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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郎归 (贾浪仙)


  寻壑垂眸,眸底波光流转。
  拿定主意,沈越问道:“鲤儿,再过两个月就是我生辰了,往年都是随你准备,但这一年,可否容我讨一件礼物?”
  “啊?沈爷想要什么?”
  沈越笑笑:“我想要那一天,你给我唱一折《惊梦》。”
  久久不听沈越下文,寻壑难以置信:“仅此而已?”
  “这并非容易的事,你当真敢在我面前扮角儿?”
  寻壑不加思索:“爷不比别人,不会因我扮相的惊艳而产生歹意。”
  沈越百感交集,双目涩湿:“是的,我爱惜你的每一面。”
  寻壑情动,二度倾身,嘴到处,胭脂记。
  斗帐香消,纱窗月暖。
  分开时,沈越俨然成了花脸,寻壑失笑:“爷,你的脸更脏了,咱们出去吧,我帮你擦。”
  “好。”二人披衣起身。
  寻壑熟稔,很快就替沈越擦洗干净了。换了巾帕,寻壑就要倒上松油,却被沈越捉住手腕:“我帮你吧。”
  寻壑微愣,旋即欣然闭眼。
  少顷,沈越叹道:“同是长睫毛,我的卷而翘,你的平且直。”
  “我娘曾说,睫毛是眼泪泡出来的。越是爱哭的人,睫毛就越长。”
  沈越赞同:“嗯,你小时候很爱哭。”
  “后来遭受太多,我明白了哭泣无济于事,所以就没再哭了。可是沈爷,你却将我打回原型,又让我变回了怂怂的哭包。”
  “哭包又怎么?坚强是很好,但逞强就不必了。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不过是没地方哭罢了。”
  寻壑失笑:“爷,在你眼里,连哭都可以这么理直气壮。”
  “岂止哭,在我面前,你做什么都尽管理直气壮。”最后拭去寻壑嘴角一点胭脂,沈越欢喜道:“弄好啦,白白嫩嫩,像一颗才剥壳的鸡蛋。”
  寻壑赧然。
  沈越欣慰,这才是听闻他人夸赞外表时该有的反应。
  “鲤儿,我至今记得初见那回,为了刁难你,我恶意弄脏你妆容。”初见时粉面红妆,而今寻壑却因右手伤残不便上妆,那么……
  孰料,寻壑竟坦然笑道:“我也记得,玉兰花树下,我第一次看到拾级而上、一身缁衣的沈爷。”说时,寻壑偎进沈越怀里,“爷,你知道当时我怎么想的吗?”
  沈越拧眉思索:“那时我刚处罚族弟不久,坊间对我的传言,应该是狠决为多,你那时大概是怕我的。”
  “对的,但只对了一半。”
  “哦?还有其他想法?愿闻其详。”
  “在蓬门见过太多歪瓜裂枣,好容易碰到沈爷这么个标志人物,我当时半是欢喜半是优。不过万幸,最后我把沈爷追到手了,才有了而今。”
  “小兔崽子,原来你最初找上门来是对我起了色心!?”
  “对哒!”
  “胆子挺肥的啊。”
  “嘻嘻!”寻壑靠着沈越,向后抱住沈越脸颊,又问,“对了,爷,你刚刚说我是解开你心结的贵人,此话怎讲?”
  沈越见寻壑嘴唇起了些皮屑,才想起房事至今寻壑都没沾水,遂端了茶盏凑到寻壑嘴边,伺候的同时揶揄道:“傻鲤儿,你当我将你看得如此之重,仅仅为了弥补你?或者加点爱慕?不是的。”
  “清侧事成,我领了武将首功,位极人臣,邬相一派也被绳之以法。可沈超却时常问我‘为何依旧阴郁’。”
  “谁不想明朗?可我偏明朗不起。直到解除对你的误会,并且得知你在背后为我做的一切……”
  “本以为历尽冷暖,可没想到,还真有这么个蠢笨之人,赌上性命也要为沈家铺路。”
  寻壑动容,哽咽着解释:“爷,沈家对我太好,为他做任何事都是值得的。”
  “嗯,从那时,我便知道你是个懂得珍惜的人,所以我敢对你倾心交付。”
  “爷,你可能想象不到,沈家于我的意义是何等重大。蓬门教给我的生存之道,是‘踩在他人尸骨之上’,秦爷那一次,已经算我手下留情了,你不知道那些年……”
  沈越连忙安慰:“当年你是迫不得已,不提了。”
  寻壑抹抹眼角,继续道:“沈家人真的把我当家人看待,尤其是老祖母。那时我下定决心,一定要配得上沈家对我的情意,所以……所以有了后面的事。其实,像我这种连科举都参加不了的贱民,若没有沈家的救赎,此刻我若还活着,也不过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阿鲤,你总是将外界看得太重。要知道,改变命运的不是科举,更不是沈家,是你自己。”
  寻壑失笑:“爷的话总会让我觉得,自己似乎还不算太差。”
  “你本来就很棒,只是被‘混沌’蒙蔽了而已。”
  作者say:①抑郁症前文有提,本来叫‘大坏蛋’,当时没定好名,现在改名为‘混沌’。出自《神异经》西荒经:“昆仑西有兽焉,其状如犬,长毛,四足,似罴而无爪,有目而不见,行不开,有两耳而不闻,有人知性,有腹无五藏,有肠直而不旋,食径过。人有德行而往抵触之,有凶德则往依凭之。”
  ②沈越那段文言引自苏轼《答张文潜书》
  凌晨三点,我觉觉去了。


第131章 苦雨终风也解晴⑤
  自打在沈越这里顺利喝下一碗粥,接下来几次就诊,李四回答了沈越几个问题后,总会向沈越沈越要一份同心医馆的清淡蔬食,吃完若剩下些时间,李四就在罗汉榻上小憩片刻。
  “在你这里,我才能安心。”
  多日后,李四如是说。
  患者的厌食症状有所好转,是再好不过的事情,可沈越很快陷入苦恼:这两个月,问诊没有任何进展。李四关于齐悦廿九年会试的记忆,又一次中断。
  “李四,你就没想过做个了结?”这次甫一见面,沈越就开宗明义了。
  “怎么,沈大夫嫌佣金少了?”
  “不。只是这样下去,违背了你的初衷。李四,你最初的想法,不会只是想找个偏安之地,喝稀饭睡大觉吧?”
  李四略为错愕,旋即冷笑:“可沈大夫要我回忆的事,我实在想不起来。别问了,费事儿。”
  又是这个借口。
  “你说过,在我这里觉得比别处安心,为什么?”既然正面问不出,那不妨试试曲线救国。
  李四肃容,沉默。好一会儿,才答道:“因为你这儿没有仆从。”
  “没有仆从?”沈越把玩着西洋舶来的一块怀表,倏尔松手,落定后,细长的金链坠着表身,来回摆动:“以你的身份,若不喜欢仆从跟着,屏退不就得了?”
  “可吃饭总得有人服侍。”
  “为什么会‘怕’仆从?”沈越特意挑了‘怕’这个形容。如果没判断错,李四是一个以权势为荣的人,这类人唯恐被人指出心有畏惧。所以,如若指出李四畏惧区区仆从,那不啻于奇耻大辱。
  “怕?……我曾经确实怕……”
  “你怕?”李四的坦诚出乎沈越预料。沈越看了看摆动的怀表,又看回李四,只见他一双铜铃大眼空洞而茫然,目光绵远,似在远古的回忆里胶着。
  齐悦廿九年,会试前夕,李四在盘缠耗尽之前,终于抵达京城。凭着超群的记忆力,李四顺利找到了三年前居住的廉价小栈。在逼仄客房里闭门苦读两日,数名仆从打扮的小子找上门来。
  一番交谈,李四得知这帮仆从的主家公子也将于今年赴考,因对李四文名景仰已久,因而打听多日,终于找到李四的下榻之处。仆从们传话,称自家公子邀李四前往贡院附近名为‘青云阁’的酒馆会面。
  李四见这数人言谈甚为恳切,便欣然赴会。
  可到了酒馆,厢房却不见公子人影。仆从们安慰李四,说自家公子杂务缠身,失陪片刻,让李四先用膳。恭敬不如从命,更何况饥饱不定的李四。李四再没推辞,就着眼前几个菜狼吞虎咽起来。
  吃完抬头,李四发现这帮人神情变了,变得冷漠而疏远,原先最热情大个子狞笑着上前,一把拎起李四,砸在地上。
  “姓赵的,会写两个字了不起?!你就是文曲星,我家公子也不屑瞧你一眼!”这么一句之后,李四再没听清这帮人说了什么,拳脚声以及皮肉的钝痛瞬间淹没李四。
  意识回来时,李四只觉得脸下湿漉粘腻,伴随着一股酸腐臭气,微微侧脸,才发现刚刚的饱腹之餐全都吐出来了。
  “哟,醒来咯。”
  闻言,李四不自主地通身颤栗,连连干呕。可惜胃里已无内容,竭力也只喷出几滴胆汁。
  既然难逃一死,那就死个明白。“……你们是谁?”
  高个子上前,将李四踩进污秽:“你也配知道我家主子名姓?”
  直到他们出了门,李四才隐约听得一句:“要不是大公子交代,按照老爷的意思,咱们应该斩草除根的。”
  “大公子这人就是太心软了些。”
  昏迷前,李四回想这四十载岁月,‘大公子’只听说过一位——三年前,李四拒绝为‘大公子’替考。
  李四苦笑,眼前一片赤橙黄绿最淹入黑暗之中。
  三日后,会试如期举行。李四却因吃霸王餐而被青云阁掌柜告上官府,判决下来,李四如何也还不起那顿天价饭钱,官府以其私德不洁为由,判处革职还乡,且终生不得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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