书籍,有些珍藏本甚至放于玻璃柜中。
他凑上去仔细瞧瞧,发现净是些儒释道、西方哲学的书目。他在心里默默勾勒起素未谋面的宋亚泽的形象……
他或许是附庸风雅的暴发户后代……或许是自恃清高的贵公子……或许是喜欢阿谀奉承的虚荣之人……或许只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可言宇从未想到,真正的宋亚泽如此歉然有礼。他的平易近人,实在是让人难以忘怀。
想到这,言宇忘了扇动手里的蒲扇,不自禁地笑出声来,仿佛他的眼睛看的不是天花板,而是星河灿烂。
这时,刚洗完澡的俞桂梅从浴室走出,看见自家儿子对着天花板傻笑的模样,奇怪地问道:“蠢笑什么呢?眼睛让天花板糊了?”
言宇这才回过神来,看着老妈一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移着胖脚丫,趿拉着拖鞋走到梳妆台前,拿着面膜往脸上敷,便开口道:“我在想世界上怎么会有宋先生这样完美的人。”
话一出口,连言宇自己都吓了一跳。
俞桂梅把黑色面膜糊了一脸,漫不经心地说:“是啊,我还以为他是个被人惯坏了的小少爷,没想到这么知情达理,可比那些裤裆长头上的富家子弟有出息多了。”
言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是啊,出身又好,长相又好,性格又好,工作认真,品味又高,简直是挑不出一点毛病啊!”
“看你那个蠢样吧!当初你要是听我和你爸的话,选财大的金融系,你说不定也能像人家那样了!非得报什么警校,脸晒得跟碳似的,书也不看,活生生变成了个*丝!真好意思羡慕人家!”俞桂梅如连珠炮弹般吐出这些话,投掷到言宇耳边。
“妈,你怎么啥事都能扯到我的专业上啊!都三年了,真是坚持不懈啊!”言宇欲哭无泪,赶紧从床上弹跳起来,不等俞桂梅张口,立刻逃难似的向门外跑去:“妈,我突然犯困了,我回我那屋睡觉去啦!晚安!”
俞桂梅瞥了一眼笑得不正经的傻儿子:“准许你滚蛋!”
言宇来到屋中,将门反锁。他脱下刚才还嘻嘻哈哈的表情,换上谨慎的神色。他迈着大步走到床边,把手伸入床垫中,摸索了半天,艰难地抓出一把黑枪。
这是一把外形精致的枪,形状不大,闷闷的,沉沉的,散发着攻击性和侵略性,里面装上了静音装置,如沉默的黑豹。
他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明珠”,喻为“掌上明珠”之意。这把黑枪,承载着他的梦想,他将它视为命根子,如作家视文字,如渔民视渔网,如农民视土地。
而在一层楼之上的宋亚泽,则在兴致勃勃查找着江氏集团的资料。
革命的首要任务就分清敌我。若是连要来毁掉振东、杀死自己的对手都不去做了解,也就只有被一枪爆头的命运了。
江氏集团可谓历史久远,实际上,它的成立时间甚至比新中国还要早。
最初,它由生在资本家江初麒投资,成立在旧社会纸醉金迷的上海滩,专卖香闺小姐、名媛淑女用的胭脂香粉。
再后来,江初麒请了清宫里退下的老裁缝,专门为夫人小姐们定制名贵旗袍,在当时成为炫富的标志。
新中国成立前夕,他眼光独到,变卖所有家产,带着五个老婆举家搬到了香港。在那里他看到香港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开始投资房地产业。
果然不出所料,江初麒在自己的耳顺之年又一次走上人生巅峰。
再后来,他那留学归来的大儿子江弼时接手了公司,产业可谓越做越大。
从此,江氏集团突飞猛进,名扬四海,成了商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神话。
江原,就是这江弼时的孙子,现年26岁,美国斯坦福大学金融系和工商管理系双硕士学位。优秀的学历让他脱颖而出,成为江老爷子青睐的下一任掌门人。
宋亚泽在心里为江氏产业默默哀叹,世代人的心血就这么毁在一个小人的手里,优秀的继承人居然鬼迷心窍地去杀人,还将祖宗基业拱手让人。这足以说明,江原是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人,也许表面上精明干练,可最是感情用事。这种人,最容易被一时冲动而蛊惑。
他在心里盘算着,要想保命,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要让白离迷惑住江原。
他满怀心思地合上笔记本,舒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感谢我吧,江原,我可是救了你们江家!这可是以德报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