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有一天,家里的米吃光了,玉书白和杨初宝出去买米,背米回来的路上特地选了一条偏僻无人的小路,谁知道平日里安安静静的小道,此刻却不算“太平”。
只见一具尸体躺在废墟上,而另一个蒙头垢面的男人则低头趴在尸体的小腿上,下半张脸血肉模糊,好像在啃食着什么,声音稀里哗啦,又撕又咬……
虽早有听闻,一些饿急了的流民会吃人肉,但冷不丁第一次看到,着实令人触目惊心。
顾谋和杨初宝对视一眼,准备无声无息地退开,结果脚步刚抬,那人便敏锐地听到动静,蹭地抬起头,一双眼睛狼一般盯着他们肩膀上的米袋,满是贪婪的血光。
两人顿觉不秒,这种流民最难对付,他们如同疯子,见到吃食便冲上去抢夺,谁敢与他们争执,便将人咬得血肉模糊,而玉书白在出门前刚受过恶灵袭身,根本无力对抗。
杨初宝和玉书白扛着粮袋转身就跑,只见后面的男人速度极快,像边境饲养的狼一般,狠狠将二人扑倒,一把抓住粮袋。
“放手!放手!这是我们的!”杨初宝忍不住大叫起来,用力地踢男人的脑袋。
男人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似的,眼里只有米袋,力气大得出奇,玉书白被他临胸一撞,喉咙忽地涌上一口鲜血,两眼发晕。
眼见着满满一袋刚买来的黍米要被抢走,玉书白艰难地爬起来,死死揪住米袋的一角,双手被磨得通红,却挡不住袋角慢慢滑走。
绝望之际,墙头忽现一道黑影,男人被当胸一脚踹飞,摔出几尺外,艰难地爬起来,惊恐地看着凭空出现的黑衣男子,转身手脚并用地逃走了。
“你……你不是已经……”杨初宝下巴都快掉在地上,震惊地看着眼前的男子。
男子面容凹陷,只一双眼还算有神,虽说面容大变,却仍能认得出是顾谋。
比起一个月前,顾谋可以说瘦了一圈,半点看不出从前的风采,反而像一截干枯的柴,看到玉书白说不出话的表情,他低了头,转身准备离去。
谁知,被人从背后一把抱住。
顾谋身子一僵,动也不敢动,直到背后的那人恶狠狠地开口:“你个傻子!”
他身躯一震,半晌见玉书白没再说话,才张了张口,带着些无措、卑微,又带着些小心翼翼:“你现在知道了,我不是废物,我不用花银子也能活下去,也能保护你,所以……”
“顾谋,你真是……”玉书白把他的身子掰过来,眼眶红得厉害,从胸腔里挤出的声音:“你这个人……”
真是什么?
他为什么这么好,为什么对他这么好?
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样一个男人,对他好到这种程度?
好到让他消受不起,让他不敢面对。
“我若是你,早就跟着政元亲王的队伍出城了!”玉书白恶声恶气道,有些生气。
“我不想与你生死不欠,书白,寻良,无论下辈子,再下辈子,我都愿与你纠缠不清,哪怕是恨,哪怕……只有恨。”
“你我的缘此生便结于此了,下辈子连恨都不会再有。”玉书白眼底噙着泪。
“那我们便约定好,不喝那碗孟婆汤,下辈子再做一对仇人,生死相缠。”
玉书白抬手一抹眼睛,亮晶晶地笑道:“我才不呢,太苦了。”
两辈子,足够了。
太苦,实在是太苦了。
回宅的路上,顾谋自觉地担起了背粮的任务,好像已经习惯似的,杨初宝静静地看着他的背影,才发现陈仙君早已不似从前那般健壮,现在已经清减得比他还瘦,像一把干柴。
可是这把干柴里,仿佛蕴着无限的力量,无论多么疲累,都不会倒下。
“这一个月,你身上没有银子,是如何度日的?”玉书白看着路边奄奄一息的流民,突然问他。
顾谋没有细讲,只是说了一句含糊的回答:“有吃的就能活。”
“哪儿有吃的?你去哪儿找吃的?”玉书白紧追着问。
顾谋又不说话了,只是低头走着,双腿细得像枯木,玉书白敲着,和路边那些饿得皮包骨的人也相差不大了。
有吃的就能活?这是什么意思?
无意间,他看见几个正蹲在垃圾堆旁边翻翻找找的流浪汉,有人捡到一个削得只剩底的烂菜帮子,便往嘴里塞,有人捡到半个长霉的馒头,便就地躺下,捧着馒头狼吞虎咽。
一瞬间,他看着顾谋的背影,鼻子忽地酸了。
是不是这样?
顾谋,这一个月,你是不是这样过的?
所以我刚刚抱你的时候,一下子便摸到了衣服底下的排排肋骨。
“表哥……”杨初宝走过来,用袖子为他擦了擦濡湿的眼角。
第111章 运喜钱庄
这是断粮的第四天,宅子被新来的一帮流民侵占了,顾谋三人只能离开,躲在桥洞底下睡觉。
河水散发着一股酸腐气,往日清澈见石的河水如今却浑浊不堪,漂在上面的死鱼死虾早就被人捡了个干净。
顾谋饿得胃中绞痛,夜里出去游逛,却找不到一点吃的,直到在一处墙角下找到一片细瘦的浅紫色小花,估计是太小了,所以没被人注意,平时路边那些长势不错的杂草都被饿昏头的人拔去吃了。
莞花,俗称癞头花,可食,多为药用。
顾谋想也不想,便将花朵拔干净,攒了满满一大把塞进嘴里,嚼碎咽下去,又去附近的一口井里打了水,咕咚咕咚灌进肚子,这才感觉饱了些。
夜半,顾谋腹痛得睡不着,心里知道这是莞花对胃壁的刺激性,便忍着没有吭声,直到清晨才慢慢平复。
待他们几人醒来,启程准备去山里找些野菜,结果路过一户刻有玉氏国徽的府邸,府邸的主人应当是某位亲王,饿得眼冒绿光的杨初宝鼻子一动,不肯走了。
只见府门被人打开,一个仆从牵着一只狗出来,旁边还跟着一个穿金戴银的小孩,小孩后头跟着喂饭的乳娘。
“小祖宗唉,别跑远了,外头可危险啦。”乳娘端着碗万分无奈。
“可是阿福要出去玩。”小孩摸着狗脑袋。
“老爷回来可要打屁股咯,来,先把饭吃了,吃饱了才有力气玩。”乳娘舀起一块肉,送到小孩嘴边。
“那阿福也要吃饱,才有力气玩。”小孩捏着那片肉,丢在地上,憨头憨脑的黑狗磨磨蹭蹭地吃掉了肉。
这一幕落在三人眼里,纷纷没了声音,心中不知是何滋味。
“既然他们家这么有钱,现在天也快黑了,咱们混进厨房偷点儿吃的吧。”杨初宝突然道。
傍晚,三人翻墙偷偷潜入,躲在厨房外头等着下人们关门离开,只见里头还是热气蒸腾,隐约听见有人细细叮嘱:
“都别忘记了,这道明胶炖鸽肉要熬上整整四个时辰,中间记得来翻一下面,小琴今晚别睡过头了。”
“还有,这道酥芙软糍丑时便要开始打,打早天亮为止,才能糯而不粘,夫人近日胃口不好,唯有这道点心多吃了几口。”
“王爷进宫领封赏,后日便回府,记得提醒膳房师傅注意着点,往日每膳只需备十菜两汤,后日便要行宴,王爷那桌需得备上至少四十菜才行,每道需得十足的精美……”
三人在外头听墙角,直到厨房的人走后,玉书白却没有动,只低着头,双手陷进泥土中:“外面的百姓流离失所,连一顿饱饭、一根新鲜的菜叶都吃不上,有人却拿百姓做梦都吃不到的肉随手喂狗。”
“每月的赈灾银发下来扣了又扣,到百姓手里便是一具空皮,结果办领此事的亲王们却仍能进宫领受封赏,明明国难在即,路边皆是饿死蜉蝣,王府的月例却一分不少。”玉书白咬着牙道。
可他却没想过,从前自己也是其中一名,会抱怨炖了几个时辰的乳鸡不够嫩,会嫌弃新来的厨子不好,午膳的满桌菜品不够香,会斥万两金银买一个花樽、一瓶美酒,却从来没想过在世界上某些他看不见的角落,有些人一辈子都吃不上几口肉。
玉书白红着眼,深吸一口气:“在这种非常时期,摆一次宴席,主位便足有四十菜,整场宴席下来不知要浪费多少米肉,便能想到平日里该有多奢靡无度,可我从前竟从未想过……”
顾谋舔了舔干裂的唇,内心已经趋渐麻木,从前他与师尊下界的时候,不是没见过那种逃荒来的流民,所以比起玉书白,他也算见识过人活得最难的样子。
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也能活成这样。
顾谋与师明华不同,他生性冷漠,很难动情,下界时遇到的可怜人,他往往总是丢下一枚铜钱便离开,若有面黄肌瘦浑身脏兮兮的小孩想摸他衣角上的刺绣,他心中也会升起一丝嫌恶。
换而言之,其实他从未真正注意过那些人,他所认为的苦是在妖风血雨中厮杀,却从来没有注意过那些无所依靠的可怜人。
直到身在此间,才能体会到其中的无力,那些曾经望着流民心中的惋惜、震惊、甚至嫌恶,都化为此刻的辛酸。
这一夜,是他们这一个月以来吃过的最餮足的一顿,自然也带来了第二日下人们的警惕,听着里头的怒骂声,三人偷偷潜出府,继续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