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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北方的狼 (一把野火)


  在场众人皆是非富即贵,都看得出这把匕首价值连城,可李星回是来送聘礼,他拿出一把匕首是何意?即使这把匕首世间罕见。
  “世叔,李星回从北狄而来,并无财物以置聘礼,唯有这把黄金匕首是我金帐部落世代相传之物,愿以它作为聘礼,求娶卫家长缨娘子。”
  李元青扁嘴,这李星回还真是直接,光明正大地告诉岳父说他没钱,无法置办聘礼。虽然这把匕首确实珍贵,但是除了这把匕首,李星回是个穷光蛋。
  咦?
  不对,李星回归顺大周,陛下不仅封他长安侯,还赏赐宅子和不计其数的财物,这些财物足够置办聘礼。
  卫尊接过匕首,将匕首抽出几分,金光刺目,刀气逼人,他赶紧合上匕首。其实卫尊倒没介意用匕首当作聘礼,今日的目的是让李星回拒婚,李星回即使送再多的聘礼也要退回去。
  他将匕首捧给李元青,扶李星回起身。“贤侄请起。”
  李元青接过匕首瞅了几眼,刀鞘上的玉石真的很惹眼,如果将这些玉石拆卸下来,镶嵌在钗环上准美得紧。“三位郎子都已到,那现在就准备开席吧。”
  婢女们将正堂的长方案移走,抬着八张板足小食案进来,卫尊想得甚是周到,他与李元青坐在上首,三个郎子不好排座位,按官职排位,似乎显势利。
  因此,卫尊索性令婢女搬进来八张小食案,让自己的三个女儿一起来进馔食,这样三个郎子在左排位,三个女儿在右排位,两两相对。
  按照长幼顺序入座,令任何人都挑不出错。
  另外卫尊还有深意,便是借机让卫长缨给李星回没脸,好使李星回拒婚。
  因李元青要警告卫长缨,便又寻了更衣的借口出来,她先打发下人去请自己的两个女儿来正堂用餐,自己便去找卫长缨。


第3章
  卫长缨端坐在曲足香案前看书,不时地用手遮挡从窗外进来的阳光。
  婢女小珠走过来掩上窗,她站在旁边瞧了一会,这天刚暖和,就有一种极小的虫子飞到屋里,便又在香案上燃了三根紫檀香驱虫。
  卫长缨翻书的手倏然不动,眉头微垂,浓密的睫毛覆盖下来,遮住眼中的神思。她想了李星回很久,但还是不能想象出这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男人。
  不知怎的,她对这个名字,对这个人好奇了。
  只是他们是没缘分的。
  卫长缨深知父亲的顾虑,一旦李星回有了异心,那卫家势必会被满门抄斩,甚至还会株连九族。
  “我必须让他厌恶我。”
  让男人厌恶一个女人其实很容易,丑陋的相貌,刁蛮不讲理的性子,都会让男人退避三舍。
  门帘声响,小珠瑟缩地喊道:“长公主。”
  卫长缨起身迎视李元青,这时候应该是李星回来了。“阿娘。”
  李元青离着卫长缨一尺多远,歪着脖子打量她,这副样子别说是个男人,就是一条狗也会吓得躲远。“长缨,李星回来了,你阿爷的意思你该明白吧,好好表现,别让你阿爷失望。”
  说着,李元青从袖中取出黄金匕首,匕首上的玉石和夜明珠都挺吸引李元青,但卫家几十口人的身家性命远比这把匕首重要。
  “拿着,这是李星回给你的聘礼,是他们金帐部落世代相传的宝物。”
  卫长缨接过匕首,手指在刀鞘上轻抚,当她拔出匕首时,只见眼前光芒闪烁,锋利的两刃薄如蝉翼,散发阵阵刺骨的寒气。
  刀背上刻着一行奇怪的图案,卫长缨料着是北狄文字。
  “别看了,走吧,你阿爷还等着你。”
  李元青刚到门前,门檐垂下一只指甲盖大小的红蛛,正好落在李元青的面前,顿时吓了李元青一跳。待看清是一只喜蛛后,李元青的神色倏地深下来。
  她回过身,抓住卫长缨的手,拍了两下道:“长缨,阿娘可得提醒你,莫要看中男人的样貌。”
  那李星回相貌出众,若不是北狄降臣的身份,只怕这京畿的女子同样会为他着迷,因此李元青便先出言警醒卫长缨。
  卫长缨愣了愣,便点了点头。
  李元青这才满意地迈腿出门,但在出门前,她伸出手指,猛地向那只喜蛛弹出,便将喜蛛弹得无踪无影。
  到了晓春池,只见数十尾锦鲤正在水中跃起,那高度竟有两三尺之高,池中水花四溅,被阳光一照,水珠如同玉石般五光十色。
  李元青也看到池中欢腾的锦鲤,心里打起嘀咕。
  “见鬼了,怎这多喜事征兆,先是喜蛛,现是锦鲤,难道长缨真要嫁给李星回不成?算了,我且不要多想,应付完今日,再说喜事也不一定应在长缨头上。”
  等抵达正堂,李元青在门前站住,凝神倾听屋里的动静,里面谈笑风生,看样子两位将军女婿很满意自己的女儿。
  她猜对了,卫长绡和卫长绫都是俊眉修眼的女子,倒也符合朱律和王琅玡的择偶标准。
  李元青眼中带笑,倏地又转过身,卫长缨没有防备,差点撞上李元青。“他就在里面,别给他好脸色。”
  “嗯。”卫长缨轻声应着。
  李元青先踏入正堂,卫长缨跟在她的后面。
  正堂里热闹的氛围陡地凝固,卫尊先是愕然,但很快镇定下来,他快速看向李星回,出乎意外,李星回神色未动。
  卫长缨的目光落在李星回面上,从一进来,视线似乎是屏蔽其他人,她只看到一张粗犷英俊的面容。
  是的,他应该就是李星回,卫长缨毫不怀疑。
  虽然想象不出李星回的样子,但李星回就得是这个样子。
  他的皮肤不白,可风霜日光浸润过的肌肤就该是这个颜色。
  他的唇上和下巴有短短的胡茬,如果换作其他人只会看起来很颓废,而他的胡茬却似乎与他的五官、肤色搭配得相得益彰,使他的气质不同于中原男子的风流倜傥,但又另有一种潇洒的气度。
  或许,他没了这胡茬,就好像是雄鹰失去了翅膀。
  右侧首位空着,显而易见是特意留给卫长缨,卫长缨当仁不让地坐在那里。
  “长缨,这位就是长安侯李星回,是你未来的夫婿,你还不向他行礼。”李元青笑容可掬地介绍。
  不等卫长缨有所表示,李星回便先起身揖手行礼,道:“卫大娘子。”两人虽定下婚约,但现在尚不是夫妻,只能按世俗礼仪称呼。
  “长安侯。”卫长缨没有起身,甚至没看李星回一眼,声音颇为冷淡。
  正堂的气氛略显尴尬,坐在李星回下首的朱律的神色变得深下来,他的手指放在板足案上无意识地合拢。
  “大郎子,坐坐坐。”李元青假装打圆场。
  李星回笑了笑,坐下来。
  斜对面的卫长绫犹在打量李星回,她对李星回很好奇,道:“大姊夫,男子二十八须,你看起来也最多二十出头,怎么就留起须来?”
  李星回的相貌和中原男子还是有些不同的,比如他的毛发显然要浓黑许多,眉毛又粗又黑,睫毛又密又长,轮廓明朗突出。
  不过他留的倒也不是须,只是短短的胡茬,北狄男子从少年起便蓄胡须,越年长胡须越密,但胡须太密,用餐时颇有不便,且易弄脏胡须,又不易梳洗,因此他通常将胡须修短。
  “大姊夫不是中原人,小妹,你怎么能拿中原的习俗要求大姊夫?”
  卫长绡心存嫉妒,李星回的相貌高出朱律让她不爽,不过好在朱律前程似锦,而李星回就没有高升的机会,终生也只能是个闲职的长安侯。
  长安侯嘛,不就是陛下让他长长久久安安心心呆在大周么。
  朱律的视线掠过全场,他的心思最活络,似乎猜出这场宴会的用意。
  卫长绡和卫长绫都是美貌女子,卫长缨虽不是李元青所生,作为卫家长女也不应是丑女,只怕是故意扮丑。他回忆起李元青言语,颇多对李星回不满。
  “我且助他们一臂之力。”
  李星回乃是北狄降臣,这身份注定他在大周一事无成,大周的士族只怕没人愿意与他结亲。
  “光有酒,而无酒令,实是憾事。不如趁此良辰佳日,我们来作飞花令如何?”
  想那李星回北狄人,每日只知牧马放羊,如何能知中原的歌赋诗词之美,文化之灿烂,不如就行飞花令让他在众人面前丢人现眼。
  “好啊!”卫长绫拍起手。
  大周文人雅士无不酷爱作飞花令,以显示自己的才华和风雅,每逢酒宴,行飞花令是必不可少的内容,当然这就要考量腹中的诗书量多少,且要有急才,若读过的诗书过少,也断作不来飞花令。
  “极好!”卫尊抚须赞叹,他是文官,自于这诗上熟悉,朱律提议的作飞花令正好撞到他的优势上,他便以飞花令竖立自己岳丈的威严。
  李元青也没反对,诗上她也能来几句,再说身畔有卫尊会提点她。
  王琅玡向卫尊拱手,笑道:“世叔,长安侯非中原人,这飞花令就不必依老规矩,只要能接上便可,不须要求对应顺序和格律。”
  行飞花令,要求行令的诗句格律一致,甚至规定出现的字也要有相应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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