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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在挂机 (笨笨8368)


葛昏晓大惊,二话不说捞起她的手腕一撘,真是有孕!
他这辈子和这女人到底什么缘分,竟次次得中!
邱月双目通红,但不是柔弱,是愤、是喜、是悲、是怨,千般情思混在一块儿,等他一个答案。
如果他敢推诿,如果他敢推诿……她总不能杀了他,让肚里孩儿没了父亲。
“是我的孩子。”葛昏晓慌了神,绷紧面皮,一连串话吐出来,“你要宫中富贵还是要平安喜乐?如果你要富贵,胖子那里不少东西我都帮你要来,遗诏封后也可办到;如果你只求平安喜乐,我连夜送你出宫,咱们大儿子已经安顿在外,暗地里的产业都在孩子的襁褓里缝着……”
他其实知道她的答案,这是他第三次问了,但前两次是为她,这次是为自己的孩子。
“你呢?”邱月打断他。
“我,”葛昏晓苦笑道,“那人把皇位都舍了,我……我不能辜负。”
“那好。”出乎预料,邱月马上道,“你让他写遗诏,我不要后位,我要我儿子当皇帝!”
她早就等在这里。
哪怕葛昏晓带她出宫又如何?葛昏晓与世无争的性子注定了他只能当个大夫,而她却受够了任人摆布的日子。
之前她不想出宫,就是因为她想嫁给天底下最有权势的男人,让自己的儿子当皇帝。眼看就要熬出头了,怎么可能在最后一刻放弃?
“万一是女儿呢?”
“不会是女儿!”邱月孤注一掷,“我是嫁过皇帝的女人,除了当太后,日子就没想头了。太子坐不上皇位,贵妃总要扶持个皇子,给我诏书,她当然要保我肚子里这个。”
她早猜到葛昏晓的决定。她不信葛昏晓会爱个男人,但那位势大,老病鬼怎能逃脱他的魔爪?自然还是她母子俩相依为命。况且出宫后万事艰难,她自有富贵荣华,也不想出去。
“万一她等孩子出生就杀了你呢?”
邱月倔强道:“我自有打算。”
葛昏晓急得直跺脚,那可是他的孩子!
他在屋里转了四五圈,下定决心,从药柜子里取出个黑色小瓷瓶,将里面的药丸倒出大半,只留三颗,又取个白瓶:“这是毒药,这是解药。毒药研磨成粉分次服用最多可在人体内留一个月,一颗服完,毒性入骨,没有解药必死无疑。若整颗服用,三日内若得名医救治,或可拖延。别信柳如风的天花乱坠,比医术,他还差得远。”
他这辈子都在提醒自己别用药、别用药,到头来,竟将最毒的东西给了这个女人!
看着葛昏晓失魂落魄的模样,邱月紧紧攥住两个瓷瓶,居然笑起来,笑着笑着眼泪掉下来,柔声道:“给孩子取个名吧。”
葛昏晓愣住了,结巴道:“太突然了,起名不能草率,你让我想想。”
邱月笑得更加夸张,眼泪滚滚流出来:“你怎么,还这么傻!”
她真的想过嫁他。
“你聪明,贵妃聪明,太子也聪明,我宁可傻,脑子不够用,心就不会那么大。”他叹息着用帕子帮她抹泪,“别哭了,对孩子不好。出去别人还以为我怎么着你了呢。”
邱月抢过帕子捂住脸,呜咽片刻,再拿开已是木然一张脸:“有胭脂吗?”
眼泪把脸上粉都冲掉了,眼睛和鼻子也红,得重上妆。
葛昏晓取出个脂粉匣子,女儿家各类修容之物一应俱全。
邱月低骂一声“色鬼”,细细化了妆,头也不回地离开福寿宫,往太子那儿去了,丝毫看不出片刻前的肝肠寸断。
大太监愣愣望着她的背影,看了好久。
第十八章:海贼
这是一片遍地黄金的土地,每年都有好几艘商船从大海深处满载而归,黄金、宝石和丑怪的奴隶成为靠海城镇的特产,那些在内陆价值连城的珍宝在大海深处仿佛随处可见,海外居民高鼻深目,肤色或煞白或漆黑,一块最劣等的茶砖都能从他们手里换到大块金银或者成群的奴隶。
火辣辣的阳光洒在沙滩上捡拾海货的人们身上,黝黑的皮肤仿佛抹了油一样闪闪发亮。这群人中,却有个极其怪异的家伙。他身材高大,皮肤白得像海里来的白种人,穿着昂贵的丝做成的衣服,坐在沙滩上唯一一把遮阳的大黑伞下面,面前支一张桌子,桌子上居然是写着文字的纸。
沙滩上最体面的人就是那些来收购新鲜货的商贩了,但来来往往的商贩不信任本地人,传说中他们会带着最吝啬的账房,死命搜刮这群海上过活的老实人的血汗钱。能读会写的秀才找不到活儿干,大部分都上了船,或者在镇子里帮人写信,根本不会来这酷热的沙滩。
有几个眼神好的孩子一直站在礁石上往海上张望着,遥遥瞧见海面上出现一点黑,立时抖擞,再过一柱香时候,能看见那面黑色旗帜,兴奋地欢呼起来:“海贼张的船回来了!”
埋首书写的秀才闻言抬起头,露出张和海外人截然不同的清俊脸孔,他两颊深陷,眼圈青黑,看上去就一副病入膏肓的模样。
他从桌子下拿起药箱,把桌面上那些乱糟糟的纸张和兽皮都放进去,一瘸一拐地从桌子后面走出来,周围人这才知道,这竟是个瘸腿大夫。
“你!”刚才第一个看见海贼张的船孩子瞧见他的脸,瞪大了眼睛,“你不是海贼张的船医吗?”
葛昏晓的眉头几不可见的压了压,背着沉重的药箱往海边走。
不等他的百纳底布鞋沾到沙滩潮湿的沙子,一个古铜色的强壮男人从大海里钻出来。他的头发湿漉漉披散在肩头,上半身没有穿衣服,海水沿着他性感的肌肉线条流淌,粗糙的麻布裤子紧贴在身上,裤管挽起露出一双赤足。
“老病鬼,老子回来啦!”他欢快地踩着水扑向干净整洁的船医,满身海水毫不客气地蹭了船医一身,兴奋地道,“这回遇到了博西国使者的船,他们带了好多红色的酒,还有假水晶,咳咳咳……我没病!苦死了,不喝!”
葛昏晓不理他的挣扎,确保准备好的药汁全部倒进张妄的喉咙里,才用袖子擦了擦脸上混着沙子的海水:“这次没受伤?”
张妄嬉笑着张开手臂转了个圈,连个小擦伤都没有。
他赤裸的上半身健壮如同海外人推崇的神明,海上烈日晒出的古铜色脸庞已经有了岁月的痕迹,曾经威严不可直视的双眼闪烁着孩子般简单而明媚的笑意。
当年他们来这里看海,灰白的沙地和时不时涌上沙滩的海水,以及那遥不可及的海平线,都是皇宫里从未见过的奇景。
连续七天在蹲在集市里听老海贼讲海上故事的张妄最终决定奔向大海,而对神秘植物很感兴趣的葛昏晓也顺势成为了海贼船的新船医。
大海给两个心高气傲的年轻人当头浇了盆冰水。和陆地上人与人的争斗不同,在大海上,人需要和天斗,和海斗,和命斗。再强壮的战士都可能因一场暴风雨而病死,再渊博的学者面对海流变化都束手无策。
葛昏晓还好,虽然苦于物资不足和对海外草药的了解有限,但适应了摇晃的船板后,他凭着针灸和正骨也受到了海贼们的一致推崇。张妄却吃足了苦头,他会杀人,却未必会在海上杀人,会看地图,却不会看海图。这反而激起了张妄的斗志,他仿佛又回到小时候刚离开皇宫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只有眼前的一片海阔天空。
比当年更加自由,没人知道他是谁,没有地方非要他回去,没有责任需要背负,以后他的肩膀上,只放他亲手压上去的人和事!
张妄花了三年在海上闯出名声,在第四年从老船长手里接过海贼船——那时候已经是个船队了,招收的加上收编的,足足五艘船——成为海上大名鼎鼎的海贼张。
如今陆地上越来越乱,到处都在打仗,很多人背井离乡来到海边讨生活,海贼们的来路更加复杂。这次葛昏晓受伤,就是因为几个染病的人不愿意自己跳海,非要留在船上连累大家,甚至挟持船医试图和张妄谈条件。
当然海里也不平静,海外几个小国联合组建了海军,已经有几股小规模的海贼被他们灭了。他们还会伪装成本国海贼来近海打劫,极大的破坏了本国海贼和商队之间的协议。
张妄作为近海规模最大的海贼船长,混不下去的小股海贼纷纷来投,在他正面和外国的联合水军干了一架并且把水军打残后,海贼张的名头响彻海外诸国。现在他手握十余艘大船,二十多艘中型船,是海上名副其实的霸主。不少人都在推测他什么时候称王。这次他上岸来,就是和那些商队、小海贼们“协商”的。他觉得商人们组成的“商团”不错,完全可以发展到海贼的领域里,到时候他该给自己起个什么名号才配得上所有近海海贼首领的身份?
称王?忒俗。倒是那个商团团长,好像很有意思的样子,他们是海贼……海贼团长?
正想着,巨大的药箱被葛昏晓砸在他脑袋上。
海上的大太阳都没能让老病鬼那身白得跟鬼一样的皮肤稍微黑一点,最多从“下半年就要病死”变成“明年可能病死”。
海贼张把自己的海贼船都丢在港口,打着赤膊,带着满身海水的腥味,兴高采烈地背着药箱跟在葛昏晓身后走进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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