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君》作者:一勺子鱼
文案
既担昏君名,即做昏君事,人生要热闹一场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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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李煜杨广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第 1 章
李煜家对门的房子空关了三个月,终于在初二升初三的暑假末尾卖出去了。他还记得上一个房客,一对年轻夫妻,闹起来微波炉都往外扔,摔在地上成一堆废铁,他们俩感情也自然和着微波炉一样去了。
他妈妈对这家长里短的事情很感兴趣,她作为该楼楼长,经常借这名头,打探别人家里事,李煜对此很不屑,但他妈妈又确实认真负责给人调解,工作上并无错处,他有时候觉得这才是兴趣与工作相结合的最佳案例。
“那对年轻小夫妻确实不牢靠,常常半夜里吵架。”,他妈妈摇头感叹,“也不知道今天搬来的是什么样的人。”李煜知道她又要一番猜测,他不爱听,就拉住话头,“你一会去看就是了。”“也是。”,他妈妈点头,听见对面哐当地响,想是搬家具来了。
李煜只希望他们不吵闹即可,邻居间不用多亲密和睦,彼此不打扰最好,可偏偏就没有一户做到,不是养狗吠叫,就是半夜小孩吵闹。他妈妈觉着此时就是好时机,拉开门出去打招呼,他也就冷冷靠在玄关一侧看。
一中年妇女带着一小孩,倒和他们家家境相似,那女人面色极差,头发枯黄,颌骨上一片雀斑,人极瘦,脖子上筋都凸起,像是营养不良。她身边跟着个男孩子,李煜估摸和自己差不多大或者再大点,他长得很高又壮,看着一个抵他妈两个,剃了个平头,右额上一道两厘米长的疤,一副不好惹样子。
“诶,大姐,您是住这儿吧,我是住对面的。我叫李喻,既是邻居,也是咱们这楼楼长,您有什么事,尽管找我。”,他妈笑脸相迎,那位阿姨倒有点受宠若惊,她出了一脖子汗,连连点头,握住李喻伸出的手,“啊,我,我是刚搬来的,我姓李,木子李,李知遥,知道的知,遥远的遥。”
李喻最会应付这些场面,十分和蔼地叫她李姐,李知遥不大好意思地低头笑笑,忽想起什么来,看着身边男孩子说,“这是我家儿子,叫杨广,要上初三了,就在这边的实验中学上课。”“是吗?”,李喻大喜,一把把李煜抓来,“这是我儿子,也是实验中学读书,也初三。这是你校友啊。”
这便是他们初识,杨广自诩在同龄人中算长得高的,但面前这个初三生约莫也只比自己矮了两三公分,他很白很瘦,单眼皮,眼角翘起看着凌厉,杨广仔细看他,发现不止是他的眼睛,他脸面上每一处都是冷的,开口也是简单一句,“你好,我叫李煜。”,倒是神奇,他们母子的名字叫起来竟是一样的。
他觉得有趣,难得看到这样的人,敷衍的悦色都不露出,满脸写着不乐意。他越这样,杨广便越来劲,装出一副五好少年样,嘴恨不得咧到耳后,热情回应,“阿姨好,我是刚转来的,以后还要您和李煜多照顾我妈和我。”
第2章 第 2 章
“是,是。”,杨广妈妈接过话来,“还要麻烦你们了。”在这样气氛中,他大概是最格格不入的那一个,不说话,只盯着被踩过千万次的水泥地发呆,待他妈妈总算交际完后转身回家。“人还不错,那小孩也挺开朗的。”,他妈妈的最终评价如是说。“未必,也可能是装作开朗。”,李煜说完,还不等他妈开口,“之前那对年轻夫妻也是,一开始文静,后来怎样?”“这倒是。不过,你有时候要是也能装装开朗就好了。”,李喻赶他回去看书,系了围裙去烧中饭。
李煜微微探头,看那塑料袋子里又是一片绿,便对午饭没有期望了。他妈妈是个半素食主义者,每餐只吃蔬菜,偶尔也吃鸡蛋之类定义混淆的,他爸爸在世时还好些,桌上能见一道肉菜。如今他妈掌勺,即使又肉菜,多半也是没什么滋味的。
他刚看完一单元的题,出来就见一个香菇炒青菜,一个拌黄瓜,一碟子榨菜,已经食不下咽。他妈还在厨房里忙,李煜在他爸遗像前站着,甚是怀念他。“看什么呢,过来吃饭。”,他妈端出最后一个菜,刚炒好的木须肉,李煜立刻洗手坐在桌前。
一顿吃下来,他筷子就没怎么往别的菜夹,就顾着吃那盘肉,被他妈教育道,“怎么光顾吃肉,菜怎么不吃。”他夹着木须肉里的莴笋回答,“这就是蔬菜。”“我说得是绿叶子的菜。”,她筷子点点盛青菜的盘沿,李煜才没法夹了一筷。
等明天礼拜一李喻去上班,他打算自己炒肉吃,定要那种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了片,加酸菜这么一翻。“诶,你暑假作业写完没有,我可提醒你,后天报到。”,李喻看他就吃这么一点菜,硬是给他夹了一筷子,他看着碗里的菜,半天回话,“都做好了,最近在看下一学期的书。”“你学习,妈还是放心的,菜给我吃了,别剩下。”,她讲完就端着碗去洗。
李煜看她两眼,本想把菜给放回去,但一想不太卫生,还是胡乱嚼两下咽了。
报到那天,他们老师就说班里来了个转学生,李煜抬头一看,就是隔壁那个大个子。他笑嘻嘻地弯腰,“大家好,我叫杨广,从附中转到实验的,还请大家多指教。”倒是一成不变的阳光,李煜看他幸而一直在笑,这人长得过于匪气,额角带疤,实则凶相。
他被安排坐在最后一排,走过李煜身边时,对他挑眉一笑,李煜只是不理,觉得这人还很轻浮,本就对他无甚好感,决定离杨广远点。他这人就是这样,待人只凭主观,自以为好的就亲近些,不喜的就一点不想了解,不过也没多大差别,只是在于说话多少,礼貌程度。话也就在三四句,招呼也就在客不客套。
他虽然不睬杨广,杨广倒是对他有点兴趣,这人竟装作不认识自己,也是,他在长辈面前都能如此冷淡,现下又有什么不可以的。他的为人如弹簧,人家越是压他,他就蹦地越高,李煜越不理他,他就是要傍着他走。
第3章 第 3 章
一直从下楼跟到出校门口,从校门口走到小区门口,李煜不开口,好像身边没有人,只自顾自往前。他不说话,杨广也不说,看戏表情盯着他,也不怕磕绊,这是他少有的耐性,最终到了两家门口,谁也没说话。
杨广还是没忍住,等他还没开门进屋前喊他,“你和我有什么仇,我这和你走了一路,你愣是一句话没有,一个招呼不打。”李煜将钥匙插进锁孔,转了一圈,听见他这话也似没反应,径直往门里走,杨广一手把住他开了半扇的门,“我和你讲话,你没听见?”
李煜抬头看了眼他扶在门上的手,又看他,眼神冷漠,“现在打招呼也不晚。”,他手掌绷直作刀状,一个用力上挑,打在杨广腕上,他是万万没想到这人说出手就出手,忍不住呼痛,连收回手去甩腕,听见他说,“再见。”,再就是门关上声响。
他狠狠看了一眼已关上的李家大门,直要穿透这防盗门板,将里面那个阴冷的少年人钉死在墙。不过是想象,如今捉他不住,只能悻悻回家。
李煜全不把这事放心上,只对杨广更多一层厌恶。他拿出发下来的新书,又从抽屉里拿出一卷广告白纸来,量好书的尺寸用铅笔画了草稿,剪了新书书皮,一本本包好。其实如今谁还在乎这个,只是他爸爸在时每逢他开学发新书都要给他做书皮,告诫他认真对待学习,他走后的每一个新学期,李煜都会亲手做书封,将此事当一种仪式。
纪念父亲,认真学习。
头天上课,杨广就缺了早读,晚自习也不参与,早早溜走。一个礼拜后,关于他的流言四起,李煜听见前桌女生说,这人原是附中头一号问题学生,打架旷课无一不做,因他将同班同学打伤被勒令退学而出名,附中学生见他就躲,将他看成阎王一般。
李煜倒不吃惊,这人本就一股流氓气,第一眼就觉得不是善茬,他妈还说他人不错,可见她看人不准。
这女生讲起话来,如同麻雀开会,你一句我一句,不到上课铃响绝不会听,此刻倏忽安静,是看到这八卦主角回来,纷纷转头回位。李煜也看了一眼,他恐怕不仅是附中的阎王,想来不出半月,马上实验的见了他也是能避则避。
他再一次逃课早退,老师看来早就知道这人根性,也不问他去哪儿了。他既能从被勒令退学,到现在还有学上,家里是有点手段的,李煜想起那位瘦巴巴的阿姨,看着就不太像,估计该是他爸爸那里的关系。
他虽看不上他妈妈是非,可他也不过如此,将人家家庭关系猜透,又有什么区别。
放学走到家里楼下,杨广靠在楼门口一盏路灯下,他从校服口袋里拿出一包烟来,手一抖,烟盒里头就弹出一支烟,他衔在唇间,掩火点上,呼吸间吐出一口白烟,看见李煜走来,朝他摆手微笑。
怕他这次也看也不看地走过,杨广走出去站定在他面前,“你好啊。”李煜看他一眼,点头走过,杨广伸手拦他,“没什么想对我说的?”“没有。”,他说话竟直视前方不看杨广,惹得他恼怒,可杨广是怒极反笑,面上一点愠意不显,但要仔细看他眼睛,就知道他是生气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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