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过来了的小伙伴们呱呱呱地开始鼓掌,“好感人啊,元哥你怎么了?”周锦一边鼓掌一边用手肘推了推震惊地曹元。
曹元长叹一声,说:“真是没想到,我的求婚仪式,居然比大强子的还菜。”
“什么意思?”
曹元拉住周锦的手,往阳台走去。已经开始数秒了,在一片欢腾声里,曹元开口道:“上一次我没有做好准备,这次我借别人的烟花,在鞭炮声里再次向你求婚,”
在一千响的鞭炮声里,曹元捏了捏周锦的手,说:“小锦,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周锦一把扑在曹元的身上,两手紧紧搂住曹元的脖子,说:“愿意,一声鞭炮代表一个我愿意,整整一千个我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一个时间bug,曹元同学送戒指是圣诞节,不是情人节。
情人节跟新年离得太近了……
请原谅萌萌哒蠢作者……
☆、第 44 章
过完年完周锦重回剧组,继续他的工作。《经廿年》开始投入播放,文导这次找的播出渠道非常好,是行业临头的地方卫视,每周五晚上八点播放。这个时间段是黄金档,观众多,刚好在这一期间其他电视台没有可以与其匹敌的同类型古装剧,这部剧的优势一下子凸显出来,在一片婆婆媳妇撕逼大战的狗血家庭剧里杀出一条血路。当初不被看好的一个星期只播放一集的周播方式,非但没有影响该剧的收视率,反倒是吊足了观众的胃口,嗷嗷待哺的粉丝们天天翘首期盼着每周一次的溜粉活动。
超高的收视率和话题度让投资商的投资回了本,商人向来逐利,投资商们敏锐的察觉到《经廿年》背后的商机,他们再次向文导伸出橄榄枝,想磋谈电影拍摄的计划。
拍电影虽然还只是处在说说而已的阶段,但文导还是相当的高兴。从事艺术类行业的人,都有着一颗赤子之心,即使十几年来风里雨里的拼杀,让这颗心蒙上了一点灰尘,但只要吹上一口气,还是会露出来里面的红心。
将自己的作品搬上大荧幕是文导毕生的梦想。在他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他便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人生的使命,那就是拍电影。可惜他出生不好,是个小城市出来的穷学生,什么后台都没有,只有一股愣头愣脑的冲劲,这股冲劲让他在残酷的娱乐业站稳了脚跟,但依然比不上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天之骄子们,电影圈任他削尖了脑袋也没能挤进去。于是他只能顺应人生琐事的本来归属——妥协。但现在,他的机会来了。
文导高兴,他一高兴就爱喝酒,他拉着几位工作人员还有周锦一起喝。大冷天里,一杯烧刀子下到肚子里,心都暖起来了。
周锦不怎么喝酒,但这并不代表他酒量差,其实说起来,他的酒量比总爱逞能的曹元还强上那么一丢丢,跟喝白酒长大的文导能平分秋色。酒桌上文导喝得有点多,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拉着周锦大着舌头叫兄弟,一边叫一边重重地捶了捶自己的胸口,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当初投资给我的钱,我这辈子都会在心里记着。”
感慨完了,文导将脸一抹,说,要是电影这事能成,周锦你还是我的男主角!
周锦听了讪笑,连连摆手,说,文导您喝多了。
周锦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演电视剧跟演电影不一样。电影对演员的要求更高,一张脸被放大到几层楼那么高,脸上瞬息而过的每一丝细微的表情都会像是在显微镜下一样被无线放大。因此对一个演员的演技要求也非常之高,而周锦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这个天赋。
他演戏都是靠股拼劲,一遍一遍的朗诵台词,用死记硬背这个最蠢的方法将台词牢牢记在心里;然后一遍一遍的揣摩人物情感,将自己想象成剧本里的那个人物,企图感受这个人的情感,这个通感的过程往往是以失败告终,他和他诠释的人物之间,永远隔着一道玻璃墙。他的身上并没有一个好演员该有的灵性,这一点他刚穿越来的时候就很清楚,清楚到从没有将演戏当作自己的人生目标,演戏对于他来说只是混口饭吃,而他要做到的就是让这口饭吃的问心无愧。
文导勉励后生似的在周锦的肩上重重拍了两下,说:“你行的,我老早就知道你行。”
大多数人都将天赋这玩意放在台子上供着,而对努力嗤之以鼻,好像只要一个肯努力了,那么那些他所不屑的名、利,统统会滚滚而来。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事实上,努力也是一种天赋,而且是最可怕的天赋。周锦就是这样的一个天才,他可能做的并不好,但他每次都会比上一次做得好一点。从《剑胆琴心》到《飞鱼与鸟》,从《经廿年》再到更大的荧幕,他身上的潜力巨大到他自己都不知道。
酒喝到最后大家都醉了,大半夜的寒风里,七八个男人东倒西歪的抱在一起,又哭又笑,今晚之后他们又有牛皮可以吹了。
时间这东西是越过越快,刚进剧组的那会儿还觉得时间过得慢,结果一晃眼三个月已经过去了。但这个冬天似乎还是没有过完的意思。
春分那天下了好大一场雪,按理说开年之后天气应该会慢慢回暖,但这些年气候一直在反常。开年之后西伯利亚冷高压产生的寒流南下席卷了整个南方城市,一只脚迈入春天怀抱里的南方城市,统统一夜回到解放前,而且这雪一下就是好几天。
周锦拍戏的地方好几条高速公路都被封住停运。剧组里的几台发电机都因为天气太冷外面的铁皮壳子都裂开了。片场外面的高压电线杆被承重的积雪压断了一根,维修队赶过来进行紧急抢修,将两根裸|露的电线暂时连在一起。
周锦的戏份现在只剩最后一场,就是他死去的这一场。从穿越到现在,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这么久,周锦一时恍惚,竟然想不真切穿越的那天到底都发生了什么。他隐隐约约记得那天的桂花好像开得格外的好,一夜之间满树的花苞都开放了,一院子又香又腻。周锦一边读着剧本,一边慢慢回忆,那一天好像就是那么的平淡无奇,和他那前二十年的几千个日夜如出一辙,除了这一天他死了。
为了这场戏的效果更好,剧组特地请来专门的服装设计师根据史料记载的图案和纹饰复原制作周锦的戏服,这身石青色夹衫,纹着墨绿色交织细纹,配了一条玄色腰带,跟周锦穿越前穿的那一身看不出区别。
按照史料记载,李蹊的死因是被花盆砸死。但是文导觉得这个死法实在是,实在是太“搞的好玩”似的,于是用艺术的手法处理了一下,将花瓶这一凶器隐去,用唯美的画面含蓄地意思一下。到时候周锦站在白炽灯下将头扬起,然后闭上眼睛,营造出一种邂逅死亡但却面向光明的画面。
本来这场戏应该是个外景,但由于天气实在是太恶劣了,不得不移到了室内。将片场简单的布置出街道的效果,然后拉上绿幕,将细节问题统统甩给万能后期。片场里一阵鸡飞狗跳之后,工作人员各就各位,周锦开始走位,剧组的白炽灯用尼龙绳掉在天花板上,发电机呼呼直响,文导在监视屏后坐定,场记打了记场牌,摄影师各就各位开始拍摄。
周锦从指定的地方开始徐徐迈步往前走,然后走到标记的地点停下来,半扬起头,微闭双眼。摄影师先拍了一个近景,将镜头推进,给周锦一个侧脸的特写,周锦的侧脸比正面更有个人特色,有棱角却并不尖锐,在电视上看非常养眼。拍完侧面的镜头摄影师再给周锦的背影加了一个长镜头,拍摄他平缓地往前走,泰然坚定,对即将来临的悲剧一无所知。
这场戏拍了两条就过了,文导对画面挺满意,他取下耳机,冲周锦竖了个大拇指。这场戏结束,周锦正式杀青,片场的工作人员一同鼓掌,周锦在白炽灯下给一同奋斗了三个月的同伴们深深鞠了一躬。
愉悦的气氛里没有人听见一直在呼呼作响的发电机里突然发出一声细不可闻的金属破裂的声响,有人不小心碰翻了一只装满水的茶杯。水流顺着发电机的电线往前曼延,将歪在地上的半截光秃电缆浸没。
电流顺着水中杂质离子这一导体往另一个方向迅速移动,只是一瞬之间,户外岌岌可危的高压电线杆嘶嘶地炸出银花,紧接着超负荷运转的发电机在巨大电流的冲击下猛然发出一声巨大的轰鸣声。在大家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片场天花板上四个角落挂着的数十盏灯同时炸裂,一片黑暗里,灼热的玻璃片带着火光四处飞窜。
已经惊慌失措的人群在听到一声“着火了”的大喊后,丧失了最后的一点理智。所有人开始朝那一扇狭小的出口涌去。在推搡之间,有人撞翻了桌椅和摄影机,有人踢开了插线板上的插头,有人一脚踩在了软绵绵的身体上。什么都不能阻止他们向外逃窜的步伐,恐惧比冷静来的疯狂,理智的大脑在这一危急时刻只给他们颤抖的双腿下达唯一一声指令,那就是快逃,快逃。
封闭而狭小的空间里温度开始向上攀升,活命的氧气成了最好的助燃剂,被火焰瓜分殆尽。在浓烟里,纤细的尼龙绳被火舌舔断,巨大的白炽灯带着火光笔直地砸了下来,银色的电流像深潭里的繁茂的水草,缠绕在一个人的身体上,随着水波的漂浮,每一条电流与另一条相互交错,最后形成了一面密不可破的银色大网,将它的猎物紧紧绑缚。深蓝的火花从电流交错的借点之间迸发出来,将那具身体整个吞噬,什么也没有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