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米铺的幌子迎风招展,今日来买米的客人不少,铺前很是热闹。本来今日应当是东家有喜,闭门歇上一日,可亏空的银钱不少,今日这门绝对关不得。哪怕只赚个一二两,也总比一文没有好。
“大小姐。”阿庆上前恭敬地行了个礼。
“今日生意不错,往后推一个时辰再打烊。”傅春锦吩咐阿庆后,简单地给诸人介绍身边的沈秀,“以后你们都唤她陈姑娘。”
阿庆点头,“陈姑娘。”仔细瞧瞧这姑娘的五官,实在是生得娇艳,他不禁愣神了一下。
傅春锦不悦地清咳一声,“去忙吧。”说完,便领着沈秀走入了内院帐房。
帐房并不大,邻窗放了一张书案,两把椅子,屏风之后放着一张坐榻。平日傅春锦不回家,基本就在坐榻上休息。
她径直走到书案边,示意沈秀去坐榻上休息,“我要开始看账本了,喜丫,你先去坐榻上歇会儿,若是怕冷,那边木柜子里面还有被子。”
沈秀摇头,“不妨事的,我坐这里便好。”说话间,匆匆地扫了一眼帐房。
原来,傅春锦晚上不回来,就住在这儿。外间不时响起长工们干活的声响,她一个弱女子独自一人在这屋里,未免可怕了点。想到这里,沈秀下意识地往门锁的方向瞄了一眼,只见门上竟有三把大铜锁。
别看她在外多么坚强,其实她也是怕的。
沈秀忽然有些心疼,她坐到了椅子上,动手帮傅春锦磨起墨来。
“那边有些游记,若是闷了,可以拿来看。”傅春锦莞尔提醒她。
沈秀眨了眨眼,“我……我不识几个字……”
傅春锦眸露惑色,可很快便淡去了。也是,陈捕快顾着公门之事,哪有空顾及女儿的学问?村子中的姑娘们大多都是不识字的。
“我看完账,教你认几个字。”傅春锦的声音依旧温柔。
沈秀高兴点头。
青山寨里面有个秀才,兄长也曾让秀才教她识字,可那秀才教得太过无趣,沈秀捏着木枝画了几下,便不了了之了。
若是傅春锦教她,她的声音这般温柔,她一定好好学!
沈秀起了年念,便满是期待地等着。
傅春锦现下有一堆债要结,账本必须先过一遍,捋一下轻重缓急。有的工人好说话,她可以晚一个月结算工钱,有的不好说话,那便必须先给了。
她翻开帐本一页一页算过去,算盘打得噼啪响,集中精力做起事来,便顾不得身前还有一个沈秀。
沈秀并不吵她,只是杵着脑袋安静地看着她。
傅春锦偶尔蹙眉,提笔在白纸上写了好些个字,沈秀看来看去,只认得一个“壹”字。字是什么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傅春锦的字写得颇是隽秀,每个字方方正正地一路下来,怎么看怎么顺眼。
沈秀不觉自己眸光大亮,情不自禁地勾了唇角,看着傅春锦一笔一划地写字。
字好看,人更好看。
兄长果然没有说错,人如其名。
傅春锦算完三本账,捋出了要先给的三笔款项,一共是七十八两。她盘算了一下自己的首饰,全部当了应该可以有一百两,可以先把这最急的三笔应付过去。
这边的急事算是解决了一些,她今日也觉得乏了,其他的账留待明日再算吧。
她一抬眼,便恰好对上了沈秀的眉眼。
夕阳的余晖从窗格间透入,照在沈秀脸上,她眸若星辰,笑容灿然,像是骤然闯入视线的梅花小鹿,艳丽得让人心乱。
“喜……”傅春锦这一张口就打顿。
沈秀笑问道:“阿姐算完账了?”
傅春锦声音微沉,“算完了。”
“阿姐饿不饿?”沈秀站了起来,“我给阿姐去端饭!”
“喜丫。”傅春锦唤住了她,“阿庆会送过来的,你不必去。”
“那……”
“还想学字么?”
“想!”
“来,我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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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更文~~~相处日常开启
第9章 识字
沈秀高兴地搬了凳子坐到傅春锦左侧。傅春锦换了一张白纸,提笔沾墨,侧脸认真道:“先从你的名字教起吧。”
没等她落笔,沈秀便拦住了她,期待地道:“我想先学阿姐的名字。”
“我的?”傅春锦颇是诧异。
沈秀点头,“我的名字简单,我画个圈儿,阿姐也能知道那是我的名字。”略微一顿,“阿姐的名字我只认识一个‘春’字,每年春联都有。”
傅春锦哑然笑笑,“好,阿姐先教你剩下的两个字。”说着,她端端正正地在白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沈秀比平日学得认真,紧紧地盯着白纸上的一笔一划,生怕少看一眼,便不记得这三个字是怎么写出来的。
“拿着笔,这样握。”傅春锦写完之后,把毛笔递给了沈秀。
沈秀起初像是握玉米棒似的拿着,傅春锦倒也不笑话她,温声细语地拨弄她的手指,将毛笔拿捏好。
完了,完了。
傅春锦的手指纤长绵软,轻轻一触,都会让她莫名欣喜。沈秀捏好毛笔的瞬间,竟已忘了傅春锦先前是怎么写那三个字的,甚至脸颊还悄悄地在夕阳余晖中渡上了一层红霞。
沈秀突然坐得笔直。
傅春锦没有觉察到沈秀的异样,以为她是学书堂里的孩童,认真听讲,所以才坐得笔直。这态度,倒比那个不争气的弟弟好太多了。
傅春锦对沈秀的不禁添了几分好感,漾在唇边的笑意也浓了几分。她欺身靠近沈秀,握着她的手,在白纸上写出了一“丿”,那是“傅”字的第一笔。
傅春锦不知这一“丿”不单划在了白纸上,还划入了沈秀的心底。沈秀意识到了心间的滚烫,生怕被傅春锦看出来,便将脑袋往下沉了沉。
很快,“傅春锦”三个字便写完了,傅春锦松开了手,温声道:“你照着描一遍,我瞧瞧。”
“好……”沈秀绷紧注意力,照着傅春锦方才教的,一笔一笔地写完了这三个字。她发誓,这可是她这辈子写得最认真的三个字,虽说没有任何笔锋,却足够端正。
傅春锦很是满意,毕竟字如其人,没有笔锋倒也无碍,关键这一横一竖,不偏不倚,初学就能如此,已是不错。
满意归满意,傅春锦竟忘了夸她两句,沈秀低声问道:“阿姐,写得可成?”
“还是好看的。”傅春锦倒也不是敷衍她,沈秀这字雏形还可。
沈秀高兴极了,放下毛笔,握住傅春锦的手,“阿姐,我一定会好好学字的!你多教教我!”
夕阳余晖照在沈秀通红的耳沿上,落入了傅春锦眼底。
她……耳根子怎么那么红?
觉察掌心被沈秀熨得微烫,傅春锦忽觉耳根也烧了起来,不动声色地沉了声音,“今日先学到这儿吧。”说话间,极为自然地抽出了手来,她想,她定是不惯与人这般亲近,所以才有这种不自然的滋味。
她下意识地往晚上睡的地方瞥了一眼。平日她会带着鱼婶在这里过夜,都是她睡床,鱼婶睡边上的坐榻。
喜丫远嫁而来,第一夜就让她睡坐榻,未免失礼了些。
“晚上……你睡床吧。”
沈秀飞快地扫了一眼床,床很小,只能容下一人休息,她笑道:“阿姐看顾生意辛苦,你睡床,今晚我知道睡哪里。”
傅春锦满眼惑色,“坐榻很硬,我怕你睡不惯。”
“惯的,惯的!比坐榻硬的我都睡过……”沈秀这话冲口而出,忽然意识到说了不该说的,陈喜丫虽是捕快之女,也不至于像她那样大咧咧地睡树杈吧?
傅春锦眸光复杂,没想到喜丫平日竟还吃过这些苦。
沈秀心思飞快转动,急忙解释道:“小时候……贪玩……曾在郊外迷路过……我怕夜里郊外会出现野狼,便爬上了树,等爹爹来找……”
“哦?”傅春锦轻声应道。
沈秀也不知她是信了还是没信,这谎话果然说得难受,说了第一个,就要编第二个,她忽然开始犯愁往后的日子了。
傅春锦眼底漾起了笑意,“我原以为,只有我做过这样的事。”
“啊?”沈秀惊讶极了,没想到傅春锦小时候也这样顽皮过。
傅春锦笑道:“嗯,我也迷路过,那时候真的是怕极了。”
沈秀轻舒一口气,猛点头,“对!”
傅春锦哑然笑笑,突然觉得她与沈秀的关系近了些。不再像刚开始那样各自拘束,相处也比一开始舒坦多了。
“大小姐,晚饭好了。”阿庆的声音在账房外响起,他恭敬地腾出一手敲了敲门。
傅春锦敛了笑意,端声道:“端进来吧。”
阿庆端着晚饭走了进来,放在了桌上,余光忍不住小觑了一眼沈秀。没想到少爷未来的媳妇生得这般好看,他只觉羡慕。
“出去吧。”傅春锦将他的小动作看在了眼底,声音淡漠,突然冷了几度。
阿庆连忙收敛,快速离开了房间。
傅春锦起身走至门口,把房门关上,麻利地锁上了三道大铜锁。她似乎还不安心,推了边上的木柜子来,挡住了紧闭的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