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他没骗我,当真不曾有人能长久地陪着他。”风清心中只剩下这么个念头在滴溜溜地打转。
到了墓前,风清发现这两座坟前竖得竟是无字碑。
“这……”
不待风清发问,午厉却先一步坐到了地上,抬头看着诧异的风清,说道:“给你祖宗磕个头。”
“嗯?”风清愣愣地看着他,又扭头看了看那两块碑,磕磕巴巴地说道,“哪,哪个是我祖宗啊?”
“额……”午厉被问得一愣,“这,这两位应该都算,一并磕了吧,先别问其他的,好歹先问候祖宗一声,别的事过会儿再说。”
虽然风清被弄得一头雾水,但觉得午厉肯定不会骗自己,若这两位确实是自己的长辈,那先问好也是应当,于是,风清没再犹豫,当即跪了下来,对着面前这两位“哐哐哐”地磕了三个响头。
行过大礼,风清也学着午厉坐下,很是平静地盯着他,道:“行了,到这个份儿上,我觉得今天你应该是想跟我说点什么,你说吧,我听着。”
午厉没料到这小子接受能力这么强,颇为好笑地看了风清许久,最后状似释然地叹了口气,道:“我也是真的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当真是世事难料,今日来,是想跟你说说以前发生的事,遥远的,你本不需要知道的。但机缘如此,牵引事情发生,让人措手不及,你既然已经与冰种合二为一,不该你知道的,也变成你必须知道的了。”
“所以说,冰种真的能让人长生不老。”风清阐述了一个事实,并不是在发问。
午厉点点头:“对。”
“你也吞了冰种。”风清又阐述了一个事实。
“对。”午厉很干脆地承认了。
“所以世上到底还有多少‘冰种’?”风清问道,“如若还有,那岂不是还有许多跟咱们一样的人?”
“不,我活了这许久,还未见到跟我有相同情况的人,或许会有,但我并没有发现。”午厉摇了摇头。
“所以,”风清好笑地指了指自己,“我就是你发现的第一个人?其实这也能说明世上的‘冰种’并不止一个。”
“不,”午厉继续摇头,“你不算的,咱们俩身上的冰种,原本就是一个,只不过一体二分罢了,并不是另外的存在。”
“什么!”这完全出乎了风清的意料,“所以说,打从一开始,你就是知道寒舍‘冰种’的存在的?”
“是,”午厉干脆地点点头,“确切地说,‘冰种’是我交还给寒舍的。”
“等等,”风清听出不对来,“什么叫交还?”
午厉轻笑一声,摸摸风清的脑袋,道:“你倒是聪明,一听就能听出来,那原本就是你家的东西。你也不用多问,今日来这里,本来就是要当着你老祖宗的面说道说道,你听完了,就什么都懂了。”
“也好。”风清想了想,觉得也对,倒不如让午厉从头讲起,总比自己这样东一颗豆子西一颗豆子般瞎捡要好得多。
☆、往事
午厉活得太长,再加上他长时间地静匿在山间,年岁都已模糊,早就养成了事过就忘的习性,所以有很多事情,他都已经无法想起了,可是身为常人的那短短几十年,却时常地在午厉的脑海中回溯,哪怕自己最终不知会活到何时,那几十年也会被记到自己死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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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舍的第一任庄主,也就是风清的老祖宗,原不过是山间的一介卖货郎,因在家中排行老六,人称风六郎,风六郎整日穿梭在各个村落中,靠倒卖货物为生,他于机遇偶然间得到了一块玉一般的宝物,说是像玉,却更像寒冰,通体透彻却自带凉气,放在手心,像个小饼似的圆润,风六郎看着稀罕,虽不知它价值几何,却知其不是凡品,因而日日将冰种带在身上,当做辟邪祛祟之物。
勤劳的风六郎靠着日日勤恳地倒卖货物,逐渐积累出一些家业,在距离无尽山不远的镇子上置了一处园子,成了远近闻名的商贾,日子过得富足殷实,好不快活。
那时候,镇上有一个老举子,虽年少时早早地过了乡试,仕途却也止步于此,一生虽不至穷困潦倒,但过得也不富裕,夫人早亡,家中唯有一女,生的貌美如花,到待嫁之时,老举子家中的门槛都要被踏破。可是老举子眼高于顶,唯愿小女高嫁,姑爷能够供自己继续参加每三年一次的会试。人都不是傻子,没有娶媳妇还顺带赠个老丈人的道理,再说,好姑娘也不只这一家有,渐渐的,求娶的人就没那么多了,镇上的人都说这老举子想考功名想疯了,一辈子都在备考,所以到老了都没攒下多少积蓄,养活自己都困难,就更别想着姑娘还能有什么嫁妆了,这家的姑娘算是耽误了。
于是,大姑娘等成了老姑娘,眼看着当初来提亲的人一个个都有了家室,老举子这才慌了,便到处托媒人去说亲,可媒人一看是这家,纷纷闭门不见,竟是连送上门的钱都不收。姑娘见此形状,自觉无颜,只能天天躲在家里哭。
就在老举子脑子一昏打算将闺女低嫁给镇上的屠户时,却又有人上门提亲了,来的正是已成富商的风六郎。
“晚辈愿以重礼聘请孝廉老爷家的千金,听闻孝廉老爷正在准备两年后的会试,晚辈虽愚钝,但手头尚且宽裕,愿为孝廉老爷的宏愿略尽绵力。”且不说风六郎上前说的这一套文绉绉的话正好合了老举子的心意,单就商人身后的那一串摆得长长的聘礼,就已经让老举子瞪直了双眼。
于是,姑娘就这么嫁了,老举子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姑爷的供养,好在风六郎虽已起家,但仍旧保持着骨子里的淳朴和善良,对已经成了夫人的姑娘也很好,一家子倒也过得和和睦睦。
本以为就可以这么一直平静地过下去,直到有一天,无尽山上不知何时聚集的一群土匪下了山,在镇子上打砸抢掠,作为镇子上惟一的举人和最富的商贾,老举子和风六郎的家中都没能逃开被土匪洗劫的命运。
土匪闯入风六郎的家中,将能带走的珠宝首饰全部抢走,而不能带走的则被全部砸烂,风六郎深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道理”,土匪要抢,就随他们抢去,只要人还活着,就没什么所谓,所以任凭那边怎么糟践,风六郎就只是抱着自己的夫人悄悄地站在一旁。
“还算有点眼力见儿。”等土匪们将东西都打包上马以后,土匪头子站在风六郎的面前说了这样一句话。
风六郎点点头,将夫人往背后藏了藏,内心不断念叨着佛祖保佑,希望他们快些离去。
可惜那天佛祖没有听到风六郎的祈求,土匪头子一把拽出了风六郎的夫人。
事已至此,结局也不会好到哪儿去。
而那日,在土匪的推搡下,与风六郎隔着几条街的老举子一个后仰,脑袋撞到了桌角上,人就这么没了。
失了贞节,父亲惨死,尽管风六郎每日都在跟夫人保证,自己绝对不会嫌弃她,夫人最终还是投了井。
家破人亡的风六郎突然就没了指望,每日浑浑噩噩地将光阴虚度,生意也不做,屋子也不打理,奴仆俱已遣散,风六郎就成日地躺在床上,竟是一副等死的模样。
原本热闹的园子就这样渐渐变得荒芜,门口的石阶上布满了青苔,有那荒草从石缝里钻出,不几日就遮住了门槛。
这样的荒园总是让人觉得晦气的,镇上的人都绕着走,即便这条街就是最近的路。
“好在这条街都是我的园子,否则还要害得左邻右舍都得搬走,那才真是罪过。”来的人少了,风六郎不怨倒罢,竟还能生出这种想法,称一声君子怕是也不为过了。
半年的光阴转瞬即逝,这日,形销骨立的风六郎正坐在井边悼念着亡妻,忽然听到门口似乎有隐隐的呼救声传来,再仔细听时,却又没了。
“看来是饿大了。”风六郎摇摇头,准备起身去看看家里的米缸里还有没有米了。
“救……我……”又是一声传来。
风六郎确定这次自己没听错,他急忙向门口跑去,却因身体太过虚弱而几次摔在地上,好不容易到了门边,风六郎粗粗地喘了口气,叫道:“人在哪?再叫一声?”
“这儿……”埋在草里的人艰难地举起一只手。
且不说风六郎是如何费劲地把人拖进屋中的,但看地上那一条长长的血迹,就知道这本就重伤的可怜人在风六郎的努力下,伤势终于更上了一层楼。
好不容易将人推到床上,虚弱的风六郎终于体力不支地跪倒在床前,他抬头看向床上几近昏厥的人,发现他的情况实在不大好。
“可千万别死了。”风六郎想到这个可能性,慌忙地推了推那个人,嘴里不断叫嚷道:“喂喂,兄弟!你可不能死啊!你要是死了我就白把你拖进来了!”
风六郎倾身上前,想要去探探那人的鼻息,不料身上乏力,胳膊忽然一软,直接砸落在那人的胸前。剧烈的疼痛使那人猛地睁开了双眼,不光睁开了,简直瞪到吓人。
“你、你怎么不、不直接砸死我算了。”那人闷哼一声,刚说完这短短的一句,便猛地一口血喷在风六郎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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