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冲我来!”封靖哲解开衬衣上面三个扣子,斜刺里打过来,不离沈柳左右。
没有人能接近小摊,凡是接近的都被放倒了,沈柳一般会上去卸下他们的胳膊或者肩膀,彻底摧毁他们的战斗力。宋大满这边比较倒霉,东西都没保住,自己还摔了一跤。
“宋庆伟在哪里?”没找到罪魁祸首,张建勇不解气,揪着宋大满的衣服问。
最近几年搬了好几次家,就是怕被这些人找到,宋大满自然不会说,心里却恼宋庆伟。平时看着跟个正常人似的,怎么就做出那么不正常的事儿来。
而此时物业办公室里,豆虫趴在宽大的办公桌上,看着盘子里一块香喷喷的排骨进了郝立强的嘴里,啃完的骨头放在另外一个盘子里。豆虫转移视线,眼巴巴地看着啃完的骨头,上面散发着只有狗狗才能闻到的香味。
“媳妇,给豆虫留几块排骨?”郝立强端回来的小半锅排骨中午没吃,热了热下午吃,没办法,媳妇说了算。
“留土豆吧。”朱满楼放下空了的小碗,看了一眼办公桌对面的纸巾。
豆虫瞬间会意,吭哧吭哧地跑过去,拖着纸巾回来,推到朱满楼前面。
“留点汤。”朱满楼话音刚落,郝立强吸溜一口,最后一点排骨汤进了嘴巴里。郝立强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嘴,再指指豆虫,嗯唔嗯唔几声。脑海里闪过郝立强跟豆虫嘴对嘴的样子,朱满楼抽出纸巾擦手,“你自己都喝了。”
最后盘子里还有几块土豆,软烂入味,豆虫吭哧吭哧啃完了,被郝立强抱着出门散步。台阶有点高,豆虫腿短,试探着往下爬,结果一个跟头栽下来,咕噜咕噜滚到地上,撞到郝立强的脚才停下。
“哈哈,豆虫你太笨了。”郝立强哈哈大笑。
小胖狗不理会哈哈大笑的郝立强,辩准了方向,迈开小短腿跑起来。跑得快的话,说不定能赶上那只大狗吃饭,能吃到一点肉渣也是极好的。
好不容易吭哧吭哧跑到记忆中的地方,大狗和肉没看到,看到一地面的人,小胖狗惊呆了,这这这都是要扔垃圾箱的?
“哟,豆虫。”沈柳走过去捞起小胖狗,捏了捏小短腿,“又‘瘦’了,瞧这小腿胖的。”
郝立强从后面追上来,看到一地的人,霎时惊着了,“张建勇?你?在这里找茬?”
“强……强哥。”张建勇扔下宋大满,跑过来低头哈腰,在心里组织措辞,让自己看起来名正言顺一些,“哎,您怎么有空过来?”
“这里归我管,我怎么不能过来?”郝立强扭头看着沈柳,“先帮我看着豆虫,这些人竟然在我的地盘上惹事。”真是活得不耐烦了,这句话郝立强没说出来,他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在临城,张建勇手底下有不少小弟,去哪里都是呼啦啦一大群,派头十足,他手头有些工地上的生意,来钱快,手底下的小弟就是靠这个养着的。要是走排场,那是一走一个准,看上去挺唬人。加上用钱砸出来的关系,平时若是跟人起冲突,一般进去喝个茶,走个过场也就出来了。
上次砸了沈柳的小摊,这一帮子人就是去走了个过场。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平时郝立强并不常出现,他只是挂着物业经理的名号,另外有人打理建材城物业。建材城老板大家都不太清楚是谁,小老百姓哪会关心遥不可及的大老板,有钱人有心打探,那也得有路子。
看豆虫胖成这样还健健康康的,就知道郝立强手段不一般。【喂!
咳咳,话说回来,虽然极少人知道郝立强是建材城老板,但他这个人知道的人却不少。临城风云人物,跺一跺脚江北市都得刮一阵狂风。张建勇前年机缘巧合见过郝立强一面,知道那是他惹不得的人物。
一队穿制服的年轻帅哥从车上下来,很快把地上的人抬上车,张建勇也被押走,这一切不过是几句话的功夫。
于是,事情就靠豆虫解决了。
“汪。”小短腿在沈柳怀里扑腾,圆滚滚的身子软软的,狗毛柔软,摸上去像上好的绸缎。
小摊后面,沈二哈探出狗头看了眼,又迅速缩回去。过了一会儿,沈凌衫探出头看了眼,“人都走了,咱们出去吧。”
“汪。”狗狗相见,分外眼红,想到一块块大排骨都进了大头狗的肚子,豆虫就悲从中来,连扑腾的力道都变小了。
“沈二哈,领着豆虫去跑圈。”沈柳把小胖狗放在地上,摸摸沈二哈的狗头。
周围的小摊主们看向沈柳的眼神都变了,其中有嫉妒,也有敬畏。他们以为沈柳是那种可以随便横着走,谁惹谁倒霉的人。
“你把这里收拾干净,在这里等着我,我不回来不用开摊。”让木着脸的中年妇人沉默地收拾小摊,宋大满撂下这句话把所有的钱都踹到兜里,匆匆离开。
一面是利益,一面是自己的儿子,宋大满内心纠结。跟沈柳合伙开摊,虽然少了一块地方,可生意变得红火,那就是源源不断的钱。即便是知道沈柳答应合伙,无非是小摊扩大,趁着这一个月捞更多的钱。但只是一个月而已,宋大满可以忍,等沈柳走了,这片小摊就等着他称王称霸,赚大钱。
这些年宋庆伟除了年轻的时候混过社会,后来被宋大满绑在身边,看上去脑子也没有问题。现在宋大满不禁怀疑,也许自己这个儿子是外表好好的,里面全烂了。
流动的人群并不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沈柳的生意依旧红火。因为张建勇耽误的时间并没有影响收摊时间,因为生意实在是太好了。
“别放在心上。”封靖哲刷干净不锈钢菜盘摞在一起,又开始刷锅,“咱们开摊以来,宋家就没安过好心,生意伙伴之间本来就是你算计我我算计你的游戏,双方互赢是上上策,咱们身正不怕影子斜,倒霉的终究是原本就应该付出代价的人,这也是上上策。如果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那才是下下策,老天爷就是瞎了眼了。”
一段时间在一起,封靖哲知道他家房客有多么心善,杀鸡的时候会一直小声念叨,杀鱼也是。
“如果你要真的难受,别憋在心里,我……我……”锅刷干净放在架子上,水盆清洗干净,身后依旧没有声音,封靖哲脸上发烧。
“叔叔,你咋了?”沈凌衫站在小摊门口,探头进来,瞧着封靖哲耳朵尖发红,绷着小包子脸问,“叔叔你发烧了?”
“汪。”一只小胖狗甩开四条小短腿跑过来,堪堪停在小孩脚边,没站稳,脑袋砸在小孩鞋面上,好在特别胖,甩甩脑袋又是一条豆虫。
沈柳拎着几个塑料袋走过来,边走边说,“豆虫帮了我大忙,烧一道菜而已,等二十分钟就可以了。”
“我回去查查他是什么人。”郝立强轻描淡写地解决了张建勇那帮子人,封靖哲这种从世家出来的都没有这么大的能量,自然要小心谨慎。
沈柳拿出塑料袋里的南瓜切块去皮放在锅里蒸,“不管他是什么人,咱们止于豆虫就可以,论交情也不过几顿饭。”上辈子做酒店厨师,慕名来求菜的,都是好吃的食客,什么人都有,不过对沈柳这个厨师态度都极好。
“那种人,咱们去攀附他肯定不会成功,还会碰一鼻子灰。跟咱们不是一类人,能够安安稳稳经营小摊就好。”沈柳淖烫甘蓝叶,铺在碗里。
龙利鱼切片,加盐和水淀粉腌制。南瓜蒸熟了碾成泥下油锅翻炒,再加入龙利鱼片,出锅倒入铺甘蓝叶的碗里,上面撒小葱末。
“金风玉露一相逢,这是一道金汤龙利鱼。你好,我叫朱满楼。”来人身形瘦削,面容极俊,声音清冽,仿佛有魔力一般直接响在人的心头。
封靖哲如临大敌,一直没见到比他更优秀的男人,他还想徐徐图之,可现在粗线了!
第34章
金黄(色)菜肴美观大方,视觉高端大气,是经常出现的调配。这些菜出现在餐桌上,便是金风玉露搭配,就是视觉上的一种好听的说法。
沈柳抬眼看,就见来人身形极瘦,一身黑色西装,领口的扣子扣到最后一颗,露出小半截白皙的脖颈,走起路来轻飘飘,悠闲而又存在感极强。办公室里的惊鸿一瞥,远及不上现在直接面对,视觉冲击里极强,这人长得太俊秀,要是颜控看一眼,都觉得是自己赚了。沈柳本身就极为帅气,这会儿都忍不住暗暗惊艳。
“媳……老……咳咳……你咋下来了?在车里等我就行,菜马上做好。”郝立强嘿嘿傻笑着凑过去,点头哈腰的,像极了沈二哈撒娇的样子,不过这人可不是属犬的,应当属狼。
汤碗外面套一个塑料袋,沈柳拎着出来,顺便锁上小摊门。沈凌衫绷着小包子脸,跟在沈柳后边,亦步亦趋。
后面小摊门口,沈二哈和豆虫互相对视一眼,一起迈狗腿。沈二哈狗腿长,身体高豆虫好几倍,不但迅速跟上,还扭头往后看。
这是赤果果的挑衅,豆虫的自尊心受到了前所未有刺激,然而……
小胖狗甩开四条小短腿跑,跟个球似的往前滚,速度挺慢,好不容易撵上沈二哈,结果大家一齐转弯。身体圆滚滚,脑袋还又圆又大,小短腿试图跟着转弯,结果跑得太快,来不及刹车,直直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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