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辰夙也红了眼睛,声音有些发狠,“这时候要说什么,该说什么?”
“喜欢……辰夙,喜欢!”
这句话仿佛敲响了一个鼓点,两人同时被话语中的含义与情谊震得浑身一颤。他们从对方身上听到了全然相同的节奏与声音。
噗通、噗通。
“喜欢呀……”
“喜欢你。”
情潮翻涌,席卷天地。
第40章
翌日,阳光正好。
辰夙梦见自己跟傻痴痴乘着小船在海上飘荡,打算介绍家乡风物时,忽然一个浪头打来,扑着辰夙翻了好几个跟头。
“哼哼,欺负我。”辰夙迷迷糊糊睁开眼,傻痴痴正赌气地用脑袋拱他,“骗人!”
辰夙又被拱了几下,才想起自己什么时候骗了人。
昨夜他心痒难耐,终于忍不住哄着傻痴痴为他品萧。原本说好一人一次,结果傻痴痴舔着舔着,竟自己情动得射了出来。辰夙担心他出精太多伤及根本,就假装熟睡混了过去。
傻痴痴也是可怜,手不能动,口不会言,别说自己纾解,连骂辰夙两句都没办法。哼唧半天,无法扑灭欲火,才不情不愿地睡下了。
“胆子大了是吗?居然敢用脑袋撞我,你也不怕变得更傻。”
傻痴痴确实撞得头有些痛,可他余怒未消——关系到床上这点子事,只要是个男人就忍不下这口气——就扑到辰夙身上,寻觅片刻,在他手腕上咬了一口。
“欺负我,咬你!”
虽然说得恨不得生啖其肉,但实际上也就跟蚊子叮差不多大点的力气,辰夙偏头看看,连个红印都没有留下。
他当即不满道:“你怎么不咬得深一点。”
傻痴痴没理他。他就自己抬起胳膊狠狠咬了一口,给傻痴痴看慢慢浮现的印痕。
“被欺负了,就要这样才行。你不咬出血来,欺负你的人怎么知道疼呢?”
傻痴痴呆呆看他:“没血……呀?”
“我就是这么一说嘛。”辰夙抓住机会反咬一口,“你上次就把我咬出血了,还想再这么来一口吗?”
傻痴痴没话说了,讷讷低着头,好像是自己做了骗人一类的亏心事。
见这小傻子被糊弄住,辰夙擦擦脑门上的汗,又道:“今日我出门一趟,你好好看家。要是疼了就让捧砚给你拿药吃,过会儿李伯之来守着你。对了,那小子只会吹牛皮,你不要信他唬人的故事。”
傻痴痴乖乖点头。这次他不能拉辰夙的衣角,就只能默默看着他出门而去。
辰夙出府之后,换过三顶软轿。最后一次假意乘轿,实则溜入被遮挡的偏门,一溜烟钻入一座瞧着平平无奇的府邸。
门内有重兵把守,辰夙认得几个,都是王爷身边的亲信。
此次同王爷府外密会,是两人昨日商定下的。在外人看来,小侯爷依然重病不起,从府内出来一顶轿子毫不出奇。但在有心人眼里,这或许是什么危险的信号。
辰夙归家在即,已经没有时间慢慢耗着,等待角力耐心的胜负,只好主动出击,一劳永逸。
“姐夫,考虑得如何?”辰夙迫不及待开门见山,“我的主意能不能行?”
王爷将手中折扇放在案上,抿一口茶水,方道:“若按你所说,倒是个省时省力的办法。只是网子太疏,怕是逮不住那只滑溜的王八。”
辰夙知道自己思虑不周,正待开口求教,王爷又道:“不过,这样也够了。但有一点……”
听完王爷的话,辰夙大惊:“姐夫是万金之躯,怎可如此冒险?!”
王爷似笑非笑看着他,辰夙立时了悟,自己那点算计怕是藏不住,不免讪讪一笑。
“其实无论何处都是一样,对半的机会,你不会让我守在——”王爷话音未落时,猛然见到辰夙举起茶盏,衣袖下滑,露出腕间一枚明晃晃的齿痕。
辰夙似是察觉有异,看到王爷盯着自己手腕不放,急忙放下茶盏,特意露出手腕,故作羞赧道:“家里养的小傻猫,看着乖乖巧巧,其实牙齿利得很,逗极了就喜欢咬人。让姐夫见笑了。”
王爷深吸口气,沉默片刻,道:“昨日你说想知道……那些事,眼下倒是有些空闲。”
辰夙精神一震,坐直了身体。
“往事总是说来话长。”王爷执起折扇,漫声道,“辰夙,喝杯茶吧。”
事实上,王爷压根是在唬人。他让辰夙做足听一个漫长故事的准备,结果却只说了两句话。
他们少年相识,倾心相恋。
然后他娶妻生子,他远走他乡。
“……姐夫,你不是说说来话长吗?”
王爷理所当然地点头:“所以我长话短说了。”
辰夙郁闷极了。这算什么,没头没尾的,连前因后果都没有一句,两个人为何分别也不知道。
似是看出他的意思,王爷悠然道:“自我娶了你姐姐,他就再没有让我见过他。”
“……为什么,你既心有所属,为什么还要同我姐姐成亲?”辰夙咬着牙问。
“临阳郡主才貌俱全,贤良淑德,是王妃的不二人选。”王爷似乎回忆到什么往事,唇边漾起微微笑意,“可他不会争夺一个女人的丈夫,不会抢走一个婴孩的父亲。他就是这样,自己一心一意,也容不得他人三心二意。倘若不是他突生变故,心智受损,未来几十载岁月,我怕是再见不到他一面。”
辰夙哑然。
虽然提及往事,可王爷面上却只有淡淡笑意,话音中亦毫无愤懑,显是业已释怀。然而,与心爱之人生生分离、再会无期的痛苦,当真可以如此淡然处之吗?
“你也莫要忘了,他日你娶妻生子,定要为他安排一个安全的去处。她现在不同往日了。”王爷眼底浮上淡淡疲惫,摆摆手送客,“辰夙,好自为之吧。”
第41章
数日后,南风忽至,城外冰消雪融。然而春光未至,大地依旧沉寂荒芜。点点残雪挤在大树光秃秃的阴影下,仿佛落了满地的白梅花。
辰夙自轿内走出,长长伸了个懒腰。
“侯爷,怎么舍得出来啦?”洪亮的声音跃过众人,伴着一声马嘶,一豪迈青年策马而至,一个急停,漂亮地立于轿旁。李伯之跳下马,打趣地朝辰夙挤了挤眼睛:“许久未见,还以为你骑术荒废,没想到是越见精湛呀。”
辰夙整整衣襟,慢条斯理取下肩头上落的一根柔顺长发。这发丝与他发色不太相同,他拈在手上绕了几圈,拔下自己一根头发捻在一起,系上腰间的玉环:“李大,听闻你去年是这春骑会的魁首?真不赶巧,恐怕今年的春骑令便要易主啦。”
相传在远古时代,北地一年到头都被白雪覆盖。一日有仙人骑天马而来,所到之处,春暖花开。自此,每当初雪降下后的第四个月,北地便举办春骑会,骑手们自城门向南山策马狂驰,仿效仙人之举,迎接春日到来。
这可是每年年关头一件大事,参与者众多,无论官家寒门,只要是十八至二十二岁的男子,皆可参与最终春骑令的争夺,得春骑令者,便可驱马游街,享受莫大荣光。去年正是李伯之力压群雄,一骑绝尘拔得头筹,也不知引得多少少年少女暗自倾心。
“咱俩兄弟之间,何必抢来抢去?”李伯之黑着脸,“你又不愁没姑娘喜欢,要这劳什子做什么。”
辰夙笑眯眯道:“前几日听了你的故事,痴痴一直觉得很威风。我怎么忍心让他失望,当然要让他看看到底有多么威风呀。”
李伯之有苦难言。辰夙前些时日出府办事,放心不下那个小傻子,就让他去守着。他闲来无事,讲了讲自己春骑会夺魁的光荣往事,可能稍微夸大了那么一点点。那小傻子立时心向往之,崇敬的目光着实让人受用。李伯之一时得意忘形,等回过神来,才看到不知何时回来、正虎视眈眈的小醋坛子,不,大醋池子。从此就被这么记恨上了。
辰夙自幼习武,精于骑射,赛马自是小菜一碟。况且他身份贵重,这次亲自出面直指春骑令,说不得有多少人会稍微“谦让”一些了。
说来也是气人。李伯之身为太守之子,上次可是藏头掩面以平民身份参加,得到的可是货真价实的魁首。而辰夙这小子明明知道别人会因为身份让他,还要如此大张旗鼓,为求在心上人面前露次脸,简直是不择手段。
不提李伯之心中如何腹诽,旁边有侍从牵来骏马,辰夙纵身而上,志得意满朝轿子里的人扬扬脑袋,得意洋洋赶到了前头。
因全城百姓倾巢而出,马匹数目众多,极易生乱,故此春骑会上总要多派人手维持治安。不仅太守、王府出人出力,带兵的校尉也要亲身上阵。辰夙一路溜达过去,认不认识的先笑眯眯打声招呼,嘚瑟得几乎要从马上颠下来。
“你也不怕待会儿丢人。”李伯之酸溜溜道,“春骑会可不是只有平坦大道,还要穿过一片密林。我听说你不识路,若是不小心——”
辰夙放声大笑:“哈哈,我可是景瑶侯,认不认路算的了什么,你们谁敢骑得比我还快?嗯,李校尉,你似乎有什么高见?”
被辰夙点名的是个五十来岁的武官,因剿匪之功刚刚升上来。被冷不丁一问,额上先冒出了冷汗:“侯爷年少英雄,定会马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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