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叶锦添抓住他的手,俩人毫不避讳岛屿上下人的目光,跟平时一样,舒筒得陪着他下一个下午的棋。
也说不好到底是谁陪谁,毕竟叶锦添下棋的水准比得上国手,还天天输给一个刚开始下棋的臭棋篓子。
在岛上住了快两个月,陆陆续续人都走光了,茅小飞他们终于也提出要辞行。
李嫣很舍不得失而复得的儿子,这两个月里对茅小飞的照顾无微不至,茅小飞也断断续续将和穆参商之间发生的一切都讲给她听了。
李嫣知道穆参商将来恐怕是没办法再回去穆家了,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几年,穆参商还有一个妻子要安顿。
听说姜轩灵怀孕的事,李嫣大为感慨:“也是苦命孩子,你们不要为难她。”
茅小飞再三跟他娘保证不会。
走的时候李嫣还特意准备了安胎的药材,让穆参商带回去。送他们走时候,茅小飞他爹没来,李嫣站在码头上,摸了摸茅小飞的脸,神情里流露的担忧让茅小飞紧紧握住她的手,他向李嫣保证道:“我们会时常回来看您和父亲,安顿下来之后,我会立刻让人送信给您。”
李嫣微笑着说:“好,好,你再叫我一声。”
茅小飞闪烁的眼神紧紧凝住面前慈爱柔美的一张脸,他张开双臂,抱住李嫣,激动地叫了一声:“娘!”
·
后来他们迁徙过很多地方,每到一处,都会送信给他们的朋友,当然,也会送信到岛上告知父母。
两年后,穆参商出战桀林战亡,儿子承袭其爵位。
热得让人只想光着膀子的天儿,一艘小船在江上漂了快半个月,凭借旧得难以辨认的一张航道图,小人镇总算重新浮出水面。
茅小飞他们的船刚一靠岸,就被人包围了。
一个个肥壮得肌肉鼓突的男子跳起来地面都被震得颤动。
本来只是侥幸,想不到曾经威震上齐的黑龙帮真的就在这片偏僻得无人涉足的荒野里扎了根,他们牧牛羊,也种一些粮食蔬菜,维持自给自足,还种一点水果酿酒。
花了快一个月,茅小飞他们才有了自己的屋子,傅冬高兴得在床上直打滚。
“爹,我牙长齐了,你看。”傅冬脑袋伸在茅小飞的腿上,他已经快长到茅小飞的肩了,还喜欢往他爹身上赖。
穆参商赤着上身,拎着一尾鱼进来,看见傅冬跟条让人摸肚皮的狗儿似的瘫在茅小飞身上,直接把鱼丢向傅冬身上。
“……”滑不溜丢的黏腻感让傅冬立刻跳了起来,抱着鱼也不是,扔在地上也不是,他尖牙朝着穆参商一露,喉咙里示威地呜呜了两声,被茅小飞拍了一把脑袋,撇撇嘴乖乖下床去了,把鱼双手捧到穆参商的面前:“二爹,鱼还给你。”
穆参商淡漠地“嗯”了一声,“出去玩会,吃饭的时候我叫你。”
傅冬闷闷不乐地耷拉着头往外一步一回头地走了,砰地一声把门关上,发泄不满。
他走到屋子后面,又蹑手蹑脚绕到窗户下面,猫着腰,竖起耳朵,边听边把牙齿磨得在腮帮子里格格闷响。
总有一天,他爹得是他一个人的。
总有一天,他一定要把他爹从天天挨打的人间地狱中拯救出来!
就在这时,茅小飞难受极了般的痛叫唬得傅冬脸色极其难看地离开了屋舍,他实在不忍心,可惜他还太小,只能握握拳头,日复一日忍受着来自他二爹的折磨。
夕阳,把傅冬瘦条条的影子拉扯得像一道长竹竿。
他二爹的哨音尖锐地一响,傅冬就蹦蹦跳跳回家去了。
只见他爹脸色微红地站在门边,嗓音略带沙哑地招呼他:“去洗手。”
傅冬乖巧地答应了。他爹慵懒的语调,不正常的脸色,而且没力气踹他的屁股,都印证了傅冬的猜测。
晚上,傅冬单独睡个小间,迷迷糊糊之间,感觉有人在扯他的被子,他眼睛睁开一道缝,看见他爹在给他盖被子,还把纱帐放了下来。
茅小飞才要起身,帐子里忽然伸出一只小手,抓紧了他的小指头。
“爹,我以后一定要当个绝世高手。”孩子语气坚决。
“好啊,我让你祖父给你找个好师父。”
“嗯!”傅冬心愿已了,含含糊糊使劲点了头。
正是,夏日初暖,虫声遍地。
☆、(1)
金粟也不是天生的一副死人棺材板脸。
那时候他才十四岁。
夏末初秋天气正好,太阳一出来,晒得人身上懒洋洋的。
那会还没什么青龙帮,打了一天柴,累得要死要活,就到帮工那家人宅子不远的一处湖泊洗澡。
湖里最深的地方足有一二十米,淹死个把人实属寻常。
这一转的年轻小伙都爱到这里泅水,越是敢往深处游,越能证明自己的胆色和本事。
轰然一声从水里冒出个头,少年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朝远处的金粟大喊:“过来啊,趴在岸边有什么意思,胆小鬼。”
金粟不大理人,惹得这一圈的小伙对这个才来不久的少年人又是好奇又是害怕。据说,这人帮工那家人可不得了,特别有钱,那大宅子,和京城里的高官相比也不落下风。
“不来了,洗完就得回去,今天东家有事,东哥,明天一早你在脂粉巷子口等等我。”
“知道。”东哥爽朗一笑,朝着金粟挤眉弄眼。
金粟在脂粉巷子有个相好,才好了没俩月,金粟的工钱全给小娘子打首饰了,不过他也只打得起银的,平时没少被一起下湖洗澡的弟兄们嘲笑,说他将来一定是个娶了媳妇忘了娘的软蛋。
金粟从来不跟谁计较,甚至不太跟他们说话,有河一起洗澡,有酒一个坛子里喝,就这么大点交情。只有东哥是不一样的,当年金粟刚来这里,人生地不熟,全亏东哥给他搭上线,跟了现在这东家。
东家姓叶,带着个小少爷,今年六岁。
小少爷来之前金粟的日子还算松活,少爷一来,他的好日子算到了头。
坐北朝南的一所院子里,爬山虎绿了半堵墙。
叶家十五个二十岁往下的下人一字排开,个个恭恭敬敬低着头,这头可不是冲着身系翠绿马面裙的奶妈低的,而是冲着她怀里那个小肉团子。
在这一群人里头,金粟年纪小,他也不觉得自己能被选上。金粟就那么涩然地耷拉着头,一只手抓着潮湿的衣角揉来捏去,每逢紧张,金粟都这么干。
肉团被放在了地上,摇摇晃晃地在一群下人之中走来走去,个个都比他高,却个个都不敢直视一个小娃娃。
肉团把拇指含在嘴里,朝前走了几步,突然嘴角一咧。
金粟松了口气:很快就完事了,今天答应了去杏红院帮姑娘们搬扇子出来晒。这一放松,金粟的鼻子痒痒,猛然一个喷嚏。
霎时间寂静无声,金粟脸都不敢抬,他向来少血色的脸臊得绯红。
“少爷,这是郭彦,从前家里都是读书人,很有学问的,待人也好,还会一点拳脚。”
听见奶妈的声音,金粟紧张的眉眼松了下来。
“他呢?”
“他呀?”奶妈犯难地看着最末还在揉鼻子的少年,压根找不出什么夸他的话,家里不出众,也没什么特别的本事,加上年纪小,出了什么事也担不住。
金粟盯着自己的鞋子,等待这场闹剧一般的选拔结束,手指一边在身侧掂他的钱袋,没几文钱了,不过还有一两碎银子,今天过去总得给胭脂带点儿什么,虽说胭脂不是嫌贫爱富的姑娘,但对女人好是天经地义的,这点金粟年纪小,还是知道。
“我要这个。”
话音甫一落地,正在出神的金粟腿被一把抱住了,他诧异地瞪住那孩子,说不出话来,也没他说话的份。
接着,那张小孩子的脸抬起来看他,那眉,那眼,生得恰到好处,又有一份超出年纪的成熟冶艳,近乎妖异地硬生生把他的魂儿从躯壳里拽了出去。
“选定了?”
陡然一个中年男人开了口,是叶霸江从正屋里走了出来,他漫不经心地挽起袖子,走过来慈爱地摸了摸儿子的头。
“嗯,就这个。”叶锦添被叶霸江抱在怀里,他一条肉手臂揽着他爹的脖子,另一只手指指了指金粟。
金粟紧张地咽了咽口水,两只手都在身前绞着自己的衣服。老爷这么久没说话,应该不大满意,于是,无数念头在金粟脑子里撞得他头痛,他突然矮身朝叶霸江一跪。
“小的担不起重责,请老爷另为少爷选一位随侍。”金粟颤声道,他不敢抬头,自然没看见叶霸江眼睛里闪过的微微诧异,这是一份美差,没有多少人会拒绝。
“这样,你们,比试比试,屈风,带他们去演武场。”
“比试?”金粟微微张着嘴的样子很傻帽。
“对。”
“怎么比……”
叶霸江眯了眯眼睛,“自由比试,互相组团也好,单打独斗也罢,最后一个留在场上的人,就是小少爷的随侍了。”
那就没他什么事儿了。金粟也说不清他是失望多点还是高兴多点。
叶小少爷的嘴儿翘得老高,扭着身非得下地,走到金粟的面前。他比金粟矮,表情却有睥睨天下之感,金粟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头低点儿。”小孩颐指气使道。
金粟只得蹲下身来。
“记着,你是我选的,你不能输,你输了,就代表我输了,要是让我输了,我绝饶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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