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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盛唐种牡丹 完结+番外 (又生)


  那瞬间,甜蜜的梨汁滑过舌苔,叶奴浑身一酥,神色飞扬起来。其实他真没有醉,只是初尝请客的滋味,又偷了点腥,即便是花光月钱也高兴得很。
  “酒娘,借你家琵琶一用。”不顾对面的神情,叶奴一边张口唤着玉娘,一边将轩窗统统敞开,“今日即兴弹一曲《苏小郎君在梨花阁敬谢顾郎》。”
  一段商调的旋律跃在玲珑五弦之上,吸引过往游人顾盼流连,谁都叫不出曲名,却刚听就被欢快的旋律黏上,甚至还有街前的青楼舞姬伴声扬起彩裙。
  叶奴第一次尝试欢快的商音大石调,指法未成型,常常漏音或失音,可他不怕错,一旦带入情绪,无论是弹弦还是挑弦,每个动作都像是在倾诉欢愉。
  顾越一只胳膊撑在窗边,眸中映着颤动的琵琶弦。突然,叶奴止弦,摆了个鬼脸:“好听吗?”顾越点了点头。叶奴收住笑容,刚想缩手,被顾越一把抓住。
  “手伤了没什么的,贺连这样,孟月这样,许阔也这样。”叶奴撇过脸道,“还有林蓁蓁,大概都是这样,谁敢说他的不好?指弹法更能显出曲子的张力。”
  顾越张开口,想说什么,又没有说,自己饮尽坛中酒,目光飘向窗外的车水马龙,任凭叶奴抽回了那只长满晶莹血泡的,让人怜惜,却又无可奈何的小手。
  由于未起正名,一曲吃梨戏在半月之内便被东市里过往之人所作的千百首新曲淹没了,谁也不再记得苏小郎君是哪位,顾郎又是哪位。
  只是一夜之间,太乐署春院的小吏全知道了苏小郎君是个拿烧春酒解渴,两三坛不倒的风流人物,夹道里遇见皆殷勤地打起招呼,没有再刁难的。
  叶奴也不想辜负顾越,一边跟着按部就班的韩昌君练习指法,一边偷偷趴在夏院的门后观摩坐立二部伎的大曲。他虽不识字,但耳朵很敏感,能在音律中听出故事,无论典雅通俗,无论中原西域,只要他听过,觉得好听,就不会再忘记。
  譬如立部伎的《太平乐》,亦谓之《五方师子舞》,十几种乐器的合声一出来,他隔着门都能看见天竺的五只彩色狮子在昆仑象舞者的绳拂中跳跃的画面。
  譬如《安乐》,乐者摆出一个四方的阵,八十舞者刻木为面,狗嚎兽耳,以金饰之,垂线为发,画袄皮帽,舞蹈姿制犹作羌胡状,象征着城郭的稳固和安定。
  又譬如《鸟歌万岁乐》,是武太后时期所造,因当时宫中养的鸟能模仿人话,常常称万岁,便令乐工用画着鹦鹉的大袖作舞,还要头戴插有艳丽羽毛的冠。
  还有圣上亲自所作,譬如歌颂王业兴盛的《光圣乐》、《龙池乐》,庆西征吐蕃的《小破阵乐》,献艺者之多,曲调变化与舞蹈动作之丰富,令人心驰神往。
  如是,叶奴渐渐爱上了宫廷舞乐,他在各式各样的大曲中神游,对乐理领悟得飞快,又不敢对外胡说,只把见解刻成自己才能看懂的符号,埋在花园的树旁,盼有朝一日也能作出一首流传天下的不朽的大曲。


第9章 乐伎
  一首大曲,一生光阴,于乐伎而言,这样的光阴,注定走在一条刀刃之上,左面是牡丹盛世的旖旎风光,右面是芸芸人世的辛酸苦辣。
  神龙元年,扬州的一处青楼里,两个婴儿呱呱坠地,一个是暖香阁头牌姑娘的儿子,名六,一个是厨头的遗腹子,名七。
  六子打小滚在脂粉里,这个吃一口,那个摸一下,养得皮肉细嫩,眸子水灵,又被老鸨灌了多年的葛根汤,揉捏出一身的媚骨,那一颦一笑,比女子还更妖娆。
  七子截然相反,从小满街撒野,三天两头鼻青脸肿,最喜欢偷别家小孩的吃穿玩物,拿去给隔壁的六子献宝,末了老鸨来查,还毫不脸红地栽赃给六子。
  年幼,六子为养牙口,从来不敢吃甜,怕挨打,七子哪里信这邪,就去厨房含来一口蔗浆,骗着哄着,用嘴喂了六子。六子食髓知味,从此以后天天要,而七子觉得,那厢房的软床比厨房的草床舒服多了,就夜夜爬窗户来喂六子,顺便占个便宜,和六子滚在一处睡。
  两个人比来比去,又笑又闹,却是粘着不分开了,六子嫌弃七子身上有一股盐巴味,七子就说六子长得和小姑娘一样,白白净净的,连毛都没有。
  如此吵着,六子的胆子有些长进,七子便带他去看上元花灯,千百盏莲花灯,照得两张小脸红扑扑的,叫他们心里大动,誓为兄弟,和和美美的,不吵架了。
  却是一年后,他们才体会到,其实世上的兄弟没有不吵架的。先是六子的阿娘病死,葬于乱坟,七子没有陪他哭,反而往坟头吐一口唾沫,踩了两脚,后是七子的阿娘也死了,六子恶毒地说是报应。两个人就有了隔阂,再不往来。
  直到十岁,一天夜里,七子听见六子哭,冲上楼撞开门,看见一个壮汉死死揪着六子的头发,那粗糙的手掌正要往六子细嫩的脸上掴,七子大叫一声,抓起剪刀往壮汉的脖子扎,一瞬间,污血喷了六子一脸。
  于是,七子被赶出青楼,亡命天涯,再无回头,在一个破庙里被杂耍班子的师父捡去,改头换面,从艺习舞,练出一身闯荡的绝活,闭着眼睛都能知道路,一路,闯到长安。
  而七子走后,六子被一大户人家挑去做娈童,白天沐浴香药,夜里为老太爷暖床,又被送入教坊,叫几个师兄轮流抱在怀里□□,方才学成琵琶,跟定一位官爷,跟到长安。
  十五岁,二人在长安东市相逢。六子坐于官爷的马车上,看见七子在街头踩钢刀。七子闭着眼睛,刀上为舞,却听到瓷碗“叮”一声,落入几枚通宝钱。
  一只戴着玉镯的手,伸在七子面前:“我有一个弟弟,若是还在世,该和你一般大。”七子画了脸,六子没认出。七子张了口,又活生生吞下泪,抓钱就走。
  官爷对六子倒真算有恩情,包吃包住养过他两年,临终前派人去太乐署给他谋了一份长役的乐工,还花重金为他买来一个良户名字,叫林蓁蓁。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六子从此摇身一变,变成身世得体的林蓁蓁,学习宫廷礼仪,学习各类乐艺,三年后,凭借琵琶曲《斗百草》出人头地,风光一时。
  只是好景不长,那日,林蓁蓁去东市买花针,遇见一个赖子,赖子威胁他交钱,否则就要把他的身世告诉太乐丞崔立,让他生不如死。
  无奈之下,林蓁蓁只好服从,赖子要吃要穿,他给养着,赖子要嫖要赌,他给供着,直到有一次,他去交钱,在暗巷看见的不是赖子,而是浑身染血的七子。
  七子笑了笑,露出一排整齐而洁白的贝齿,把赖子血淋淋的头颅丢在林蓁蓁那双精致的绣花鞋旁。林蓁蓁哭了。七子道:“六,杀了他,我就能来陪你。”
  七子并非说说而已,先前,他一直流浪在皇城外的酒肆茶坊,认识了顾十八的主家谷伯。谷伯告诉他,似赖子这样的,他若能杀三个,就能进署做长役。
  三个而已,七子咬咬牙,把杂耍的钢刀提在腰间,应承下来。一个在南郊芦苇荡,完事之后吐了三天;一个是雨天,脚踩滑,手戳在竹竿上,险些赔了性命。
  “六,他是第三个,杀了他,我就能来陪你。”七子踢一下赖子的头,重复了自己的话,“你别怕,从今往后,你我兄弟不会分开,同年生,同年死。”
  林蓁蓁哭得一发不可收拾,又哪里知道,自从东市相逢,整整六年,偌大的长安,七子从来没有离开过他,只是藏在暗处,默默地保护着他。
  最终,七子用三条命换得了进太乐署做长役乐工的机会,才知道主家不是谷伯,而是春院的文吏顾郎。顾郎问名字,七子说,要和林蓁蓁的名字连在一起。
  于是,林叶和林蓁蓁再也没有分开过,他们一个擅舞,一个擅乐,犹如一对玉璧,相辅相成,很快就在宫廷里兴起了广陵乐风,名震长安。
  回过神时,已是开元十七。夜里星汉灿烂,正是夏季应有的晴朗,蝉在春院的桃树间没完没了地鸣叫,地上映出两个灵动的影子。
  “那天秋院榛树边,分明是顾郎,抢了秋千又不荡。”林蓁蓁身披一件腰缀夜明珠的青碧纱衣,手里甩着香囊,“他这棵老铁树,死活不认命。”
  “原本听韦寺卿说过,想让他从礼部入流,到礼会院做主事,那可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美差,油水足,又清闲,他偏偏要考进士,也不知进士出身又如何。”
  林叶道:“六,不要以燕雀之心度鸿鹄之腹。”仆人三伯原本在前面带路,听到这句,停下来想了一想,又觉得好像也没什么不对,就继续带路。
  二人刚从梨园里出来,是为拜访顾越,他们原先一个月拜访一次,成名之后,悄无声息地变成半年一次,及至如今,已经一年没见了。
  在官舍门口等候片刻,来开门的人,依旧一袭素衫。林蓁蓁和林叶躬身行礼:“顾郎。”顾越笑了笑,请他们进屋坐,从柜子里拿出一包布袋,放在桌上。
  林蓁蓁解开,看见一叠厚厚的饼子:“这是什么?”顾越道:“这叫土烙,你们尝一尝。”林叶皱眉:“能吃么?”顾越道:“我吃过,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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