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在原始
作者:星辰一点
文案
1.只是没有整理一次房间,老天爷有必要把自己送到危机四伏的原始社会吗,还是自己曾经看过的圣母耽美小说中,成为一个连出场机会都没有的路人甲。
会说话的番薯,会飞的玉米就算了,为什么连原小说的小攻都塞给他,陆远很想仰天大骂,他不是保姆什么都接收。
2.本文绝对是一对一,小攻小受心身纯洁,小受有时候会抽风,但是不用怕,有小功,一切都hold得住。
3.本文还有绝对萌物,植物军团一起出动,外加圣母白莲花原主角,主角的光环妥妥发挥。
4.除了主角一对cp,还会有其他cp,另外番外还会有他们孩子的故事。
5.原猪脚开始时戏份特别多,小攻戏份比较少,但是随着情节深入,小受和小攻是会擦除火花地,不喜欢慢热文的亲们慎 入啊。
6.小受会有大大的金手指,比原猪脚还要大,绝对是踩着圣母白莲花登上顶峰的,后面会有一大段小受和小攻虐文,不喜欢的亲们绝对慎 入。
7.最关键的是小攻绝对是抗抗的腹黑一枚,小受善良却不圣母,腹黑和腹黑的强强联合,总之就是一个坑人的故事。
8.再重申一遍,这是慢热文,还有就是各位亲们放心,这绝不是一个坑,作者一定会坚持写完整篇小说,努力保持日更。
内容标签:无
搜索关键字:主角:阿远,古羿,清风┃ 配角:古凌,古方,阿娇 ┃ 其它:原始,生子,穿书,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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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出现了
自由美食家,这就是陆远的职业。他向往自由,所以独自创作了一个网站,专门介绍自己创作的菜谱和美食心得,一切都是随心而做。散漫就是他性格特色,讨厌麻烦的事情,最喜欢简单的事情,所以他也是一个宅男,外加腐男。
这没什么惊讶,当他发现自己喜欢腐女喜欢的东西一切都成为自然,也没什么好羞耻,因为当一个人喜欢一样东西是不需要理由的。
《原始之风》是一部耽美小说,讲述猪脚清风穿越后带领着小攻发家致富的故事。虽然小受是一个圣母加白莲花,陆远表示他不会嫌弃的,因为他现在严重文荒中。
“呸呸,看看这作者,居然把小受写成这样,身体总是散发着香味吸引着别人去上他,这不是要逆天了嘛,为什么却只有一个小攻?”陆远把手从鼠标上拿开,泡了一杯咖啡,慢悠悠地喝着。
他的房间很乱,零食撒得到处都是,如果是平时他一定会收拾在睡觉的,但是现在,他很困,于是当他刚迈出脚步时,脚趾不小心碰到地上的插头,电流随着脚趾直接传到大脑,一阵剧痛后,陆远什么也不知道了。
有意识的第一瞬间陆远就想他还有小说没看完呢,但是当他睁开眼睛后就惊呆了。
——
“喂,听说了吗,之前那个快要病死的清风居然好了,现在都已经可以乱跑乱爬了。”穿着简陋的麻衣裙子的妇女甲一边洗着衣服一边八卦道。
“听说了,不仅听说,我还亲自跑去看了”年轻的女孩乙说道,还不忘指手画脚,“我还看到他亲自做饭呢,哎,你说一个人病好后真是神明怜惜,然后就懂得很多东西了?”
“大羽巫师不是说是真的吗,难道还有假的?要我说,清风可能真是得到神明恩赐才能好起来,还懂得很多我们不懂的东西,没看到巫师大人都夸他聪明。”妇女丙说道,脸上露出羡慕嫉妒的神色。
陆远一边搓着衣服一边翻白眼,他觉得自己好像打开了一道禁忌之门,果然是“三个女人一台戏”,就连他这个现代人都甘拜下风。
距离陆远穿越过来已经过去一个月,今天刚好是《原始之风》小受男主清风穿越过来的日子。原本他还以为自己做梦,可是在亲手刮了自己几巴掌后,又熟悉部落后他才不再怀疑自己真的穿越到了小说《原始之风》中,成为了连名字都没有出现过的路人甲。
陆远现在的部落叫做达达族,原身叫做阿远,十六岁,缺少营养而死。所以他穿越过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拼命找东西塞进嘴里,即使食物难吞咽,他都顾不上,实在是胃烧得可怕。这一个月他尽量养好身体就是为了等待男主清风出现。
认亲什么的他从来没有想过,因为在《原始之风》中男主是有金手指的,而且这个金手指还很逆天,几乎阻碍过男主的人或物都成了炮灰,想想也知道,作者大大怎么可能会允许书里面出现第二个穿越者。
低调才是生存之道,他要做的就是跟紧男主的脚步发家致富,至于男主小受会不会时不时圣母,阿远(以后就这么叫)表示他无能为力。
《原始之风》中,清风穿越过来后就能活蹦乱跳,不要问他为什么大病之中还能活蹦乱跳,这就是主角光环。在第二天,也就是明天,清风将会在部落采集中发现番薯,这对于阿远来说是个激动人心的消息。至于抢在男主前发现番薯这种事他想也没有想过,阿远表示猪脚光环不可抢,小心作者大大把你写死了。
抱起木盆里面的麻衣,拉拉裤子,阿远表示还是有裤子的世界好。
达达部落的文明并不算是落后,毕竟连麻衣和木制工具都出现了,虽然食物还是很单一,但是人们已经开始向着文明社会发展了。
“阿远,洗衣服呢。”迎面走来一位遛鸟的勇士,阿远定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阿远已逝阿父的朋友古木,正笑着和阿远打招呼。
因为原身阿父死后颇受这位的照顾,阿远连忙笑着打招呼:“是啊,古木叔,你打猎回来了,没事吧?”
古木摇摇手里的一大块兽肉,笑道:“没事,你古木叔壮着呢,我这里有一块打猎分到的兽肉,你拿回家吃吧。”说着就想把兽肉塞进阿远的洗衣盆中,被慌忙反应的阿远躲开了。
打猎本就不容易,阿远的阿父本来就是在打猎中死去,可想狩猎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看了看古木手里份量不多的不知名兽肉,阿远使劲压下心底对肉的渴望,摇摇头:“古木叔,我就不用了,刚好病才痊愈,实在是吃不得肥腻的东西,你拿回家吧,我家里还有食物。”阿远边说边跑回家,只留下一阵余音传入呆愣的古木耳里。
“清风,你到底在煮什么,好香啊。”一个汉子凑到清风的石锅旁边使劲闻了闻,惹来清风一顿好笑。
“石大哥”清风看着眼前这个憨厚汉子的好笑样无奈一笑,“如果你喜欢可以来和我一起吃,拜托你就不要再尝试把脖子伸进锅里了。”
被清风一顿好笑,古石不好意思地挠挠乱蓬蓬的头发,岔开话题道:“那我叫上阿羿和阿凌,放心食物肯定会给你补上的,绝不多吃。”拍拍胸膛保证,期待地看着清风。
清风自从昨天穿越过来了解情况后就发誓带着这群原始人类一起发家致富,这会正是打好关系的时候,怎么可能拒绝,况且古石不是说食物肯定会给自己补上嘛,他还有什么好拒绝。
“好啊,快点哦,部落采集马上就开始了。”
“哎”
今天正是部落一个月的月末,也是夏季的最后一天,过了今天,凉爽的秋季就会到来。达达部落把一个月规划成两部分,一部分拿来狩猎,另一部分就是采集。采集日只有五天,而且还是全员行动,所以部落的人都很珍惜这个日子,因为只有这个日子那些没有狩猎能力的孩子和妇女才能收集到食物。虽然不能饱腹却能活下去。
阿远在天还没亮时就起来了,抬头仰望带点橘红的天边,眼睛不自觉地眯起来,小麦地肤色完全掩盖了一双闪着莫名光芒的眼睛,现在这个时候男主肯定和小攻在吃饭,阿远心里一边嘟囔手上的动作一点都没慢下来。他可没有小受的主角光环,早饭只有之前吃剩的菜干,还是他自己用盐腌制的野菜干,配上古木叔昨晚端来的几块兽肉。阿远并没有全吃了,采集时会大量出汗,他必须留点东西在中午吃。
把几块用盐腌制的兽肉揣进腰包中后,阿远拍拍鼓起来的肚子微笑,“嗯,饱了,接下来就是去空地集合。”
由于参与行动不仅是部落勇士还有妇女和孩子,甚至还有老人,所以采集的范围一般都是森林外围,进入森林深处有可能会有大型野兽,阿远并没有原身的记忆,但是看过小说的他却知道这里最普通的野猪也有两米高,书里面可是说了野猪的一只蹄子足可以踩死一个成年女人(这里十五岁就是成年)。
部落现在已经可以制作麻衣了,裤子也出现了,但是部落的勇士还是喜欢穿着兽裙,至于遛鸟这种事,不好意思,人家引以为傲呢。看着旁边几个汉子相互挤挤,相互说着那些粗话来比较着自己□□那个玩意,阿远就有揍人的冲动。他不停在心里暗示自己不要冲动,为了不长针眼他直接闭上眼睛。
“阿远哥”一个脸颊有着两个深深的小酒窝的十五岁姑娘从人群挤出来,靠近闭目养神的阿远身边叫道,“你还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