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爷》
作者:青小雨
文案
我不嫁不嫁不嫁……等等,我嫁!真香!
池云非金枝玉叶,骄纵惯了,踢天弄井无“恶”不作。他本不愿同温家联姻,却在初见当日对温将军一见钟情。
慢慢地,他发现了将军肩上的责任和重担,最初的仰慕化为了一颗无法自拔的真心。
他被无可避免的历史洪流推着走,被迫长大,被迫坚强,被迫收敛起纨绔性子。只那颗真心始终坚定不移。
不知不觉,原本不喜池云非性子的温将军,也逐渐被对方吸引。
——————
光影如笔描摹出灿烂笑容,转瞬又凝固成暗褐血迹,将池云非的侧影永远地烙进了温将军的灵魂里。
-“老天待我不薄。能同你两情相悦,已足够了。”
-“能遇见你,我温信阳知足了。”
!真香打脸。有带娃。感情线不虐。
!攻有二房,和二房有娃。注意避雷。
【注意:】
1.男男可婚背景/无生子/先婚后爱/成长型/架空民国
2.练手文。所有角色内容均为瞎掰,请勿当真。
3.轻松/小白/狗血/伪宅斗/可能话唠/前期酸甜后期有小虐
第1章 传说
很多年以后,宝爷趁着温念炀在练射击时,没什么形象的蹲在靶场边和新来的小兵得意显摆:“我当年跟你们司令可是一见钟情,互相看对眼!要不是我,他现在不定死哪儿呢,哪有可能当你们的司令?”
小兵们端着面碗,吃得悉悉索索的,满嘴油道:“真的啊?可宝爷,我听熊副将说,你当年是单恋啊?”
“听他瞎扯淡!”宝爷眉头一竖,嘿了一声,“他凑什么热闹?我跟你们司令的事,有别人插嘴的份儿吗?”
小兵连连点头:“是,是,自然不能听别人的。”
“这就对了嘛。”宝爷笑起来,眼角下挤出不明显的纹路。虽已不再年轻,还因为曾经重伤而毁了左边的脸,但他笑起来依然那么阳光明媚,仿佛是深冬里化开的一汪温泉,能把人溺死在里头。
小兵看得呆住了,连面也忘了吃,目光落到宝爷有大块烧伤疤痕的左脸上,小心翼翼道:“那……宝爷,当年那事……”
他指了指自己的左脸,初生牛犊不怕虎地道:“那事也是真的吗?你以命换命,把温司令从封城换出来,差点就……”他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这事在当年轰动一时,池天宝也是因为这事名震江湖各界。
他那时候还不满20岁,年轻气盛又有一腔热血,从枪口下救出了他的丈夫——后来的三省十一城总司令温信阳,成就了一段佳话。后来人都说,若是当初没有他的奋不顾身,温信阳可能真就命殒当场了,如今坟头的草都该齐膝高了。
旁人忙用手肘撞了小兵一下,横眉竖眼道:“哪壶不开提哪壶!吃你的面去!”
“哎,这有什么的。”被人打量左脸的疤,宝爷倒是毫不在意,甚至凑过脸去嘚瑟道,“这可是勋章,别人想要还没有呢。说起当年啊……”
“天宝。”身后传来低沉的嗓音,带着点无奈和纵容。
围成一圈的小兵们立刻站了起来,顾不得手里的面,立正站好扯着嗓子齐齐道:“温司令好!”
池天宝被吼得耳鸣,掏掏耳朵站起来,笑嘻嘻地对来人道:“炀炀想来练枪,我顺便接你回家吃饭。”
池天宝生怕被丈夫当场说教下了面子,忙不迭喊不远处的儿子:“炀炀!你看谁来了!”
半大少年一转头看见温信阳,登时开心地喊了一声:“爹!”丢了枪就跑了过来。
少年像颗小炮弹一头撞进温信阳怀里,蹭得一头柔软的黑发乱七八糟,嘴里咯咯笑着:“爹!你快看看我打得怎么样?”
他说着就要拽人过去看靶子,温信阳揉了把他的头发,转头看池天宝:“来了多久了?怎么不派人来说一声?”
周围的小兵你撞撞我,我撞撞你,在司令看不到的地方挤眉弄眼,用口型无声道:“司令心疼媳妇儿啦!”
池天宝笑得像朵花似的,眼睛弯成月牙,回:“刚来了一会儿。不想打扰你工作啊。”
“太阳这么大……”温信阳看了媳妇儿左脸的疤一眼,目光晦涩,“一会儿又嚷嚷伤口疼。”
“不疼。上回那是晒得狠了。”池天宝道,“你陪炀炀玩一会儿,我等你们。”
温信阳摘了军帽,扣在池天宝头上,帮他遮住了正午的烈日。
他脱了外套,挽起袖子,露出古铜色的皮肤和精壮肌肉,骨节有力的手指自然地握住枪,跟着儿子去了靶场。
司令走远了,小兵们才松了口气,道:“哎可吓死我了。”
“司令见了宝爷就是不一样。”有人道,“平日那张脸能拉到地上,见了宝爷就会笑了。”
“何止啊。平日冷得掉渣,话里像是下刀子,见了宝爷话就软了,还会心疼人呢。”
“不愧是宝爷!”
听着小兵们赞叹的声音,池天宝笑容更甜,旁边有人端了椅子来,他戴着大大的帽子坐了,翘了个二郎腿,看着吊儿郎当的,那身浑然天成的随性气质却勾得人心不在焉。
就比如现在,靶场上的温信阳连连失误,输给了儿子。
他时不时转头看看媳妇儿,日光在他脸侧打下一道立体的阴影,深邃的眸子仿佛要将场边的天宝整个装进去藏起来,不给任何人看。
两人不过对视一眼,周围的人都觉得牙酸,还单身的小兵们更是脸红心跳。
池天宝抿着唇,轻声道:“你们司令啊,长了双会说话的眼睛。”
光看那眼神,池天宝就浑身热了起来,仿佛被当众扒了衣服似的,羞耻得不行。
小兵们互相对视一眼,懂了宝爷话中之意,捂嘴偷乐。
待三人下了靶场走远后,周围的小兵们才又聚到一起,聊起了岳城人人津津乐道的佳话。这故事被一传十,十传百,多少是有些夸张的,但人们就喜欢听这样的故事,倒也没人在意这个。
而故事的主角,自然是现任的三省十一城司令温信阳,以及他最宠爱的男媳妇儿,池天宝。
彼时,池天宝还没嫁给温信阳,温信阳还是那个孤高又少言的三省十一城司令之子,时任岳城城防军总将,人称“温将军”。
而池天宝,整日走街串巷拉帮结派,是人嫌狗厌的岳城银行副行长小公子,人称“混世魔王”。
第2章 未婚夫回来了
民元国三年。
持续十年的南北统一之战暂时落下帷幕。地方军阀各自有效忠的势力和信仰,温家因祖上是武状元,后又在老皇帝麾下征战多年,改朝换代后便带着自己的“金蛟营”独占三省十一城,同当时的北镇军对面而立,互看不顺眼,偶尔在彼此的边界处闹上一场,但谁也奈何不了对方。
南北之战落下帷幕后,南北方分成了两派——南方大总统郑其鸿,大光头,大圆脸,姨太太娶了八房,儿子只有两个,女儿一箩筐,他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封了温老爷子一个三省总司令的头衔,默认了对方占领三省十一城的做法,还送了不少礼物,更想顺便嫁个女儿过去,拉拉关系。
谁都知道,温家血统好,温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就长得十分英俊,其独子十三岁出国留学,学成回来就接任了岳城城防总将一职。所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温将军长得英朗帅气,人品学识没话说,更有整个温家做后盾,南方的政治派系都想同温家结个亲。简单点说,温家独子如今就是块唐僧肉。
郑总统觉得自己给足了面子里子,可惜温家不领情。好言谢过后,温家又送去了不少回礼,将结亲的事一笔带过了。据温家说,孩子从小定了娃娃亲,是个男娃,就等着对方成人呢。
一听是个男娃,郑总统原本有些恼火的心思倒是偃旗息鼓了,他想了想,觉得这姓温的不愧是跟了这么多代皇帝的老家族,脑子就是灵光。这明摆着是不想掺和南北之战,不愿将一家老小都搭上,是在“曲线救国”呢。
唯一的独子竟要娶个男媳妇儿,郑总统还将这事讲给八个姨太太逗趣,自己更是说得乐呵,颇有些幸灾乐祸。
经此一役,郑总统回信道:老子当你是兄弟,尊重你的意思,不结就不结吧。改天让信阳来跟长远插个香,咱们两家也多走动走动,亲家做不成也能当一家人。
郑总统不放弃跟温家攀关系,温家则慢悠悠地打太极,而另一头,无忧无虑的正宗纨绔子弟池云非——彼时池云非刚满十八岁,还没有“天宝”这个表字,是岳城无人不知的混世魔王。池魔王正跟一帮狐朋狗友揣着蛐蛐儿在去往赌坊的路上。
“我这个是大头将军!”狐朋狗友道,“今儿个准赢你!”
“我呸。”池魔王道,“你也就剩头大了,小爷的小霸王上场就能干翻你!”
“赌什么!”狐朋狗友喊道,“云非!你可别说大话!”
“傻子。”池魔王个头不高,软软的黑发顶上还翘着一小撮毛,他看几个狐朋狗友都得仰头,气势却像有两米八,一双圆亮的猫眼透着股精明劲儿,道,“人是看你有钱才拿这大傻个卖你的,还卖了高价吧?谁告诉你个头越大越能赢的?瞧瞧我这个,小霸王,小爷我训了半年多,灵活着呢!一场没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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