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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高岭之花浇浇水 (绯瑟)


  话一说完,我趁着他发愣的时候走上前。
  我心里想的是揪一揪他胸口两个瘤子,以此打个招呼。
  但心里想的当然不能直接做,我只是把他那只按在刀鞘上的手,给握了起来,挪了开去。
  他这个人,你别看他话少人硬,看上去正正经经的一只决斗佬,其实他小动作多着呢,比如他每次一得意就揉刀鞘,那大拇指都揉的要摩擦起火了,还以为是瞎的看不出来。
  可如今他却是整只手都贴在刀鞘上,掌心与金属的尖锐相抵,他只怕不是得意,而是紧张透了。
  因此我看这手不顺眼,我看这僵僵硬硬的大拇指也不顺眼,我就希望它继续动起来,欢欢乐乐地摩擦起火。这样比较像是李藏风。
  结果李藏风看我捧起这只手,他就更愣了,而且更紧张了。
  紧张之下他一把反握住我的手,十根指头碰了我的,一下和着了火似的滚烫,他的骨关节像被这滚烫烧融了似的,硬邦邦地握在那儿,我一挣之下,竟没分开。
  这么个十指相握法,想干什么?
  我一看他,结果他却不看我,他的整个人像要扑到这十根指头上,他的眼一直落在我的指尖与他的指尖,仿佛那十根指头已经成了一条无法分开的线,一条跳动在他胸口的线。
  所以我干脆带了带他的手,我把他的手带到我的胸口,放在那里,就好像他曾经把我的手掌贴在他的心脏上方。
  “你听听看这心脏,你好好记得我这里的样子。”我对着他一字一句道,“你或许见过老七,但方即云这三个字,一直都藏在这里。”
  李藏风脸上微微震动,似乎领悟了什么,我却认认真真地看着他,我知道我得把接下来这话送他,这是我早就该给他的。
  “李藏风这个名字,也一直藏在这里。”


第75章 我与他的立场
  我叫方即云,我认为李藏风是个好朋友,好队友,同时也是一个好的印钞机。
  但他也是个决斗佬。
  而且还是古龙风的。
  虽然偶尔携带了一点晋江风,但总体而言化学性质是稳定的,这就和九成金一样,九成是金子,掺了一成其它乱七八糟的东西,却更为硬实,更加无坚不摧。
  我认为对付这样的人,不能撒谎。
  要用实话去喂他,拿真心去砸他。
  脑壳再硬的人,真心砸得多了,那他也是会得脑震荡的。
  震到后面他就会晕晕乎乎,被我感动得云里雾里,决定不再深究我的过去,而是接受我的现在。
  但这也的确是我的真心。
  我作为一个资深腐男,一个狗血文学十年阅读者,我知道这话在别的文里是可以被解读成什么意思的。
  那我为啥还这么说呢?
  我之前提过的,我是一个器官平等主义者,我认为一个器官不应该因为它的大小或者尺寸被歧视,这句话延展开来,一个器官也不该因为它的功能而被特殊对待。换句话说,一个人的器官除了生理功能以外,还有许多功能有待开发。
  其中一个功能,或许也是最重要的功能,是愉悦。
  比如揪一揪两个瘤子,就很愉悦。
  又比如我们在各类文学里常见的各种运动,也很愉悦。
  那些已经学会了开发这种额外功能的人,本不该被歧视、被抗拒,被各种各样的主流文化拒之门外,他们更该走在一条平平稳稳的康庄大道上。
  奈何世人素来排斥不同者,他们很多人并不是器官平等主义者,他们或有偏见,或有异议,使一条平稳的路也走成了荆棘路。
  至于李藏风,我认为他这个人的属性比较复杂,我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搞清楚他,很有可能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
  这要是换了一个文风的人在我面前说那些话,做那些事,给出那些反应,那他就绝对是个基佬。
  他绝对是对我有意思了。
  可你别忘了他是个古龙风的决斗佬。
  你要是闲暇时分随便翻一本古龙小说,那你该知道这话对于古龙风来说压根就不算啥,这种生死之交的友情可以常见到泛滥。
  古龙风有时候约等于基佬风,但这个约字得留着的。
  我作为一个严谨的耽美学家,不能对他直接下论断。
  所以我经常吐槽李藏风像个基佬,但吐槽归吐槽,我对此并不过分执着。我对弯掰直或者直掰弯一直很有兴趣,但我认为这是一个自然发酵的过程,一个人若是真有这个倾向,即便他直了整整二十年,他在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的时候,他都是会弯的。
  李藏风会不会弯?这个他自己才知道。
  但他会不会,我都在这儿。
  他跨出那一步或不跨出那一步,他对我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人。
  他可以为我豁出性命,我可以替他赴汤蹈火,这一点无关属性,不与文风搭钩,它作为一个铁一般的事实映在我们俩的心口,永远都不会改变。
  如果他克制本性,有一天领悟到了自己的属性,我会为他高兴,因为他看到了真正的自己。
  如果永远没有那一天,那我也替他高兴,因为他没有被耽误,没有在自己的真心和世人的偏见里苦苦挣扎二十多年。
  他希望我通过自己的意愿选择,我也如此。
  至于我究竟是弯是直,这倒是个很有乐子的话题。
  我博览群文、眼过千书,tag翻到手烂,评论发到指颤,我见过的小受比某些人扫过的文还多,我点过的文比某些人喷过的书还多。
  现在流行的那种受,嘴上叫着不要不要,身体叫着就要就要,以欲迎还拒为遵旨,直到最后一刻把自己送到人的嘴边儿,才肯承认自己是个什么属性。
  我才不嘴硬,我才不玩什么口嫌体正直。
  因为我压根就没有确定下来自己是个啥。
  我这个人,对不同用途的器官似乎抱有同等浓厚的兴趣,说自己为纯直,那是故作偏颇,把自己当纯弯,好像也有点太早。所以我认为这也是个自然发酵的过程,在确定下来之前,我先别去找女生探索,容易耽误人家,我先去找男生探索,这个不耽误。
  我的心里话叨叨完了,其实我的人还在李藏风跟前呢。
  你看他那个样子,整个人化作了一个大写的震惊体,那五官像一下子错了位,身上刚刚还会动弹几分的,如今已僵成了一块儿木雕泥塑,不知喜怒哀乐为何,只知立在跟前,无言以对。
  他的嘴不说话,他的眼睛却很会说。
  他刚刚只会盯着指尖,如今全盯在我的脸上,钉在我的眼睛上了。
  “你……你刚刚说什么?”
  他似是不敢相信,只能再问一遍。
  那我也再答一遍,我当着他的面再把这话说一遍。
  “李藏风这个名字,一直都在这儿。”
  李藏风似乎领悟到什么,那眉心猛地一颤,像打了个结似的扭曲、纠结,而后似领悟到了什么,终于在这一瞬间得以释放。
  “你一直都记得?你什么都记得?”
  我想了想,我觉得这么说也不太合适,毕竟我不是真的七哥,这一点还是得和他暗示一下的。
  “许多事我已经不记得,只是与你相关的那一切,我的确都记得。”
  一石激起千层浪,李藏风就那样定格在了原地,他今日定格的次数似乎是有点多。
  但只僵了一瞬,这个人又重新焕发出了生机来。
  像得到了一种莫大的胜利似的,他整个人的精气神为之一振,你从来不会想到,只是如此简单的一句话,就能叫他一扫颓气,做回自己。
  他唇角微扬道:“你既都记得,那很好。”
  不是都记得,是只记得和你有关的一切。
  我刚想纠正,结果一看见李藏风那笑,我就不想打断了。
  我对面瘫大概是有些偏见,我以为他这个人就学不会正常的笑,一笑起来要么天崩地裂,要么阴阳怪气,可如今一看,他笑的弧度又浅又淡,这比正常还正常,比美丽还美丽,他的俊与美在这一瞬间展露无疑,说明笑容真是扩展美貌的神器。
  我就看向胸口那手,我问他了:“你的手……怎么还握着?”
  这一说像是提醒了什么,李藏风微微一愣,随即把手松开,可他指尖的温度似乎还停留在我的手背手心,总感觉暖暖的。
  李藏风一收回手,就把那手缩回袖里,倒像是怕流失了什么似的,颇有些不像平时的他。我刚想在心里笑呢,结果李藏风看向我,他眉宇间的锐气忽回来了几分。
  “既然你一直都记得,你是一直都在瞒我?”
  我心头一紧,我只想大喊一声糟糕。
  只想着表明心迹,却没想到把真心一抛,连自己的秘密也一并抛了。
  我承认了自己都记得,那不就承认了自己在他面前一直都在演,全篇都是谎吗?
  李藏风见我表情,知我心思一二,便道:“如果我不来寻你,你是不是连一点消息都不会给我?”
  我不说话了,我认为撒一个谎需要无数谎去圆,那要怎么解决?
  干脆闭嘴就好了,当哑巴就不必撒谎。
  李藏风道:“那日我寻到你面前,你却假作不知,是不是为了护住那面铺老板?你担心我识破他的身份,对他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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