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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安的种田生活 番外完结 (半月不胖)


这样一来,苗安就可以撒手搞事情了,现在至少可以确定五溪镇以及周围的镇子都是雕版印刷,市场问题不用担心。
“话说,我去找田生的时候,他穿了一件新夹袄,一看就是秋文的手艺。”苗安一边刨土一边道。
有了想法的他很快付诸实践,打算趁着春耕还没开始先做个小规模实验。于是便拉着莫肃来刨土,土还没化冻,铁锹铲上去硬邦邦的。
尽管立春已过,马上都要到雨水节气,但倒春寒不可小觑,天气还是很冷,秋阿么天天念叨着“过了清明才脱袄”。
莫肃力气大,挖得快,盛土的筐马上就要满了,闻言挑了挑眉毛,“说不定是田生买的呢。”
“额……”
苗安语塞,自己先入为主觉得两人有事情,结果现在看什么都觉得可疑,他在心里唾弃了一下自己,看看莫肃,多么淡定,多么理智,多么不八卦……
“不过秋文肯定不会收他钱。”莫肃又加了一句。

苗安“噗”地笑出声来,收回前言,莫肃的脑洞比他曲折多了。

开春之后,各行各业都开始忙碌起来,要干什么也变得方便。
苗安挖够了黏土,请镇上的师傅在原来的家院子里垒了一个小型的窑,用来烧制活字,然后又去镇上做了一套雕泥人的工具,杂七杂八的一大堆买完,已经被过年□□了一次的钱袋子更加虚弱,苗安突然感觉压力大起来,如果不能成功,这么多血汗钱可就打了水漂了。
似是看出他的担忧,晚上睡觉的时候,莫肃搂着苗安,一边轻轻拍着他的后背一边道:“不用担心银子的问题,你的想法很好,尽管放手去做。”
卖春联可以,因为过年大家都要买,可以凭内容和字体赚一把,但如果卖字画,自己的字就没有什么优势了。不过,实在不行,还可以卖地。莫肃在心里盘算着。
被子里的苗安搂住莫肃的腰,往下缩了缩,用自己的脚捂住莫肃的,莫肃身上体温高,但是脚凉,每次睡觉苗安都会帮他暖脚。
说话的时候,苗安的脸可以感觉到莫肃的胸腔在微微震动,连带着他的心也在震。把脸埋在莫肃怀里蹭了一会儿,苗安才出声,“多谢了。”
胸前痒痒的莫肃笑起来,低头在他耳边道:“我要的谢礼可不是口头上的。”
苗安闻言,直接手脚并用爬到他身上,冲着身下的人魅惑一笑,顺带着舔了舔嘴唇,接着便俯下身吻住莫肃笑意未消的唇。
终于从那个笑容里回过神的莫肃抱住他,顺从地张开嘴任他掠夺,房间里响起“啾啾”的水声,令人面红耳赤。经过了这么多次身体力行的实践,苗安感觉自己的技术很有进步,因为不甘心每次都被莫肃牵着走,所以他亲得认真又卖力,下定决心要让莫肃神魂颠倒。在感受到身下熟悉的热度之后,他满意地抬起头,近在咫尺地盯着莫肃发亮的眼神,声音略显沙哑地问:“这个口头谢礼可好?”
莫肃只觉血气翻涌,喉咙紧得难受,他直接使力把人压在身下,看似凶狠实则温柔地咬了一口苗安的嘴唇泄愤。自家夫郎时不时的就会这样主动撩拨他,而且每次都能让他体会到理智崩盘的感觉,只想着狠狠欺负他。
苗安笑呵呵地看着莫肃化身为狼,双手又不老实地摸上对方的腰背,莫肃立刻阵线全丢,再也忍不下去。
又是一个春意浓浓的夜晚……

第30章 田家

“啊啊啊!又划坏了……”
屏气凝神、小心翼翼许久的苗安终于崩溃,扔掉刻刀,一把拍扁了手里四四方方的泥团,面目狰狞地捶桌子。
一边正在写字的莫肃抬头瞅了他一眼,忍不住笑起来,好可爱,自家夫郎炸毛了。
苗安听到笑声瞪了他一眼,浑身的幽怨气息如有实质。本以为烧制泥活字是重点难点,因为加多少水和黏土和用什么火候之类的他都不清楚,可现在发现,特么的刻字才是重灾区啊!本来,莫肃写在泥团上的字横细竖粗,清晰整齐,如果能完美地削去没有笔画的地方,就成了字体凸出的“阳文”,再入窑烧制使之变硬就搞定了。
但是,凡是加个但是似乎总会变得让人蛋疼,苗安现在……咳,手疼,是手疼。战战兢兢刻了一上午,面前的桌子上全是一坨坨的失败品,沉甸甸的像堆在他心上。以前从来没发现过,自己原来是个手残党,明明看着很简单,可小巧的刻刀好像老是跟他作对,不是削深了就是割掉了字迹,而且这个世界的字还是繁体,笔画多,沟沟缝缝的都得照顾到,真是雪上加霜。
当然也有一些成功的,但形象也不尽人意,估计印出来的字也不行。唉,苗安趴在桌子上,总不能再去请一个工匠专门刻字吧,好贵的说,想想都肉疼。
“别愁了。”莫肃走过来,拿起一个尚且算成功的泥团,摸着苗安的脑袋安慰他,“这不是越做越好吗?那些雕刻工哪个不是苦练好几年才能做好,你这已经很不错了。”
苗安把脸搁在桌子上滚来滚去,带着莫肃的手也在动,他当然知道练就雕工非一日之功,更何况这才半天,可一直失败还是让他很郁闷,而且莫肃写的那么多字都白费了。
“行了,不弄了,我们去吃饭,我给你煎馒头。”莫肃把人捞起来,拉着往外走。
因为烧泥字的窑在原来苗家的院子,所以两人就把堂屋当成了临时的工作间,在里面写字刻字,吃饭睡觉还是在东边的家。
“嗯,莫肃你真好。”苗安趴在人背上,像一块巨型膏药,被莫肃拖着走。煎馒头啊,想想就要流口水了。
莫肃可能真的有做饭的天赋。且不说一开始学做饭学得特快,莫肃有好多东西学会了之后都做得比他做的好吃,比如煎馒头,是他最喜欢的。因为比较费油,苗安实在忍不住了才做了一次,之后他不在家,悠悠小馋猫想吃,莫肃便煎了几个馒头,让苗安一尝沦陷。火候的把握恰到好处,金黄色的馒头片外酥里嫩,油而不腻,慰藉了苗安那一颗老久吃不到面食的心灵。
以后的苗安多少次回想起来都在心里泪流满面,膳食均衡是多么重要,主食是多么重要,他竟然觉得煎馒头比肉还好吃。
———————金灿灿的分界线————
尽管已时近中午,但厚厚的云层禁锢了太阳,再加上依然凛冽的北风,天地间还是一副肃杀的景象。
田家庄,一户普通的农家,草房的茅草没有翻新,是阴沉沉的灰黑色,在周围的黄色屋顶中有些扎眼,围墙上还残留着去年枯萎的狗尾巴草,风打着旋儿,吹得已经开裂的木门吱吱作响。
“别管我!”忽然有暴怒的声音传出来,接着像是有什么东西砸在地上。
略显寒酸的堂屋一侧开了个小门,用布帘隔开,床上躺着一位中年大叔,可能是太久不见阳光,面色有些苍白,现在正因情绪激动而涨得通红,被子下的胸腔剧烈起伏着,身侧骨节粗大的双手也紧紧攥成了拳头,似是在压抑自己的情绪。
田生面不改色的捡起被摔在地上的碗,水洒了一地。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了,他特意把碗换成了木头的。旁边扎着根红头绳的田乐抓着哥哥的大腿,一双大眼睛怯生生地看着又开始暴躁的爹。
“爹。”田生坐到床边,“你又不听话了,不喝水怎么行呢。”
激动的田庆禾呼哧呼哧地喘了一会儿粗气,渐渐平静下来,瞪着眼睛道:“喝了还不是得让你帮我擦屎端尿?田生,你就别管我了,你看看爹都把你耽误成什么样了。”
说着说着,田庆禾的声音颤抖起来,自己自从三年前摔断了腿,就一直躺在床上,他的夫郎坚持了半年就跑了,留下十七岁的田生和九岁的田乐。田生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每天家里家外地忙活,不仅要照顾他,还要种地卖年画,本来给田生谋划的亲事也黄了,而且因为自己的原因,至今都没有哥儿愿意嫁过来。
拖累了自己的孩子,让当爹的田庆禾十分痛苦,可他的腿动不了,连了却自己的生命都做不到,脾气便日益暴躁起来,但事后又会愧疚难受,觉得对不起儿子。
田生把田庆禾扶坐起来,开始给他按揉失去知觉的双腿。他不觉得爹拖累了自己,爹没出事之前,是做木板年画的,那双灵巧的大手撑起了他的生活,现在爹不能活动,自己作为儿子绝对做不到不管。他能理解爹发脾气的原因,也从没有觉得不耐,至于成亲什么的,自己要是连儿子都做不好,还谈什么当爹。
“你是我爹,供着你是应该的。”田生手下使着力,笑了笑,“难不成爹是因为害羞才不喝水的?”
田庆禾看着这个倔得跟头驴似的儿子,半晌叹了口气,无奈的同时更多的还是感动,有这么个好儿子,自己这辈子也值了。
“爹,你不要生气了,哥今天给我买了新头绳。”田乐抓着爹的手放在自己头上,希望让爹开心起来。
“真好看,我们家田乐最好看了。”田庆禾摸摸他的小脸,看他笑呵呵的样子,也忍不住勾起嘴角,随即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田生,你前几天那个新夹袄是买的吗?怎么没有听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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