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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水 (掉入轻舟)


  事出反常必有妖。地窖气温低,用来贮藏易腐的肉类再合适不过,如果有一天地窖不是用来贮藏食物,那么会被用来放什么呢?
  颜寄欢心里已经有了一个猜测。她有心要去探一探究竟,只是苦于找不到后厨的位置。正巧这时一只嗡嗡乱飞的苍蝇在她眼前惹她心烦,她灵机一动,干脆将这苍蝇捉下来丢进水壶,然后故意大声惊叫了起来:“什么破馆子,怎么连口茶都吃不到干净的?”
  她的声音果然招来了几个人的注目,一个杂役匆匆跑来,大概是知道金白晓就在楼上休息,不愿她多生是非,急忙向她道歉,说再为她换一壶茶水。
  颜寄欢点了点头,暗地里的小动作却未停,在杂役端走茶壶的那一刻,她以食指捻起一滴水滴对着杂役的穴位打了上去,杂役手一颤,人还未反应过来,茶壶已经摔碎在地上。
  “真是晦气!罢了罢了,你送我盘花生米,这一次我便不计较了。”颜寄欢作出一番大度的样子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那杂役见她如此好说话,忙不迭地道谢离去,留下了一串潮湿的脚印。
  颜寄欢坐在位置上耐心地等了一会,预计杂役离开的时间够久了,便起身沿着那串脚印的方向摸了过去。此时的大堂正值人声鼎沸之际,她装作寻人的样子穿梭在各个座位之间,一路沿着脚印找到一扇紧闭的门,门框上有烟熏过的痕迹,想必就是后厨。两个身着玄衣的苍梧弟子一左一右在这道门附近巡守。
  颜寄欢几乎要笑出声来。这架势简直就是在这道门前贴了对联,上联书内有机密,下联书外有戒备,横批此地无银三百两。
  只是要如何进去呢?她左思右想,又心生一计。趁着那两名弟子不注意,她狠掐自己的脚踝一把,然后坐在地上啊唷啊唷地哀嚎起来。
  苍梧弟子闻讯而来,她便开始梨花带雨地诉苦:“方才起身时跌了一跤,怕是扭了脚,痛得厉害,不知两位少侠可有寒冰可以借来镇痛。”
  习武之人跌打损伤都是常事,本不足为奇。只是颜寄欢生了一张招人稀罕的脸蛋,又蹙着眉蹲在地上声声哀叹,仿佛真伤筋断骨痛得不得了,那两名弟子被她的阵势吓住,只当她是金白晓新招惹来的哪家娇贵小姐,一时间面面相觑,竟都不知该作何反应。颜寄欢也不需要他们有什么反应,待到他们反应过来时,已经成为被点中睡穴并排躺在地上的两座门神。
  再过半柱香的时间,这两个昏迷的人会被路过的小厮发现,从而吸引更多的关注,等到大队人马都被吸引到后厨门口时,颜寄欢早已经溜进了里间。
  一切的进展都顺利到出人意料,颜寄欢推开最后一扇门,后厨一如她所料空空荡荡,角落里的地窖冒着森森寒气,她轻轻推开,解下缠于腰间的铁环链,屏息跃入地窖,三具棺材整整齐齐摆在地窖中央。
  只是除了棺材之外,棺材板上还有别的东西在等待她。
  一把银弓。一把蓄势待发的银弓。
  以及一个人。一个举着弓坐在棺材上的男人。
  这个人身穿一袭紫金色长袍,头顶一个玉冠,姆指间那颗翠绿色的扳指彰显着他不同寻常的身份。
  ——苍梧掌门金白晓。
  颜寄欢扶额叹息:“我就知道没那么容易。”
  金白晓似乎也有些讶异神色,他举着弓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转而露出了他惯有的轻浮笑容:“想不到来的竟是个小美人。”
  他扬了扬手中的武器,示意她移步详谈。
  不同的人面对同样的情景会作出不同的选择,而在当下的情景里,留给颜寄欢的选择无非是两个——走或者留。
  她与其他人的不同就在于,当别人做出选择时,很大程度上已经迅速衡量过利弊,并且做出了对于自己而言更有胜算的选择,但是当颜寄欢做出一个决定时,她的唯一判断标准是自己的心情。
  简单来说,颜寄欢任性。
  失败的后果从来都不在她的考虑范围。打了才知道能不能打过,拳头只有砸下去才知道对面是鸡蛋还是石头。人世苦短,她偏要救别人不敢救的人,抢别人不敢抢的镖,惹别人不敢惹的麻烦。所以当江湖最富盛名的三大世家掌门之一拿箭对着她的眉心时,她想都没想,摸出铁环扬手打了出去。
  金白晓大大吃了一惊。
  他这样的人有同一个弱点:当他看到一个姑娘,尤其是像颜寄欢这样年轻又漂亮的姑娘时,他看到的是一个猎物,而不是一个对手。
  颜寄欢的优势也在于此,她总是因为她的长相被轻视,男人们见到她第一眼都会以为她是一个除了漂亮以外一无是处的花瓶,所以当她做出他们意料之外的举动时,他们往往会被打一个措手不及。
  铁环以凌厉的姿态直逼箭心而去,金白晓终于反应过来,他松开了弓弦,但是为时已晚,他错过了攻击的最佳时机。弓箭的攻势被铁环打乱,颜寄欢往旁边一闪,银箭堪堪擦过她的右臂,留下一道血痕。金白晓从腰间抽出一副更小巧的十字弓,又接连发出几箭,颜寄欢有了准备,随手往旁边抄起一个用来盖酱料的木板作盾牌,几个轻巧的翻身窜上了原本用来置重物的木架。
  地下的动静引起了外面的注意,渐渐有脚步声向这边聚集过来,颜寄欢眉头一蹙,不再恋战,把手中的木板往金白晓那边一砸,抽出缠在腰间的九环链,直接从架子上跳了下去,稳稳落到金白晓面前,扬手对着他拿弓的手就是一抽。
  苍梧派的武器极其适合速战和远战,却在近身搏斗中显得累赘,因而出手的距离便成为抢夺先机的关键。颜寄欢凭借出其不意的攻势占了上风,立刻趁胜追击,一鞭接一鞭直逼金白晓的要害而去,打得金白晓只能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勉力闪避自保。金白晓虽有一个苍梧掌门的名号,但到底是在长辈的呵护下长大的,从未真正遇上过这样野蛮的打法,一时急火攻心,反倒自乱了阵脚,叫颜寄欢抓住了破绽,一脚踢翻在地。门外的脚步声更近了。金白晓用力挣扎了起来,颜寄欢一不做二不休,手腕一翻就将九环链绕上了他的脖子。
  “想死就喊。”
  金白晓不知她的底细,一时被这气势慑住了。他沉思片刻,丢下了手中的十字弓,对着门外大喝了一声不许轻举妄动,门外的动静果然慢慢消停了下来。
  “在下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何必这样舞刀弄枪的呢,美人姐姐,有话好好说。”金白晓讨好般笑了笑,“你我各自都有想从对方口中了解的事,不如楼上雅间细谈?”
  “不必。”颜寄欢敲了敲旁边的棺材盖,抓起一团抹布塞进他嘴里,然后点住了他的穴道,“你姑奶奶我最烦男人张嘴。”


第34章
  棺材中有三具尸体,三具已经呈现腐败之态的尸体。
  江南地区多雨潮湿,但这棺木是上好的棺木,因此极大程度减缓了尸体的腐败,保留了他们死前最后一刻的模样。然而即使是这样,尸体所散发出来的味道仍然叫人难以忍受,即使见惯了血腥场面的颜寄欢也不例外。她撬开棺材匆匆看了一眼,胃里就翻涌不止。
  但即使她只匆匆掠过一眼,她还是看到了一个关键性的东西。
  伤痕。致命的伤痕。
  颜寄欢原本以为丛智的三个同伙是受幻觉影响,自相残杀而死。但是从她所看到的情况来看,这三人身上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但死状却是统一的,只有脖间一道血痕,显然是在毫无防备或者毫无反抗之力的情况下被人以利器封喉。这样的伤痕与速度,绝不是他们四人的兵器乱斗可以造成的。
  丛智没有说谎,当时在场的确有第五个人。这个人的目标应当非常明确,杀了其中三个,留下一个活口,把楚云七归来的消息传递出去。
  那么段临霜所说的李司不简单又是什么意思呢?
  颜寄欢强忍不适,从地上拾起一根木棒,撬开尸体的口腔细细查看了一番,很快,她就明白了段临霜希望她找到的答案?。
  失魂散的配方中有一味野果,可以致幻,长期服用会致人牙根发黑,时间越久,牙根越黑。以三毒的死状来看,至少在一年以前他们就已经被人下毒了。
  颜寄欢与段临霜上一次见到这四人最多不过三月,当时四人已经草木皆兵,显然是在这之前就已经被人下了毒。
  失魂散是几十年前王公贵族用来消遣的致幻药石,后因长期服用会致人心智紊乱而渐渐失传,如今只有少数药宗门派仍保存着配方。就算修山四毒平日树敌无数,又有谁会将这么珍贵的药品用在他们身上?
  颜寄欢的目光投向了角落里的金白晓。苍梧派是药宗之首,最擅长制药,难道真有这样的巧合,金白晓只是信步一走,就走到了修山四毒的死亡现场?
  想到这里,颜寄欢起身摘掉了金白晓嘴里的抹布:“你与修山四毒什么关系?”
  金白晓呛咳了一阵,勉力说道:“你又与修山四毒什么关系?”
  见他不肯配合,颜寄欢也不同他废话。她摘下别在发间的银雀发簪,拔了外壳,露出藏于其中极窄的刀锋,对准金白晓的食指指尖狠狠钻了下去,金白晓没预料到她动真格,疼得几乎背过气去,额头上的汗珠大颗大颗滚落下来:“你个疯婆娘!外面全是本座的人!你竟敢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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