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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有归处 (语笑阑珊)


  “我已经加过好几把劲了,可是柳三小姐又不喜欢我这样的。”常小秋道,“我还专门问了柳二公子,他说我不够白。”
  高林看着少年白里透粉的小脸蛋,遗憾道:“连你这养尊处优的年画娃娃都不够白,那我们营里岂不是人人都没了指望,得,大老爷们还是继续光着吧。王爷此时人在书房,你找他有事?”
  “嗯。”常小秋道,“柳大公子已经配制好了几种防瘴气的药丸与面具,我晚些时候想去林中试试。”
  “试药有西南本地的兵士去,他们经验足,能第一时间觉察到危险,你去凑什么热闹。”高林道,“人在军营,除了有勇,还得有谋,一味向前冲得不偿失,你不必去密林,继续陪着柳大公子吧。”
  “可是我又不懂医理。”
  “不懂也去陪着。”高林命令,“你没见弯刀银月族的那些人,最近有事没事就往药房里头跑?听说过两天还有几个姑娘也要来,你将自己打扮得英俊风流一些,站那儿替神医挡一挡桃花。”
  常小秋后退一步,浑身都写着拒绝:“我还是去试药吧。”
  “反了天了。”高林有样学样,踢出了骁王殿下同款一脚,“这活不知有多少人羡慕,你倒还挑拣起来,快点去!”
  将苦瓜脸的少年打发走后,高林又去找了一趟梁戍,道:“医棚已经搭起来了,我去看了一眼,比图纸上要更加精致华美。”
  也比当初柳二公子坐诊的那个破草房子要豪华许多。除了医棚,高林还找人做了许多套白衣蓝带的新衣,又从军中精挑细选出了一批又白又高又英武的兵士,总之上至房屋,下至人员,就没有不赏心悦目的。
  梁戍预备请柳南愿亲自坐诊。
  虽说世间美丑并不代表对错,但人们对美的追求已经形成了几乎本能,白福教塑造出的所谓“圣女”,也是利用了这种本能,而现在大琰军中恰好就有比她更为美丽的人。
  柳南愿本人对此也没有意见,她从来就不会对自己的美丽遮遮掩掩,爱漂亮衣服,爱漂亮首饰,也爱照镜子。所以在收到程素月送来的衣物时,当场就换上了,她彼时刚刚沐浴完,一头半湿的头发还散着,房中香味四溢,红色的纱裙衬得她越发艳如桃李,细白手指点了一点口脂,往唇间轻轻一抹,程素月恍惚觉得自己看到了月光下的神灵。
  生机勃勃,与白福教那死气沉沉不说话的圣女,简直是两个极端。程素月靠在门口,看着她一样一样地换首饰,看到最后,自己头上竟也被强行别了一支蝴蝶发簪,往回走时还被梁戍看见,平日里习惯不显山不露水的骁王殿下,眉头也稍稍一跳,并且极为罕见地评价:“不错,难得有一样东西,你戴着不像暗器。”
  程素月:“……柳三小姐已经准备好了。”
  “好,这件事就由你去办。”梁戍点头,“凡事以她的安全为先。”
  白福教苦心经营出的“圣女”,绝不会允许别人也来分一杯羹,若实在控制不住局势,他们极有可能会鱼死网破。
  密林中,刘恒畅解开一层一层的纱布,忐忑地问:“苦统领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吗?”
  苦宥道:“是。”
  “那……”刘恒畅犹豫着,不知要如何告知对方真相。苦宥却主动道:“你就当我余生都会在黑暗中度过,我交代你的事,如何了?”
  “最近各处岗哨的更换极为频繁,有时候甚至是一天一换。”刘恒畅道,“哪怕我再继续观察个十天半月,恐也无法总结出规律。”
  “后山呢?”
  “后山?”刘恒畅道,“后山都是瘴气,想从后山逃走,除非有凤公子帮忙,他是怎么说的?”
  苦宥道:“他答应与我合作。”
  刘恒畅心中一喜,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却又听到后半句,合作可以,但是得先与乌蒙云乐成亲,不要三媒六聘,甚至也不必穿新衣拜堂,更不用洞房花烛,只要一个点头就行。
  刘恒畅试探:“那苦统领……怎么想?”
  他觉得不管怎么想,这笔生意都实在是太划算了,点头而已,点个头,就能逃离魔窟,若换作自己,肯定不会拒绝。而且乌蒙云乐在白福教教徒的心里,是绝对圣洁美丽的,倘若知道她竟然成为了一个男人的妻子,那岂不是不用王爷多费工夫,就又一大批人的心理防线要土崩瓦解?
  苦宥却说:“你得考虑考虑,找一个地方了。”
  刘恒畅不解:“什么地方?”
  “一个方便躲起来,不被任何人发现的地方。”苦宥道,“准备好充足的干粮和水,不需要多,够吃十天就行。”
  刘恒畅对他言听计从,立刻就下去准备。苦宥在心里盘算着日子,他现在其实已经有了八成把握,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这鬼地方,但又转念一想,好不容易才来的,哪里能空着手走,多少总得带点值钱货吧。
  所以还是有耐心得很。
  柳弦安也有耐心得很。
  他挽起衣袖,在一张又一张小小的纸条上写着药名,准备晾干后拿去贴在药瓶上。最近天气已经转热了,所以衣裳也穿得单薄,梁戍一进门就看到一截白白的手臂,伸出手指要去戳,结果被转身躲开:“别闹。”
  “华佗乾坤丹。”梁戍拈起一张纸,“治什么的?”
  “痢疾。”柳弦安道。
  “神仙大力丸?”
  “食欲不振。”
  “二者之间有关系吗?”
  “没有啊,但这不是王爷的要求吗,要尽量磅礴大气,通俗易懂,令人信服,我还专程去问过大哥的小厮了,他们说百姓就喜欢这种名字,一听到华佗和扁鹊,没事也想吞两颗。”
  “也对。”梁戍将纸条放回去,“药瓶也已经运来了,也是粉粉蓝蓝,可爱得很,摆在那里就像一片晴空映着云,看一眼心情都好。”
  总之肯定比白福教那些诡异古怪的东西,更像神仙用品。


第114章
  西南夏季潮热, 本就容易身体不适,再加之林地间蚊虫鼠蚁肆虐,被毒虫叮上一口, 肿起的脓包往往能有半个巴掌大, 还有采药时从山上滚落的、砍柴时砍伤腿的, 总之各种大大小小的疾病,都能免费去西南驻军新搭建的医馆里去看。
  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十面谷。
  以及比十面谷更远的许多村落。
  柳南愿穿着鲜艳的红裙, 坐在明亮干净的房间中替百姓看诊,院子两侧站着守卫也是个个容貌俊美,贵气体面。高林差不多将自己本就不多的审美, 全部挖空贡献给了这处医馆, 甚至还往房檐下挂了一串空心竹铃, 用半透明的丝带捆扎着, 微微发光,引来无数蝴蝶往上飞。
  阿宁道:“没想到高副将竟还有如此细腻的一面。”
  柳弦安躺在竹榻上吹着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他懒洋洋地说着, 语调困倦,眼皮子看起来又要往一起搭。阿宁眼疾手快,将他的眼睛强行撑开, 叫道:“公子不许睡了,王爷已经差人送来了衣服, 快些换好,等会咱们还要下山去给三小姐帮忙。”
  柳弦安打着呵欠:“我穿这个就很舒服。”
  “舒服是舒服,但实在是太旧了。”阿宁拉着他的手腕, 力大无穷地把人拽起来。
  柳弦安在穿衣方面是最不讲究的, 再加上还有三千大道中的贤者们做不良示范,所以他从来不要锦衣华服, 一件灰不拉几的棉布大袍随便一套,腰间捆着布带,再穿一双破靴就能到处乱跑。对于这副神似丐帮的装扮,白鹤山庄里的人早就习惯了,梁戍也习惯了,并且还觉得甚是可爱,软绵松垮一块布,裹着细溜溜的一个懒蛋,好摸好脱。
  阿宁去扯他的腰带。
  柳弦安没睡醒,直直往后倒。
  阿宁累得气喘吁吁,手都酸了,站在床边叉着腰:“王爷要来啦!”
  结果王爷真的来了。
  梁戍将阿宁打发出去,自己俯身亲了一口被子里的人:“你已经从昨晚的戌时睡到了现在。”
  柳弦安坚定闭着眼睛。
  梁戍笑了一声,把人抱在自己怀里,先替他宽去了寝衣,又取来刚做好的新衣,一件一件地穿好。他是从来没有伺候过人的,但可能是命中注定会拥有一个懒蛋吧,所以对于这些事,很有一些无师自通的天赋。
  柳弦安动了动鼻子,没闻到新衣该有的味道,却多了几分温柔好闻的茉莉花香。梁戍将他的手指从衣袖中拉出来,解释道:“吩咐他们洗过熏好了,软一些,你穿起来更舒服。”
  睡仙终于将眼睛睁开了一条小缝。
  梁戍道:“站直,我替你将腰带扣好。”
  柳弦安看了一眼,觉得眼熟:“这不是王爷的腰带吗?”
  “一时片刻找不到好的玉扣,所以就用我的改了一条。”梁戍道,“看着倒也不差。”
  差肯定是不差的,因为那可是皇上御赐之物,准备让弟弟到江南骗……娶媳妇,娶媳妇用的。梁戍仔细扣好,满意地看着身前的人:“不错,好看。”
  纱衣如雪,隐隐透出银丝嵌绣,被太阳一照,流光溢彩。柳弦安摸了摸腰带,评价:“不如我的大袍子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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