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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舟子 完结+番外 (端鸿)


  华钰辰抬眼看了看他,复垂下眼,吃起那硬得跟石头一般的馒头,淡淡问道:“你认识他?”
  那人点点头,冷笑一声:“何止,老子可是给他睡怕了。”
  华钰辰一听,惊得噎住了喉,咳了个半死,白惨惨的脸算是有了些血色,“你你你”了个半天也不知道怎么开口接下去。
  那人摆摆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哎呀,反正事情已经过去了。”
  他顿了顿,又问:“小孩,你多大了?”
  “八岁。”
  “八岁!”那人吃了一大惊,“那么小?不得被那肥猪压死!”
  “什么?”
  “啧啧,什么什么?”那人道,“那死肥猪技术是不是很差?”
  华钰辰脑子转不过来:“什么技术?你在说什么?”
  “装什么装!”那人气得站起来,一脚踹到华钰辰的肩膀那,“脏狗!”
  华钰辰被踢翻在地,混着血迹灰尘的白衣上又多了个黑脚印。
  他颤颤巍巍的爬起来,又捡起滚到一旁的馒头,吹了吹,一声不吭的吃起来。
  那人瞧着没趣,也不再与他说话,只坐在旁边弄那火堆,一时间,这破庙里就只剩下枯枝燃烧时发出的低叹。
  良久,待华钰辰咽下最后一口冷硬馒头后,才动了动干裂的嘴唇:“谢谢你救我。”
  那人没想华钰辰会主动说话,微愣了愣,才哼笑道:“你死我家门前,我怕晦气。”
  “你家?”
  “可不是?这没主没名的破庙,谁占了就是谁家。”
  “……那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顿了顿,垂下眼想了会儿,抽出一支前头烧黑的木棍,在地上歪歪扭扭的写了一个字,然后道:“这个字,我比你大六岁,你以后得叫我淇哥。”
  华钰辰有些惊讶,眼前这人至多比自己高半个头,却是十四岁的年纪,他看着那个“淇”字,问道:“就一个字么?姓呢?”
  “不记得了。”淇哥皱着眉道,“可能就姓qi吧,或者不是,那时候太小了,记不清,他们都叫我阿淇或者淇淇。”
  华钰辰木纳的点点头,忽而笑了开来,甜声叫道:“淇哥。”
  淇哥表示很受用,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得瑟样,让华钰辰多叫了好几遍。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绝对大粗长!!之后也是!


第34章 第 34 章
  淇哥很小的时候就没了娘,那时候只知道许久没能喝奶,饿得哭成了泪人,在他娘的遗体旁边嚎啕大哭,送葬的人皆以为是他晓得娘亲的离世,纷纷替他心疼。
  后来,他爹欠了赌债,囊中不止是羞涩,简直身无分文。结果无意中瞥见在床上咬自己脚拇指自娱自乐的淇哥,心一横,把他给卖给了远村的一户人家。
  那个时候,是淇哥的第一次转折,时年一岁半。
  再后来,淇哥在那户人家住了半年多,本是怀不出孩子的媳妇突然得了观世音菩萨的恩赐,竟神奇的怀上了。
  一家人高兴之余,又看到了默默蹲门边玩石子的淇哥。
  那户人家也不是有钱人家,待那妇人生下了孩子后,无力再抚养淇哥,便又把淇哥卖给了进村卖药草的孤寡老汉。
  那是第二次。
  那老汉早年也有个孩子,后来那孩子得了病死了,妻子也跟着去了。
  淇哥来时,年纪与他死去的儿子相近,便将淇哥当作亲生儿子一般养着,虽不算富裕,却也给好吃的给好穿的,当至宝一般捧手心里。
  没钱买书给淇哥读,便日日带着淇哥去听说书人讲故事,淇哥也机灵,跟着说书人竟然也学了不少东西,爷俩朝而出暮而归,生活也过得充实幸福。
  可惜好景不长,不到三年,那老汉去采药,失足从山崖上坠落,连尸首都找不回来。
  同村的人看着淇哥长得漂亮可爱,就每户每日给他一餐饭吃,这样供了他一年多,便又不再理他。
  于是,他问隔壁的大婶要了几块大饼,便自己离开了那个村庄,那是第三次转折,时年八岁。
  他独自流浪在外,无依无靠,孤苦伶仃,每日与野狗争饭吃,与乞丐争窝睡,时常被人欺负,淤青血斑从未从他身上消失过。
  但,人都是混出来的。
  淇哥打架打出了经验,受伤受成了习惯,身边了无牵挂,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做人做事也随意决绝起来。
  当他十一岁时,无意被王大力看中了。
  因为营养不良,他又矮又瘦,虽是如此,那张脸却足够吸引王大力这种恋童的怪癖。
  王大力找人把他抓来,淇哥性子烈,死活不肯就范,最初,王大力对他真是好得没话说,给他吃香喝辣,却皆是糖衣炮弹。
  待他放松了警惕,有一晚,他被强压在王大力的身下,忍受体内那折磨人的冲击,他把嘴唇咬出了血,偏是一声不吭,一直到昏死过去。
  他多次想要逃跑皆被抓回,他哭过,怒过,恨过,绝望过,甚至想要咬舌自尽。
  但他又想了想,凭什么是他去死?为何不是王大力那个杂碎呢?
  于是他在肢体交缠时,趁其不备,一口撕咬下王大力的耳朵,飞也似的从狗洞逃了,呼吸间全是王大力的血腥味,莫名的出气解恨,于是他逃远后,混着满嘴铁锈味,尽情的大笑起来。
  他救华钰辰,一半的原因是因为看到了王大力的手下,看着同病相怜的小男孩,心中泛起久违的怜悯罢了。
  他心胸狭隘,性格古怪,算不得什么好人。
  知道华钰辰仍是干净孩童时,嫉妒得想要杀人。那一脚,无论怎样,他都解气不少。
  之后,华钰辰便跟在淇哥身边,当个小跟班。
  华钰辰逃出来后,一段时间不能见人,免得王大力再派人找来。
  于是他每日每夜的窝在四面透风的破庙里瑟瑟发抖,一天中的傍晚时分是最好的,因为淇哥会从外面回来,燃起火堆,烤两三个香喷喷的红薯来吃。
  “淇哥。”华钰辰吹了吹热气腾腾的烤红薯,“你这红薯哪来的?”
  淇哥眼都没抬:“偷的。”
  “偷的?”华钰辰挺惊讶,但想想淇哥也是个流浪儿,没钱没地,这红薯肯定是从哪家地里偷挖的。华钰辰心里有些别扭,他呜哇咬下一大口,烫得哼哧起来,继续道,“我娘说人要行的正坐得直,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最不屑做。”
  淇哥一听,脾气上来了,一把拍掉华钰辰手上的烤红薯,伸脚补了几下,狠狠道:“那你他妈有本事别吃!”
  华钰辰看刚吃两口的烤红薯直接亲吻大地,要多可惜有多可惜,本想狠狠瞪淇哥一眼,但转念一想,是自己话多造的孽,只好丧着脸默默坐在那。
  淇哥看着他,道:“你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孩子?”
  华钰辰闷闷的“嗯”了一声。
  “怪不得,清高得很。”淇哥吃着手中烤红薯道,“诶,说说,你家什么情况?”
  华钰辰懒得理他,躺下翻了个身,背对着淇哥睡了。
  淇哥碰了鼻子灰,也没气馁,继续忽悠:“这还成秘密了?现在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之后估计你也得跟着我混,我不得知根知底?搞不好养虎为患,哪天你背后捅刀,我不是死的冤?”
  华钰辰听着,心道,就你个小乞丐,半文不值的,别人捅你都嫌累。
  淇哥看他没反应,用脚尖踢了踢华钰辰的屁股,一只手撑着下巴道:“明儿我带你吃大餐去,不吃这噎人的红薯,怎么样?”
  华钰辰这才有了动静,转过来瞪着大大的眼睛,反问道:“真的?”
  “当然了。”淇哥狡黠一笑道,“不过你得跟我说说你的身世。”
  又来!这人还真是莫名的执着。
  华钰辰身份特殊,说是不能乱说的,瞎蒙一个恐怕蒙不了眼前这个事儿精,加之这人十分无耻,如若告诉他,搞不好是他背后捅刀,将自己出卖给别人。要知道,现在华钰辰可算是个逃命亡徒了。
  “这个我真不能说。”华钰辰想到自己没大餐了,有些沮丧,“会死人的。”
  淇哥深深看了华钰辰一眼,淡淡的应了一声,也不再问了。
  翌日,淇哥顺了一人的钱袋,带着华钰辰,俩人离开了那个镇。
  华钰辰身上的伤看表面是好得差不多了,可那些个棍棒打下来,可不止皮肤乌青。
  淇哥偷的钱也不多,雇不起马车,只得一路走着,累了便休息。他跟着淇哥走了几天,脚肿成了蹄子,龇牙咧嘴一段时间,真走不动了,恰巧路边设有一家茶水店,就坐下休息了。
  淇哥点了茶,还要了两碗面。
  华钰辰心里有些慌,他们这是一分钱没有,这是要吃霸王餐呐!
  待面上来了,淇哥吃得呲溜,华钰辰却是不敢动。
  淇哥看了他一眼,嘲讽的一笑:“怎么?大少爷看不上这些路边小店的面?”
  华钰辰摇摇头,凑近淇哥真心劝道:“你也快别吃了,我们哪有钱呀!”
  最后一句说得激动了些,给路过的老板听到了。那老板走回厨台后,警惕的盯着华钰辰这一桌,生怕他们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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