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之不得。”凤云霄朗声笑道。
眼看着花连华摆出了“请”的手势,凤云霄也不客套,一口真气提起,脚下发力,黑色的衣袍凌风招展,如大鸿展翅般扶摇直上,转眼之间,已飞掠到了画船上。花连华的身法,尽显轻盈美妙之神韵,而他展示出的,则是另一种气势恢宏的风采。看着他飞驰而至,花连华眼中笑意不减,心中却在暗暗思忖。果然是武林第一剑,行动之间确有王者气度,当真名不虚传。
在岸上众人哄然拍手叫好声中,画船悠悠荡开,向着江心驶去,再次远离了岸边,片刻之间,已隐入烟波深处。
船上一下多了两个人,还是以那种极其招摇的姿态而来,不论那弹琴的男子再怎么沉稳,也不能毫无所动。他推开瑶琴,起身到来者面前,未及开口,那花连华已先笑颜灿烂,给他和凤云霄殷勤介绍对方身份,好似他早八百年就和凤云霄相熟,而不是刚刚才见面一般。
“凤公子。”
叶明昭拱手施礼,凤云霄急忙还礼。抬眼之间,他蓦然看清了对方的面容,身体陡然一僵,愣在了当场!
眼前这清秀的容颜,这漆黑明亮的眼眸,为何这样惊人的熟悉!
那些早已深埋的久远回忆,在这双眼眸的注视下,如同潮水一般,尽从心海深处涌了上来。
你可还记得,纳兰月明这个名字?
我今天,不是要和你比试,而是要尽全力,杀了你。
不是交易,那又能是什么?
你就是后悔,也来不及了。到了这个地步,已经太晚了,我,不会放你走的。
凤云霄倒抽了一口凉气,叶明昭却并没有发觉他的失态,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凤公子,请坐。”
抬眼之间,才看到那边花连华早已坐定,正端着茶杯悠然自得的品茶。凤云霄只好敷衍的一笑,在叶明昭对面坐下,虽然面上镇定,心神却难以安宁。
这天下间,难道真的有如此相似之人?
凤云霄抬起头,正对上叶明昭的眼眸,心头突的又是一跳。
以他的眼光来看,这个人的相貌不能说很出色,勉强算个中等偏上,远远没有花连华的稀世俊美。但他的眉眼生得极有特色,不笑的时候总是微微拧着,仿佛满怀心事,给人一种深沉的感觉。习武之人眼神多比平常人有神,而他的那双眼睛,尤其的黑白分明,清亮有神,令人一见难忘,展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的风采。
这天底下,真有如此相像之人?
不,不是他,不会是他。
他已经死了,早在五年之前,就已经死了。
第3章 第 3 章
心神不安之中,凤云霄转向沉鱼,想藉此摆脱纷乱的思绪。
“方才在岸上观姑娘歌舞,当真美不胜收,只是在下孤陋寡闻,竟从未听过那曲子,不知姑娘可否赐教?”
沉鱼淡然一笑,答道:“那曲子并非梨园流传之曲,而是明昭为奴家所做,公子不知晓,并不为怪。”
“是叶公子所做?”凤云霄大吃一惊,不敢置信地看向了叶明昭。“叶公子……竟然精通音律?”
“很意外吗?”叶明昭还没来得及答话,花连华却在一旁笑了起来。“怎么,凤公子难道以为江湖人就全是只知道打打杀杀的一介武夫?不瞒你说,我这位兄弟虽说人在江湖,却也是出身书香门第的,琴棋书画样样都学过,通晓音律也不算什么。”
“原来如此……是在下见识浅薄了。”
凤云霄垂下了眼睛,不知为何,心里竟泛起了丝丝酸楚。
我不通音律,不是你的知音。
是真的不是知音,还是,不愿去做知音?
花连华一边品茶,一边对着叶明昭详细介绍凤云霄,倒好象这位灵剑阁有名的右护法是初出江湖的毛头小子,从不知道江湖上有何等人物一样。叶明昭则表情严肃地听着他讲述,如同认真好学的学生在听先生上课。
想不到那火红美人竟是这般的啰嗦,凤云霄有些头疼的想。但看到叶明昭的神情,却是听得十分认真的样子,丝毫也没有露出不耐烦的意思,还真是意想不到的好涵养!
出身于凤鸣楼的凤云霄,有着惊人的武学天分,十六少年时,仅凭一手剑技,便在当年的武林大会上力压群雄,得到了天才剑客的美誉。当时和他年龄相仿,同样以剑技闻名的少年高手,除了号称“玉琳琅”的关外剑客纳兰月明之外,另外一位,就是和凤鸣楼齐名的青州府另一大武林世家:龙翔山庄的少年剑客,有“七叶离魂剑”之名的龙七叶。
回想当年,江湖风起云涌,众多后起之秀纷纷崛起。“武林第一剑”凤云霄,“玉琳琅”纳兰月明,“七叶离魂剑”龙七叶,更是个中翘楚。这三位少年剑客,同时名扬天下,何等风光,何等令人称羡。
然而,另外那两位少年剑客后来的境遇,却与凤云霄截然不同。
纳兰月明十五成名,以他的才华,假以时日必可如日中天,可他却在仅仅两年之后,就突然退出了江湖。没有人知晓个中原因,只听说他立誓一生一世再不用剑,年少英杰竟如昙花一现,令人惋惜。而那“七叶离魂剑”龙七叶的遭遇,更只可以用凄惨二字形容。他虽武功高强,可惜身份卑贱,本是龙翔山庄的家奴。数年之前,不知为何卷入一段不堪的丑闻之中,遂以败坏门风之罪,被龙翔山庄清理门户,逐出庄门,从此生死不知。
这真是世事无常,祸福实难料定,转眼之间,已是人如云烟。当年那齐名的三位少年剑客,如今却只剩下凤云霄一人,回想起来,实在令人嗟叹。
但这些旧年轶事,江湖上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偏偏花连华如此详细的对着叶明昭大谈特谈,真令凤云霄感到头痛,难道这落英公子的嗜好是说书不成?他那天人般的嗓音,真要去说书,大概是不愁没饭吃,只可惜暴殄天物了……
凤云霄在这里胡思乱想,叶明昭的神情却没有一点不耐烦。听花连华讲完了,他对着凤云霄笑了笑,笑容里有种“原来如此”的味道,倒好像真是第一次听说,令凤云霄有些诧异。
叶明昭转脸对沉鱼低声说了几句,沉鱼微笑着点了点头,起身离去,进了船舱。花连华也不问她去做什么,自顾自地喝了一口茶,看向凤云霄,语带戏谑的说道:“凤公子,是不是觉得在下很啰嗦?”
被说中了心事,凤云霄有些尴尬。花连华却笑嘻嘻的并不在意。
“凤公子有所不知,并不是在下啰嗦,而是实出无奈。我这兄弟几年前生过一场大病,险些进了鬼门关。虽然我家大哥硬是跟阎王爷抢人,把他救了回来,但他命是保住,脑子却出毛病了。不但记性变得奇差,就连以前的很多人和事,也都记不得了。凤公子的大名他当然听说过,可惜就跟没听说过一样。所以在下多说两句,也是为了让他有所长进,别让人笑话我灵剑阁堂堂一个右护法,对江湖事竟是一问三不知,好不丢脸!”
对花连华当着陌生人的面揭自己的短,叶明昭也不当作一回事,微微一笑。
“连华说的是不错,可惜也是白费力气。不瞒凤公子,在下记忆力非常之差,不但以前的事很多都记不得,就是头天的事,常常到了第二天也记不清了。以后如果再见到凤公子,在下有什么失礼之处的话,一定是忘了今天的事。在下就先在这里告个罪,到那时候,还望凤公子海涵了。”
凤云霄大吃一惊,难以置信地看向了叶明昭。正在这时,沉鱼从舱内钻出来,将一个酒坛放在了桌上,见到这酒,花连华眼睛顿时一亮,几乎当场放出光来。
看他盯着那酒时一副虎视眈眈的模样,以及那如饿狼见到肥羊般的眼光,实在是严重有损他那天人般的形象,叶明昭摇了摇头,转脸对凤云霄道:“这是窖藏了五十年的女儿红,乃是沉鱼姑娘珍藏的极品佳酿。看这江上风光这般赏心悦目,有美酒相伴,更是妙趣无穷。”
花连华早已不理会他在说什么,迫不及待的开了坛封,倒出酒来,尝了一口,便大呼好酒。他斜瞅着沉鱼,不怀好意的说:“我央了姑娘那么久,姑娘连酒坛都不肯让我摸,明昭一开口,你就答应了,还真是偏心到家!我问姑娘一句,我就当真比不上明昭?”
“连华人才出众,怎么会比不上明昭?只不过,各人有各人的缘法,沉鱼投的恰恰是明昭的缘罢了。” 沉鱼嫣然一笑。
“各人投各人的缘?”花连华不由大笑。“这话说的好。我可记得,刚开始的时候,他是怎么也记不住你,头天认得第二天就忘了,这投的是哪门子的缘?”
提起初识时的乌龙事,沉鱼又好笑又好气,瞪了花连华一眼道:“那时明昭记性差得不得了,我有什么办法?现在,总算是好了一些。” 说到这里,她关切的看了叶明昭一眼,低低说道:“明昭,你的病何时才能真正好啊……”
“什么病,我这不是好好的么?”叶明昭不在意地笑道。对于自身记忆力的问题,似乎只有别人在为此烦扰,他本人却是一点也不感到苦恼。“顶多也就是记性不大好,反正我也不要考学,记得自己是谁,家在哪里,家里还有什么人不就成了,没什么可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