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梅丝毫不见失落,笑意盈盈的一挥手,侧在路旁示意温乐先行一步。
……
另一边,红家的当家老爷红达山叫达春意臭骂了一顿,在府里憋了满肚子的怨气,大下午的翻身从床上跳起,预备去花楼找两个女倌泄泻火。
花楼哪儿有这么早营业的?门口的灯笼都还未支起来呢,几个龟公好说歹说的把他给劝了出来,红达山更生气了,带着两个狗腿就在郡城内闲逛起来。
去赌场转悠一圈,荷包又被人窃去,这一天过得着实不顺!
没钱继续赌,叫人给挤了出来,两个狗腿子哎哟哎哟的跟在后面,红达山火气更甚,他妈的,什么鬼运气!
他一转身不再触霉,果断预备回府,惊鸿一瞥间,瞧见玉器店里一个正在挑选式样的高挑美人。
红达山眼睛立刻直了。
这是个和赋春当地的娇柔水姑娘完全不一样的美人,个头高挑,体态纤细,浑身都是自信凌厉的味道,只单单一个背影,就完全抓走了他的心神。
他哪里又会明白,这种看似不经意的御姐风花费了温乐多少的心血。不说衣服要改良款式,色彩的搭配,发型的搭配,还要结合埠三娘的轮廓用上新妆,又得训练埠三娘的体态……
总之,如今呈现在红达山面前的埠三娘的风姿,真可谓全靠台下的辛苦练功。
红达山作为达春意的小舅子,哪里懂得退缩两个字?他最爱美人,如今瞧到了有史以来最为新鲜的大美女,只一个背影,就叫他屁颠屁颠的凑上去搭讪:“这位小姐~”
埠三娘漫不经心的回头瞥他一眼,立马叫红达山心跳加速,血液沸腾——果真好一个大美人!
难得见到一个完全不抹白粉、不画燕眉的美人!
“你是谁?”美人一皱眉,虽然语出不屑,但却仍旧是女神的光芒!
红达山谦卑到了尘埃里,只差流出哈喇子了:“在下……在下……兼州县令红达山……敢问小姐芳名?”
埠三娘沉下脸,表情不善的唾出一句:“登徒子!快滚开!”
说罢,竟理也不理他,带着两个同样美若天仙的丫鬟拂袖而去。
哎呀!还这样有个性!
红达山自当上兼州县令以来,哪儿见过这样对他不假辞色的女人?不说那些上赶着因他官衔来讨好的,就是平级官家的小姐们,瞧在达春意的关系上也是对他温柔有加的。埠三娘轻他践他,他绝不会想到欲擒故纵这个词——他还没有有文化到那个份儿上。
红达山眼冒红心,心中发痒,痴痴愣愣的回首盯着埠三娘的背影,直到人上了小轿,仍旧胆怯的不敢再次上前。
等到人走了,他才如梦初醒的一蹦三尺高,一边儿拍打着跟班的后背,一边急赤白脸的大声喝道:“快去跟上!快去跟上!看看她是哪家的小姐!我的天,怎么会有这样的美人!”
两个狗腿哧溜就跑出去了,红达山揣着自己肥胖的肚腩跟在后头,气喘吁吁的也没跟上。过了不多久,两个跑在前头的跟班折回来找到他,先是支吾了一会儿,方才小心翼翼的讲:“大人……那位小姐,之后进了侯府……”
晴天霹雳。
红达山被一道九天玄雷劈中天灵盖,在原地僵直了片刻,才木讷的张口:“瞧清楚了?”
两人哪敢迷糊,当即点头:“绝不会错的!”
红达山心中默默流泪——
这美人究竟是何方神圣?难不成是那位新贵的妻妾?是了……这样的身量,分明是北方女人的豪放美么,与赋春的美人完全不同啊……
红达山又是遗憾又是不甘,总觉得一段旖念还未升起便被打入万劫不复太过残忍,在原地转悠了片刻,方才下定决心:“你们!快去调查一下爵爷后院儿里是否有这样一位夫人……若是没有……
哎呀!”他跺了跺脚,气急败坏道,“不管了,去帮我拟一道拜帖,我明日去侯府拜会拜会那位贵人!”
两个跟班面面相觑一阵:“大人……达老爷那边……”
红达山尚记着达春意对他的训斥,闻言脸一黑,阴郁的扫过去一眼:“你是我红家的人还是他达家的人?时时想着他,我干脆将你送过去好了!”
见两人都面色惶惶的讨饶,红达山冷哼一声,实际色厉内荏。他心中有些侥幸的想,若是确定下来那位小姐并非侯府出身,自己也未必要和那位爵爷扯上关联,姐夫那边……一家人总该好说话些。
一家人?一家人又怎么样?温府何尝不是一家人,同枝连气的,连血脉也在一宗。到头来不是说弃就弃?
傍晚——
温乐就着豆大的烛火,一字一字的翻看红达山递上的拜帖,尾后的三字署名用朱砂书写,他不必多想便能知道这一本薄薄的纸筏能给达春意添上多大一个堵。
温乐冷笑,用纸背的硬壳轻敲桌面,忍冬默契的垂下头来。
“将消息递给达春意,该怎么说你自己琢磨,务必让他要多~多~的想。”
忍冬轻笑着点头,见新招来的小厮在玄关对他打了几个手势,立刻小声报告给温乐:“大人,润大爷到了。”
“哦?”温乐挑眉,将拜帖随意丢在桌上,对忍冬挥挥手,“那行,你下去吧。”
一进一出的两人恰好遇上,忍冬给温润作了个揖,方才缓缓退出。温润似乎并不在意,他脸上带笑,闲庭信步走来,直接走到温乐的身边,就着对方让出的半个座位坐下。
“你心情很好?”温乐有点好奇,虽然一直都在笑,但温润此刻的模样可和平时有那么细微的差别。
“是了,你看出来了?”温润笑眯眯的伸手揉乱了温乐一头软发,说出了一个叫温乐惊喜的好消息,“上回你让我替你呈一封采购硝石的申请,大都那边下了批文,已经同意了。”
“真的啊!限额多少?”
温润眼神有些奇怪:“不过是拿来做冰而已,哪儿有什么限额?你要是有银子,搬一座山回来也未必不行。不过今夏想来是要不了那么多了,到底需要多少,等这几日我计划一下,让人去采买。”
温乐捂着脸低低的笑了起来,太容易了,这一切比他想象中的要顺利太多……
有了硝石,只需一些硫磺再加上其他的玩意儿……
“越多越好,”温乐斩钉截铁,丝毫不顾及温润疑惑的目光,笑成了一朵花,“你不要问那么多,银子我自然有。有多少就要多少,这玩意儿我不嫌多。”
只要有了自保的能力,他便不需要藏拙。
这样束手束脚的日子他受够了!等到有了火药,有了枪炮,有了一切——
坐镇大都的那个短命皇帝,他还需要顾忌个鬼!
☆、第二十一章
隔日,红达山战战兢兢的来了侯府。
实际他昨儿夜里就有些悔意,那股冲脑门儿的火气下去了,人自然会恢复理智。他如今能做到这个位置,不说十成,那也有九成是倚靠着他姐夫的颜面的。这一点虽然说出来不好听,但红达山一直没有忘记。
也正是因为他的知情识趣,达春意那么多小舅子,才会唯独只提拔他。但人这东西总有欲望的,好比达春意爱权,红达山他最喜爱的就是美。色,人总有那么个掂量着最重的短处,大约和侯府有关的那位美女便捏住了红达山的。思来想去,纵然有些心虚,红达山仍旧认为美人更加重要。
他并且侥幸,总以为自家姐姐这么受宠,达春意大约不会因此太过生气的。他绝不知道,在他踏上去往侯府的马车的那一瞬间,一夜未眠的达春意就在自家书房里咬碎了一口牙。
达春意砸了手头一切能砸的东西后,仍旧是不解气。他就是恨,恨得不行,不单恨,他还不甘心。
怎么能甘心?从他坐上这个位置起,赋春前前后后换了五六任太守。他虽然名义上被人称作二把手,但凡是赋春当地的人,自该都知道谁的话才算作数。上一任太守终于归天后,大都那儿有近一年没有派任新人,赋春这块地,达春意原以为已经是他板上钉钉的囊中之物了。
他身在这偏远的州郡,外头的风云诡谲自然是一概不知。他完全料不到自己脚下这块土地,竟有一天会彻底的改姓他人!
一个爵爷,地位自然不同于从前的那些太守。他也是正从这位新贵到达赋春开始,才品尝到什么叫做力不从心。
积威有什么用?被他当众辱骂几回,手下的那些墙头草就纷纷转变了方向;钱权有什么用?人家从大都来,比他富足的多;更勿论,对方这样的年纪,拥有多他近一倍的往后的岁月。等到自己死了,人家还正当风头!
分不清是嫉,是恨还是别的感情,总之这一刻起,达春意发觉自己再也忍不住了。
什么循序渐进,什么小心为上,什么知己知彼!?
那群食客全他妈吃干饭的!他循序渐进,循序了月余没有出手,如今连小舅子都要投诚了!
达春意一脚将仍在喋喋不休的劝说他要谨慎行事的老食客给踹出门去,他忍不下了!
……
……
手上捏着人家的女神,温乐自然有办法对付红达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