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念猎杀Ⅰ》作者:七弦弄月
文案:
他温润如玉却冷漠阴狠,能断寿续命,亦能渡鬼神;
他张扬桀骜又玩世不恭,可看破阴阳,会穿梭时空。
一柄银龙匕首,一件红叶手钏,一盏白玉古灯。
“你可知一切邪祟,皆为难以开解的执念,若其不灭不散,则世间难平难安。”
与你同行,生死同命。
第1章 相遇
千百年来,所谓鬼神之流,始终依托人心中的执念而存在着。贪嗔痴恨爱恶欲,皆为难以开解的执念,若执念不灭不散,终成邪祟,则尘世难平难安,祸乱横生。
因此不知自何时起,出现了一种独立于人类世界之外的神秘职业,名为执念猎杀者。
据民间相传,他们能观阴阳、能解命数、能驱鬼怪、能穿越时间,他们徘徊于过去与现在的临界,以最平凡的身份做掩护,却又会在每一桩离奇的通灵案件发生时悄然出现,滴血化形,猎杀执念。
曾有这样一句传言,说他们的实力很可怕,但命运却很可悲。
祁陌今年二十二岁,曾孤身行过许多地方,受至亲之人所托,要找一个年轻的执念猎杀者。
刚来到莲青古镇的时候,他并没有对这座破旧古老的镇子抱有太大希望,也不认为这里能遇见自己想找的人,想来,无非是漫长旅途中最平凡的一站罢了。
岂料,还未等他寻个能落脚歇息的地方,突如其来的传言就使整座镇子陷入了恐慌。
听说一个月前镇上新来的那个算命先生离奇死掉了,就在昨天,死在他回家的那条必经小路上。卖早点的老大爷发现他时,被吓得洒了一地热粥,事后回忆起来还战战兢兢,说从未见过竟有人死得那么惨,更何况还是个自称法力无边的半仙儿。
“人被抬走的时候我去看了,哎呀……怎么说呢,眼睛还睁着,死不瞑目呢。”挎着菜篮子的大婶,絮絮叨叨和旁边的女伴讲,“胸口那块地方,皮肉都翻起来了,我家那口子说,可能是心脏被人掏走了——是徒手掏的!他二姐,你说这徒手怎么能穿透心脏呢,作孽啊!”
“谁说不是,也许是那个李半仙儿平时跟鬼神打交道多了,犯了什么邪门的东西,遭报应了吧?”
“那看起来所谓半仙儿也没什么特别的,活得还不如咱这些两眼一抹黑的时间长,图什么呢。”
“唉,谁曾想他来镇上一个月,赚得流油,最后也不过是给自己买了口好棺材……”
语气带着点惋惜感慨,却也透出几分安于平淡的庆幸,两人闲谈着慢慢走远了。
祁陌站在原地,平静注视着他们离开的方向,薄唇微抿,像是在沉吟些什么。
然后下一秒,他忽觉耳畔风声有异,紧接着手臂一紧,人已经被硬生生扯出数米开外,一辆驮着米面的马车从身边疾驰而过,马车主人艰难回头摆手,一句话还未说完已经消失在扬起的沙尘之中。
“对不起我控制不好这匹畜生——”
祁陌:“……”
他漠然转过身去,想看看是哪位好心人险些把自己胳膊拽脱臼了,结果正迎上对方审视的目光。
那年轻男孩约莫二十岁出头,身形颀长,容貌极俊俏,像极了富贵人家养尊处优的小少爷,只是略长刘海下,露出一双慵懒而略带不羁的狭长眼眸,不觉中便透出几分生人勿近的危险感。
“走路就乖乖看路,闲言碎语听多了对自己也没好处。”
对方的语气颇为桀骜,然而这不是重点,毕竟祁陌也没注意听,重要的是他在看前者第一眼的时候,就微微眯起眼睛笑了。
“黎云笙?”
他清清楚楚叫出了那男孩的名字,没有半点犹豫,以致对方本来已经准备走掉了,听到这句蓦然又停住了脚步,看他的眼神带了些莫名的警惕。
“你认得我?”
“八年前在湖北,我们见过的。”祁陌缓声道,“那时你师父带着你和你师哥,前来拜访我的姨母,我在院子里那棵树上,给你摘过一朵花。”
原本已经变成了被埋进历史车轮的小事,尘埃一样不足为道,但此刻毫无征兆被重新提起,记忆向来优秀的黎云笙,发现自己仅仅只是忽略了,遗忘倒是不曾遗忘。
他想了想,半晌痞气扬眉:“原来是你?白沉香前辈的侄子?”
“我叫祁陌。”
“啊,是了,我记得你跟我提过。”黎云笙似笑非笑,不禁重新认真打量他一回,“你长得比以前更好看了,没想到八年之久,居然会在这种地方再遇到。”
血色浅淡的薄唇轻盈勾起,祁陌略一颔首,温文尔雅开口:“黎子渊前辈可还安好?我姨母一直很惦念他。”
谁知此言一出,黎云笙的神情瞬间变冷,墨色眸底宛如凝结了漫天风雪,寒意彻骨。
他转开视线,一字一句沉声回应。
“我师父,他已经死了。”
第2章 故人之托
黎云笙的师父是赫赫有名的北天师黎子渊,道行高深的执念猎杀者,他和祁陌的姨母白沉香是旧识,也是挚交——且从白沉香对黎子渊始终挂念这一点来看,恐怕两位前辈之间还存着更深一层的情感,只是不足为外人道罢了。
他很久以前收养了两名孤儿,年长的十一岁,年幼的只有七岁,分别取名为黎云箫和黎云笙,并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师徒三人漂泊闯荡,相依为命,活得倒也自由快活。
却不想一夕风云突变,三年前,有神秘人一路追踪而至,要置他们于死地,黎子渊惨遭杀害,黎云箫为掩护黎云笙亦身受重伤,至今生死未卜。
自那时起黎云笙就离开了家乡,独自一人四处流浪,为的是查清师父被杀害的真相,以及确认师哥是否还在人世。
“我不知道当初是谁下的毒手,背后又有什么阴谋,但总能找出答案的,反正我这一辈子,也就只为这个答案而活着了。”说这话的时候,黎云笙正半倚在一把陈旧的官帽椅里,他取下唇边那根快要燃尽的香烟,夹在修长指间掸了掸烟灰,而后懒洋洋抬眼看向祁陌,“你呢?找到这来是为了什么?”
“我姨母失踪了,失踪前留下一封信,指引我来寻你。”祁陌回答得异常简洁,“信中提到要你我合力,用世间人的执念为灯油,直至将古灯点亮,届时所有秘密将水落石出。”
黎云笙略一蹙眉:“古灯?什么古灯?”
“白玉古灯。”
祁陌抬起手来,见一盏色泽如雪、形似莲花的玉灯便出现在他的掌心,灯柄的鎏金花纹状若某种远古图腾,灯口幽幽泛着微光,法力波动的痕迹异常明显。
黎云笙注视半晌,似有所悟:“白玉古灯,传说中猎杀者的五大法器之一?”
“也算不得传说,毕竟此时此刻,便已见着两件了。”
“……”
“若我没看错的话,你手上戴的,便是同属五大法器的红叶手钏吧?”
祁陌所指的,正是黎云笙腕间的那件手钏,那手钏由朱红丝线相连,上坠十二颗紫檀所制的佛珠,光滑圆润,有暗色枫叶的纹路在光下浮现,透着几分难以言喻的神秘和危险感。
黎云笙冷笑着瞥他一眼:“别打我这宝贝的主意,你看好你的灯就是了。”
祁陌温声反问:“我们可以合作么?”
“你的故事我听完了,说实话我真没什么兴趣。”他讲话素来不喜斟酌言辞,直截了当地表示拒绝,“虽说咱们双方长辈是故交,可咱俩毕竟了解不深,哪怕同为猎杀者也要分个实力高低,我只信任我自己,不想在日后的路上多添累赘。”
“你怎么知道我实力不高?”
“看面相,是个好欺负的。”
话音未落,忽听窗外传来一阵清泠泠的少女声,慢条斯理,还带着几分调侃的笑意。
“呦,怎么着啊笙笙,我这才没出去多一会儿,你就领了个这么俊俏的小哥回家?果真是春天到了,连一块钢板也开了窍了。”
黎云笙:“……瞎叫唤什么,属你这怪鸟最多嘴。”
祁陌抬头望去,见一只金翅白羽、不过巴掌大小的雀子飞进来,乌溜溜的眼睛煞是明亮,就那么轻轻巧巧停在了黎云笙肩膀上。他将之端详片刻,唇畔恍然便有了几分了然笑意。
“翼灵?你家中居然还招得起这么娇贵的生物?”
传言中,翼灵是受日月精华得道的鸟类,性情高傲神出鬼没,可谓受上天眷顾的存在,百年修行顶过其他妖类千年,没想到竟在这里碰到了。
岂料黎云笙尚未回答,那只翼灵已然抢先开了口:“甭客气,叫我雪色就行,我也算不上有多娇贵,不然还能忍得了跟这块钢板住一起么?”
“莫非我亏着你了?”黎云笙把她从肩膀上薅下来,作势就要拔她羽毛,“怪鸟,还好意思称为翼灵,认识这么久以来,除了吃肉就没见过你干点正经事,我要你何用?”
雪色挣脱他的束缚重新飞起,她在半空中绕着祁陌转了一圈:“那你要这位小哥有什么用?”
“没什么用,留他喝杯茶,待会儿我们就分道扬镳了。”
“千万别,留着养眼也是好的啊。”雪色说完,也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个封面烫金花里胡哨的笔记本,还有一支历史悠久的钢笔,她用鸟喙衔着钢笔,在本上龙飞凤舞地记录着,“今天笙笙带回来一位极好看的小哥,跟从画里走出来似的,可笙笙不解风情,还硬要赶人家走,活该这笨瓜孤独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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