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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军爷那些年 (孤山拾荒客)


  “奶奶的!何时轮到你来讲条件了?你小子有种!今天晚上大家伙儿在这儿可都瞧见了,我曹易做事,讲根据!我只问你一句,你姓甚名谁,是何身份。你老老实实说出来,我绝不为难你,但倘若你执意隐瞒,也就别怪咱们弟兄了。我看你小子细皮嫩肉的,恐怕这辈子没吃过什么苦吧?咱们这四处漏风的破屋,你怕是要住不惯的。”
  至此,李慕云总算知道了这匪首的名姓:曹易。他虽然从没听过这么一号人,但这个曹易,绝对不同寻常。此人分明就是这破落街坊里的匪头,但却先后两次强调自己对人质讲根据,就算伤人,也绝不杀人。
  李慕云推测,此人恐怕对规矩、信义一类的事,看得很重。虽然堕为匪徒,但却还要讲究这些有的没的。而再看围在这空地上的十几个手下,这其中老的少的,胖的瘦的,鱼龙混杂。显然,他们都只是些寻常百姓而已。这满眼的人中,唯独这位独眼匪首是个练家子。而再看他腰间的唐军横刀,李慕云猜,这人可能跟胡九彰一样,也是个兵。
  “讲根据……呵……你有你的根据,但我也有我的。”
  李慕云已经用尽了全力去支撑,但撑到了这一步,他已经连自己的双手双脚都要感觉不到了,四肢因为寒冷而刺痛,刺痛到了极致,又逐渐麻木。这可能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这样站在冬夜的室外受冻,他不知道自己明天会变成什么样,但如今哪怕能多撑一刻,他也要撑。
  离开了王府,一切都得由自己扛着。他要去找胡九彰,如果现在连这一关都过不去,那以后还能做成些什么?
  “我早说过……我不需要你来认定我是好是坏,你的那一套……我不吃。”
  李慕云几乎要把后牙槽咬出血来了,但他的声音到底还是失了真。那声音颤抖着,里里外外都显着虚浮。且不单是声音,当他逐渐感觉不到自己的手足之后,便再抑制不住身上的颤抖。冷风中,他的脸色白得发青,呼吸也变得愈发急促。
  原本,李慕云没想到自己居然也能在这寒风中面不改色的支撑这么久,他以为自己早该泄气了。原本,他也没想到,冬日的风,居然能冷到这种程度。
  “你小子……”
  李慕云直看着那匪首眯起眼睛,月光下,声音最先模糊,紧接着,画面,触觉,甚至是痛觉,一切都变得模糊。渐渐的,他发现自己无论怎么看,都看不清眼前的面孔。耳边的声音失了真,只剩下彻骨的寒风,偶尔在耳边呼啸而过。
  在连他自己都未察觉的某个空当儿,李慕云忽然晕倒在地,他甚至没感到自己倒下时,额头磕在土路上引发的剧痛。
  世界忽然在李慕云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在混沌的意识中,他脑内只响起胡九彰忽远忽近的声音。
  “北庭的冬天冷啊……我以前有一个朋友……”
  是啊,真的很冷。
  李慕云轻声感叹着。他感到自己好似坠入冰窟,下沉,不断的下沉,黑暗中再没有一丝暖意,能带给他安抚。


第30章 显而易见
  曹易这一群人,实际上都住在位于长安县西南角的归义坊。长安城南面的里坊,较之于北面来,大多荒凉,一是因为距离皇城远,本身房屋建筑就照比北边单一;二是因为这南面的坊中,少有权贵来往,无人在意。久而久之,富者越富,贫者越贫,这长安城的南北两方,也就逐渐变成了现在这般,天差地别的模样。
  而这归义坊,又正是整个长安县中数一数二的赤贫区,每每到了灾年,归义坊中饿死的人,比长安城外的那些村子里饿死的还多。而至于曹易他们这群人,实际上,这其中除了曹易一个外来人之外,其他那十几个,都只是这归义坊里再普通不过的住户。这些人无田无地,只能靠给外坊的人家出劳力为生。
  这些人苦惯了,难事经历过太多,以至于李慕云当着他们的面忽然倒地不起时,这其中大部分人都没反应过来。反倒是那面相凶恶的匪首曹易,警觉着俯身捉起李慕云一边手腕,按着他脉搏试了好一阵儿。
  “啧……这小子还是个病秧子啊……大头,铁柱!你们俩把人给抬到屋里去。只要他人还没醒,他的东西,没有我的允许,谁都不准碰!”
  随着曹易一声令下,人丛中跑出两人,一前一后的把李慕云给扛进了空地旁的一间废屋。
  人给扛走了,这场子也该散了,几个人站出来自动自觉的收拾那马车里的东西,曹易站在一旁,眼光从李慕云带着的东西上一件件扫过去。
  “西北军……”
  他忽而在嘴里嘀咕了一声,眉头跟着皱紧了。但曹易的思绪跟快便被身后的声音打断。
  “曹哥,我……那个……”
  曹易回过头,却见到范三垂着个脑袋站在他面前。
  “范三,你家二狗子又有什么事了?”
  “不是,这次不是为了二狗的事,曹哥……我想……”范三低着头。他人本来就矮,这么一低头,整个人在曹易面前,就好像是少了半截,显得愈发矮小了。
  “想什么,有话直说。”曹易虽是在跟他说话,但心思却好像不在这上面,眼光还时不时的朝着胡九彰那件大藤箱上打量。
  “曹哥,我想去照顾那位公子。毕竟人是我劫来的,他要是真死在这儿了,这条命,还得我担。”
  “呵呵,范三,看不出你还是个有担待的啊!你这点我不讨厌,但你也看着见他身上带的那些东西了,此人绝不会是寻常富户家的儿子,我看多半是个有官宦背景的人,既有权势,又有钱财。这种生在蜜糖罐里的公子哥,身子骨脆的很。倘若那小子真的死在咱们这儿……官府日后追究起来,咱们这个坊的人可能都得遭殃。”
  曹易说到这儿,又轻叹出一口气。
  “今儿是大年初一,我不想坊里闹出人命来。你若想去,就去照顾着,但倘若他真的死在这里,官府的人要追究,最多也就追到我身上,跟你们无关。”
  “这……诶……谢谢曹哥!”
  范三对着曹易郑重一拜,转身便进了李慕云刚刚被带入的破屋。
  李慕云不是第一次生这样的大病,事实上,他的整个童年,都几乎是在病痛中度过的。一年四时,春秋寒暑,有大半的日子,他都是病着的。所以李慕云一直都知道该怎么与病痛相处,他最能忍痛,最明白苦中作乐的那一套活法儿。
  当一个人感到痛苦,他会想尽办法去缓解、改善。人的态度可能是悲观的,也可能是乐观的,但无疑,没人想永远陷入痛苦中,即便是病人,也总会幻想着自己大病初愈的那一天。但当痛苦不声不响的持续蔓延,而承受者本身,已经无力对抗的时候,痛苦就变成了常态,习惯痛苦,适应痛苦,成了活下去的唯一道路。
  李慕云就是这样,久病多年。他实则早已习惯于病痛为伴,就算有一天他会忽然死去,李慕云也不会感到丝毫意外。事实上,能活到二十一岁,这事在他少年时,就是想都不敢想的。
  现在想起来,李慕云记得,自己身体逐渐好转,是在十七岁那年。那一年,正是肃王决定带着赵氏的两个亲生儿子到安东赴任的一年。那一年间,李慕云不知怎么的,他的病痛忽然减轻了,连食欲都跟着增长了不少。而他从一个病弱少年,成长为如今颇具名望的长安贵公子,也只用了一年。他的身体恢复得很快,而正是这种顽强到让李慕云本人都惊讶不已的生命力,令他看到了生命中蕴含的无限生机。
  他想活。比任何时候、任何人,都更想活下去。
  黑暗中,李慕云的身子时不时的就要抽搐一下,他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的,唯独这一身的寒意,在止不住的向外扩散。
  范三刚一进屋,就在李慕云身旁点上了火炉。那火虽然呛人,但人不会被烟味呛死,却会被这冬夜的严寒冻死。范三没见过像李慕云这样身体虚弱的人,但他知道人冷了,就得帮他取暖。范三点上了炉火,又抱来被褥,把李慕云裹了个严实。一宿过去,李慕云身上渐渐的不再抽搐了,可他人却始终没能清醒。
  “曹哥,他这样……”
  清晨,面对前来查看的曹易,范三的脸色并不好看。他只是个在普通不过的长安百姓,人死了,对他来说,是要背负责任的。
  “范三,你倒是劫来了个祖宗。”曹易的表情倒比范三轻松不少,“这小子脉象比一般人都弱出许多,我看要是不请大夫,就这么耗着,他活不了几天。”
  “那……那我去请!”范三听罢,转身就要出门,却被曹易一把拉住。
  “诶……三儿,别请老苑头儿,去神农馆找卢大夫,让他带药来。这小子身上带的东西可不是寻常玩意儿,他身后肯定会有尾巴来追,你回来的时候,可得小心点。”
  “曹哥,我懂。”
  范三匆匆跑出破屋,而曹易则盯着李慕云那张苍白容颜,看了又看。
  李慕云真正开始甦醒,是在次日晚上。那时,范三请来的卢大夫已经给李慕云喂下了好几碗汤药,这两个人日夜不休的在他身边照顾着,到底是把人从鬼门关上给拉回来了。夜渐深,李慕云缓缓睁开眼睛。他脑内还带着混沌不清的闷痛,但好歹,意识恢复了,就连晕倒前面对曹易时的那份紧迫感,也迅速爬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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