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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赠一朵菊 (草根子)


方才发出金光的,正是那朵小金花。
然而一向自认为无所不能的金蕊小朋友在小和尚的事情上总是各种斤斤计较患得患失,有了一朵金花保命符还不够,恨不得把小和尚拿根绳子绑了系在裤腰带上,上哪儿都牵着。兴许是染了病,病名是卫潜后遗症。
这边含辞疲于奔命,脚底抹油一般苟延残喘在骨斑人如狼似虎的追杀之下,正是前途未卜小命难保,忽然眼前窜出一个笑嘻嘻的大鬼脑袋,丑陋而熟悉,正是暌违已久的鬼面飞头!
含辞吃了一惊,心里涌出一丝悲哀——佛祖待他不薄,给他来了一场及时雨——真是添得一手好乱!
这瞅上去比骨斑人还要凶神恶煞几分的鬼面飞头看着就像趁火打劫的,它见了含辞,一双死鱼眼睛倏然发亮,窜出两团红艳艳亮闪闪的火苗来,兴高采烈地摇摆了两下。那一头水草似的乱发狂甩,黏腻腥臭的液体啪嗒啪嗒落下,被含辞光溜溜的脑袋一滴不漏接了个正着。
这货得寸进尺,一个冲刺过来,不偏不倚地撞在含辞脑门上,一向斯斯文文的小和尚非常有失颜面地被撞晕了脑袋,眼冒金星往地上倒。
岂料他人还歪歪斜斜地挣扎,骨斑人的魔爪冷不防地伸到他脑后,颇有一个猴子捞月顺手将他的光脑袋摘下来势态。
这时天方夜谭般的一幕发生了——只听咚地一声,含辞顺利地摔在地上,一双眼睛睁得老大,正好瞧见鬼面飞头如野牛一般撞上了骨斑人。
这鬼脑袋劲儿还挺大,骨斑人猝不及防,被撞了个踉跄,险些摔烂。
开门大吉!鬼面飞头似乎很是得意,若是生了尾巴必定翘上天了,好在还有一双死鱼眼撑着。
含辞怀疑自己看错了,这鬼脑袋的眼珠子竟然从眼眶里弹射出来二三寸,接着又被筋脉拉回去,安然无恙地转了几圈,红光一闪,竟像是抛了个媚眼。可骚!
得意不过半刻,骨斑人一巴掌抡过来,它就愣头愣脑地被拍飞到树上,砸出一个窟窿,俨然是颗废头了。
一道黑影一阵风似的急急闪过,黑衣人停在鬼面飞头边上。鬼头像见了亲娘一般,委屈巴巴地在他的脚边蹭了两下。黑衣人伸手安抚似的摸了摸它的大脑袋,小心地将它收入宽大的袍袖之中。
含辞被一只有力的手一把拉起来,撞在金蕊胸口。
金蕊嗅到他身上鬼头的味道,皱着眉,纠结万分终于是忍了将小和尚丢到一边的冲动,一朵大菊花按在他脑门上,此时含辞才发现那个捡鬼头的黑衣人正是千风。
骨斑人被地面乱七八糟的震动搞得有些晕头转向,打着旋挥爪。金蕊一脸嫌弃:“这什么玩意儿?!”
千风:“……这是庄家少爷。”
含辞惊讶地望向千风,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不是千风的斗篷遮住了脸,那么他的脸上一定明明白白地写着“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八个大字。
仿佛感受到金蕊侮辱人的目光,骨斑人居然准确无误地朝这边扑过来了。
金蕊管他庄家少爷是哪根葱,毫不留情地踹出一脚。
天知道他这一脚是何等威力,骨斑人被踹断了几根可怜的肋骨,滚在地上像一只甲壳虫。
而这一脚踹出之后,金蕊心中快意的同时忽然咯噔了一下,心道不妙,又让小和尚见着他残暴的一幕,回头小呆子又该不理人了。
他不知怎的,一天比一天更在意小和尚的看法,明明他打从心底里觉得小和尚呆头呆脑,说出来的所谓道理也都是无稽之谈,可笑得要命。不过骄傲如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呆和尚给左右的,只要这种自我认知稍稍冒出一点芽,他就得捏死。
让一切荒谬的念头死在摇篮里——金施主是这么跟自己说的。
果然,含辞盯着他看了半晌,终于开口了,金蕊脸上一副理直气壮泰然自若的样子,心里实则有些慌。
含辞:“金施主,凡事留有余地,莫要置人于死地。”
千风道:“金蕊已经手下留情了,不然此刻庄少爷已经断成两截……”
金蕊不但没感激千风替他说话,反而瞪了他一眼,脸上写着“多嘴”二字,千风不由叹了口气。
眼下不管是庄扶邑还是骨斑人,都不足为患,危机解除了,含辞询问前因后果,千风便解释了一番。
“听闻傩族传承着一种秘术,名为‘枯骨生皮’,即借死人之骨生出活人皮相。简而言之,这是一种易容之术,施术者可以伪装成受术者的模样,借用其身份迷惑他人。”
傩族虽然冠以“族”之称谓,其实并非什么氏族,而是一群会使妖法且怨念深重、意图报复社会的人凑成的一个组织。
可巧,跟金蕊还有点沾亲带故——这个组织来自雾城浮石。
含辞:“那庄少爷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枯骨生皮既然是借死人之骨,那么受术者必然是已死之人,而庄扶邑显然变成了怪物,实在是匪夷所思。
“因为这种秘术有缺陷,”千风道,“此术只能生出一张皮,而死人枯骨所生之皮无法长久保存,会日渐腐烂。因此有人对此秘术进行了革新,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将生人之皮肉剔除,骨架保留完整,而使人达到一种半死不活的状态,如此一来,就能利用骨架保养皮相。庄少爷正是中了此术,他的骨头上那些大小褐斑就是因为保养皮相而受到腐蚀所致。至于为何跑出来作怪……”
恐怕还有人在背后操控。
千风的话音未落,忽然有异响传来,窸窸窣窣,有人过来了。
“哥哥!”
含辞闻声望去,看见一个白衣少年一步三晃地靠近了在地上徒然翻滚的骨斑人。那少年的白衣上到处是脏污和血迹,大片被染成了红褐色,凌乱的黑发之下眉眼如画,是孟咎言那张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的脸。
孟咎言见到如此一个模样骇人的怪物,非但不怕,脸上甚至浮出笑容,他竟在骨斑人身前蹲下,纤长白净的手轻抚那丑陋的骷髅。远望去,竟有种妖冶诡谲的美感。
孟咎言将一张面皮覆在骷髅脑袋上,双手捧着它的“脸”,十分小心翼翼,仿佛捧着一件易碎的稀世珍宝,还唤这怪物“哥哥”。
含辞在不明就里之时习惯性地望向千风,千风会意道:“这其中有一段渊源。”
庄家老爷庄扶登有过两任妻子。他并不喜欢第一任妻子,碍于父母之命不得不娶。
他的第一个夫人生下庄扶邑之后不久,他遇见了使他倾心之人。
庄扶登也是个薄情郎,一点也不念多年的夫妻之情,与情人合谋,在自己的夫人出门祈福的路上派了一群人谋害她。哪知这些地痞流氓见夫人貌美,心生歹意,将人玷污之后丢在荒野里。
这位夫人不堪忍受此等侮辱,想要寻死,哪知阴差阳错地被一位屠户所救。屠户无妻子儿女,正好将她捡回家做老婆,不久后她就被发现怀孕了。然而腹中胎儿的爹是谁,无人知晓。
这个胎儿便是孟咎言。他与庄扶邑正是同母异父的兄弟。
单从孟咎言这个名字就能看出来,他亲娘都不待见他——咎言咎言,不祥之语。
言下之意即是,孟咎言是个不祥之人,从不祥中来,也永远活在不祥当中。
“千风施主,你为何什么都知道?”千风似乎无所不知,就算是捕风使,这也过于神通广大了,饶是含辞,也有些惊讶。
千风笑了笑,道:“实不相瞒,在下神曲第一捕风使千里明。”
所有的不可思议,因为“千里明”这个名字而得到了合情合理的解释。所有人都相信,这位古往今来第一的捕风使是无所不知的。
不对等的是,千里明似乎是一个神秘的符号,对于他本人,人们几乎一无所知,甚至连他的年纪籍贯都说不上来,更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模样。
猝不及防,一阵野兽般的低吼声响起,骨斑人竟然“活”过来,没断的那只手掐着孟咎言的脖颈,白骨已然陷入皮肤,血珠自伤口处渗出,将枯骨都染红了。
被这样大力掐着必然十分痛苦,但是孟咎言脸上却始终没有流露出痛苦的神色,连千里明都不由得惊讶于这少年的忍耐力。
一个人要忍受多少痛苦才能在血流如注命悬一线时眉头也不皱?
孟咎言的表现就像是他已经习惯于疼痛。
“哥……哥。”孟咎言的嗓子被掐哑,他张着嘴,嘴角有鲜红的血流下。
可惜庄扶邑已经成了骨斑怪物,失去了思想,也听不见声音,是个六亲不认的状态。这个怪物只知道抓人咬人。
它真的咬人了!
属于人的牙齿咬在孟咎言被掐得发紫的脖子上,加上非人的力度,这边的三人甚至能听见皮开肉绽的声音。
这种茹毛饮血的画面实在是惊悚,金蕊正要一刀削掉这恶心人的怪物的头颅,没想到有人抢先了一步。
常璘赶来时,背上还插着一把刀。见到这般场景,他的眼睛登时通红,整个人化身成嗜血的野狼,不晓得痛一样从背后拔刀出来,异常狠绝地砍向骨斑人。
他的力气也是奇大,那骷髅脑袋立刻与残缺可怖的身子分离了,经脉断得相当干脆。
然而它的牙齿还扣在孟咎言颈子上。
常璘几乎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手忙脚乱地将它扒拉下来。看到孟咎言的伤口,他咬牙切齿地握着刀狂捅那可怜又丑陋的骷髅脑袋,很有将它碎尸万段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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